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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各研究變項之分佈

本研究之變項包括個人因素、家庭因素、學校因素、社區因素、睡 眠品質和睡眠規律性,以下分別說明各類因素之每一變項的分佈,以 及城鄉上的差異情形。

一、個人因素 1.性別

整體而言,性別所佔比率差不多,男生佔50.81% (906 人);女生佔 49.19%(877 人)約各佔一半左右,而性別在城鄉上並無顯著差異

2=0.12,p>.05),臺北市男生 50.51% (592 人);女生 49.49% (580 人),

花蓮縣男生51.39% (314 人);女生 48.61% (297 人),見表 4-1。

2. 年級

全體研究對象以七年級佔最多35.41% (636 人),其次為八年級 34.08% (612 人)、九年級 30.51% (548 人)。在臺北市方面,以八年級佔 大數35.06% (413 人),接著為七年級 34.38% (408 人)及九年級

30.56%(360 人);在花蓮縣方面,則以七年級比率佔最多 37.38% (231 人),其次為八、九年級分別佔 32.20% (199 人)、30.42% (188 人),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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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年級的分佈上並無顯著差異(χ2= 2.00,p>.05) ,見表 4-1。

3. 電腦使用習慣

本研究採三題來測量研究對象之使用電腦行為,得分範圍3-15 分,分數越高表示使用電腦習慣越差。整體而言,研究對象的使用電 腦習慣得分之平均值為6.11,標準差為 2.97,低於中間值 9,顯示其使 用電腦習慣尚佳。但城鄉國中生的電腦使用習慣是有顯著差異的(t=

-2.28,p<.05),且花蓮縣國中生使用電腦習慣較台北市國中生來得差,

見表4-1。

4. 晚間看電視習慣

此部分包括兩題,得分範圍2-10 分,分數越高表示夜間因看電視 而晚睡的頻率較高。整體而言,研究對象晚間看電視習慣得分之平均 值為4.41,標準差為 2.31,低於中間值 6,顯示其晚間看電視習慣尚佳。

但城鄉學生晚間看電視習慣有顯著的不同(t = -2.10,p<.05),其中花蓮 縣國中生的頻率高於台北市國中生,見表4-1。

5. 社團活動

平均而言,全體研究對象參與社團活動(如:學鋼琴、畫畫等)的次 數不高,約一週一次,且城鄉國中生並無差異(t = -0.13,p>.05) ,見 表4-1。

6. 自覺健康狀況

自覺健康狀況以四題測量,得分範圍 4-20 分,分數越高自覺健康 狀況越差。整體而言,研究對象自覺健康狀況之得分平均值為10.91,

標準差為2.65,小於中間值 12,顯示研究對象自覺健康尚佳。但城鄉 上有顯著的差異(t = 2.52,p<.05),而臺北市國中生自覺健康狀況較花 蓮縣國中生來得差,見表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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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晚上補習頻率

平均而言,全體研究對象晚上補習的次數,一週至少 1~3 次,而 臺北市國中生晚上補習頻率顯著高於花蓮縣國中生(t = 3.26,p

<.001) ,見表 4-1。

8. 晚上與同學聯繫狀況

此部分有 2 題,得分範圍介於 2-10 分之間,分數越高表示晚上與 同學聯繫狀況越頻繁。整體而言,研究對象晚上與同學聯繫狀況之得 分平均值為4.31,標準差為 2.41,低於中間值 6,顯示研究對象晚上與 同學聯繫狀況尚可,且城鄉上並無顯著差異(t = -1.94,p>.05) ,見表 4-1。

4-1 個人因素分佈之城鄉差異檢定摘要表

*p<.05 ;***p<.001

變項 全體(%) 臺北市(%) 花蓮縣(%) χ2

性別 0.12

906(50.81%) 592(50.51%) 314(51.39%) 877(49.19%) 580(49.49%) 297(48.61%)

年級 2.00

636(35.41%) 405(34.38%) 231(37.38%) 612(34.08%) 413(35.06%) 199(32.20%) 548(30.51%) 360(30.56%) 188(30.42%) 全體(n=1760) 臺北市(n=1148) 花蓮縣(n=612) t

使用電腦習慣 6.11±2.97 5.99±2.96 6.33±2.98 -2.28*

看電視習慣 4.41±2.31 4.33±2.28 4.57±2.34 -2.10*

社團活動 1.67±1.03 1.67±1.00 1.68±1.08 -0.13 自覺健康狀況 10.91±2.65 11.03±2.55 10.68±2.83 2.52*

晚上補習頻率 2.42±1.37 2.50±1.34 2.27±1.42 3.26***

晚上與同學聯繫 4.31±2.41 4.23±2.37 4.47±2.48 -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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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家庭因素 1. 家人睡眠行為

此部分包含三題,得分範圍3-15 分,分數越高表示家人睡眠行為 越差。整體而言,研究對象之家人睡眠行為平均值為8.38 分(標準差 為2.54),略低於中間值 9,顯示家人睡眠行為偏好。但城鄉國中生家 人睡眠習行為有顯著差異(t =6.77,p<.001),花蓮縣國中生家人睡眠行 為優於臺北市國中生,見表4-2。

2. 家中睡眠環境

此部分包含六題,得分範圍 6-30 分之間,分數越高表示家中睡眠 環境越不好,對睡眠影響越不利。整體而言,研究對象家中睡眠環境 得分平均值為8.38,標準差為 2.54,小於中間職 18,顯示家中睡眠環 境佳。但城鄉有顯著性的差異(t =3.23,p<.001),而花蓮縣國中生家中 睡眠環境顯著優於臺北市國中生,見表4-2。

3. 父母親監督行為

此部分包含七題,得分範圍介於 7-35 分之間,分數越高表示父母 監督行為越好。整體而言,研究對象父母監督行為之平均值為21.50,

標準差為6.63,略高於中間值 21,顯示父母監督行為偏好,且城鄉國 中生的父母監督行為並無顯著差異(t = -1.63,p>.05) ,見表 4-2。

4. 家庭關係

此部分包含三題,得分範圍在 3-15 分間,分數越高表示家庭關係 越不好。整體而言,研究對象家庭關係平均值為7.05,標準差為 2.93,

小於中間值9,顯示家庭關係偏好,且城鄉國中生在家庭關係上有顯著 差異(t= -2.82 ,p<.001),臺北市國中生家庭關係顯著優於花蓮縣國中 生,見表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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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父母親對子女功課重視度

此部分包含八題,得分範圍在 8-32 分間,分數越高表示父母親對 子女課業的重視程度越高。整體而言,研究對象父母對國中生課業重 視程度之得分平均值為23.31,標準差為 5.09,大於中間值 20,顯示父 母對功課的重視度高。但城鄉國中生有顯著的差異(t =-2.40,p<.05),

又以臺北市學生家長對於子女課業的重視度又高於花蓮縣國中生,見 表4-2。

6. 家人夜間工作狀況

平均而言,國中生家人夜間工作狀況,介於「從未」至「一週一 次」間,且並無城鄉顯著差異存在(t = 0.92,p>.05) ,見表 4-2。

7. 家庭社經地位

整體而言,研究對象以高社經佔最多數 43.72%(763 人),其次為低 社經32.44%(566 人),最少為中社經 23.84%(416 人)。然而,家庭社經 地位在城鄉上有顯著的不同(χ2=388.29, p<.001)。臺北市學生以高 社經佔最多58.52%(673 人),其次為中社經 23.57%(271 人),低社經 17.91%(206 人);相反地,花蓮縣學生以低社經佔大數 60.50%(360 人),

其次為中社經24.37%(145 人) 及高社經 15.13%(90 人) ,見表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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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學校因素 1. 學業壓力

此部分包含了四題,得分範圍4-20 分間,分數越高表示學業壓力 越大。整體而言,全體研究對象學業壓力平均值為12.94,標準差為 3.70,略高於中間值 12,顯示國中生學業壓力偏大,且在城鄉上有顯 著差異(t =3.63,p<.001),且臺北市國中生學業壓力顯著大於花蓮縣國 中生,見表4-3。

2. 人際壓力

此部分包含七題,得分範圍在7-35 分之間,分數越高表示人際壓 力越大。整體而言,全體國中生人際壓力平均值為14.59,標準差為 4.19,低於中間值 21,顯示國中生人際壓力偏低,但城鄉上有顯著的 差異(t = 3.31,p<.001),臺北市國中生人際壓力顯著高於花蓮縣國中 生,見表4-3。

4-2 家庭因素分佈之城鄉差異檢定摘要表

變項 全體(n=1770) 臺北市(n=1161) 花蓮縣(n= 609) t 家人睡眠行為 8.38±2.54 8.67±2.51 7.82±2.50 6.77***

家中睡眠環境 9.37±4.26 9.61±4.30 8.92±4.16 3.23***

父母監督行為 21.50±6.63 21.69±6.34 21.13±7.13 1.63 家庭關係 7.05±2.93 6.89±2.78 7.32±3.17 -2.82***

父母對功課重視度 23.31±5.09 23.52±5.12 22.91±5.00 2.40*

家人夜間工作狀況 1.31±0.87 1.29±0.84 1.34± .92 -1.22 全體(%) 臺北市(%) 花蓮縣(%) χ2

家庭社經地位 388.29***

高社經 763(43.72%) 673(58.52%) 90(15.13%) 中社經 416(23.84%) 271(23.57%) 145(24.37%) 低社經 566(32.44%) 206(17.91%) 360(60.50%)

*p<.05;***p<.001;家庭社經地位扣除填答無效問卷,n=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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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同儕的睡眠時間

此部分包含兩題,得分範圍 2-10 分,分數越高表示朋友的睡眠習 慣越不好。整體而言,研究對象同儕的睡眠時間平均值為4.51,標準 差為2.74,低於中間值 6,表示同儕睡眠習慣尚佳。城鄉上是有顯著的 差異(t =5.72,p<.001),臺北市學生的同儕睡眠習慣較花蓮縣國中生來

得差,見表4-3。

四、 社區因素

本研究的社區因素僅只社區安靜程度一項,分為吵雜、尚可和安 靜等三類。整體而言,研究對象居住社區之社區安靜程度以尚可佔最 多46.69%(892 人),其次為安靜 39.05%(701 人),吵雜者最少 11.25% (202 人),且城鄉在社區安靜程度上並無顯著差異,見表 4- 4

五、睡眠品質和睡眠規律性 1.睡眠品質

睡眠品質得分範圍為 0-18 分,分數越高其睡眠品質越差。由表 4-5 4-3 學校因素分佈之城鄉差異檢定摘要表

變項 全體(n=1773)

臺北市(n=1161) 花蓮縣(n= 612) t

學業壓力 12.94±3.70 13.17±3.73 12.50±3.61 3.63***

人際壓力 14.59±4.19 14.83±4.16 14.14±4.21 3.31***

同儕的睡眠時間 4.51±2.74 4.77±2.79 4.01±2.57 5.72***

***p<.001

4-4 社區因素分佈之城鄉差異檢定摘要表

變項 全體(%) 臺北市(%) 花蓮縣(%) χ2

社區安靜程度 0.05

吵雜 202(11.25%) 134(11.38%) 68(11.02%) 尚可 892(49.69%) 585(49.66%) 307(49.76%) 安靜 701(39.05%) 459(38.96%) 242(39.22%) 社區安靜度扣除填答無效問卷,n=1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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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知,全體研究對象的睡眠品質得分平均值為6.41(標準差為 2.65),

低於中間值9 分,顯示睡眠品質尚佳。另外,城鄉上並無顯著的差異(t

=1.51,p>.05),此結果不支持研究假設一。

進一步就睡眠品質六層面上的城鄉差異加以比較,發現在睡眠潛 伏期、睡眠時數和睡眠效率上,臺北市和花蓮縣有顯著差異;其中花 蓮縣國中生的睡眠潛伏期和睡眠時數高於臺北市國中生(t = -3.71,

p<.000; t = -2.37,p<.05);而臺北市國中生的睡眠效率則高於花蓮縣

國中生(t = 3.42,p<.000)。

2.睡眠規律性

睡眠規律性包括週間點變異、週間週末點變異、週間量變異和週間 週末量變異等四項,以下分別說明其分佈。

(1)週間點變異

由表4-5 可知,全體研究對象睡眠之週間點變異平均為 3.45 小時,

標準差2.36 小時,顯示週間點變異大,但城鄉並無顯著差異(t = -0.031,

p>.05)。就起床時間來看,全體研究對象平均起床時間是早晨 6 時 27

分(標準差42 分),花蓮縣國中生平均起床時間為早晨 6 時 24 分,雖 比臺北市國中學生來得早(6 時 29 分) ,但城鄉並無差異 (t = 2.11,p

<.05),可能是城鄉學校的上學時間大致相同之故。

在入睡時間上,全體研究對象平均入睡時間為晚間 23 時 01 分(標 準差約1 小時),而城鄉是有差異的(t = 9.32,p<.001),其中臺北市國 中生入睡時間(23 時 11 分)比花蓮縣國中生(22 時 42 分)晚。

(2)週間週末點變異

由表 4-5 可知,全體研究對象睡眠之週間週末點變異也顯現明顯不 規律的狀況,平均值為3.68 小時,標準差為 2.05 小時。再者,城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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顯著差異(t = 2.75,p< .001),且以臺北市國中生週間週末點變異(3.78 小時)較花蓮縣國中生(3.49 小時)來得大,顯示城市學生的週間週 末睡眠時間點比較不規律。進一步分別就臺北市和花蓮縣學生週間和 週末入睡時間與起床時間上的差異來看,可發現臺北市國中學生週末 和週間平均入睡時間相差40 分鐘(t = -19.23,p<.001)、週末和週間平 均起床時間相差2 小時 44 分(t = -58.09,p<.001) ;花蓮縣國中生週 末和週間平均入睡時間相差49 分鐘(t = -13.82,p<.001);週末和週間 平均起床時間相差2 小時 13 分(t = -31.36,p<.001),均呈現變異性大 和不規律的狀況,見表4-6。

(3)週間量變異

同樣由表 4-5 可知,全體研究對象上課日的睡眠時數也相當不規 律,平均差異約2.92 小時,標準差為 2.35 小時,而城鄉並無顯著差異 存在(t = - 0.91,p>.05),顯示城鄉國中生睡眠均有週間量變異的問題 存在。另外,全體研究對象週間睡眠時數平均7.23 小時,標準差為 1.66 小時,有不到建議量的狀況;而且臺北市國中生(7.16 小時)又比花 蓮縣國中生(7.37 小時)明顯睡得少(t = -2.50,p<.05)。

(4)週間週末量變異

全體研究對象週間與週末睡眠時數上的變異,平均值為2.02 小 時,標準差為1.74 小時,而城鄉上是有顯著的差異(t = 2.94,p<.001)。

其中,花蓮縣國中生在週間週末量變異(1.86 小時)顯著小於臺北市 國中生(2.11 小時),見表 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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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城鄉國中生週間週末入睡時間與起床時間差異

臺北市(n=1178) t 花蓮縣(n=618) t

週間 週末 週間 週末

入睡時間點 23:11±1:00 23:51±1:19 -19.23*** 22:42±1:08 23:31±1:29 -13.82***

起床時間點 6:29±0:37 9:13±1:35 -58.09*** 6:24±0:50 8:37±1:43 -31.36***

***p<0.001

週間入睡時間a 23:01±1:04 23:11±1:00 22:42±1:08 9.32***

週間起床時間a 6:27±0:42 6:29±0:37 6:24±0:50 2.11*

週間睡眠時數a 7.23±1.66 7.16±1.62 7.37±1.73 -2.50*

週末入睡時間a 23:45±1:23 23:51±1:19 23:31±1:29 4.68***

週末入睡時間a 23:45±1:23 23:51±1:19 23:31±1:29 4.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