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創意產業(Culture and Creative Industry)在全球製造工業趨於飽和的狀態下,形成ㄧ股 動能豐沛的活水。英、美、日、韓等國分別憑藉著自身的文化優勢,再一次帶動經濟振興。
澳洲在 1994 年施行全國性的文化政策,目的在發展文創產業,建立創意國度(Creative Nation); 之後英國也在 1997 年宣布發展創意經濟,效應所及群起呼應,之後蔓延到南韓、泰國、新加 坡、紐西蘭、到加拿大等國,原因都在於全球文化創意產業是以每天創造 220 億美元的產值,
及每年 6%的速度在成長。文化創意產業在台灣官方詞彙裡,最早確立於行政院 2002 年「挑 戰 2008:國家發展計畫」的「發展文化創意產業計畫」中。直到 2012 年,台灣的文化創意 產業發展進程與產值如下圖所示:
圖 1-1:2002-2013 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進程(資料來源:2013 年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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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創意產業」指源自創意或文化積累,透過智慧財產之形成及運用,具有 創造財富及就業機會潛力,並促進整體生活環境提升之產業。此一相關詞彙世界各 國有文化產業、創意產業、內容產業等不同名稱,定義也有所不同(文化創意發展法 草案),而政府也將其列為2009-2012年的六大新興產業之一。
觀察中國官方對文化產業相當重視,從2006年公佈「十一五規劃」綱要之文化
與財務的合作條件需要釐清,尤其服貿政策下,應加速確立兩岸雙方履約保證,以 及設立對口權責管理單位。但本研究在搜尋資料過程發現,過往文獻,有以製造業 常使用的Porter鑽石理論,探討台灣文化創意產業群聚的關鍵因素(吳盈瑩,2009)
及發展策略與法規的結合研究(方金寶,2006); 或者採個案研究,分析台灣音樂 表演藝術產業之現況及主要行銷策略,以提出行銷策略未來的發展與建議(劉鋼究,
2010),還有就是以價值鏈理論檢視雲門舞集之經營策略(卓雅慧,2007)。如同上 述部分文獻,多是針對行銷(策略、體驗行銷等)、國內產業狀況、經營策略、SWOT 分析等議題的探討外,藉由總體環境分析文化創意產業中的表演藝術產業在中國市 場經營策略的文獻極少,多半僅有探討在台灣市場裡的現況,及少數以個案研究表 演藝術團體在國外演出的經驗論述。所以在進入全球都視為「熱區」的中國市場時,
表演藝術團體的營運績效好壞,對應著總體環境差異、市場條件、行銷策略及自身 資源狀態的關聯,形成值得探討的議題,故而在此,表演藝術團體(公司)進入中 國市場的策略研究與市場產業現實狀況,形成此次研究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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