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與設計
第四節 研究者角色與研究倫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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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研究者角色與研究倫理
一、 研究倫理
研究倫理乃指研究者在整個研究過程之中,所必須遵守研究社群對研究行為 的規範與要求(潘淑滿,2003)。研究倫理指導研究中該做及不該做的事,研究 者需考量研究對受訪者及社會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時時自我提醒與反思相關的 研究倫理議題,以避免違反研究倫理的規範。Rubin and Babbie(1989)整理社 會工作及其他類似領域中較為重要的倫理,包括(1)不可欺騙受試者;(2)自 願參與及告知後同意;(3)不傷害參與者;(4)匿名性與保密性;(5)分析報告 的事實(趙碧華、朱美珍譯,2001)。而本研究依據這幾個面向,探討本研究倫 理議題的考量。
(一)本研究在初步接觸受訪者時,除以電話表達感謝外,也向研究對象說 明研究目的與內容,詢問其接受訪談的意願。在訪談開始前再一次確 認訪談目的與內容,告知雙方的權利義務,並且與受訪者及監護人簽 訂訪談同意書,始進行訪談工作。
(二)為保護受訪者隱私,本研究中透過將受訪者重新編碼,以確保受訪者 之真實身分與所提供之資料不被辨識,且研究中對話內容及個人資訊 皆僅作為本研究之用,不對外公開。
(三)在訪談過程中,研究者將抱持開放、彈性的態度面對受訪者,在提問 上則由一般性的問題開始,循序漸進,以避免受訪者感到壓力,採用 中性的語言詢問問題,保持中立與客觀的立場,不批評。若遇到受訪 者感到傷害的經驗感受,亦不勉強或刻意引導作答。
(四)本研究在撰寫分析報告時,力求受訪者語言之真實呈現,在詮釋時保 持客觀中立之立場。而本研究所蒐集之資料,謹守資料來源之真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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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私自的修改與捏造。
二、 研究者角色
研究者亦為研究本身的一部分,自我的角色將會影響研究的品質與結果。在 本研究中,吾人不僅為研究者,亦為一實務工作者。研究者從事質性研究需要相 當專注的投入資料蒐集的角色,研究者必須作為一種敏銳觀察的工具,才能夠由 原始資料將意義進一步分類(categories of meaning)(Padgett,2000;引自潘淑 滿,2003),且研究務求客觀中立。
研究者在自身實務工作場域中從事與實務相關研究,作為研究者及服務提供 者,McLeod(1999)定義此類研究為行動者的研究(practitioner research)(引自 Ian shaw, 2005)。此類研究雖以系統及全觀的方式進行研究,藉以達到提升實務 工作的目的,然而也存在的倫理議題的風險,即研究參與者亦為實務工作場域中 接受服務的對象,參與研究與否可能對他們在接受服務上受到不公平對待(Ian shaw, 2005)。為避免此類狀況發生,研究者除隨時提醒自身注意研究與實務工作 的界線外,受訪者將被明確告知參與研究並不會對他們在接受服務上受到不公平 對待,並透過與同事間的督導討論,防止此類狀況發生,以合乎研究倫理。
此外,社會工作在實務工作中,研究者經常扮演助人者的角色,因此在從事 研究時,可能過度聚焦受訪者失落的經驗及社工可協助的部分,失去客觀中立的 立場。因此,研究者在研究過程中,透過指導教授、同儕的討論與提醒,釐清自 身盲點,避免個人主觀意識造成研究結果詮釋上的偏頗。
由於研究者在實務工作的場域中接觸的青少年多因疾病發生變化,有醫療的 需求而至醫院就醫的「病人」,在病房中看到的是青少年受疾病所苦、家人為青 少年擔憂的圖像,然而青少年實際生活中的其他面向,譬如在平日在家中與家人 互動的狀況、學校與同儕相處的情形則是研究者較難以想像的。因此在研究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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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吾人時時提醒自己須更開放自己的思考,打破實務工作者既有的想像框架,
探索罹病青少年所呈現的不同樣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