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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本章共分為三節,第一節敘述研究背景與動機,第二節說明研究問題與假設,

第三節為名詞釋義,依序說明如下。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家庭與親子關係對個體身心發展與生活適應,有相當程度的重要性。國內外 有許多學者都認為,家庭是培育個體身心健全成長的重要場域,而親子關係則是 個體在人生中的第一個重要人際關係,也是奠定日後人際關係的重要基礎(林家 興、曾端真、李淑娟,2007;蔡春美、翁麗芳、洪福財,2001;Carter & McGoldrick, 2005a)。

此外,家庭與親子關係對於青少年身心健康發展與進入成人期之適應,也具 有關鍵性的影響。依據 Erikson(1963)的心理社會發展理論,青少年階段發展任 務即為達成「自我認同(self-identity)」,個體透過發展獨立自主的探索過程,以 建構其自我,並能與他人建立互動關係,並進一步邁向社會適應的任務。因此,

當子女進入青少年階段,其家庭也逐步進展到另一新階段:家庭需要從保護、照 顧子女的功能轉換為提供青少年子女培養獨立自主空間的學習場域,以能協助其 順利進入下一階段的成年時期(林家興等人,2007;Carter & McGoldrick, 2005a)。

青少年藉由獨立自主的尋求與展現,在親子互動的獨立與連結程度上作出適當調 整,將有助於其獲得足夠的自我了解與認同,以能培養融入成人世界的適應能力

(Allison & Sabatelli, 1988)。

因此,當家庭中的子女進入青少年階段之後,除了青少年面臨其在身心方面 的成長與變化之外,同時地,家庭與親子互動也將面臨其身心變化所帶來的挑戰。

青少年子女追求獨立自主的心理發展過程對於其個人與其家庭生命週期除了是重 要的轉換階段,同時亦是一段冒險的旅程(胡幼慧,1991;Allison & Sabatelli, 1988)。 當家庭之生命週期進入「家有青少年子女」的階段時,通常其家庭內部也因青少 年子女之身心快速轉換而激發了較高的焦慮狀態,因此家庭需要重新調整親子間 的關係與分化程度,以達到另一個平衡關係(Allison & Sabatelli, 1988)。此時,

父母若仍採取照顧幼兒或兒童的方式滿足子女的需要,而未能適時調整教養互動 方式,並學習放手給與子女成長空間,也容易產生親子衝突,同時也使得青少年 追求獨立自主的歷程受到阻礙,不但對其身心發展有不利影響,也對家庭互動與 親子關係產生矛盾與難題(吳麗娟,1997;林家興等人,2007)。Hoffman(1984)

與 Teyber(1983)分別針對大學生與青少年進行親子關係的研究,其結果發現:

青少年與父母之關係緊密程度與其學業成就呈現負相關,尤有甚者,若孩子與父 母的情緒互動出現過度緊密的情況時,會干擾青少年在學業活動上的表現。由此 可見,當青少年與其父母間的關係未能因應其獨立自主的心理需求而做好振翅離 巢的預備,卻反倒與父母關係呈現過度緊密的關係模式時,可能對於青少年的生 活適應與心理健康有負面的影響。

臺灣傳統的親子關係講究親密的集體文化,使得許多青少年父母比較不容易 輕鬆以對地去看待子女有獨立自主的發展需求。林家興等人(2007)認為,臺灣 父母普遍缺乏協助其青少年子女獨立自主的概念,對於其青少年子女追求自我與 獨立自主的行為表現,傾向在其親子關係運作中形成對其子女的融合與牽絆,導 致子女在分化歷程中產生罪惡感與阻礙。此外,華人傳統文化與社會規準強調群 體與家族之和諧,親子關係也常以「共合」的方式存在,親子間的獨立分化形同 一種心理上的撕裂,因此較難以容許親子關係在心理上有「分離」的意識(余德 慧,1988)。劉惠琴(2000)也在其研究中發現,臺灣家庭親子關係間蘊含著深

厚情感的照顧的同時,在心理卻無法分離而形成關係上的一種矛盾。是以,臺灣 家庭的父母似乎在因應青少年子女身心轉換階段時,其背後也包含著華人文化下 群體意識的連結需要,使得臺灣青少年父母要做到適時放手可能會有更不容易的 感受,因而容易產生青少年家庭系統中親子分化較難調適的現象。故協助家有青 少年父母在親職歷程中能夠因應其子女之成長變化並做出適當的調整,實在有其 必要性。

依據行政院主計處(2011)的「臺灣婦女生活狀況調查報告」的資料,臺灣 有大約七成的家庭是由已婚女性擔任兒童之主要照顧者。而呂玉瑕(1984)與潘 淑滿(2005)的研究表示,台灣已婚女性無論是否有無職業,都擔負著大部分的 家務與養兒育女的工作,相較之下,已婚男性在家務分工與親職投入的比例仍比 已婚女性為低。由此可見,母親們在照顧子女的親職實踐中,扮演相當重要的角 色,並且在每日且長期的互動情況下,母親們與其子女的關係可說是相當的緊密。

母親們與其子女的關係不僅是相當重要且緊密,母親們對其子女之自我及人 格發展、日後人際與生活適應也扮演著關鍵性的角色(林家興等人,2007)。Sabatelli 與 Anderson(1991)的研究結果指出,青少年子女的焦慮程度與其同儕關係無相 關,卻和其與母親的正向親子關係程度呈現負相關。由此可知,青少年母親們的 親子關係品質在其青少年子女身心發展過程中扮演舉足輕重的地位。

然而,現代青少年母親可能正面臨著比傳統社會更龐大的親職焦慮與壓力。

國內外學者提出,青少年母親面臨的親職壓力來自於其在自我期許與家族期望的 驅使下,為善盡賢妻良母的責任,青少年母親對於自己的親職實踐帶有理想化形 象的自我要求,同時也過度關注子女學業及人生各階段的高度成就而形成親職壓 力與焦慮(林家興等人,2007;Cowdery & Knudson-Martin, 2005;Gilbert, 1999);

再者,母親遠比父親投入更多的心力與期待在家務與子女教養的工作中,父母雙

方對教養看法與投入程度之歧異,增加青少年母親的焦慮與壓力(潘淑滿,2005);

此外,家庭中母親的親職與親子互動關係往往並非只是單純的家庭中親代與子代 的人際關係,其可能還深受夫妻關係、核心家庭與延伸家庭互動等影響(劉惠琴,

2000;Gilbert, 1999;Lu, 2004);最後,由於現代社會資訊氾濫,網路世界中正 向知識與負面引誘混雜,以至於青少年母親格外掛慮其子女所涉及的網路社群活 動,因而增加青少年母親的親職焦慮與壓力(林家興等人,2007;Gilbert, 1999)。

由此可知,青少年母親身負來自個人內在、夫妻關係、家庭系統以及社會文化不 同層面的親職壓力與焦慮,這些焦慮情緒可能都會直接或間接影響到其親子關係,

並可能進而影響其子女的身心健康與人格發展。因此,助人工作者在協助青少年 母親在處理親子議題與提升其親子關係時,不能只是聚焦於親子議題的探討或孩 子問題行為的矯正,更需要從擴展至青少年母親的內在自我、夫妻關係乃至於家 庭互動等生活脈絡各面向的議題,以期能有效理解青少年母親在親職實踐之內在 焦慮,才能有效解決親子議題與困擾,並真正建立正向的親子關係。

為改善親子議題並有效建立正向親子關係,適時與持續地參與親職知能的學 習對於青少年母親在親職實踐有相當程度的幫助,親職專家建議青少年母親應當 將親職教育的學習視為終生的工作,並持續學習親職知能或參加親職教育課程或 團體(吳麗娟,1997;林家興等人,2007)。在各種親職教育工作模式中,由於 同儕間能夠彼此支持與引導,以團體形式所進行之親職教育被視為最為有效的方 式(Barber, 1992)。此外,團體工作的優點還包括:1. 使團體成員藉由普同感與 歸屬感而降低其對問題的挫敗感;2. 透過參與活動與觀察他人學習新的因應方式;

3. 團體提供更多資源與同儕支持,符合成本效益考量(劉安真、黃慧涵、梁淑娟、

顏妃伶譯,1995/1994)。除此之外,學者邱珍婉(2006)提出,成年女性的團體 工作方式,可以去除女性易有孤單無助的感受,且能在團體中共同分享彼此獨特

又共同的經驗,因此相當適合已婚女性。由此可知,以團體形式進行青少年母親 的親職教育會是相當適宜的工作方式。

國內外親職團體之理論基礎眾多,不同理論基礎的親職團體都有其不同程度 的效果(簡文英、卓紋君,2003;Dembo, Sweitzer, & Lauritzen, 1985)。然而,已 有許多學者提出目前現有親職團體可能的缺失:過度強調改變孩子現有行為的團 體成效較難延續與維持(Hovell et al., 2001)。此外,現行大部分親職團體的理論 基礎似乎無法滿足青少年母親探討其內在自我與家庭生活脈絡中焦慮與壓力所轉 嫁到親子互動的需要。因此,Getz 與 Gunn(1988)提出,親職教育應當涵蓋家庭 系統觀點,才能理解親子互動中親子交互影響的特性並對家庭系統中影響親子互 動的可能因素進行深入探討。國內也有學者建議親職教育可採用 Bowen 家庭系統 理論的觀點,透過家長自我聚焦與改變,正視其自我與原生家庭對其親職實踐之 影響,調整親子間的互動關係,以促進親子溝通與正向互動,從而改善子女的行 為(曾端真,1989;曾端真,1995;黃瑛琪,1997;賈紅鶯,1991)。

Bowen 家庭系統理論強調,家庭系統中的改變的關鍵來自於家庭中最有動機 改變的人,而父母往往是家庭中最具有主導地位的關鍵人物(Bowen, 1978; Gilbert, 1999)。此外,Bowen 理論也強調,當一個家庭成員有所改變時,應可預期將帶

Bowen 家庭系統理論強調,家庭系統中的改變的關鍵來自於家庭中最有動機 改變的人,而父母往往是家庭中最具有主導地位的關鍵人物(Bowen, 1978; Gilbert, 1999)。此外,Bowen 理論也強調,當一個家庭成員有所改變時,應可預期將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