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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結論與建議

附錄 2- 5 社區組織相關事務推動途徑分析表

社區組織相關事務之推動係以政府機關為主,自行推動者居次。

2.4 社區居民對防災知識了解程度分析

第六題主要在了解社區居民自認為其防災知識是否充足,俾作為 而後推動時之參考。

經統計 260 位受訪人中填答「極佳」及「尚可」者計 168 人(佔 65%),填答「不佳」及「極差」者計 42 人(佔 16%),填答「不知道」

者計 50 人(佔 19%),顯見受訪者對本身之防災知識甚有自信,如附 錄 2-6 社區居民對防災知識了解程度統計表,但依研究者多 20 多年來 在台東縣從事防災工作的經驗,似乎沒受訪人所填答的那麼樂觀。

2.5 社區訓練概況分析

第七題~第九題主要在了解社區曾經舉辦訓練之項目、辦理訓練之 原由及居民出席率之概況,藉以了解社區活力,做為篩選標的社區排 序之參考指標。

第七題為複選題,經統計受訪者填答的結果,各社區所辦理之訓 練項目最多的為「社區巡守隊訓練」141 人(佔 54%),「媽媽教室廚 藝訓練」87 人(佔 33%)居次,「緊急救援隊訓練」48 人(佔 18%)。

社區辦理之訓練項目愈多,表示該社區之活力愈強。依此原則將 受訪者對社區曾經舉辦之訓練項目所作之回答給予評分,評分原則 為,受訪人填答有辦理該項訓練項目比率達 100%者給 10 分,80%~90%

者給 8 分,60%~70%者給 6 分,40%~50%者給 4 分,30%以下者不給 分。

經依各社區曾經舉辦之訓練項目得分高低推估其社區活力,排序 原則為依得分高低排序,排序 9 以後者均列為 9,結果詳如附錄 2-7 社 區活力排序表(三)---依社區曾經舉辦之訓練項目排序。

辦理訓練之原由方面,經統計 260 位受訪者之填答,以填答「由 政府機關、學校推動」者計 86 人(佔 33%)最多,填答「社區居民之 要求」者計 83 人(佔 32%)居次,再次者為填答「其他社團(組織)

推動」者計 5 人(佔 20%)。

社區居民主動要求訓練愈多者,表示社區活力愈強;由政府機關、

學校及其他社團(組織)推動時仍能配合者其社區活力居次,依此原

則對受訪者填答辦理訓練之緣由所作之回答給予評分,評分原則為:

得分=10 分×「社區居民之要求」%+6 分×「由政府機關、學校推動」

%+6 分×「其他社團(組織)推動」%+0 分×「不知道」

經依各社區辦理訓練之原由得分高低推估其社區活力,結果詳如 附錄 2-8 社區活力排序表(四)---依社區辦理訓練之原由排序。

在居民出席訓練之情形方面,經統計 260 受訪者之填答,以填答

「出席率在五到七成之間」者計 82 人(佔 32%)最多,填答「出席率 在七成到九成之間」者計 66 人(佔 25%)居次,填答「出席率在五成 以下」者計 42 人(佔 16%),填答「出席率超過九成」者計 15 人(佔 6%)。

社區居民出席訓練愈踴越者表示社區活力愈強。依此原則對受訪 者填答辦理訓練之出席率所作之回答給予評分,評分原則為:

得分=10 分×「出席率超過九成」%+8 分×「出席率在七成到九成之 間」%+6 分×「出席率在五到七成之間」%+4 分×「出席率在五成以 下」%+0 分×「不知道」%

經依各社區辦理訓練之出席率得分高低推估其社區活力,結果詳 如附錄 2-9 社區活力排序表(五)---依社區辦理訓練之出席率排序。

第三節 社區「防災意願」及「歷史災害經 驗」調查結果分析

3.1 各社區推動社區防災意願分析

第十題主要在了解社區居民對推動社區防災之配合意願,藉以做

為進一步篩選標的社區之參考指標。

依受訪者填答社區居民對推動社區防災之配合意願之高低給予評 分,評分原則為:

得分=10 分×「意願極高」%+5 分×「意願不高但仍會配合」%+0 分×

「完全無意願」

經依各社區參與推動社區防災意願得分之高低排序,結果詳如附 錄 3-1 各社區參與推動社區防災意願排序表。

3.2 社區最大災害顧慮分析

第十一題主要在了解社區居民認為社區內最大顧慮之災害種類,

俾作為而後推動時辦理防災教育之參考。

經統計 260 位受訪者中,最大災害顧慮以填答「颱風災害」者計 148 人(佔 57%)最多,填答「土石流災害」者計 101 人(佔 39%)

居次,填答「地震災害」者計 60 人(佔 23%)再次之,填答「水災」

者計 51 人(佔 20%),填答「火災」者計 36 人(佔 14%),詳如附 錄 3-2 社區最大災害顧慮統計表。

由上可知,受訪者填答之最大災害顧慮前三名分別為颱風災害、

土石流災害及地震災害,此點與本論文第四章災害潛勢分析之結果相 符。

利吉社區、富興社區、萬安社區、下賓朗社區、北庄社區及永安 社區均位於斷層帶附近,然受訪者填答最大災害顧慮為「地震」者甚 少,僅下賓朗社區4人,利吉社區2人,北庄社區及永安社區各1人,

富興社區及萬安社區0人。究其原因或許是該等社區雖位於斷層帶附 近,然近年來均未發生重大地震災害所致。

3.3 曾經發生之重大災害事故分析

第十二題主要在了解社區居民是否了解其社區內曾經發生過之重 大災害事故,俾作為而後推動時辦理防災教育之參考。

經統計 260 位受訪者中,印象深刻的重大災害事故以填答「沒有」

144 人(佔 55%)最多;而填答有印象深刻的重大災害事故者中,以填 答「颱風災害」50 人(佔 19%)最多,填答「土石流災害」34 人(佔 13%)居次,填答「水災」21 人(佔 8%)再次之,填答「火災」13 人(5%),填答「地震災害」6 人(佔 2%)最少,詳如附錄 3-3 社區 曾發生印象深刻的重大災害事故統計表。

東興社區(東興村前名為「大南」村)曾經於58年9月27日艾爾西 颱風來襲期間,某戶人家因燒烤地瓜不慎引起火災,當時之村舍多為 草房且比鄰而建,加上焚風助長火勢,而造成全村148間房屋化為灰 燼,死亡47人,受傷200餘人之慘劇。然本題受訪者填答印象深刻的重 大火災僅3人,此種現象或許因時間久遠,居民己忘記災害教訓,或許 因受訪者太年輕未曾經歷該次災害所致。

嘉蘭社區去年剛剛經歷海棠颱風洗禮,十四戶民宅被大水沖走,

因此受訪者填答印象深刻的重大災害事故包含水災、颱風災害及土石 流災害等災害。

第四節 推動社區防災可能遭遇之困難與對 策調查結果分析

4.1 社區成立相關防災組織可行性分析

第十三題主要在了解社區居民對成立相關防災組織可行性之意

見,俾作為而後推動時之參考。

經統計 260 位受訪者中,認為「可行」者計 170 人(佔 65%),

認為「可行但有困難」者計 82 人(佔 32%),認為「完全不可行」者 僅 6 人(佔 2%),詳如附錄 4-1 社區成立相關防災組織可行性統計表。

在「可行但有困難」之意見中,經整理填答人所述之主要困難為 宣導教育不足、居民配合意願不高、時間不固定、社區人員不足、經 費困難、沒有時間、年紀太大及個人主義等八項;在「完全不可行」

之意見中,經整理填答人所述之主要困難為居民意願不高及經費困難 兩項。

4.2 社區推動社區防災事務最可能遭遇的困難分析

第十四題主要在了解社區居民對推動社區防災事務時,可能遭遇 困難的看法,俾作為而後推動時之參考。

本題回答沒困難者僅 20 人(8%),回答有困難者計 240 人(佔 92%),顯見大多數的受訪者均認為推動社區防災工作是有其困難性 的。而在最可能遭遇之困難選項中,以填答「經費不足推動困難」計 116 人(佔 45%)最多,以填答「居民沒時間參與」61 人(佔 23%)

居次,以填答「社區居民素質參差不齊」55 人(佔 21%)再次之,填 答「居民無參與意願」39 人(佔 15%),填答「居民的配合度很差」

26 人(佔 10%),填答「居民不了解社區防災的重要性」23 人(佔 9%),

詳如附錄 4-2 推動社區防災事務最可能遭遇之困難統計表。

4.3 推動社區防災工作最迫切的對策分析

第十五題主要在了解社區居民對推動社區防災事務時,認為最迫 切的對策,以作為日後推動之參考。

本題為複選題,經統計 260 位受訪者所填答之選項中,受訪者認

為最迫切的對策前五名為「建立地區性社區防災推動促進組織,有系 統的協助社區推動防災工作」(計 127 人,佔 49%)、「建立社區經 費補助機制,輔導社區自行推動社區防災教育工作」(計 115 人,佔 44%)、「頒訂統一的社區防災推動作業指導規範」(計 104 人,佔 40%)、「要求各級地方政府指定專責承辦人力並長期推動」(計 102 人,佔 39%)及「辦理社區團體領導人或村、里長社區防災工作專業 訓練」(計 99 人,佔 38%),詳如附錄 4-3 推動社區防災工作最迫切 的對策統計表。

4.4 以學校作為辦理社區居民防災事務推動的基礎可行性分析

第十六題主要在了解社區居民對結合轄區內各級學校,作為辦理 社區居民防災事務推動基礎可行性之看法。

經統計 260 位受訪者所填答之選項中,認為「可行」者計 183 人

(佔 70%),認為「可行但有困難」者計 74 人(佔 28%),僅有 4 人

(佔 2%)認為「完全不可行」,詳如附錄 4-4 以學校作為辦理社區居 民防災事務推動的基礎可行性統計表。

在「可行但有困難」之意見中,經整理受訪人所填答之主要困難 為學校意願不高、時間不足及不確定、經費不足、社區專業人才不足、

社區內沒有學校、居民意願不高及學生年紀太小等項。

在「完全不可行」之意見中,經整理受訪人所填答之主要困難為居 民意願不高。

第五節 標的社區初選---依社區調查結果篩

歷坵社

南溪社

5 7 5 9 5 6.2 6 6.1 9 永安社

4 5 6 7 1 4.6 3 3.8 8 列為決選對象

備考

(一)社區活力排序為社區組織存在、表現最良好之社區、曾經舉辦之訓練 項目、訓練之原由及訓練出席率等五項指標之平均值,平均值愈低者社區活 力活力愈強。

(二)社區調查結果之排序為社區活力及參與意願之平均值,並取平均值較 低之 8 處社區做為進一步篩選的的對象。

經依上述原則核算各社區之排序,本論文計選擇嘉蘭社區、利吉 社區、建和社區、興昌社區、東河社區、泰源社區、三和社區及永安 社區等 8 處社區參加決選。

第六章 實證研究

第一節 標的社區篩選結果分析

由第四章依各社區災害潛勢分析中初選之標的社區計有卑南鄉泰 安社區、東河鄉泰源社區、金峰鄉嘉蘭社區、大武鄉大鳥社區、卑南 鄉利吉社區、池上鄉富興社區、池上鄉萬安社區及卑南鄉下賓朗社區

由第四章依各社區災害潛勢分析中初選之標的社區計有卑南鄉泰 安社區、東河鄉泰源社區、金峰鄉嘉蘭社區、大武鄉大鳥社區、卑南 鄉利吉社區、池上鄉富興社區、池上鄉萬安社區及卑南鄉下賓朗社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