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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資料來源之限制

本研究目標之一為探討林務局人員需具備的自然教育中心專業知能,但在自 然中心方面的發展,以國外較為多元且成熟,故研究者蒐集自然中心人員專業知 能的相關文獻,來源以國外自然中心的資料為主,國內目前自然中心人員專業知 能的相關文獻不多。因此研究者初步歸納的專業知能架構,可能因資料蒐集的來 源多為國外資料而有所限制。

二、研究對象組成的限制

本研究對象主要為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發展計畫中,積極參與自然教育中心 發展的人員,包括林務局森林育樂組及各分區行動研究團隊成員。但其中有 21.7%的研究對象並非在林務局工作,主要為林務局各分區自然教育中心發展計 畫主持人、專案研究員,及國家森林解說志工。雖然他們非屬林務局正職工作人 員,但基於其專業性及參與立場,對於林務局人員在自然教育中心工作所需具備 之專業知能的看法,亦是值得參考的意見。而在專業發展需求方面,則是因為他 們皆以參與者的角色,參加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發展計畫之專業發展活動,因此 其專業發展的需求亦是本研究關切點,但這些研究對象並非屬於「林務局人員」, 因此屬本研究限制之一。

三、研究結果概括性的限制

本研究對象為林務局八個林區管理處國家森林遊樂區之自然教育中心行動 研究團隊人員,依據林務局國家森林遊樂區的屬性、人員需求而建立專業知能架 構,故可能無法類推至其他自然中心相關的政府或民間組織使用。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目的為探討林務局人員應具備之自然教育中心方面專業知能,及人員 進行與自然教育中心有關的專業發展活動之需求,以提供林務局自然教育中心未 來進行人員專業發展課程規劃之參考依據。為深入瞭解本研究之相關理論背景,

本章將針對自然中心與環境教育的推動、專業知能與專業發展的內涵、自然中心 人員應具備的專業知能,及林務局推動自然教育中心與專業發展執行情況,進行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自然中心與環境教育的推動

透過前一章可以瞭解,欲解決長期的環境問題,要透過公民的教育著手。而 教育的歷程則需要正規與非正規環境教育的配合與長期接軌,才能達成終生學習 的成效,而自然中心即是非正規環境教育的執行場域之一。故本節將針對自然中 心之定義與功能、構成要素、使命與目標作一說明,並進一步探討自然中心與推 動環境教育的關聯性。

一、自然中心的定義與功能

自然中心(nature center)與環境學習中心(environmental learning center)

在世界的發展有其歷史上的意義與價值,除了這類名稱外,在許多國家地區,類 似這樣的機構其名稱可能有所差異,如環境學習中心、環境教育中心、戶外環

境教育中心、保育學校、生態中心、生態農場、田野學習中心、田野之家等多元 的稱呼(周儒,2002)。為了溝通方便,研究者在本節內容中用「自然中心」來 概括統稱以上各種不同名稱,但同樣具備環境學習功能的機構。

國外對自然中心的定義較早,Shomon(1969)指出,自然中心是一個戶外 教育的地點,也是一個服務性設施,更是一個社區的機構。Stapp 與 Tocher(1971)

進一步認為,基本上自然中心都是位於戶外,有相關的教育設備及管理組織單 位,能提供附近的居民(特別是年輕人)享受自然環境的機會,並且學習生物和 非生物之間的關係,及人類在生態環境中的位置。在國內方面,學者王鑫(1995)

認為自然中心是指一個擁有戶外環境教育教學資源之地區,經規劃為戶外環境教 育教學用地,設有管理機構,並備有必須之教材、教具及專職人員等,經常性辦 理教學活動的地區。周儒(2001)則定義自然中心是一片具有環境教育資源特色 的土地區域上,整合環境教育專業人力、專業課程方案與適當的環境資源,整體 發揮其能量,提供環境教育專業服務給第一線的顧客,如學校學生、一般社會民 眾,以達成教育、研究、保育、文化、遊憩之多功能目標的環境教育專業設施。

因此,一個具備自然中心功能的單位與場域,可提供學校作為戶外教育的教 室,以及社區居民體驗自然的休閒環境。自然中心應具備完善的教學場域及設 施,組織專門負責營運管理的部門,具有專業的環境教育、場域管理,或環境解 說人員,規劃完善的課程方案,透過專業人員的傳遞,提供社會大眾完善的環境 教育專業服務。

在自然中心的功能方面,學者 Milmine(1971)認為,自然中心可以有三個 功能:1.成為未開發土地及都市化地區之間的緩衝帶;2.提供社區居民接近自然 世界的經驗;3.達成環境教育的目的:讓民眾的舉止之間具有生態良知及責任,

與環境中的事物能夠和諧相處。而 Ashbaugh(1971)認為自然中心對於學校體 系與公園資源管理有很大的正面貢獻。自然中心可以成為社區的博物館及圖書 館,及學校的教學實驗室,並有效的與學校課程結合;自然中心的解說活動與教

育方案,可以使民眾瞭解正確對待土地與資源之重要性,從而認同與力行保育,

對資源管理單位而言,有助於保育目標的達成。

綜合以上專家的看法,自然中心的功能相當多樣,不但具備教育功能,也能 保存原始環境,以達到資源管理目的,並作為學校正規教育的延伸場域,及大眾 親近自然的休憩區域。而欲達成自然中心多面向的功能,必須具備構成自然中心 的基本要素,以下加以說明。

二、構成自然中心的要素

國內學者周儒(2000)認為,一個自然中心若要順利經營,必須具備四項最 基本的要素,包括:方案(program)、設施(facility)、人(people)及營運管理

(operation),彼此互相依存、相互影響,而又以活動方案為核心,逐步影響到 設施、人、營運管理。而在設施、人、營運管理等三項要素上,彼此也互相影響 著。其關係請參照圖 2-1:

註:引自周儒(2000)。設置臺北市新店溪畔河濱公園都市環境學習中心之規劃研究。市府建 設專題研究報告,第 298 輯。臺北:臺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

圖 2-1 自然中心要素

透過自然中心要素圖可知,自然中心需具備對於經費、維修、土地管理等經 營管理機制,規劃完善的場域設施,包括中心設施、解說設施、教育設施、生活 設施與環境設施等,透過經營管理者、教育人員、夥伴單位及服務使用者的規劃 與使用,共同推動環境教育、環境解說與環境傳播之活動方案。因此,具備人、

營運管理、設施及活動方案四項要素,才構成一個完善自然中心的基本條件,進 一步達成自然中心的目標。 

而在姜永浚(2006)探討優質環境學習中心的特質要素,歸納出五大面向,

分別為「整體關切」、「場域與設施」、「經營與管理」、「人員」及「軟體方案」。

其中「整體關切」是強調自然中心的環境教育使命、目標或願景、軟體方案與硬 體設施規劃的理念和安全性,以及持續的評鑑與改進等,同樣也是一個完善的自 然中心應考量的要素之一。 

因此,透過上述可歸納自然中心應具備的要素可包括「整體關切」、「場域設 施」、「經營管理」、「人員」,以及「活動方案」。如此才能基於對於環境教育的整 體關切,建立經營管理的機制,規劃完善的場域與設施,透過專業人員的執行,

提供社會大眾與學校優質的環境教育服務。 

三、自然中心的使命與目標

自然中心具有許多功能,周儒、呂建政、陳盛雄與郭育任(1998)綜合歸納 國內外資料,認為自然中心的存在主要可以達成以下三項使命:   

(一)使學習者透過親身的環境體驗,激發其對於環境的關懷,建構整體環 境的知識,並促進關心環境、支持並參與改善環境的行動。

(二)透過戶外生活的體驗,學習團體生活的紀律、與人相處、互助合作的 學習方式,及合理應對待人之道。

(三)透過在自然環境中活動的體驗與挑戰,能夠滿足個人自我精神的需求 與肯定,並建立個人積極進取的人生觀。

上述這三項使命,與目前國內課程改革所進行的九年一貫課程的主軸精神不 謀而合。根據教育部國教司擬訂之課程綱要,九年一貫精神關切三項層面(教育 部,2008): 

(一)人與自然:強調自然與環境。

(二)人與社會:強調社會與文化。

(三)人與自己:強調個體身心發展。

環境教育本是藉由個人對環境問題之自我責任的覺知,養成其積極正面的環 境態度,然後主動的參與環境行動,以瞭解並促進自我的發展;此外,環境教育 不僅侷限在自然生態保育,與人文社會的互動也屬於環境教育的範疇,尤其是社 會正義與環境正義的議題,更將環境教育的目標導向社會層面;至於人與自然的 層面,自然環境的資源保育、汙染防治與維護管理更是環境教育根本的關切(教 育部,n.d.)。因此,自然中心非正規環境教育同樣重視人與自己、人與社會、人 與自然的關係,與九年一貫課程的關切可互相呼應。

所以,自然中心的環境教育乃基於人與自然、人與社會、人與自己的關切,

周儒(2000)綜合了各方專家的看法,認為自然中心的目標可歸納為五大面向:

(一)教育:透過中心專業的環境教育人員,引領學校師生和社區民眾接觸 並愛護環境,提供學校進行戶外教學、自然體驗、環境調查等教學,

(一)教育:透過中心專業的環境教育人員,引領學校師生和社區民眾接觸 並愛護環境,提供學校進行戶外教學、自然體驗、環境調查等教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