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三節 研究限制與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 研究限制
研究進行中,尚且因為研究者本身能力有限、與個管中心聯繫不易、
個案訪視困難等,使得研究尚有許多不足之處,於此提出本研究之限制。
(一)非自願性個案來源的限制
早期療育服務中的非自願性個案及其家庭,國內缺乏合適的、普遍的 定義,造成本研究調查中的個案取樣無法獲得統一的標準。以致於研究調 查的對象中,有 39%的個案沒有個案管理之經驗,以及有 44%的個案沒 有接受發展評估,因此,所能針對已進入發展遲緩兒童服務歷程中之非自 願性個案及其家庭之資料進行分析者,實為有限與不足。
也因著缺乏明確的非自願性個案定義指標,因此本研究按早期療育服 務現況、相關文獻以及相關專業人員的實務經驗所擬定非自願性個案指 標,並將所設定的指標提供給個案管理中心以利個案之轉介,但個案管理 中心所認定的非自願性服務個案之定義各有所不同,加上未排除未訪視個 案以及未評估之個案,因此增加本研究對象取樣的限制。
(二)相關調查問卷的限制
本研究依據研究目的以及所收集的相關文獻編制之問卷,填答問卷者 設定為已接受早期療育服務,但因主、客觀因素而導致個案及其家庭無法 繼續接受服務或是拒絕服務者,研究假設是所填答的個案或家庭至少曾經 歷過相關認知層面、復健服務層面、學前安置層面以及相關專業人員層面 其中一種歷程,而針對符合其狀況之選項予以勾選。不過,依據本研究限 制一(缺乏明確之非自願性服務個案之定義)之緣故,導致大部分的個案 皆與研究設計問卷中的情境不符合,因此有效的問卷有限,個案及其家長 所能填答的題項也有限,無法完整呈現所有個案實際之情形。
本研究為了澄清有關以上限制所帶來的疑惑,因此針對所有個案進行 電話訪問以及家庭訪視,即使是與問卷預設情況完全不同之家庭,也企圖 從半結構式的訪談中,發現個案成為非自願性服務個案的原因。而這也是 實際訪視的歸納和問卷結果的整理有所出入的原因所在,也導致研究之 信、效度難免遭受質疑之虞。
(三)個案訪視與調查的限制
個案來源分別由 A、B、C 三個個案管理中心所轉介,而此三個個案管 理中心又分別負責苗栗縣山線地區、海線地區以及市區之早期療育業務,
加上苗栗縣幅員廣闊,交通不便,造成個案訪視之困難。
而從研究對象的基本資料中可知,非自願性家庭有 46%是外籍配偶家 庭,其他則多屬於客家族群、少部分是閩南族群;受訪的家長不乏是外籍 配偶或是高齡的祖父母,彼此所能溝通、表達的有限,而造成極少部份之 個案無法完成問卷,或訪談內容無法依主題進行歸納。
此外,由個管中心所轉介個案之基本資料中,有些個案資料不完整與 錯誤登錄(如人名、電話、甚至地址),造成訪視上聯絡不易以及無法與 個案取得聯繫。而將此部份(12/87=14%)之個案資料轉回個案管理中心 請求更正個案資料,但個案管理中心的回應是個案資料登錄無誤,因此也 無從由個案管理中心取得完整的個案資料。
也因著社會中詐騙事件頻傳,因此有部分(7/87=8%)個案擔心受到 不法份子詐騙而拒絕參與本研究之調查,以至於所能訪視的個案量有所減 少。
(四)研究結果推論性的限制
本研究訪視了四十六位(53%)個案以及六位(86%)個案管理員,
對於量化研究而言個案量過少,導致推論性不足。不過就以苗栗縣早期療 育服務現況來看,三個個案管理中心負責早期療育個案管理工作之個案管 理員,一共有七位,因此七位個案管理員中訪視六位,其推論性就針對苗
栗縣而言,是足夠的。但若要多元性、多樣性的推論於其他縣市則仍顯不 足。
而九十三年度三個個案管理中心之個案,一共有八百三十四位(伊甸 基金會,2005),平均一位個案管理員的個案量為一百一十九位。儘管個 案管理員人數少,但所服務的個案量大,面對非自願性服務之個案的經驗 仍可做為某種程度上的借鏡。
而八十七位個案明顯個案數過少,不過在缺乏非自願性個案轉介指標 的情況下,或許有更多真正的非自願性服務個案未被發掘,也是本研究推 論上與取樣上的限制。
二、 對未來研究之建議
(一)研究對象
本研究也因為缺乏對照組,因此對於造成非自願性個案之危險因子無 法做預測,因此建議未來研究可以針對自願性個案與非自願性個案在服務 歷程中未能完成服務之因素探討、亦可比較已接受服務和未接受服務之個 案、或已進入服務流程與未進入服務流程之個案、或外籍配偶家庭與本國 籍配偶家庭拒絕服務之相關因素,期望找出造成非自願性服務個案之危險 因子,並給予早期療育服務介入之建議。
(二)研究工具
研究對象若同時針對個案與實務工作者(如個案管理員),其問卷內 容的相關性以及比較性要有詳盡的考量與對照,此外,需要兼顧個案的看 法以及個案管理員個人行為的反思之問卷設計。並要注意問卷內容應符合 多數非自願性服務個案及其家庭、甚或是非自願性服務提供者的現況,如 此方能對所有個案做最完整的資料收集。
參考書目
一、 中文部份
世一標準字典編輯委員會(編)(1998)。最新標準字典(修正三版)。台 南市:世一。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2001):早期療育在臺灣的推動與發展現況。中 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會訊─推波引水,31,8-20。
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2000)。中外早療探討、比較之回應與分享。
2004 年 11 月 10 日,取自
http://www.papmh.org.tw/book/minutebook/89early/early-15.ht m。
王天苗(2000)。中外早期療育服務經驗交流研討會。2006 年 4 月 15 日,
取自http://www.papmh.org.tw/book/book-all.htm。
王玠、李開敏、陳雪真(合譯)(1998)。Julius R. Ballew, George Mink 著。個案管理(Case Management in Social Work)。台北市:心理。
甘玉慈(2000)。個案管理實務運作之相關因素探討—以兒童保護社會工 作人員為例。靜宜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系碩士論文,未出版,台中縣。
全國法規資料庫(2004)。2006 年 5 月 27 日,取自http://law.moj.gov.tw/。 朱鳳英(2000)。臺灣發展遲緩兒童通報轉介及個案管理服務現況—以台
北市為例。中外早期療育服務經驗交流研討會會議實務,21-29。台 北。
伊甸基金會(2005)。苗栗縣九十四年度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推動小組 委員第二次聯繫會議手冊,未出版,苗栗縣。
宋芊晴(2004)。失落的案主:影響疑似發展遲緩兒童現身和接受服務的 因素探討。靜宜大學青少年兒童福利系碩士論文,未出版,台中縣。
李鳳雯(2003)。國內早期療育實施現況之分析與探討。2004 年 10 月 31 日,取自
http://home.pchome.com.tw/education/je12ffery/spe029.htm。
林幸君(2000)。個案管理。台北市:心理。
林武雄(譯)(2000)。Betsy S. Vourlekis, Roberta R. Greene 編。社 會工作個案管理(social Work Case Management)。台北市:揚智。
林雅敏(2002)。彰化縣國民小學家長背景因素與家長參與之關係。台中 師範學院國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中市。
林麗英(2004)。早期療育專業整合。載於國立台北護理學院舉辦之「早 期療育研習」研習會手冊。台北市。
周月清(1994)。家庭社會工作—以家庭為中心之社會工作實務。社會工 作學刊,3,47-60。
周月清(1998)。身心障礙者福利與家庭社會工作—理論、實務與研究。
台北市:五南。
周月清(2000)。障礙服務與社會工作。台北市:五南。
周月清(2001)。家庭社會工作:理論與方法。台北市:五南。
周月清、朱鳳英、許昭瑜、劉玉珊、蔡秀妹、黃鈴雅、黃淑文(2001)。
協助拒絕接受服務之家庭進入早療體系-方案發展與評估。台大社會 工作學刊,4,97-161。
周月清、許昭瑜(2004)。醫療模式抑或社會模式—早期療育個案管理實 例探討。社區發展季刊,36,113-147。
周文麗、鄭麗珍、林惠芳(2000)。台灣早期療育的發展與未來展望。2004 年 10 月 31 日,取自http://www.tw.org/newwaves/54/2-1.html。
吳佳賢(2002)。學前自閉症兒童主要照顧者照顧負荷、社會支持與心理 建設之相關研究。暨南大學社會政策與社會工作系碩士論文,未出 版,南投縣。
姚淑芬(2000)。2006 年 4 月 15 日,取自中外早期療育服務經驗交流研討 會, http://www.papmh.org.tw/book/book-all.htm。
高迪理(1990a)。個案管理載兒童保護工作中之運用。社會工作論文叢,
2,345-350。
高迪理(1990b)。個案管理:一個新興的專業社會工作概念。社區季刊,
49,43-54。
施怡廷(1998)。發展遲緩兒童家庭對兒童照顧需求之研究。東海大學社 會工作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中市。
施睿誼(2001)。南投縣生活重建服務中心個案管理服務之研究。暨南國 際大學社會工作政策與社會工作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南投縣。
施惠琪(2005)。在宅輔導服務對特殊兒童及家庭影響。論文發表於中華 民國發展遲緩兒童早期療育協會舉辦之「第六屆全國早療相關服務論 文發表大會暨國際研討會」,台中市。
洪素英(2000)。發展遲緩幼兒之家庭生活素質研究。彰化師範大學特殊 教育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彰化市。
涂毓容(2003)。台北縣市國中學生家長之家長角色認知、家長效能感與 家長參與之關係研究。彰化師範大學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
彰化市。
梁英男(2005)。苗栗早療的美麗與哀愁。親子情報,(1),8-9。
陳怡如(2002)。非自願性專業關係中之抗拒行為—兒保社工人員之觀點。
東吳大學社會工作學系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陳碧玲(1997)。強迫個案抗拒行為的處理。心路期刊,25。
陳進吉(2004)。台北市發展遲緩兒童家庭支持及其家庭需求調查之研究。
中國文化大學教育心理與輔導研究所碩士論文,未出版,台北市。
陳凱琳(2000)。影響發展遲緩幼兒家庭社會支持因素之研究。高雄醫學
陳凱琳(2000)。影響發展遲緩幼兒家庭社會支持因素之研究。高雄醫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