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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總體營造下的地方發展

第三章、 1980 年後的台灣社會氛圍及發展脈絡

第二節、 社區總體營造下的地方發展

台灣最早關於社區工作的推動在 1960 年代曾有聯合國派人來台協助推動社 區工作,並提出 10 項社區工作計畫以發展出社區特色,「尊重居民需求」、「擬定 多目標計畫」、「自發精神的培養」、「鼓勵居民參與」、「培養社區領導人才」、「建 立青年與婦女組織」、「支持社區自助計畫」、「重視人才培訓」、「運用在地組織」、

「整合上位計劃」,為因應上述十項目標並且提出適當的發展策略內政部於 1965 年提出擬定「社區發展綱要」推行社區活動,1969 年擬定「社區發展工作綱要」

作為政府在推行社區工作的準則,1972 年社區發展八年計畫更動為十年計劃,以 地方政府做為執行者選取區域內需改善的社區型相關的計畫推行工作(李松根,

2002;楊弘任,2007)。從上述可以發現,起初台灣在推行社區相關工作時主要的 推動力是政府由上往下而執行,各階段的推行的政策也流於形式化模式,再加上 在台灣 1949 年至 1987 年戒嚴的政治背景,社區工作的推行缺乏民間社會的支撐 力量。

1980 年代期間台灣民間相繼出現許多自力救濟的,集結成團來挑戰政府政 治體制的社會運動,其中 1986 年鹿港反杜邦運動可以算是臺灣社會運動第一個 出現的事件,在該事件後臺灣民間相繼在不同的議題有社會運動的出現,例如環 保運動方面有:高雄後勁反五輕、宜蘭反六輕、反蘇澳發電廠、貢寮反核等運動;

與勞工運動相關的則有:新竹遠化罷工事件;與農業相關的社會運動也出現,民 間力量透過社會運動為某些目標發聲,影響著臺灣當時的社會氛圍,透過運動挑 戰了國民黨當時僵化的政治體制,並對於臺灣社會帶來轉變的契機,像是臺灣解 嚴、組黨等各種革命性的政治改革即受到社會運動影響之下的結果,這個十年間 由於社會背景的影響,民間力量萌芽,民間集體力量對於公共事務開始會表達訴 求,進而挑戰國家的權威體制所影響,1980 年代成為臺灣社會運動的黃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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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發展出 1990 年代以社區營造為主的新的社會運動契機(黃素絹,2011;楊弘 任,2007;王文誠,2011)。

台灣社會進入 1990 年代後對於 1980 年代的社運歷史及其限制做反思,開始出 現不同的運動思維,運動圈人士意識到社運對於文化的影響僅為一時之間,無法 改變其真正內涵,或者創造出新的文化,便開始有提倡回到土地、回到社區、回 到生活主張的方式來推動社區營造的聲浪出現,認為對社會進行根本的改變需要 以基進的方式來推展。在此種思維之下 1994 年,文建會以社區與生命共同體概 念,提出「社區總體營造」政策,「社區總體營造」是將社區工作轉化為由下而 上具一系列整合的計畫,社區營造相關政策出現由中央轉向地方的模式,此階段 所出現的社區工作透過整合社區文化資源、凝聚社區發展意識的計畫等,推展「社 區」的觀念,同時培養民眾對於社區事務的參與態度,希冀透過社區意識、公民 意識的養成,建立個人與社會、社會與國家的關係,重建快速政經變遷的社會秩 序,因此視為國家文化政策重要一環(黃素絹,2011;王文誠,2011)。

然而,透有目的之集體或個人、正式或非正式之行動。從中央到地方、學術 界到各式田野與文史工作室、從企業到第三部門、加上社會行動主體之專家學者 與社區居民,動員社區文化生產與再生產,成為近年來臺灣新社會運動的動力,

貼合本土化的時代意義與正當性,在全球化的流動脈絡中,誘發社區在自身獨特 發展過程,社造運動遍地開花,並進一步轉化社區發展的價值與制度。

二、視地方文化及其產業社區總體營造之內涵

在新區域地理學中,為了尋求區域的殊異性,地方與區域的研究由了解地方 本身轉向為將地方視為一個社會和文化類目(Entrikin,1994),地方與區域的重 要性在經濟與社會變遷的過程中逐漸變強化,也使得以「地方」為主題的研究開 始出現,研究者透過地方研究來理解區域內人類施為如何影響經濟與社會,王秋 原等(1997)認為新區域地理學的著重在討論區域與地方概念的轉變,且重視轉 變之內涵,因此也有學者以「地方與區域研究」來含括這類研究之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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邁入二十一世紀的台灣,面臨全球化趨勢之挑戰,各層面之產業皆利用在地 文化特色,來挑戰全球化之文化衝擊,因此「地方文化產業」逐漸被重視(黃世 輝,2004),此一名詞的出現背景為,台灣文建會 1994 年開始推動「社區總體營 造」,1995 年以「地方文化產業」之發展為「社區總體營造」的重要內涵,當時 文建會副主委陳其南重新定義了「文化產業」的內涵,認為地方文化產業是在「社 區總體營造」政策下社區發展的策略,是「完全依賴創意、個別性,也就是商品 的特性、地方傳統性、地方特殊性,甚至工匠或藝術家的獨創性,強調的是產品 的生活性與價值精神內涵」、「是以社區的、地方的、區域的生產組織與分工合作 為主導,因為這種產業型態不是以量產,而是以傳統、創意、個性和魅力來取勝。」

事實上,文化產業是文化工業所形塑出來概念,加上「地方」一詞,是為了 顯示以地方為文化基底的發展意涵,藉此體現鄉村地區表現其生活品質與精神,

是一種經由地域空間環境的塑造或其自發性特質所以衍生之產業,強調產業與地 方的地理依存性(geography dependency)以及「在地性」特質、「特有文化」意涵 的產業,如歷史記憶與價值、地方特色等,成為地方經濟再生與文化素質提升的 主要策略(蔣玉嬋,2004;傅茹璋,2002;文建會,1998;吳桂陽等,2016)。

關於台灣地方產業文化的推展,張淑君等(2010)梳理了台灣鄉村文化產業 發展的三個歷程。(1)台灣光復初期文化建設以政治和社會教化意義為軸心,提昇 台灣地區的精神文化品質和社會倫理道德重建,實際上是中華文化復興運動的強 化與延長(林永芳,1987)。(2)1970-1980 年代文化建設已具初步成效文化建設執 行成效已具初步成效,其項目包括各縣市文化中心建設、文化資產的 保存維護、

文化人才的培育及文化活動的推展等。文建會工作的推展,於 1987 年通過「加 強文化建設方案」十五項,逐次藉文化及育樂活動的加強,提昇文化建設的層次。

1981 年,成立「文化建設委員會」(簡稱文建會),統籌全國文化建設機構, 負 責主管文化政策,協調並推動各部門、機構文化工作的執行工作。並配合「國家 建設六年計畫」,擬訂五類二十五項文化建設方案等(陳其南,1996)。(3)1990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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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開始文化建設以都市再生為主,1991 年文建會規劃推動「社區總體營造」後,

進一步將「社區文化」與「文化產業」相結合,1996 年至 1999 年的工作重點,

著重在「社區總體營造」推行,共分四項工作內容,進行社區文化發展,即社區 文化活動發展計劃、輔導美化地方傳統 文化建築空間計劃、充實鄉鎮展演設施 計劃、輔導縣市主題展示館之設立及文物館藏充實計劃。

針對地方文化產業之功能,陳其南(1998)提出:(1)社區總體營造政策主要 均衡城鄉文化的差距,且解決鄉村人口過疏現象,在農業沒落失去競爭力的狀況 下文化產業將可做為產業轉型的方向,若轉型成功,便可以建構經濟利基,提供 居民在地就業,誘發年輕人回流,恢復地方的繁榮。(2)文化產業可以作為發掘、

保存地方的文化史蹟與文化資產,透過每個社區自己特殊的歷史、文化、人文景 觀背景,納入文化產業之中可以使得在地化的產物凝聚社區生活文化與先人智慧 寶藏。(3)地方文化產業可做為提升社區競爭力之策略,透過地方文化產業因具有 地方性圈囿性文化,回應全球化的潮流帶來全球同質性的威脅,以強調地方文化 的重要。(4)地方文化產業可以順應全球文化經濟的趨勢戰後由工業社會轉為後工 業社會,透過地方獨有的特色形成由關心經濟生活,藝術和襲產產業,如節慶、

博物館、藝廊、主題公園等與觀光產業緊密結合的產業。(5)文化的基礎必須立足 於社區,一個國家的精緻文化藝術活動,不論就繪畫、音樂、舞蹈、戲劇或文學,

不論就專門人才的養成或欣賞人口的拓展,都必然要建立在普遍的地方和社區的 基礎上,因此地方文化產業可做為文化創意產業養成的基地。

根據上述五點,地方文化產業應振興在社區發展工作中,應做為優先發展的 策略,必須努力經營,使根植於社區中,成為永續發展的利基。

在北門地區地方文化產業主要與其地理環境的發展背景有關,台灣西部沿海 特殊自然地景造就了區域間特殊的人文產業活動,養殖漁業、鹽業的產業活動興 盛,相關產業活動也遺留豐富的產業景觀,2001 年起之後產業發展的變遷加上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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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化及科技產業的影響,漁業生產空間的改變,濱海的漁業地景面臨破碎化的挑 戰,鹽業已停止,僅存留過去製鹽所創造出來的歷史景物,在文化景觀保存以及 地方文化產業的浪潮盛行,也透過「地方文化產業」發展出與漁業、鹽業相關產 業,以作為地方經濟在生與文化素質的主要策略(傅朝卿,2010;陳柏志,2008)。

在區域內部政治、文化及經濟變動的過程之下,北門的鹽業及漁業歷史成為 推行及保留地方文化的重要主角,鹽業文化、生態保育及傳統文化信仰等,逐步 被發展成為地方文化產業,為地方發展創造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