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研究方法
第二節 研究設計
一、研究對象
質化研究的選樣必須是以能提供深度和多元性的廣度資料為標準,著重其資 訊的豐富內涵(胡幼慧、姚美華,1996)。質化研究是採所謂的「立意」(purposeful)、
「深度」(intensify)抽樣,樣本多寡並非關鍵因素,強調的是資訊的豐富內涵,並 非尋求代表性與推論性。由於本研究關注焦點為了解寄養父母終止擔任寄養家庭 的歷程探討,在考量機構配合度、研究者熟悉度及與寄養家庭建立關係的便利性,
選取家扶基金會已終止擔任寄養家庭進行深度訪談。
篩選訪談對象條件如下:
1.曾為家扶基金會合格寄養家庭,目前已經終止擔任寄養家庭至少半年以上。
2.曾擔任寄養家庭在 3 年以內,寄養家庭曾照顧過一~二位以上寄養兒童。
3.終止的寄養父親或母親均可,但必須曾為主要照顧者。
依上述條件,我在選取受訪對象時,考量已經終止擔任寄養家庭至少半年以上,
寄養家庭至少經過半年的沉澱,較能以平靜的心情看待終止擔任寄養家庭的決策 歷程。根據文獻資料,寄養服務未滿 1 年、1 年~未滿 2 年、2 年~未滿 3 年的全部 戶數加總為 38 戶,佔 33.4%,顯示從事寄養家庭前 3 年的穩定性不強,很容易流 失。因此,在訪談終止擔任寄養家庭的年資上,以曾經擔任寄養家庭在 3 年以內終 止的寄養家庭為訪談對象。最後,以本研究得以訪談到六個家庭,以半結構訪談大 綱進行深度訪談,了解寄養父母終止擔任寄養家庭的歷程。
二、樣本來源
由於選擇的研究對象是以家扶基金會的終止擔任寄養家庭為主,因此先與家 扶基金會社工處負責寄養服務方案的高級專員溝通訪談對象的申請,其回覆為:終 止擔任寄養家庭已屬於離開家扶基金會的寄養服務行列,研究者可逕行與各縣市 的家扶中心聯繫,請他們提供訪談名單,無須向家扶基金會提出研究論文訪談對象 的申請。
由於研究者曾於桃園家扶中心、新北市家扶中心擔任過寄養社工員,又加上 地緣的便利性,故徵求桃園、新北市、南台北家扶中心的主管同意下,研究者分 別向寄養督導說明訪談對象的條件,麻煩寄養督導請寄養社工員提出名單。由於
研究者目前為北台北家扶中心的主任,因為考量目前職務關係,避免有倫理議 題,因此未請北台北家扶中心提供終止寄養家庭的名單。
在與受訪者聯繫訪談時間過程中,總計聯繫 8 位受訪者,但其中有 2 位受訪者 原本已與研究者約好訪談時間,但後來以工作忙碌需要加班或以已經臨時與別人 約了,無法配合訪談而作罷。因此,研究者於 4 月中旬至 5 月中旬,陸續完成 6 位 訪談對象,受訪者的基本資料可詳見表 3-2-1。
表 3-2-1 受訪者基本資料
三、資料蒐集
質化研究中收集資料的方法十分豐富,如:訪談、觀察、實物分析、口述史、
敘事分析、歷史法等,而最常用的是前三種(陳向明,2002)。質化研究的訪談法 可分為深入訪談法(depth interview)及焦點團體法(focus group)。針對個人的訪談稱 為深入訪談法,以團體共同作為訪談方式稱為焦點團體法。而訪談方式又可分為非 結構式(unstructured)、半結構式(semistructured)及結構式(structured)訪談。半結構式 訪談是指研究者可先擬訪談大綱,在進行訪談過程中,研究者以訪談大綱為指引受 訪者回答問題的方向,亦可以隨著與受訪者的訪談互動過程有彈性地加入一些問 題(胡幼慧、姚美華,1996)。而本研究採以深度訪談為主,其詳述說明如下:
在正式訪談前,研究者請機構社工員事先詢問受訪者之意願,取得同意後再以 電話聯繫,說明研究動機、目的、內容及受訪者應有的權利…等,並與受訪者建立 關係及確定訪談日期、時間、地點。本研究以訪談大綱為依據,採半結構式訪談收 集資料,進行訪談時採全程錄音及研究者工作日誌方式,完整紀錄訪談對話及摘記 訪談過程的重點。本研究針對每位受訪者進行一次正式訪談,由於受訪者在接受訪 談之前已概略了解訪談內容,故在訪談過程中,受訪者均能侃侃而談,接受訪談的 時間約 1.5~2 小時。6 位受訪者中,有 5 位受訪者在住家接受訪談,僅有 1 位受訪 者,因為需要接送親生子女至跆拳道館學習,故約在跆拳道館接受訪談,訪談概況 詳見表 3-2-2。
表 3-2-2 訪談概況
受訪者 訪談次數/時間 訪談地點
A 媽 一次/1.5 小時 住家
B 媽 一次/1.5 小時 住家
C 媽 一次/1.5 小時 住家
D 媽 一次/ 2 小時 住家
E 媽 一次/1.5 小時 住家
F 爸 一次/ 2 小時 跆拳道館
四、資料分析
在收集資料過後,整理與分析資料是針對研究目的所蒐集的原始資料加以進 行系統化、條理化後,再將資料集中、濃縮呈現,最主要是將資料成為有意義的解 釋(陳向明,2002)。潘淑滿(2003)是將資料以編碼登錄方式進行分析,逐步將資料轉 成概念化再發展成為主軸概念的建構過程,在編碼登錄的過程中分為開放譯碼、主 軸譯碼、選擇性譯碼三個步驟實施。在選擇資料上,潘淑滿(2003)強調要以相關性、
同質性與一致性三原則進行。另外遵從陳向明(2002)重視「本土概念」的意涵,以 受訪者使用的語言來進行概念編碼,可以更貼近受訪者的意思與感受。本研究亦會 參考以上編碼方式及本土概念原則,進行以下資料分析:
1. 在訪談前先徵求受訪者同意錄音,並簽下同意書。在與受訪者訪談結束後,將 其資料謄為逐字稿。另在訪談過程中觀察其非語言動作,紀錄成為工作日誌,
使其資料更豐富。
2. 在受訪者逐字稿空白處寫下重要記事,進行開放式編碼(如表 3-2-3),標示受訪 者表達的重點與關鍵字,再依屬性分類,並找到重要議題加以詮釋,而將其概 念化並命名,進而發展架構(如表 3-2-4)。
3. 最後則進行選擇性譯碼,尋找出重要議題,形成本研究的主題。
表 3-2-3 開放式編碼實例
表 3-2-4 編碼歸類以建構類屬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