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翔翔今年五歲,因有嚴重的語言與認知發展遲緩,父親常常不知道如何與翔翔溝通,導致出現嚴重
的管教衝突,遭到父親不當管教而有兒保社工後續介入服務後,發現翔翔三歲時已有早療社工介入服務,
因家中經濟狀況不佳,導致翔翔療育狀況不穩定,早療社工持續提供家庭經濟協助,但兒保社工僅知有早
療社工介入卻無瞭解服務的過程,在服務初期也立即提供經濟資源介入,父親僅認為新舊社工都是提供經
濟幫忙,有教養問題時卻不知該向誰求助……」
家庭是家庭成員的避風港,也是支持與情感的來源,亦是兒童接受教育與社會化的場 所。諾貝爾文學獎得主 Gabriela Mistral 曾在「他的名字叫今天」詩中寫道:我們需要的許 多東西都可以等,但孩子不能等。社會工作者為了守護這一群需要幫助的孩子,努力提供 最小的服務創造出最大的幸福。
每個孩子都是父母帶著期待的心情下來到,但當發現自己的孩子與一般孩子有不一樣 的發展狀況時,為了照顧發展遲緩兒童,照顧者需要更多耐心與包容力,去接納與了解孩 子的不同,從最基本的照顧問題到與同儕互動受到影響,又或者未來上學可能會遇到的學 習問題,若照顧者缺乏滿足孩子需求的能力,無法因應孩子面臨的挑戰,照顧者對發展遲 緩的不了解,不知道如何照顧,不知道該向誰求助,加上家長若缺乏親職能力與知識,恐 難以滿足有特殊需求的孩子,即使關關難過關關過,也會因為這個過程,讓照顧者嚴重的 身心俱疲,造成親子衝突的機會即會大大提升。
研究者發現國內出生率雖持續降低,但受虐兒童及發展遲緩兒童之發生率卻是逐年增 加,國內學者曾提出十大兒童問題,其中包含兒童發展遲緩人數逐年增加及兒虐事件發生 率持續增加(王育敏,2003)。
壹、 從數據上來看
國內家扶基金會(2006)5 歲以下的兒童生活圈都是在家中,幼兒缺乏自我保護與求助的 能力,除非受虐情形嚴重,父母才會緊急就醫。衛生福利部保護服務司(2014)統計,從 2009 年至 2013 年的受虐兒童人數顯著持續增加,進一步發現 2013 年 0 到 6 歲受虐兒童 佔總受虐兒童的比率達 21%,即每 5 個受虐兒童中,就有一位是 0 到 6 歲的兒童。再來 世界衛生組織統計顯示發展遲緩兒童發生率約占兒童人數的 6 到 8%,而根據家扶基金會 研究顯示國內經濟弱勢家庭育有發展遲緩兒的比例約為 10%,略高於國際發展遲緩兒童 之發生率(家扶基金會,2014)。研究者根據衛生福利部(2014)統計從 2003 年到 2013 年 受虐兒童之自身受虐因素中,有發展遲緩問題的受虐兒童,其近十年年增率為 13.11%,
從以上數據來看有發展遲緩的受虐兒童已是一個不容忽視的重要兒童議題。
國內研究中發現發展遲緩兒童不僅在各項需求上不同於一般幼兒,且更需要照顧者長 時間的心力投注與照護(許瓊文,2012)。有特殊需求兒童之家庭,面對來自社會和家庭 本身的需求及滿足特殊兒童的個別需求,必須面臨如就醫費用增加、安排療育時間等問 題,對於身體狀況處在特別需要照顧的兒童身上,父母幾乎處在戒慎恐懼的照顧壓力之 下,且可能為家庭帶來的衝擊還有生活常規、家庭溝通與關係情感及問題解決挑戰、家庭 成長與社交活動等,以致特殊兒童之父母親職壓力明顯高於一般家庭,家庭是否能夠因應 壓力或造成危機(朱鳳英、劉瓊瑛,2010;周欣穎,1993;唐紀潔,2004)。
家扶基金會(2014)全國資料庫中亦統計兒童施虐者的施虐原因70%為缺乏親職知 識。國外研究亦提出育有特殊需求發展遲緩兒童的家長,需要有足夠的教養能力因應,若 父母缺乏足夠的教養知能,易感到加倍沉重教養壓力,若親子關係壓力過大時,則可能會 引發父母親職行為及功能失常,造成家庭壓力與危機,當家庭壓力失衡時,再加上環境壓 力加乘下,家庭風險增高,就易造成兒虐事件的發生(Östberg & Hagekull, 2000; Shannon &
Agorastou, 2006)。照顧者面對照顧發展遲緩兒童所隨之而來的多重家庭壓力,若再加上家 庭中若有多重複雜議題,例如:經濟問題、照顧者本身問題或家庭衝突等,家庭壓力持續
升高,照顧者恐將壓力轉嫁到兒童身上,變成施虐兒童的最後一根稻草。
貳、 從實務面來看
研究者曾為兒少保護社會工作者近兩年,確實在實務工作中發現育有發展遲緩兒童的 家庭越來越多,發展遲緩兒童帶來的是多面向且複雜的發展議題,可能會有行為表達、情 緒適應、理解反應等問題,家庭面臨照顧育有發展遲緩這樣有特殊需求之兒童,照顧者須 付出更多心力在照顧發展遲緩的兒童上。
為因應家庭多元複雜的挑戰與需求,兒童保護社會工作者(以下簡稱兒保社工)在服 務兒童保護性個案時,若家庭育有發展遲緩兒童,即會通報至早期療育通報及轉介中心並 有早期療育社會工作者(以下簡稱早療社工)開始介入服務;或若早療社工服務在服務過 程中,發現家庭有對兒童施虐的狀況,即會通報113由兒保社工介入服務。在這些狀況中,
研究者認為身為社會工作者首要即為提供符合家庭需求且適性之服務是非常重要的,而社 會工作並非單打獨鬥的專業,為家庭連結資源網絡的過程即是專業合作的開始。
參、 從家庭的角度來看
Morris(2012)從研究訪談中發現接受不同服務的高危機家庭中,專業人員間缺乏資 訊分享、溝通不足或進行不同的處遇目標,在不同的機構間不斷重複家庭生活史,都會造 成家庭對服務的不信任及抗拒。當家庭處在多重社福系統的服務中時,往往看到新的社工 員就會認為又要再重複講生活經歷,訊息要重覆傳遞,也可能會造成資訊偏誤,若家庭有 不好的服務經驗,對於下一個新的社工員也變成建立關係的挑戰。
早療社工與兒保社工皆是以家庭為服務對象群,早療社工為讓兒童身心能健康發展而 提供家庭服務,兒保社工為維護兒童身心安全而介入家庭處遇,但家庭問題往往是環環相 扣的,牽一髮動全身,當不同專業領域的社工一同介入家庭時,社會工作者們該如何一起 與家庭往下走呢?
肆、 從服務提供層面來看
當有不同社工相繼介入家庭服務時,家庭往往無法了解不同的社工擁有不同的工作職
責,提供不同的服務,導致出現角色模糊或服務重疊的狀況發生。家庭若有問題或需求,
第一即是先找最常聯繫的或已長時間介入服務的社工,但當社工接到不是屬於該服務職責 的任務時,就需再多花時間轉介給其他社工,無法立即提供服務外,也容易有銜接上的問 題。當家庭突然進入兒童保護服務系統後,兒保社工發現兒童有發展遲緩問題,家庭可能 連帶有經濟問題或是照顧者本身議題,但當社工連結家庭所需的資源時,這些同一時間共 同介入服務的社工,就易讓家長不清楚每個社工提供的服務到底是什麼?
伍、 從工作角色層面來看
早療社工與兒保社工在家庭中扮演的角色皆是以家庭為單位的個案管理者,但一個家 庭需要兩位個案管理者嗎?早療社工與兒保社工可能在家庭中扮演了重複的個案管理者 的角色,提供重疊服務,如家庭有經濟議題,若照顧者因為經濟議題無法帶兒童做療育,
也因經濟壓力太大而轉嫁到打孩子出氣,那究竟這個經濟議題是該由早療社工還是兒保社 工處遇呢?也許早療社工與兒保社工都會連結經濟資源或是協助就業,但誰才是這個經濟 議題的主要處遇窗口呢?在這樣的狀況下,就可能出現重複轉介資源的問題。
研究者發現不同服務領域的社會工作者因角色分工模糊、各走各的服務目標、資源重 疊與溝通協調等合作議題,兩種提供不同服務面向的社工即在這樣的狀況下出現「雙頭馬 車」的協同合作議題。
早療社工與兒保社工並無固定或共同的工作模式,但都是以「以家庭為中心」之工作 概念提供服務,不同專業的訓練背景與服務宗旨,對「以家庭為中心」之工作概念即以不 同的方式呈現。在家庭社會工作中,早療社工與兒保社工皆認為提供密集性的家庭服務是 重要的,面對家庭千變萬化的需求與問題,每個家庭都以不同的樣貌呈現其獨特性,依此 即影響社會工作者不同工作角色扮演,如在有改變動力的家庭中,社會工作者可扮演連結 者,協助連結所需之資源,讓家庭如虎添翼;但在毫無改變動力的家庭中,社會工作者即 需扮演教育者的角色,讓家庭學習看見自身能力與優勢後,才有動力改變,社會工作者就 像變色龍一樣,視家庭的特點轉換不同的角色介入服務,故本研究將以家庭為服務中心的
概念納入社會工作者扮演之工作角色中,一同探討研究影響協同合作的因素。
陸、 從服務角色來看
育有發展遲緩兒童的家庭面對隨之而來的教養壓力、療育費用及缺乏資源支持等問 題,都需要早療社工提供服務協助減少家庭可能會面臨的挑戰。故為滿足家庭多樣化的需 求,張秀玉(2003)提到早療社工應扮演角色任務有忠告者、行政者、諮詢者、仲介者、
使能者及倡導者,藉由這些角色協助家庭連結資源及服務協調之個案管理服務即是早療社 工之核心的工作方法。而從兒保社工的角度來看,亦是以家庭為服務對象,但係以保護兒 童的身心安全為主要的服務宗旨,家庭在面臨複雜且多重的問題挑戰時,兒保社工的角色 應有評估者、協同工作者、倡導者、行政人員到受督導者等角色,其中協同工作者即是家 庭成員並與社區中的專業人員成為夥伴,建構家庭的重要支援網絡保護兒童安全,亦是一
使能者及倡導者,藉由這些角色協助家庭連結資源及服務協調之個案管理服務即是早療社 工之核心的工作方法。而從兒保社工的角度來看,亦是以家庭為服務對象,但係以保護兒 童的身心安全為主要的服務宗旨,家庭在面臨複雜且多重的問題挑戰時,兒保社工的角色 應有評估者、協同工作者、倡導者、行政人員到受督導者等角色,其中協同工作者即是家 庭成員並與社區中的專業人員成為夥伴,建構家庭的重要支援網絡保護兒童安全,亦是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