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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五節 社區參與、環境行動之發展理論

一 、 社 區 參 與 之 發 展 理 論

社 區 參 與 為 當 前 西 方 民 主 國 家 所 熱 衷 之 熱 門 議 題 , 其 在 西 方 文 化 中 具 有 悠 久 的 歷 史 傳 統 , 其 獨 特 的 興 起 背 景 乃 在 於 對 目 前 民 主 政 治 有 頗 多 之 批 評 , 而 主 張 應 建 立 包 容 性 的 社 區 , 藉 由 公 民 充 分 參 與 , 取 代 公 民 疏 離 感 , 且 提 倡 社 區 主 義 來 解 決 西 方 市 場 個 人 主 義 與 國 家 中 心 主 義 所 衍 生 之 社 會 問 題 ( 丘 昌 泰 , 1999)。

社 區 參 與 的 意 涵 為 在 某 特 定 地 理 區 域 內 , 結 合 社 區 居 民 以 及 有 共

同 利 益 的 相 關 組 織 團 體 , 有 目 標 、 組 織 和 行 動 的 投 入 , 藉 以 凝 聚 社 區 意 識 和 提 昇 社 區 居 民 生 活 品 質 , 或 解 決 社 區 的 各 種 困 難 與 問 題 。

( 一 ) 楊 慧 琪 與 郭 金 水 ( 1996) 認 為 社 區 參 與 是 由 社 區 居 民 共 同 來 參 加 , 以 該 社 區 及 其 居 民 為 範 圍 與 對 象 , 所 發 起 促 進 該 社 區 發 展 的 一 切 行 動 。

( 二 ) 施 教 裕 ( 1997) 認 為 , 社 區 參 與 的 特 點 乃 是 藉 由 草 根 性 之 組 織 團 體 , 貫 徹 「 由 下 而 上 」 的 工 作 模 式 。 其 特 點 在 於 政 策 服 務 的 當 事 人 或 社 區 居 民 可 以 :

1.參 與 決 策 和 資 源 分 配 ;

2.分 擔 決 策 或 服 務 方 案 的 設 計 、 執 行 及 管 理 ;

3.確 保 決 策 的 利 益 和 成 果 落 實 在 原 定 的 族 群 或 對 象 。

( 三 ) Arnstein( 1969) 認 為 社 區 民 眾 的 參 與 是 希 望 透 過 社 區 中 專 業 者 與 民 眾 間 建 立 良 好 之 關 係,互 相 分 享 權 利 參 與 政 策 決 定 過 程 , 並 邁 向 由 居 民 主 導 控 制 的 參 與 方 式 以 達 成 社 區 公 共 利 益 。

( 四 ) 陳 怡 如 ( 2000) 的 研 究 中 認 為 社 區 之 中 若 具 備 下 列 要 素 1.有 適 當 的 組 織 ;

2.效 益 之 獲 取 ;

3.生 活 方 式 受 到 威 脅 ; 4.義 務 ;

5.豐 富 的 知 識 ;

6.在 團 體 中 之 舒 適 感 ;

則 可 激 勵 居 民 自 動 參 與 的 條 件

( 五 )Mathbor(1997)在 海 岸 地 區 管 理 計 畫 中 指 出 社 區 居 民 之 參 與 對 整 體 計 畫 及 管 理 上 之 重 要 性 , 其 中 提 及 六 個 確 保 社 區 參 與 的 關 鍵 需 求 為 :

1.位 置:指 計 畫 中 之 海 岸 區 域 應 是 否 未 充 分 利 用、環 境 品 質 惡 化 , 同 時 民 眾 應 該 熟 悉 該 區 域 的 環 境 問 題 ; 2.參 與:計 畫 應 鼓 勵 最 多 數 的 民 眾 參 與,而 不 是 排 除 任 何 群

體 或 個 人 ;

3.專 業 知 識:應 認 同 每 一 位 當 地 居 民 的 知 識,同 時 他 們 也 有 成 為 環 境 改 造 的 專 家 ;

4.設 計:鼓 勵 參 與 者 發 表 他 們 的 想 法,同 時 以 這 些 想 法 作 為 計 畫 設 計 的 基 礎 ;

5.經 濟 : 應 告 知 參 與 者 實 行 的 成 本 及 潛 在 的 獲 益 條 件 ; 6. 結 構 : 透 過 有 組 織 性 的 計 畫 與 設 計 , 社 區 行 動 才 得 以 實

行 , 並 擁 有 良 好 的 成 果 。

( 六 ) Lyons,Smuts and Stephens(2001) 及 Lackey and Dershem(1992)的 研 究 指 出 , 當 社 區 民 眾 接 受 有 用 的 參 與 社 區 技 巧 訓 練 時 , 才 能 使 社 區 活 動 參 與 具 持 續 性 。 且 社 區 成 員 擁 有 這 些 持 續 學 習 而 得 的 知 識 與 技 巧 , 可 以 用 來 有 效 地 改 善 其 社 區 環 境 。 因 此 居 民 社 區 工 作 專 業 技 能 的 具 備 與 否 亦 為 影 響 社 區 活 動 參 與 的 因 素 。

( 七 ) Poplin(1979)認 為 在 一 般 社 區 中 , 具 備 不 同 特 質 的 社 區 居 民 , 對 社 區 事 務 參 與 的 機 會 不 同 , 且 參 與 程 度 亦 不 相 同 , 社 區 地 方 領 袖 作 風 與 領 導 能 力 , 社 區 居 民 交 往 關 係 深 淺 , 也 都 是 影 響 參 與 的 因 素 。 而 其 中 對 於 領 導 階 層 在 社 區 參 與 的 重 要 性 而 言 , 在 國 內 學 者 林 振 春 (1994)的 研 究 中 亦 有 相 同 看 法 , 認 為 居 民 能 參 與 且 被 鼓 勵 參 與 , 這 需 要 社 區 的 領 導 階 層 能 規 劃 出 居 民 願 意 參 與 的 活 動 , 且 廣 泛 傳 播 , 邀 請 社 區 居 民 參 與 。

( 八 ) 蔡 宏 進 、 陳 茂 祥 、 林 勝 義 (1985、 1990) 的 研 究 中 認 為 影 響 社 區 參 與 的 因 素 很 多 , 職 業 、 收 入 高 低 、 教 育 程 度 、 年 齡 、 性 別 、 婚 姻 狀 況 、 居 住 時 間 等 重 要 個 人 個 素 , 團 體 的 性 質 , 包 括 領 導 方 式 等 則 是 重 要 的 非 個 人 因 素 。

綜 合 上 述 之 相 關 文 獻 得 知 社 區 組 織 運 作 方 式 、 社 區 整 體 規 劃 中 開 放 民 眾 參 與 程 度 、 民 眾 接 受 社 區 工 作 訓 練 機 會 、 社 區 領 導 人 作 風 與 領 導 能 力 、 個 人 因 素 , 如 性 別 、 年 齡 、 婚 姻 狀 況 、 收 入 、 教 育 程 度 、 職 業 、 對 居 住 環 境 的 認 知 與 了 解 、 及 居 住 時 間 的 長 短 等 , 皆 會 對 民 眾 之 社 區 參 與 行 動 產 生 不 同 程 度 的 影 響 。

二 、 環 境 行 動 之 發 展 理 論

蕭 新 煌 ( 1998) 指 出 , 環 境 問 題 在 台 灣 一 直 是 被 列 為 嚴 重 的 社 會 問 題 , 而 社 區 的 環 境 問 題 經 常 是 社 區 民 眾 所 關 切 的 , 並 密 切 影 響 社 區 居 民 的 生 活 品 質 。 而 社 區 的 環 境 問 題 必 須 靠 社 區 民 眾 進 行 環 境 行 動 來 解 決,即 所 謂 的「 行 動 地 方 性,思 考 全 球 性 」( 王 順 美、沈 珊 珊,1999)。

環 境 行 動 即 負 責 任 的 環 境 行 為 ( Responsible Environmental Behavior),指 的 是 個 人 和 團 體 可 以 達 成 的 各 種 被 認 可 的 環 境 行 動,用 來 防 止 或 解 決 環 境 問 題 或 議 題 ( Hsu & Roth,1998)。 環 境 行 動 包 括 生 態 管 理 、 消 費 者 /經 濟 行 動 、 說 服 、 法 律 行 動 、 政 治 行 動 或 其 中 任 何 兩 個 或 以 上 的 結 合 , 其 定 義 如 下 ( Hungerford & Peyton,1976):

( 一 )生 態 管 理:指 的 是 人 們 直 接 和 自 然 世 界 一 起 工 作 來 幫 助 防 止 或 解 決 環 境 問 題 或 議 題 的 環 境 行 動( 例 如 : 種 樹 植 花 、 垃 圾 回 收 、 資 源 保 育 )。

( 二 ) 消 費 者 /經 濟 行 動 : 指 的 是 人 們 用 財 力 支 援 或 經 濟 施 壓 來 幫 助 防 止 或 解 決 環 境 問 題 或 議 題 的 環 境 行 動 ( 例 如 聯 合 抵 制 、 對 商 品 或 服 務 的 選 擇 性 、 保 存 性 使 用 、 捐 錢 給 環 保 團 體 )。

( 三 )說 服:指 的 是 個 人 或 團 體 呼 籲 其 他 人 來 幫 助 防 止 或 解 決 環 境 問 題 或 議 題 的 環 境 行 動 ( 例 如 : 爭 辯 、 討 論 、 演 講 、 非 正 式 談 話 )。

( 四 )政 治 行 動:指 的 是 人 們 採 取 政 治 方 法,來 幫 助 防 止 或 解 決 環 境 問 題 或 議 題 的 環 境 行 動( 例 如 : 投 票 、 參 與 關 心 環 境 問 題 的 政 治 集 會 )。

( 五 )法 律 行 動:是 指 人 們 支 持 或 者 執 行 某 些 法 律,有 助 於 防 止 或 解 決 環 境 問 題 或 議 題 的 環 境 行 動( 例 如 : 訴 訟 、 向 有 關 當 局 報 告 違 法 污 染 )。

環 境 教 育 學 者 將 環 境 行 為 相 關 變 項 或 預 測 變 項 , 根 據 其 相 互 關 係 , 以 及 對 環 境 行 動 之 影 響 , 制 定 出 行 為 模 式 以 解 釋 環 境 行 動 之 形 成 與 改 變 (楊 冠 政,1997),做 為 欲 採 取 環 境 行 動 者 與 環 境 教 育 者 之 依 據 。 ( 一 ) 傳 統 的 環 境 教 育 模 型

Hungerford和 Volk(1990)提 到 , 早 期 廣 被 接 受 的 環 教 模 型

所 做 的 描 述 是:「 知 識 上 的 增 加 會 產 生 支 持 的 態 度,而 態 度 上 的 支 持 會 產 生 改 善 環 境 品 質 的 行 動 」。 當 時 的 想 法 認 為 由 「 知 識 」 的 增 加 可 以 使 「 態 度 」 趨 向 正 面 化 進 而 使 「 行 為 」 能 夠 改 善 , 如 圖 2-3:

然 而 越 來 越 多 的 歐 美 環 境 行 動 研 究 發 現 , 單 只 具 備 環 境 知 識 與 環 境 問 題 的 覺 知 , 並 無 法 成 功 地 轉 化 為 環 境 行 動 (Hungerford & Volk,1990; Jensen & Schnack,1997), 甚 至 有 時 還 會 造 成 參 與 學 習 行 動 者 的 無 力 感 (Gigliotti,1990;

Cantrill,1992)。

( 二 ) Hines 等 人 的 REB 模 型

Hines、 Hungerfold and Tomera 等 人 (1986-87)用 「 後 設 分 析 法 」 對 128篇 實 證 環 教 文 獻 進 行 研 究 , 找 出 15 種 影 響 負 責 任 的 環 境 行 為 (Responsible Environmental Behavior,簡 稱 REB) 的 變 項 , 並 測 量 每 個 變 項 與 負 責 任 的 環 境 行 為 的 聯 結 程 度 , 以 此 提 出 如 圖 2-4的「 REB 模 型 」1986-87)。Hines 等 人 對 該 模 型 做 了 以 下 的 說 明 :

『 (對 某 個 行 動 )具 有 行 動 意 圖 的 人 會 比 無 意 圖 的 人 更 加 致 力 於 該 行 動 … … ,「 行 動 意 圖 」是 其 它 變 項 共 同 作 用 下 的 結 果 。 一 個 人 對 特 定 環 境 議 題 採 取 行 動 之 前 , 必 須 先 認 知 此 議 題 的 存 在 。 因 此 , 採 取 行 動 的 前 提 似 乎 是 具 備 此 議 題 的 知 識 。 他 須 具 備 在 既 定 情 境 下 使 其 行 動 最 有 效 的 諸 多 過 程 性 知 識 。 另 一 關 鍵 是 能 夠 適 切 地 將 此 知 識 應 用 在 所 給 定 的 議 題 。 此 外 個 人 還 須 擁 有 採 取 行 動 的 慾 望,此 慾 望 似 乎 受 到 人 格 特 質,包 括 控 制 觀、(對 環 境 與 行 動 的 )態 度、及 自 覺 (對 改 善 環 境 的 )責 任 感 的 影 響。最 後 , 諸 如 經 濟 限 制 、 社 會 壓 力 、 選 擇 不 同 行 動 的 機 會 … … 等 情 境 因 素 , 也 都 是 本 模 型 增 強 或 反 效 的 因 素 。 』

知識的增加 贊成的態度 環境行為的改善

圖 2-3 傳統的環境教育 模型

( 三 ) Hungerford and Volk「 環 境 公 民 行 為 模 式 」

Hungerford and Volk( 1990) 在 UNESCO 的 「 基 本 學 習 需 求 教 育 會 議 」( World Conference on Education for All-Meeting Basic Learning Needs) 中 發 表 「 透 過 環 境 教 育 來 改 變 學 習 者 的 行 為 」 (Changing Learner Behavior Through Environment Education), 針 對 環 境 教 育 提 升 「 環 境 公 民 行 為 」 的 成 效 提 出 看 法 。 他 們 回 顧 一 些 對 環 境 行 動 有 貢 獻 的 實 證 文 獻 並 歸 納 出 三 種 變 項 可 能 形 塑 人 們 的 環 境 行 動 , 分 別 是 基 礎 變 項 類 (Entry-level variables) 、 所 有 權 變 項 類 (Ownership variables)、 及 強 化 變 項 類 (Empowerment variables), 於 是 他 們 提 出 如 圖 2-5的 流 程 圖 :

負責任的環 境行為 態度

控制觀

個人的責任感

行動技巧

行動策略的知識

對議題的知識 人格特質

行動意圖

情境因素

圖 2-4 Hines 等人(1986-87)的 REB 模型

茲 將 各 變 項 說 明 如 下 : 1.基 礎 變 項 類

( 1)環 境 敏 感 度: 對 環 境 的 審 美 觀, 包 括 感 受、 欣 賞, 以 及 關 心 環 境 的 程 度 。

( 2)生 態 學 的 知 識:對 自 然 生 態 中 各 系 統 彼 此 間 的 關 係 的 瞭 解 , 特 別 是 人 類 與 大 自 然 的 交 互 關 係 。

( 3)兩 性 並 容 化:一 個 人 可 以 表 現 出 不 同 於 傳 統 性 別 角 色 的 性 格 , 例 如 女 性 具 有 果 決 (傳 統 上 將「 果 決 」歸 類 於 男 性 性 格 ), 男 性 具 有 同 理 心 (傳 統 上 將 「 同 理 心 」 歸 類 於 女 性 性 格 )。

( 4)對 污 染 、 科 技 、 和 經 濟 的 態 度 : 一 個 人 對 污 染 、 科 技 、 和 經 濟 所 造 成 環 境 破 壞 的 關 切 程 度 。

2.所 有 權 變 項 類:使 環 境 議 題 對 個 人 而 言 有 如 私 有 財 產 般 重 要 的 一 些 變 項 , 所 有 權 變 項 對 「 公 民 能 否 視 環 境 行 動 為 義 務 」 非 常 地 關 鍵 。

( 1)有 關 議 題 深 入 的 知 識:具 有 對 特 定 環 境 議 題 深 入 的 資 訊 與 瞭 解。人 們 需 要 瞭 解 一 個 議 題 的 特 性,及 它 對 生 態 、 人 類 的 涵 意 , 才 會 視 環 境 行 動 為 公 民 的 義 務 。

( 2)個 人 對 議 題 和 環 境 的 投 入:個 人 對 某 個 議 題 有 著 像 私 有

基礎變項類 所有權變項類 強化變項類 環境的公民行為

主要變項次要變項

◎環境敏感度 ◎有關議題深入的知識

◎生態學的知識

◎兩性並容化

◎個人對議題和環境的投入

◎對污染、科技、

和經濟的態度

◎能認知正面及負面行為所 導致的結果

圖 2-5 環境公民行為模式流程圖

◎採取環境行動策略的知識與技能

◎控制觀

◎行動意圖

◎有關議題深入的知識

◎個人對解決議題的承諾

財 產 般 的 興 趣 , 因 而 強 烈 認 同 此 一 議 題 。

( 3) 個 人 的 承 諾 : 個 人 表 達 對 某 一 環 境 議 題 採 取 行 動 的 意

( 3) 個 人 的 承 諾 : 個 人 表 達 對 某 一 環 境 議 題 採 取 行 動 的 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