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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節依「研究模式」及「研究工具」兩部分詳加說明如下:

一、研究模式

本研究的研究對象有 3 位,為了比較課程介入前後的個體行為差異,因此採用單一 個案研究法,單一受試研究法中有多種設計,本研究基於依變項專注學習表現為不可逆 之行為,且欲透過建立此方法內在效度來確認自變項及依變項間的功能關係,故選擇跨 受試多基線設計來進行本研究,本研究模式含基線期、介入期、維持期三個階段,分述 如下。

(一) 基線期

此階段尚未開始實施競技疊杯課程介入,於 107 年 3 月 5 日開始搜集資料,每 週一、二、三和五的國文課進行專注學習表現行為之基線期觀察,觀察方式以攝影 機拍攝上課情況,研究者再透過攝影機所播放之上課情況記錄研究對象專注學習表 現,記錄方式以研究者設計之「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進行記錄。當研究對象之「專 注學習表現」呈現穩定狀態後,則實施「多向度注意力測驗」收集研究對象之前測 資料。

當其中一位研究對象於基線期階段出現視覺分析連續三點資料點為穩定趨勢 時,研究對象使得以進入介入期階段,第一位研究對象於介入期達到連續三點資料 點顯著提升時,開始蒐集第二位欲介入的研究對象的基線期觀察作為對應第一位研 究對象成效的試探資料點,直到第一位介入期出現連續三點資料點呈現穩定趨勢 時,或者連續八點視覺上分析無顯著提升連續三點,則設置停損點,第二位研究對 象使得進入介入期階段,第二位研究對象於介入期達到連續三點資料點顯著提升 時,開始蒐集第三位欲介入的研究對象的基線期觀察作為對應第二位研究對象成效 的試探資料點,到第二位介入期出現連續三點資料點呈現穩定趨勢或達到停損點標 準,則第三位才能進入介入期階段。

(二) 介入期

此階段開始實施至少 8 堂課以上的競技疊杯運動課程介入,每週上課 2 次,每 次 40 分鐘,課程教學於每週選擇兩天於晨光時間 7:45~8:25 在特教班生活教室進 行介入,唯課程教學若安排週二,因應能觀察教學介入後研究對象於國文課之專注 學習表現,考量國文課在下午時間,因此課程教學則於午休時間 12:35~13:15 進 行。本研究首先介入對象為黃生,課程時間為每週二和週五,第二位介入對象為趙 生,課程時間為每週一和三,江生則為第三位介入對象,因江生於趙生尚未結束疊 杯課程而進入介入期,考量研究對象間不會互相影響,江生的競技疊杯運動課程時 間需與趙生錯開,因此江生的課程時間為每週二和五。「多向度注意力測驗」分別 於課堂進行的中段 (學完 3-3-3 疊杯法及 6 杯疊法) 及全部課程教學結束後施測,

中段施測為中測,藉以了解研究對象在接受課程介入的過程中,其注意力的變化情 形,全部課程結束後的測量為後測,藉以了解研究對象在接受整個競技疊杯運動課 程後,其注意力的改善情形。研究者於研究對象接受疊杯教學課程後的國文課進行 專注學習表現資料搜集,透過錄影以「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記錄學生專注學習的 表現。另外研究者製作課程教學日誌,記錄於每次課程的實際教學進度及受試者的 學習情況。

當每位研究對象在介入期的專注行為觀察資料點呈現連續三點趨勢穩定後,或 達到本研究停損點標準,該名研究對象的介入期即可結束。

(三) 維持期

結束介入期的競技疊杯課程後,即進入維持階段,為時約二週,為探究褪除介 入課程後的維持成效,研究者利用「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於每週一、二、三和五 國文課觀察記錄研究對象上課時之專注學習表現,並於維持期尾端讓研究對象的導 師及任課教師填寫「社會效度調查問卷」,最後整合所收集到的資料作為研究結果 分析。

二、研究工具

本研究之研究工具包括:多向度注意力測驗、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教室觀察日誌、

社會效度調查問卷、數位攝影機。

(一) 多向度注意力測驗

多向度注意力測驗 (周台傑等,1993):本測驗由心理出版社發行,共分三個測 驗,可分別評量注意力的三個向度為選擇性注意力、分離性注意力及持續性注意 力。測驗採紙筆式評量,適用對象為國小一~六年級,測驗分數參考常模參照獲得 T 分數和百分等級。測驗內容分別由水果圖形、線條符號和阿拉伯數字,用隨機混 合方式排列而成。測驗內容、信度、效度、常模、計分方式分述如下:

1.測驗內容:

(1) 分測驗一:選擇性注意力,讓受試者分別依不同的背景顏色圈選兩種 不同的水果圖形,以計算其正確圈選遺漏的個數和錯誤的個數。

(2) 分測驗二:分離性注意力,令受試者圈選兩種不同的水果圖形,並依 照主試者指示點選數字,分別計算受試者圈選兩種不同的水果圖形,

並依照主試者指示圈選數字,分別計算受試者圈選水果的正確個數和 依主試者口語指示做反應的正確題數。

(3) 分測驗三:持續性注意力,令受試者在測驗的四個階段,分別圈選標 的刺激,計算其正確、遺漏圈選和錯誤的個數。

2.適用對象:國小一年級到六年級兒童,施測時間依照年級的不同有所不同,

國小低年級為 30 分鐘,中年級約為 24 分鐘,高年級約為 18 分鐘。

3.信度:重測信度間隔四週所得數值介於 0.82 至 0.90 之間,間隔八週所得的 數值於 0.74 至 0.83 之間,皆達.01 顯著水準。

4.構念效度:各分測驗之相關介於 0.50 至 0.54 之間,各分測驗和全測驗之相 關介於 0.65 至 0.69 之間。

5.常模:多向度注意力測驗建立常模的樣本,是根據台灣地區按比例抽取代表 性樣本,各年級 615 人,共 3690 人。考驗性別差異,未達顯著水準。

6.計分方式:

(1) 分測驗一: (18-遺漏個數)+ (7-錯誤個數)=原始分數。

(2) 分測驗二:正確圈選水果個數+正確圈選數字題數=原始分數。

(3) 測驗三: (62-四階段遺漏個數)+ (100-四階段錯誤個數)+四階段正確個

數=原始分數。

(4) 對照標準量表分數對照表,查出三個分測驗的標準分數。

(5) 全測驗的標準分數為三個分測驗標準分數之和,對照百分等級、T 分 數對照表,查出全測驗百分等級及 T 分數。

本研究採用「多向度注意力測驗」作為注意力的評估工具,由本研究者作主試 者,並進行前中後測比較分析,由於本研究之研究對象為國中生,因此常模參照根 據我國衛生福利部發布之「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研究對象身心障礙證明上之 智力功能所對應之心智年齡來查詢對照,「身心障礙者鑑定作業辦法」 (2017) 之附 表二「身心障礙類別、鑑定向度、程度分級與基準」說明鑑定向度 b117 (智力功能) 之障礙程度為 1 時,代表智商介於 69 至 55 或心智商數 (mental quotient) 介於 69 至 55,或於成年後心智年齡介於 9 歲至未滿 12 歲之間;障礙程度為 2 時,代表智 商介於 54 至 40 或心智商數介於 54 至 40,或於成年後心智年齡介於 6 歲至未滿 9 歲之間。

(二) 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 1.施測方式

研究者依據國內外文獻探討個案上課專注的學習表現的定義,自行設計

「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記錄研究對象出現本研究所定義之專注行為表現,記 錄期間為基線期、介入期及維持期。本研究專注行為之操作性定義先行透過預 試,以「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觀察記錄本研究定義之專注行為表現於 3 秒或 5 秒哪一項較適合研究對象之能力,作為正式實施階段之觀察基準。本研究觀 察紀錄方式採取部分時距紀錄 (partial-interval recording),此種紀錄的好處是可 以大約看出行為的次數和持續時間,此方式只在設定的時距內,任何時間有出 現目標行為,不管發生說少次,也不管持續多久,即可被紀錄有發生 (鈕文英、

吳裕益,2015)。做為觀察記錄之每節課為 30 分鐘,因考量課程前 10 分鐘及 下課前 5 分鐘為上課緩衝準備或收尾時間,例如:轉換教室、收發作業、教師 佈置上課用具…等,因此扣掉上課剛開始 10 分鐘及下課前 5 分鐘,實際觀察 時間為 30 分鐘,每 30 秒紀錄一次,觀察研究對象課堂專注行為表現的情況,

共 60 個時距,於觀察時距內出現一次 (以上) 的專注行為,則劃記「V」。本 研究之專注學習表現依「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紀錄結果為依據,當研究對象 的專注行為次數愈多,表示專注學習表現越佳;專注行為次數愈少,表示專注

學習表現越不佳。本研究所訂定之課堂中專注行為操作性定義如下:

(1) 對老師的指示在 3 秒內做出回應。

(2) 坐在位置上,眼睛注視老師或正在進行的活動持續 3 秒。

(3) 依照老師的指示行事,若有停頓,不超過 3 秒。

本研究之「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在正式實施前,會先行請專家學者評估 本研究工具的適當性,綜合專家學者之建議,修正記錄表內容,再成為正式研 究工具。

2.觀察者信度分析

本文研究者為主要觀察者,另位會再安排一位同樣任教於研究對象學校的 特教班教師作為另一個觀察者,作為觀察記錄一致性的依據。觀察者訓練於預 試研究期執行,研究者會先與另一位觀察者說明「專注行為觀察記錄表」所預 記錄之目標行為及記錄方式,達成共識後,抽取 107 年 3 月 5 至 3 月 9 日每天 第一節課所拍攝的上課情形,做為觀察目標行為之練習,王文科與王智弘 (2012) 整理學者 Hersen 的觀點,指出多數情境中交互觀察者一致達 80%可被 認為滿意,透過以下公式計算觀察者信度:

整體的一致性比率= x100 ( % )

本研究設定當研究者與觀察者觀察結果達 90%以上,才正式進行研究基線 期、介入期和維持期之觀察,這三個階段研究者會各取樣 30%的資料,與另一

本研究設定當研究者與觀察者觀察結果達 90%以上,才正式進行研究基線 期、介入期和維持期之觀察,這三個階段研究者會各取樣 30%的資料,與另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