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研究旨在瞭解大陸學歷高等教育採認政策制定過程中影響之因素,而在政 策制定過程研究中,丘昌泰(1995)、吳定(2000)、陳恆鈞(2001)、Charles E. Lindblom
(1991)與 Kingdon(1984,2011)等人已提出政策與權力密不可分。權力對政策 方案、議程設定、政策合法化及政策實施等面向皆有影響(吳定,2000;張芳全,
2006;廖翊君,2007),教育政策的改革推動,也是在意識形態和權力配置相配合 的狀況下產生。Taylor(1997)亦指出,政策的制訂歷程乃是價值權威性的分配,
且從來就不是價值中立,權力與控制更是政策過程的核心。Foucault 亦主張論述、
權力與知識是相伴而生的關係,政策文本是政治角力的結果,也是論述政治下的 產物(引自 Carabine, 2001)。國內林彥宏(2010)針對大陸高等學歷採認政策,亦 認為所論述的目標與內涵具有其政治目的,使用讓政策合法化的語言或具體策略 建構某些特定意義,讓我們以為政策能真正回應多方需求並增進公眾利益。
考量大陸高等學歷採認政策的發展特色,多數研究皆指出大陸地區高等教育 學歷採認政策受政治影響甚深,如採理性決策或漸進理性決策取徑研究,將難以 表現其受政治力影響之面向,另系統理論因僅界定內環境與外環境,對於政治力 之界定與研究較不深入,在此研究中雖可探析國內外環境之影響,但對政策歷程 之發展,在研究架構上有其限制。而政策論證決策取徑,主要探討決策理由的支 持、駁斥等面向,偏向橫斷面研究,對於本研究欲探討的歷史演進亦有限制,因 此本研究借用來探究大陸高等學歷採認政策中政策之窗開啟原因、中斷因素、各 利益間的角力及政策開放理由的論述。
此乃因大陸地區高等學歷採認政策曾有法令修正發布、名冊公告卻嘎然停止 之情形,Kingdon 的多元流程理論強調問題流、政策流與政治流三者同時匯流時,
政策之窗方能開啟,因此借用 Kingdon 的政策之窗理論來解釋大陸地區高等學歷 採認政策開啟的關鍵,應是不錯的框架。
另因大陸地區高等學歷採認政策涉及多方利害關係人的利益角逐,Sabatier
(1999)的倡議聯盟架構中,提到的倡議聯盟與政策間的關係,及背後利益的展 現,對於大陸地區高等學歷採認政策利害關係人間,信念、利益與策略展現等的 表達提供很好的理論框架。
此外,在大陸高等學歷採認政策的開放與否論述中,歷來正反兩極相對的看 法延燒不斷,因其所持立場、地位、身份背景、意識形態等不同,其在政策制定 過程中擁有不同的發聲權力及影響力。其以何種語言說服閱聽者,導致大陸地區 高等學歷採認政策開開關關、歷經約 20 年研議才開始執行,透過 Fairclough 的論 述分析架構與 Foucault 的歷史論述分析,可以了解不同利害關係人在大陸地區高 等學歷採認政策制定過程中努力製作意義與競爭的過程,亦可探究影響政策的社 會、經濟與文化等的脈絡,以更完整了解大陸學歷採認政策制定過程中複雜的動 態歷程(Fairclough, 2001; McHoul, 1993),因此借用兩位學者論述分析之概念來探 究這些論述背後真正未被表達與欲傳達的信念。
透過前兩章文獻分析,瞭解大陸地區高等學歷採認政策在制定過程中,前人 研究業點出總統與立法院(陳怡樺,2004)對政策的演變占有重要的影響,Kingdon
(2011)的多元流程理論中亦提到政治流中重要的政治人物更替或其主張,往往 會使政策的發展與議程被提出的機率增高,所以在本研究中,總統與立法院的國 會議事內容,其透過政策白皮書或問政內容所表達的意念,是本研究分析的重點。
第一節 研究方法
本研究採用 Kingdon 多元流程理論、Sabatier 倡議聯盟架構,以及論述分析進 行研究在政策實施的關鍵點上以政策之窗架構進行分析;有關各利害關係人的利 益角逐,以倡議聯盟架構方式呈現;至於正反方所持理由之內涵,則以論述分析 進行。
經檢視過往研究與立法院議事記錄,大陸地區高等學歷採認政策在 1996 至 1998、2001 至 2002、2009 至 2010 年間被積極提出討論。另外在採認方式上,教 育部分別在 1996、2010 年分別提出相關草案或專案報告,媒體亦於此時有較多的 報導,因此為探討大陸地區高等學歷採認政策過程中各利害關係人的立場、背後 所代表的利益、透過何種管道發聲,是否透過立法院發聲等,研究時點主要著重 在 1996-1998、2002、2009-2010 等年代,並視實際資料蒐集而參酌其他年代資料。
考量政策發展約 20 年來,部分參與大陸地區高等學歷採認政策之制定者已經 過世(如毛高文、吳京部長),或因身份關係而不便進行訪談(如總統),復查文 獻探討中部分研究者業以訪談方式進行研究,如劉勝驥(2001)、宋經華(2004)、
徐佩淑(2005)等,加上研究時間與政策研擬、轉折、開放時間點有時日之隔,
部分受訪者對同一事件恐已有不同看法或記憶混淆之情形,因此本研究不以訪談 方式進行。
此外,歷來研究多以民意調查方式針對民眾贊成與否進行瞭解,除辦理單位 多(民間公司、教育部委託或陸委會等)、次數亦多,加上時間點已有所不同,民 眾當下看法或許現已有所不同,因此本研究不再以民意調查方式進行資料蒐集,
而以分析文件與次級資料(非一手資料)之方式,針對當時前人訪談內容、新聞 採訪內容、對外公開談話、法規內容、說帖、調查研究數據等資料,進行文件分 析。
至於相關探討的學術文章、期刊報導資料、教育部為研議相關採認方式與相 關配套法令委託之研究報告,監察院糾正與立法院議事錄、立法院公報等,相關 研究文獻逐年漸增(陳盈宏,2011),亦是本研究的重要分析之文件來源。還有許 多利益團體透過不同管道表達意見,包括專屬網站或司法救濟等公開訴求,亦是 文件資料的來源之一。在資料蒐集後,研究者就取得資料之內容相互檢核驗證,
並參考大陸地區相關網站以為佐證校驗。
經蒐集各項資料來源,有關大陸地區高等學歷採認政策涉及的各利益團體,
主要包括多次被提及的總統、立法院、陸委會、教育部、大學校院、專家學者、
陸配、臺生、醫師團體等,其代表利益主要區分如表 4.4 所示。
表 4.4 利害關係人之角色與代表之主要利益
第三節 研究信實度
本研究之文件內容,如有同一事件報導,各家媒體部分或有立場之差異,不 過事實的部分(如數據、年代等)較少出入,因此將參酌各家報導(3 家同時報導 者始收錄),確認當時事件內容。
另因政策內涵涉及各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因此在敘述上會有文字之區別,亦 是分析的重點;此外因大陸地區高等學歷採認政策最重要的影響者為立法院與總 統,其資料來源主要為立法院公報及政策白皮書。其中立法院公報乃立法委員問 政與行政院答覆之正式官方文書,其往來之間皆有正式公文書記載,議事紀錄也 是逐字稿記載,因此可信度高;而政策白皮書則是總統府推動全國性政策時的重 要官方文書,對短期整體國家發展有重要宣示意涵。
另有關利害關係人之立場表達,因取自其公開聲明,屬於團體本身代表正式 的發言,可信度高(如臺生會、醫師公會等),至於訪談資料,因採前人研究資料,
受過論文口試、期刊審議或委託單位確認的過程,資料穩定性較高,為本研究分 析之次級資料。而論述分析的其中一項優點在於,本身即各方立場(尤其是對立 兩立場)之表達,因此同一事件如有爭議,將在本研究中表達雙方立場,作為後 續論述分析之文本。
第四節 研究者自省
有關本研究之分析,因研究者親自參與政策制定,為政策制定之一員,對於 各方意見均有接觸。但因研究限制,無法納入政策研議過程之相關會議資料,或 無法詳載各方陳情之內容,但透過倡議聯盟與立法院公報等資訊,大概可窺得政 策制定過程中重要影響因素之情形。每當政策被各界批判時,便是大陸地區高等 學歷採認政策後續修正反思之處,考量政策之敏感性與研究者身份之特性,因此 選擇文件分析與次級資料分析,是較為妥適之研究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