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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緒論

第三節 研究重點與架構

本文預計討論的重點將以相關文獻中所指出的社造發展方向的定位,發展過 程中社區與輔導單位(政府組織)的互動依存關係,以及社區內部的整合過程,

社區與其他團體互動關係,而其他團體對社區又造成了何種影響,最後將評估社 造至今,社區成就了何種有利永續發展的條件,或是形成了那種窒礙難行的困 境,分析重點如下:

一、部落的定位與自我認知

就三仙社區發展協會「原住民部落永續發展計畫-98年度重點部落計畫補助 申請表」的內容與第一期執行成果而言,許多執行內容較偏重部落硬體景觀及就 業機會,計畫內容雖對部落發展的需求以及社區集體意識再凝聚有著初步的研擬 與期程規劃,但礙於公務部門核撥經費時間冗長、部落組織鬆散、部落族人參與 不足、參與意願不高等現象,影響執行成效。這個部份也凸顯出部落內部未能有 效整合,地方政府的介入與輔導不足的問題,發展協會於擬定計畫前未針對部落 的文化屬性、傳統領域、社會規範、信仰等基本資料作調查,以充分了解需求及 問題,故未能規劃出更適當的發展策略。

而比西里岸部落在文化呈現上也異於其他的原住民部落,其社造執行方向較 不重視恢復(重建)部落固有文化這個部份,或說他們把大部份的資源與精力放 Paw Paw鼓隊的成立與訓練,然而社區發展是「在社區中造人與造產的組識動員 過程,所謂的造人是要提昇居民參與社區事務的能力及意願。所謂的造產是要改 善社區事環境,創造產業資源,使社區具足活力與生機,居民可以快樂富足的在 社區生活」(蔣玉嬋,2005)。從表面上看,發展協會投入的是造人工作,但實 質上卻是一種文化產品的呈現,這樣的發展方向在短期內的確成就了一些成績,

Paw Paw鼓隊迅速的得了一致的好評,也吸引了NGO組織的資源進入部落,但就 長遠的角度來看,多數的資源只關注到少數的居民,是否能達到以點拉線,以線 接面的成效還有待觀察,不過發展協會已經大幅度的躍進,也造成了內部無法協 同一致,外部卻又要抗拒外來團體對其發展方向的約束,形成了一種進退兩難的 窘境。

二、地方團體與部落議事慣習的媒合

男子聚會所(sefi2)是阿美族群最早的議事平台,也是頭目及長老研商決策 的場所,決策之事項交給年齡階層組織辦理。部落中所有的男子都必須經由會所 的洗禮,再邁入部落這個大家庭,會所同時也是男子學習各項知識與技藝的重要 場所,在阿美族傳統社會中,會所它代表了政治、軍事以及教育中心(劉斌雄,

1965)。

承上述,傳統的阿美族社會其社會組織框架在一個年齡階層之中,由上而下 的執行每件關於部落中的事物,所有的事項在頭目與長老階級決議完成,並交由 青年組織完成,是故,這樣的組織階層是維繫部落凝聚力的關鍵。反觀比西里岸 部落的社會組織幾乎已經完全漢化,雖也意圖想要重建傳統的年齡階層組識,但 這樣的意識也只能在鼓隊的青少年中發酵卻無法完全施行到整個部落,本研究將 探討是否保有傳統社會組織的部落對推動社造將會有所助益。

此外,部落中存在著不同社團,而社團間的互動關係也會影響部落共識形成 及計畫執行成效。當執行團隊在計畫初期無法整合不同社團,並依屬性來分工負 責,部落內對權力和資源的角力,並沒有因為成為重點部落而減緩,反而更加劇 烈。不同的族群、團體在議事上並非依循相同的模式,要如何考量每個族群、團 體的差異性,如何在傳統和現代議事規範中找到平衡點,恐怕是目前原鄉部落及

2 男子聚會所依各地區部落之不同而有不同之稱呼,例如:花蓮北部及海線豐濱以北大多稱 talo’an,壽豐以南至秀姑巒溪以北稱 soraratan,瑞穗、奇美一帶稱’adawang,而臺東境內海線 至臺東市郊全數稱 sefi。參見:http://citing.hohayan.net.tw/citing_content.asp?id=2312&keyword=

男子聚會所。

比西里岸部落社區永續發展所要面對的課題。

三、權責(輔導)單位的願景規劃與部落需求之間的落差

政府計畫案多半希望受輔導單位經由經費引導達成可以展現的目標,呈現一 種具體有形的成效,而硬體建設、社區樣貌(環境)改善,更是輔導單位的審查 重點,對部落反映與需求卻較不重視。以比西里岸來說原核准計畫中所表列之計 畫輔導員,與實際參與社區輔導座談的輔導員名單不符,行政機關所派遣之輔導 員(評審)專業度受到部落的質疑,或是提出的論點太過學術性,無法與當地文 化或計畫主持人達成有效的溝通與交流。此外,政府單位所派遣的輔導員只有在 年度結算時才會出現,並對社區工作成果進行評估,也因為從未按照計畫期程對 部落進行輔導訪視的動作,所以僅能從書面的文字報告中去評定部落的執行成 效,社區的工作人員認為計劃案的評審委員是站在理想化、學術化的觀點來看待 社區工作,但對於處於一線工作的他們而言,評審委員的提案往往造成部落更多 困擾,卻礙經費必須符合核銷項目,而耗損更多有限的資源。

輔導單位未適時協助其文書作業及經費核銷作業流程,導致經費無法按時核 撥,造成活動無法遂行及居民反感,冗長的公文作業對原鄉部落的計畫主持人太 過沉重,訓練課程交由已完成重點部落計畫之社區辦理,淪為消化經費之形式,

對受輔導單位無任何實質上的幫助。

四、社區依賴性與自主性之間的矛盾

「重點部落計畫作業須知」旨意為希望部落在凝聚共識後,提出部落發展的 階段性目標及需求,並由公家提供資源,在專業團隊的輔助之下,達到部落永續 發展的目標。但部份原住民部落對公務部門資源過度依賴,一旦3年重點部落計 畫執行完畢,該社團未再獲得其他資源,造成社區執行計畫期間的活力嚴重衰 退、空間閒置等現象。也因為居民欠缺經濟面的操作策略,沒有足夠的資本,加 上對地方文化缺乏認同觀點,無法預見未來的願景,當地方特色資源曝光以後,

吸引利益團體進入,受益者通常不是居民本身,即使居民受益,也無法達到利益 均分(蔣玉嬋,2005)。之所以會出現上述問題的原因,除了部落無法有效利用 資源達到永續的目標外,更重要的是缺乏可以規劃階段目標的人才。

「社區發展的過程包含兩種基本要素:即由人民自己參與並靠自己創造以努 力改進其生活水準;由政府以技術或其他服務以促進其發揮更有效的自覺、自助 與互助。」(徐震,1985)原鄉部落人口老化、青壯年人口外移是一個普遍的現 象,目前比西里岸社造的運作情形是由協會的理事長決定與執行,並承擔所有成

無法自省的狀況往往是導致社造停滯不前的主因,在這個過程中產生許多值關注 的議題。例如:負責審查輔助案的政府部門如何有效評估並有計劃性的輔導部 落,並從短、中、長三個時期規劃出屬於個案的願景,協助社造在地生根。

五、原住民藝術家與部落的關係

在政府有計畫的輔導下,近幾年有許多的原住民藝術家漸露頭角,但是他們 的生活收入十分不穩定,大部份依靠承辦公部門計劃來維持生計,在原住民社造 運動的精神上,這群原住民藝術家似乎更能了解並發揮其部落特性。2009年,在 原住民藝術創作者A2的協助下,三仙發展協會向原民會提出了重點部落計畫的 申請案,在通過補助之後,協會便開始與其展開了社區改造運動,從文化層面的 鼓隊訓練到硬體建設的設計藍圖均由其一手包辦,當社造漸有成果時,因為NGO 組織的介入與社區內部的利益關係,A2黯然退出社區運作,改由NGO組織接手 其後續工作,將其操作成更商業化表演團體,並以漢人的角度來詮釋原住民文 化,這樣的後續效應也導致發展協會與NGO組織間產生嫌隙,並使得文化根基 就不深厚的比西里岸部落,在其鼓隊的文化呈現上與社區營造方向變的更商業 化,與原有理念漸行漸遠。

在原住民社區特色中有一部份是在於文化產業,台灣目前文化產業的現況呈 現出一種物化、商品化,以宰制、貨物交換價值、有效至上的原則來規劃人類的 文化活動(葉維廉,1990:44)。這種大量化、唯利是圖、商業取向的行為,將 使人淪為缺乏主體性、失去創造性的消費個體(葉智魁,2002)。本研究中所討 探的原住民藝術家與部落間的關係,其意圖是想呈現出由原住民觀點中所想表現 文化產業的運作方式,並與當NGO組織介入部落運作後的操作模式作一比較分 析。

六、NGO組織的介入社區發展後的效應分析

絕大部份的NGO 組織的運作資源,來自於民間或企業的捐款,甚至是政府 的資源補助,而NGO 組織在找尋可吸引資源挹注個案時,其手段操作上卻有許 多值得探討的部份,例如其角色定位對於社區發展而言是在主導控制還是互助參 與,NGO 組織的偏好是否會造成社區發展方向的變異,這將對部落會產生不同 的影響。

目前台灣的NGO 組織已經非常活躍於各種領域,其中也包含了社區運動。

目前台灣的NGO 組織已經非常活躍於各種領域,其中也包含了社區運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