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節 研究範圍
本研究欲以敘說探究的方式,將體育運動世界中經驗現象做出呈現。並採用現象學 方法作為反思方式,探討研究者對於其運動實踐經驗、訓練實踐經驗及教學實踐經驗所 發生的種種現象。因此,以研究者所撰寫的研究文本為內容主軸,並試著透過現象學反 思後重新建構,並提供相關建議。
第六節 研究限制
本研究的理論基礎奠基於敘說探究及現象學方法,研究者受限於語文能力,故無法 直接閱讀原典,而只能透過中文的翻譯書籍,以及二手資料的閱讀。其中,可能有所原 意上的疏漏,抑或翻譯上的謬誤,不僅將影響研究結果的正確性,也成為本研究的限制,
而研究者也將小心求證,盡可能避免錯誤的敘述。
本研究另一項限制為個人的獨立性,體育運動的實踐具有技術層面的特質,因此,
本研究採用敘說探究及現象學反思做為研究方法,盡可能的貼近實際場域,
將實踐故事清楚描述,將研究結果轉化為普世知識,使讀者能夠心領神會並應用。
第七節 名詞釋義
為使更加清晰界定本研究所使用之相關名詞,本節針對實踐、反思、重構、現象場 以及體育運動世界等五個名詞之概念性定義加以說明:
一、實踐
劉一民(2010)指出,運動哲學研究偏屬應用哲學,而我們平時所接觸到的體育運 動均以身體的活動作為媒介,在與人、環境與技術等環節做連結,因此,運動哲學應針 對作為人和運動世界中介的實踐經驗進行研究。本研究之實踐定義係指,研究者本身之 訓練實踐與教學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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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反思
杜威(John Dewey,1859-1952)將反思的定義解釋為:針對某些問題進行主動、
持續及審慎的思考,並認為最好的思維方式是反思思維。饒見維(2003)則將教學反思 分為四類:自己的教學行為、自己的信念與假設、自己的角色以及和他人的關係、自己 的思考與學習方式。本研究之反思,結合上述學者的反思定義,並加入現象學之概念,
係指研究者對施教者對運動訓練及教學的現象學反思、施教者對學習者的現象學反思及 施教者自身現象學反思。
三、重構
一般而言,之所以有「問題」的產生,是期望和現狀之間存在差異,其存在是客觀 的,只要有期望和現實的差異,問題就存在,而重構便是解決問題的過程中關鍵的活動 之一,透過不斷的更新作法和精確的重新定義。然而,本研究所指之重構,係建立在此 想法之上,更進一步指向再實踐,及一個融入反思後的重新建構體育運動知識的實踐作 為。
四、現象場
Merleau-Ponty (Merleau-Ponty,1908-1961)認為,世界是通過現象被我們所認識的,
而身體正是一個表達現象的場域,現象場(phenomenal field)是一個感知世界的方式,
世界在現象場中呈現。本研究之現象場定義係指每個運動主體均有自身表達的方式,受 到主體知覺影響,造成主體獨特焦點,也形成每個運動主體均有其自我構成之運動訓練 及體育教學之現象場。
五、體育運動世界
現象學理論中,常以生活世界(lifeworld)作為研究課題,生活世界泛指我們具體 經驗到的週遭世界。而生活世界便是事物經驗的連結。因此,本研究之體育運動世界定 義係指,研究者在訓練經驗與教學經驗中所產生的所有實踐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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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章旨在回顧與本研究相關之文獻,透過文獻的蒐集、閱讀與分析,進一步理解相 關文獻所欲呈現之內涵,從過去研究者的建議中,整合歸納出共同意識,將本研究之架 構及脈絡,能夠更加穩固的立足於體育運動學術的潮流裡,最後,補充本研究欲探討之 觀點,創造出屬於本研究之獨特價值。
以下將分為六小節。第一節探討「體育」與「運動」的相關文獻,並將體育教學和 運動訓練做出區隔,進而瞭解體育教師和運動教練所需具備之專業能力。第二節關注於 目前體育教學和運動訓練的自我反省研究,再來瞭解學術主流對於實踐者自我反省的探 究。第三節介紹質性研究進路,並整理經驗分析、敘說探究的相關研究進行探討。第四 節為認識現象學理論與方法,針對相關文獻做出重點式概述,用以釐清現象學基本概 念。第五節為蒐集體育運動學術敘說探究,以及現象學之相關研究,最後,第六節為本 章總結,透過閱讀後並加以分析,以俾利於本研究做進一步討論。
第一節 「體育」與「運動」的相關文獻
一、「體育」(physical education)與「運動」(sport)之定義
「體育」(physical education)與「運動」(sport)都是外來語,長久以來在中文裡並 沒有合適的翻譯用字;漢字古籍中並無「體育」一詞,最先採用漢字「體育」一詞的為 日本的近藤鎮三於 1876 年,相對於「精神教育」的「身體教育」之意而想出的譯詞,
乃是日本近代教育制度的過程用語與重整,準備以「身體教育」的教育概念為出發點(山 之口壽幸,2007)。但後來「體育」一詞常常被中文字約定俗成的習慣性用法涵蓋所有 與身體活動相關者。其所涵蓋的意義,除了作為學校之內的體育以外,各種競賽項目、
遊戲性的各種活動、民間相傳的身體文化等,似乎都歸納入「體育」一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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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進枰(2007)認為定義「體育」和「運動」時有五個困難點:
(1)體育與運動都是概念性名詞,無法像操作性定義那樣具體。
(2)外文的翻譯,中文沒有精確的對應用語。
(3)學界和民眾的認知不同。民眾將體育與運動混淆使用,而且是以身體
活動的外在特徵為認定標準,和學界大有不同,使得學界的定義功能不彰。
(4)心理狀態成為定義「體育」與否的判定準則。體育和運動定義與是否 具教育性,和是否為勞動有關。然而,這些準則都以個別的心理狀態 為依歸,有時難以用單純的外在條件來判斷。
(5)體育的定義如果窄化了它的範圍,將限定它的學術研究領域。
國內定義「體育」與「運動」的學者不算少數,至今,經過學者們多年的努力之下,
這個問題逐漸有了共識。研究者參考山之口壽幸(2007)關於各國學者對於「體育」與
「運動」的定義整理成表 2-1 與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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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midt(1893) 體育在教育中重要的部分之 ㄧ,是對於學校的學生遊戲
Groll(1962) 體育是以身體運動為教育的 方針,教育將身體運動以教
(1978;1983)
體育是一種目的化的活動,
Thomas(1983) 體育是運動性的活動,來自 於體力與技能的發展,而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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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各國學者對於「運動」的定義
學者 定義主張 加註
Gillet(1949) 運動就是遊戲、鬥爭、激烈的 複合性的肉體活動。
ICSSPE(1968) 運動是具有遊戲性質,包含與 自己與他人的競爭,或克服自
Weiss(1985) 運動的構造是人為的成果,是 超越個人系統的所有物。總而 言之,那些系統是根據 人所建構的。
Weiss認為,運動的構造系統 是根據人所建構的。
Nixon(1987) 運動可定義為發生於有正式組 織或法人團體結構內,身體方
Elias(1993) 運動是直接用身體表象有歷史 上產生的非暴力化(文明化)
Siedentop
(1994)
Siedentop 認為遊戲、比賽、
運動三者有其相互之關係,
14 運動(athle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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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任。學校體育一直是我國體育發展的基礎,因此,體育教師的角色有其特殊性,體育 教師的專業能力及教學內容也必須與時俱進。
許義雄(1993)提出:教學是體育教師的活水源頭、體育教師以體育教學獲得生活 的保障;以體育教學維持生存的尊嚴;以體育教學發揮生命的意義,應是天經地義的事。
綜上所述,體育教師在學校中最主要的工作是體育教學,因為體育課程才有體育教 師的存在,因此,體育教師最主要且最重要的角色即是「學校體育教學的執行者」。
(二)、運動教練的專業能力
所謂運動教練,是指具有各該運動之豐富知識、經驗及技能,以擔任選手心、技、
體之訓練與比賽的指導為己任者(吳德成,1998)。任務範圍包含運動技術指導、體能 的訓練、戰術的培養、運動選手平時的生活健康管理、蒐集相關情報,使選手能在合適 的環境中接受訓練參加比賽,創造優異成績。樊正治(1992)指出:組織、教練、訓練、
指揮運動人員,成為適時、適地、適才的運動團隊成員,並使其在運動比賽時及日常生 活中,有最佳表現所根據的科學學理,以及其理論與實踐的方法,稱之為運動教練法;
而主持或從事如此工作的人員,稱之為教練。教練所扮演的角色須因訓練環境、交涉對 象以及本身職務性質而有所變化。而一位成功的教練則必須認清自身的特性以及扮演的 角色,才能應付各方的期許與要求(程紹同,1996)。所以,在競爭激烈的競技運動中,
每位教練須扮演不同的角色,亦需熟悉各種角色,並且在察覺情況轉變時,能適時地改 變其角色。對運動員的養成具有舉足輕重之地位,亦是創造運動員最佳表現的重要角色。
運動教練的條件與素質方面,鍾伯光(2000)指出一位成功的教練,除了個人在運 動場上的經驗和對運技術的了解,還需要具備下列各項條件:領導能力、幽默感、管理 能力、具個性、信心、知識、耐性、不屈不撓的精神、鬥智、果斷、智慧、典範等。所 以要成為一位成功的教練,可以從三個步驟著手:(一)了解自己的性格和在教練工作 上所需要的所有能力。(二)了解運動員的需要和參與運動的目的。(三)定可行的目標,
擬定最有效幫助運動員達成目標的途徑。目前,我國專任運動教練制度仍然無法穩定實 施,學校體育與社會體育對於競技運動選手的培養體制尚未完全,所以,競技運動的紮 根發展幾乎還是由學校體育教師來負責。教練是競技運動中指導及訓練運動選手體能和
擬定最有效幫助運動員達成目標的途徑。目前,我國專任運動教練制度仍然無法穩定實 施,學校體育與社會體育對於競技運動選手的培養體制尚未完全,所以,競技運動的紮 根發展幾乎還是由學校體育教師來負責。教練是競技運動中指導及訓練運動選手體能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