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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本研究旨在探討臺北市大學參與學生會行政部門之大學生,其學生會組織 滿意度與組織公民行為之關係,本章分為四節說明,第一節闡述研究背景與動 機,第二節提出本研究之目的與問題,第三節進行名詞解釋,第四節說明研究 之限制。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壹、 研究背景

一、 學生自治的重要性

在多元的社會環境下,傳統的教育模式不斷被打破,學生與教師之間不在 是過去「特別權力關係」,並非只有老師說的才是學習,學生透過校園生活在自 我管理的過程中成長也是一種學習,學校生活之所以被稱之為小型的社會縮影,

如同進入社會前的模擬實境,是現在教育方式逐漸轉變為讓學生在學習的同時,

給予學生自主學習、管理的空間,藉此強化學生培養未來入社會的軟實力,如 許多人從大學開始第一次脫離家庭生活,學習自己選擇人生方向,學習管理與 解決自己的事務,從中培養抗壓性、領導力、組織規劃能力、人際關係、多元 思考、溝通協調與同理心等,並透過成立組織,學習以民主方式來學習解決自 身、團體、甚至校園的問題,以此學生透過這樣的自治過程,及早適應社會並 培養學生民主素養、公民責任、公共參與等能力,說明了學生自治在教育一環 的不可或缺,更是大學的教育目標之一。

從法理上來看,2005 年 12 月《大學法》公布將學生會納入法規明訂,突顯 教育當局對於學生自治之重視,也顯示學生會在學校中佔有重要的位置,又 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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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1 月 17 日公布大法官釋字第 684 號,說明學生不再因為學生身分特例,也當 屬於國家公民,學生也應有身為國家公民需了解其責任與義務之自覺,並學會 自我管理,因此,身為一個大學青年,必須即早賦予社會責任,培養公民應有 之權利與義務的觀念,大法官釋字第 684 號的解釋下,學生應享有公民應有的 權利與義務,此乃我國憲法對於學生權利的尊重(周家華,2011)。綜合而言,

校園中透過學生自治觀念的培養,學生可以從中瞭解公民權利與義務的重要性 並體認社會責任,對於學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課題。

二、 學生自治風氣低迷

在法理的保障下,對於不論是個人或是整體學生自治的推行與發展具有推 波助瀾的效果,但反觀目前的學生會發展確不盡然如此,教育部(2014)舉辦

「學生會傳承與發展研習營」中,各大學學生代表提出許多問題,如:學生公 共參與意願極低導致學生自治精神在校內窒礙難行、在校內定位不明、校方各 項牽制與漠視、學生自治風氣低迷、學生會費繳交意願低落造成學生會運作困 難、立法部門普遍不成熟且各項教育部政策都針對在行政部門為主而忽略立法 及司法部門、大學法對於大學並沒有強制力對學生無保障等問題,所提出的種 種問題顯示學生自治風氣在各校推行上遭遇相當多阻礙。

又根據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於 102 年大專校院全校性學生自治組織調查中發 現,大專校學生自治方面有許多不理想的現象,如絕大多數學校之學生會會長 選舉投票率皆未超過 50%、超過一半的學校於選舉學生會會長時為同額競選,

甚至有學校呈現無人願意出來競選之窘境、約四成學校學生會會長選舉投票無 法通過有效門檻、司法部門運作情況不佳、有七成學校學生議員不足額、有四 分之一學校學生會幹部不清楚學校立法部門的組織運作情況等問題(張雪梅,

2014),顯示大學生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率不高,且學生會內部也有許多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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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上述,現今的學生自治風氣相當低迷,表示教育當局、校方、學生本 身或是學生自治組織都還有努力進步的空間,面對校園中學生自治的低迷與冷 漠現象,學生該如何提升自治觀念、學生自治組織如何發揮更大的作用,除了 學生本身應該要投入更多心力去改善外,學生自治組織的輔導員、學校乃至教 育當局也都應投入更多的心力去突破現況。

三、 學生會遭遇困境

「學生政府」為歐美國家對於學生會的稱呼,期待能夠落實三權分立,如 政府一般的互相監督制衡,此外,也有人希望學生會走向「學生工會」,如臺大 學生工會、高校工會師大分部等,都是期待學生會可以走向更理想的狀態,達 到這理想目標,學生自治在大環境以及校內風氣的改變下面臨許多困境。

(一)整體面向的學生會發展與困境

在過去權威體制政府的統治下,為了反抗當時社會的貪污與腐敗,學生自 治概念被提出,但當時學生自治的概念被認為是與權威對立的一種口號,而不 斷遭受汙名化,因此 1920 年代開始發起了一連串的學生運動,面對當時的權威 體制,經過了一番長期且激烈抗爭,直至民國 76 年解嚴後,校園內更充斥著「學 生自治,校園民主」的思維,學生自治的概念開始廣泛的被討論,故學生自治 的發展與這些學生運動有密切的關係。

1943 年教育部頒布學生自治實施準則,爾後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透過普選組 成的學生自治會,積極參與社運,但在白色恐怖的戒嚴時期下,許多參與社運 或伸張學生自治的學生被迫依法進入牢獄之中。1967 年起,我國大專校院陸續 成立學生活動中心。到了 1980 年代,堪稱學生運動的活躍時期,為了爭取更多 學生的權利與伸張學生自治,學生運動此起彼落激烈抗爭,也因為過去先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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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力抗爭,得以發展為現今較健全的學生自治,詳細的歷史脈絡將於文獻探討 中說明,這裡就不再贅述,顯示過去學生自治發展受到社會大環境(如獨裁政 權、教授治校等)的阻礙,學生自治組織在校園內的發展過程也相當辛苦。

反觀現今,因為時代背景的不同,學生會所要面對的困境也有所不同,現 今民主意識高漲的時代,學生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應該更加積極且主動,但發 現學生只關心他想關心學生權利的事情,對於公共事務參與度不但不高甚至反 對參與,其中因素推測可能是學生考量經濟壓力必須打工而無法參與;亦或是 資訊產品發達的時代,學生將大部分時間投入 3C 產品或是網路沉迷所造成的人 際冷漠現象;此外,許多學生會為順應大環境而逐漸走向團康化,辦理活動時 又被指出有收賄嫌疑,導致學生對於學生會信任度降低,以致學生會的發展無 法獲得學生支持;亦或是在自由的校園環境中,有些校外組織透過學生會進入 校園,其組織若具有政治立場或其他利益團體,使得學生會受到影響而與學校 對抗,造成學校與學生會間的對立,彼此不信任與不願意合作,使得校園政策 推動受到阻礙;而教育當局的各項修法及政策的推動,也使得學生會在校園發 展上必須面臨許多轉折,組織發展為適應政策,導致內部會務也必須不斷增加、

改變或其他應變措施等。

(二)內部組織面向的學生會發展與困境

就全校性學生自治組織學生會而言,學生會為大學中學生的最高自治組織,

其發展也對學校未來的政策方向與發展具有影響力,因此,學生會是否有良好 的運作相當重要,就許多專家學者的觀察與比較發現,我國學生會發展過程上,

內部遭遇到許多困境與挑戰,如學生會長競選不夠激烈,投票率偏低、學生會 人才難覓、學生會逐漸忘記學生自治的本質或不夠了解其涵義、學生會行政組 織與議會之間的合作與制衡關係,導致會務運作困難、學生會定位不明確、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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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參與意願低落、學生會費收取不易、學生自治範疇模糊等問題(許育典、朱 朝煌,2002;陳新霖,2008;楊仕裕,2003;簡澄溪,2005),此外,透過比較 林至善(2005)與張雪梅(2013)所分析全國大專校院的全校性學生自治組織調 查資料發現,2005 年的學生議員當選率與 2013 年相比(如表 1-1-1),學生議員 當選率的比率不增反減,甚至在 2013 年中有五校的當選率低於 10%;比較學生 會會長投票率進行發現(如表 1-1-2),學生會會長投票率超過 50%以上從 2005 的 18.91%下降至 13.61%,低於 10%的投票率卻明顯從 14.86%上升至 22.45%,

投票率逐漸降低,且絕大多數的學校投票率皆未超過 50%。

表 1-1-1 2005 與 2013 年大專校院學生議員當選率比較

2005 年 2013 年

議員當選率 學校數 學校比率 議員當選率 學校數 學校比率 100% 17 所 40% 100% 47 所 31.97%

76-99% 約 8 所 18.5% 76-99% 25 所 17.01%

51-75% 約 11 所 25.5% 51-75% 26 所 17.69%

50 以下% 約 7 所 16% 50 以下% 23 所 15.28%

資料來源:林至善(2005),張雪梅(2014),研究者整理。

表 1-1-2 2005 與 2013 年大專校院學生會會長投票率比較

2005 年 2013 年

會長投票率 學校數 學校比率 會長投票率 學校數 學校比率 50%以上 14 所 19.91% 50%以上 20 所 13.61%

26-50% 16 所 21.62% 26-50% 39 所 26.53%

11-25% 33 所 44.59% 11-25% 48 所 32.65%

10%以下 11 所 14.86% 10%以下 33 所 22.45%

資料來源:林至善(2005),張雪梅(2014),研究者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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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上述,我們可以看見學生會發展隨時代的不同所要面對的困境也有所 不同,現今的學生對於公共事務的參與度逐漸降低,進而造成校園內學生自治 風氣低迷、學生會會長空窗、財務危機,學生、學校與學生會三方對立等困境,

不禁讓人擔心學生會的發展,為了改善這種現象並讓學生自治精神得以在學校 健全發展,各校應積極輔導學生會,給予適當的協助與支持,此外,學務人員 以及教師也應透過培養大學生公民素養、公共參與意願與公民責任感,提升自 治風氣,一同共創美好校園生活。

四、 學生自治組織輔導機制尚有進步空間

我國《大學法》第 33 條中提到「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 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由

我國《大學法》第 33 條中提到「大學應輔導學生成立由全校學生選舉產生 之學生會及其他相關自治組織,以增進學生在校學習效果及自治能力。」,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