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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投縣桃米生態社區之發展歷程及其居民對自然環境態度之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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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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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中教育大學環境教育研究所

碩士論文

南 投 縣 桃 米 生 態 社 區 之 發 展 歷 程 及 其 居 民 對

自 然 環 境 態 度 之 研 究

指導教授:林 明 瑞 博士

研 究 生:陳 柏 言 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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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九 二 一 大 地 震 為 台 灣 中 部 地 區 帶 來 嚴 重 的 災 情 , 但 危 機 也 是 轉 機 , 南 投 縣 埔 里 鎮 桃 米 社 區 居 民 在 地 震 過 後 利 用 其 豐 富 的 自 然 資 源 , 加 上 專 家 的 輔 導 及 社 區 民 眾 的 熱 心 參 與 , 為 震 後 生 活 及 經 濟 結 構 嚴 重 受 創 的 桃 米 注 入 一 股 新 活 力 , 也 讓 以 往 默 默 無 聞 的 挑 米 坑 現 在 能 夠 以 發 展 成 功 的 生 態 社 區 而 聞 名 。 因 此 瞭 解 九 二 一 地 震 後 桃 米 社 區 的 營 造 歷 程 、 社 區 居 民 對 自 然 環 境 態 度 以 及 參 與 社 區 環 境 行 動 之 行 為 意 向 及 行 為 , 將 能 建 立 生 態 社 區 之 發 展 模 式 , 做 為 有 意 推 動 生 態 社 區 發 展 工 作 之 人 士 及 其 他 社 區 的 參 考 。 首 先 , 本 研 究 進 入 桃 米 生 態 社 區 進 行 實 地 勘 查 , 並 同 時 對 深 度 參 與 社 區 營 造 過 程 之 社 區 人 士 與 積 極 協 助 社 區 發 展 之 專 家 學 者 共 十 人 進 行 訪 談 , 再 針 對 桃 米 社 區 居 民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 共 寄 出 問 卷 300 份 , 回 收 有 效 問 卷 213 份 , 回 收 率 為 71% , Cronbach α 為 .842。 並 將 現 場 勘 查 、 專 家 訪 談 與 問 卷 調 查 內 容 進 行 綜 合 整 理 , 重 要 結 果 如 下 :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顯 示:「 專 家 授 予 生 態 保 育 相 關 的 知 識 技 能 」、「 社 區 居 民 的 認 同 、 配 合 並 投 入 」 與 「 有 豐 富 的 自 然 、 文 化 及 產 業 資 源 」 是 桃 米 生 態 社 區 營 造 成 功 的 主 要 因 素 , 次 要 因 素 則 為 「 充 足 的 經 費 」 與 「 民 間 組 織 團 體 從 旁 協 助 」。綜 合 專 家 訪 談 與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可 將 發 展 生 態 社 區 所 需 資 源 分 為 四 大 類 :( 1) 專 業 知 識 資 源 ;( 2) 自 然 、 人 文 及 產 業 資 源 ;( 3) 經 費 資 源 ;( 4) 人 力 資 源 。 發 展 生 態 社 區 對 社 區 居 民 帶 來 的 正 面 效 益 為 :「 可 綠 美 化 社 區 景 觀 」、「 改 善 社 區 環 境 衛 生 」與「 提 昇 居 民 的 生 活 品 質 」; 負 面 影 響 則 為 「 遊 客 人 數 激 增 , 社 區 內 交 通 紊 亂 」、「 民 宿 林 立 , 破 壞 社 區 景 觀 」 與 「 製 造 社 區 內 派 系 的 衝 突 」。 在 歷 經 社 區 營 造 運 動 後,桃 米 社 區 居 民 對 自 然 保 育 的 認 知、態 度 、 行 為 與 對 居 住 環 境 的 滿 意 度 均 有 顯 著 的 提 昇 , 是 以 顯 示 發 展 生 態 社 區 可 以 強 化 社 區 居 民 的 環 境 知 識 、 態 度 與 行 為 , 並 有 效 改 善 社 區 的 環 境 問 題 , 提 昇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 受 訪 民 眾 從 事 社 區 環 境 保 育 工 作 之 主 觀 規 範 、 態 度 、 知 覺 行 為 控 制 、 行 為 意 向 與 行 為 的 得 分 皆 屬 正 向 積 極 , 且 對 社 區 環 境 保 育 工 作 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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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 觀 規 範 ( r=.507)、 態 度 ( r=.603)、 知 覺 行 為 控 制 ( r=.620)、 行 為 ( r=.619) 均 與 行 為 意 向 達 顯 著 正 相 關 。 社 區 居 民 從 事 社 區 環 境 保 育 工 作 最 主 要 是 受 到「 考 慮 到 家 人 健 康 的 影 響 」, 其 次 為「 政 府 單 位 或 民 間 組 織 的 影 響 」與「 社 區 民 眾 的 期 待 」。 社 區 居 民 對 社 區 環 境 保 育 工 作 的 「 態 度 」 愈 正 向 及 「 知 覺 行 為 控 制 能 力 」 愈 強 , 則 對 社 區 環 境 保 育 工 作 的 「 行 為 意 向 」 也 愈 強 ; 社 區 居 民 對 社 區 環 境 保 育 工 作 的 「 行 為 意 向 」 愈 強 , 則 能 表 現 出 更 積 極 的 社 區 環 境 保 育 「 行 為 」。 本 研 究 依 現 場 勘 查 、 專 家 訪 談 與 問 卷 調 查 結 果 , 提 出 推 動 生 態 社 區 發 展 模 式 :( 1) 當 社 區 遭 遇 到 重 大 變 故 或 欲 朝 可 永 續 之 社 區 型 態 發 展 ;( 2) 由 熱 心 社 區 公 共 事 務 之 人 士 號 召 , 成 立 社 區 改 造 初 期 之 相 關 組 織 來 加 以 推 動;( 3)尋 求 社 區 發 展 與 生 態 保 育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的 協 助 , 進 行 社 區 資 源 調 查 ;( 4) 積 極 尋 求 經 費 的 支 援 與 補 助 , 建 構 社 區 發 展 之 軟 硬 體 所 需 ;( 5) 社 區 領 導 人 、 社 區 義 工 或 熱 心 人 士 用 積 極 的 環 境 改 造 行 動 來 喚 起 社 區 居 民 對 社 區 自 然 環 境 保 育 的 重 視 , 並 凝 聚 社 區 居 民 的 共 識 , 積 極 參 與 社 區 公 共 事 務 ;( 6) 發 揮 居 民 巧 思 , 發 展 各 項 生 態 相 關 產 業 ;( 7) 藉 由 集 會 方 式 建 立 社 區 規 範 並 確 實 執 行 , 以 確 保 社 區 發 展 未 來 之 正 常 運 作 ;( 8) 辦 理 社 區 內 各 類 環 境 教 育 課 程 , 強 化 居 民 之 社 區 與 環 境 意 識 ;( 9) 豐 富 的 自 然 資 源 、 完 善 的 社 區 發 展 計 畫 、 學 者 專 家 與 NGO 團 體 的 輔 導 協 助 、 充 足 的 經 費 與 人 力 資 源 , 最 後 加 上 社 區 民 眾 積 極 的 參 與 而 成 為 生 態 社 區 。 關 鍵 詞 : 桃 米 社 區 、 社 區 發 展 、 生 態 社 區 、 自 然 保 育 、 計 畫 行 為 理 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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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study on the development process of Taomi Ecological Community

and its residents’ attitudes towards natural environments

Abstract

The 921 Earthquake has brought big disaster to central areas of Taiwan, but it could be a turn for better. The Taomi Community in Puli has given new life to itself through abundant natural resource along with specialists’ instructions and the residents’ enthusiastic participation to this community after the 921 Earthquake that has destroyed the economical system of this community dramatically. This renascence enabled this obscure community to become a famous ecological community. Therefore, to establish a model in developing an ecological community and to provide this model as a reference for other communities, it was necessary to realize this developing process, the residents’ attitudes towards natural environments, and their behavioral intentions and behaviors in attending the developing activities.

First, the researcher went to the Taomi Community to conduct field investigation in person and to interview 10 specialists who had devoted to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mmunity. Then, a questionnaire investigation was conducted on the residents. The 300 issued questionnaires yielded a return of 213 (71.0%) with Cronbach α of .842. The integrated results of the field investigation, interviewing experts and questionnaire were shown as follows:

The main factors lead to success for Taomi Community developing were ”ecological conservation related knowledge, and skills offered by these specialists”, “ the residents’ identification, coordination and devotion to their community” and “ the abundant natural resources, cultural and industrial assets” ; other factors included “ sufficient budget” and “supports from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Besides,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of interviewing and the questionnaire, the required resources in developing an ecological community could be classified into four types, which were (1) professional knowledge resource, (2) natural, cultural and industrial resource, (3) financial resource and, (4) manpower resour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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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positive benefits of ecological community developing were “afforesting the community environment”, “improving the community environmental health” and “promoting the residents’ living quality”; on the other hand, the negative effects were “ traffic disorder due to roaring visitors”, ” poor landscape due to roaring hotels” and “conflicts among different groups within the community”.

The residents’ cognitions, attitudes and behaviors towards natural conservation and their satisfactions of living environment were significantly improved through this community development. This means that ecological community development could intensify residents’ environmental attitudes and behaviors and moreover effectively resolve the environmental problems of a community and promote the living quality of environment.

The scores of investigated objects’ subjective norms, attitudes, 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 behavioral intentions and behaviors were all positive, and objects’ behavioral intentions showed positive correlation to their subjective norms(r=.507), attitudes(r=.603), 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r=.620) and behaviors(.619) on their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orks. Besides the main reason why the residents engaged in community development was “health concern”;other reasons followed by “influences from governmental and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nd “community residents’ expecting”. This result was also shown that the more positive the residents’ concepts, attitudes and perceived behavioral control were, the stronger the behavioral intention was. In other words, the stronger the behavioral intention was, the more positive the behavior of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was.

Finally, according to the results of the field investigation at Taomi Community, interviewing experts and the questionnaire, a model for developing an ecological community was established in the study that included steps of (1) developing a long-lasting community due to encountering dramatic impact ,(2) founding community-rebuilding related groups at the beginning of community development through the advocate of enthusiastic personages, (3) looking for specialists’ supports to do resource investigation,(4) looking for financial supports to obtain required facilities,(5) improving community identification and the residents’ devotion to publ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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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ffairs by paying more attention to natural conservation through community leaders and volunteer workers’ advocates and participations,(6) developing ecologic related industries with the wisdom of residents’,(7) ensuring the community developing regularly and continually through meetings and workshops,(8) strengthening community and environmental consciousness of residents by holding a series of environmental education,(9) enriching natural resources with well-designed community development schemes, specialists and NGO’s instructions and help, sufficient finance, rich manpower resource and residents’ enthusiastic participation to develop an ecological community.

Keywords : Taomi Community, community development, ecological community, nature conservation, 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TP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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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錄

摘 要……… I 英文摘要……… III 目 錄……… VI 表 目 錄……… VIII 圖 目 錄……… XII

第一章

緒 論

……… 1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動機………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 4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5 第四節 名詞釋義……… 6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8 第一節 社區意識、社區環境發展與社區生活環境品質… 8 第二節 社區營造與城鄉風貌特色……… 15 第三節 環保社區與生態社區之營造……… 19 第四節 九二一震災前後桃米社區之發展與變遷………… 30 第五節 社區參與、環境行動之發展理論……… 36 第六節 社區環境行動之相關研究方法……… 46

第三章

研究方法

……… 49 第一節 研究架構……… 49 第二節 研究時程與步驟……… 51 第三節 現場勘查……… 54 第四節 專家訪談……… 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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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第五節 問卷調查……… 59

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 64 第一節 現場勘查的結論……… 64 第二節 專家訪談的結論……… 76 第三節 問卷調查資料分析……… 92 第四節 綜合討論……… 16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172 第一節 結論……… 172 第一節 建議……… 177

參考文獻

……… 180 附錄一 桃 米 生 態 社 區 現 場 勘 查 紀 錄 表 ……… 187 附錄二 桃米生態社區發展與居民對環境保育態度之專家訪談稿… 189 附錄三 專家效度審查名單……… 193 附錄四 桃 米 社 區 居 民 對 社 區 發 展 及 自 然 環 境 態 度 之 調 查 問 卷 194 附錄五 桃米生態社區內舉辦之生態課程……… 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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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目 錄

表 2-1 社區定義整理……… 9 表 2-2 九十三年度全國環境保護模範社區評選項目及內容……… 21 表 2-3 推動環保社區的配合資源……… 25 表 2-4 國外推動生態社區理念案例之作法……… 29 表 2-5 桃米社區具有之野生動物物種數量……… 32 表 2-6 桃米生態村歷年營運成長統計表……… 34 表 3-1 實施評分者信度對象……… 55 表 3-2 專家學者訪談對象……… 56 表 3-3 社區領導人及組織幹部訪談對象……… 57 表 3-4 政府單位與民間組織負責人訪談對象……… 57 表 3-5 桃米里各鄰現有及抽樣人數……… 61 表 4-1 桃米社區內景點分析表……… 70 表 4-2 桃米社區震災後所舉行生態相關研習與活動……… 73 表 4-3 受訪者基本資料及背景一覽表……… 77 表 4-4 桃米社區居民之基本資料分析……… 95 表 4-5 桃米社區居民參與社區營造之程度……… 97 表 4-6 九二一地震前後居民對社區居住環境的滿意度比較及成對樣本 t 檢定 98 表 4-7 社區未來產業以發展生態村為取向之看法……… 98 表 4-8 經過社區總體營造之後,居民對社區向心力的轉變……… 99 表 4-9 地震前後社區自然保育工作的成效比較……… 100 表 4-10 發展生態社區對社區環境及居民所帶來的正面效益……… 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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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表 4-11 不同背景變項居民對發展生態社區帶來之正面效益分析……… 103 表 4-12 發展生態社區對社區環境及居民所帶來的負面影響……… 108 表 4-13 不同背景變項居民對發展生態社區帶來之負面影響分析……… 110 表 4-14 發展生態社區過程中所遭遇到的問題之重要性分析……… 114 表 4-15 促成生態社區的成功要素及其重要性分析……… 115 表 4-16 桃米社區內可做為發展生態社區基礎的自然資源……… 115 表 4-17 桃米社區內可做為發展生態社區基礎的人文資源……… 116 表 4-18 桃米社區內可做為發展生態社區基礎的產業資源……… 117 表 4-19 居民對利用社區各種資源朝向永續生態社區發展之看法……… 117 表 4-20 利用社區自然資源作為社區未來發展基礎之看法分析……… 119 表 4-21 利用社區人文資源作為社區未來發展基礎之看法分析……… 120 表 4-22 利用社區產業資源作為社區未來發展基礎之看法分析……… 121 表 4-23 生態解說認證制度對生態社區發展之重要性……… 122 表 4-24 生態解說認證制度對生態社區發展之重要性看法分析……… 122 表 4-25 發展生態社區對社區居民自然環境知識、態度及行為之影響………… 123 表 4-26 九二一大地震前社區居民對各類環境議題的了解程度……… 125 表 4-27 九二一大地震前社區居民對各類環境議題的關心程度……… 125 表 4-28 九二一大地震後社區居民對各類環境議題的了解程度……… 126 表 4-29 九二一大地震後社區居民對各類環境議題的關心程度……… 126 表 4-30 地震前後社區居民對環境議題了解與關心程度的轉變……… 127 表 4-31 桃米社區居民對各項環境行動的參與度……… 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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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表 4-32 「性別」變項對社區環境行動之參與度分析……… 130 表 4-33 「是否為民宿業者」變項對社區環境行動之參與度分析……… 130 表 4-34 「是否為生態解說員」變項對社區環境行動之參與度分析……… 131 表 4-35 「年齡」變項對社區環境行動之參與度分析……… 132 表 4-36 不同「教育程度」變項對社區環境行動之參與度分析……… 133 表 4-37 不同「職業」變項對社區環境行動之參與度分析……… 134 表 4-38 不同「薪資所得」變項對社區環境行動之參與度分析……… 134 表 4-39 「居住時間」變項對社區環境行動之參與度分析……… 135 表 4-40 「擔任職務」變項對社區環境行動之參與度分析……… 136 表 4-41 「接觸環境相關知識或活動的頻率」變項對社區環境行動參與度分析 137 表 4-42 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工作之主觀規範分析……… 138 表 4-43 受訪民眾對參與社區環境保育工作之態度分析……… 138 表 4-44 受訪民眾對參與社區環境保育工作之知覺行為控制分析……… 139 表 4-45 受訪民眾對參與社區環境保育工作之行為意向分析……… 140 表 4-46 受訪民眾對參與社區環境保育工作之行為分析……… 140 表 4-47 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工作之主觀規範、態度、知覺行為控制、 行為意向與行為之相關係數……… 141 表 4-48 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之知覺行為控制、態度對主觀規範之解釋力 141 表 4-49 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之知覺行為控制、主觀規範對態度之解釋力 142 表 4-50 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之主觀規範、態度對知覺行為控制之解釋力 142 表 4-51 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之主觀規範、態度、知覺行為控制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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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意向之解釋力……… 143 表 4-52 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之行為意向對行為之解釋力……… 144 表 4-53 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之行為意向及知覺行為控制對行為解釋力 144 表 4-54 不同背景之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工作主觀規範的影響之分析… 150 表 4-55 不同背景變項之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工作態度的影響之分析… 152 表 4-56 不同背景變項之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工作知覺行為控制的影響 153 表 4-57 不同背景變項之受訪民眾對社區環境保育工作行為意向影響之分析 155 表 4-58 不同背景變項之受訪民眾參與社區環境保育工作行為的影響之分析 157 表 4-59 受訪民眾其他變項對參與社區環境保育工作主觀規範影響結果分析 159 表 4-60 受訪民眾其他變項對參與社區環境保育工作態度影響結果分析…… 160 表 4-61 受訪民眾其他變項對社區環境保育工作知覺行為控制影響結果分析 160 表 4-62 受訪民眾其他變項對參與社區環境保育工作行為意向影響結果分析 161 表 4-63 受訪民眾其他變項對參與社區環境保育工作行為影響分析………… 161 表 4-64 受訪民眾年齡與教育程度、是否為生態解說員、接觸環境相關知識活 動頻率之關係……… 162 表 4-65 受訪民眾之性別與發展生態社區相關問項之關係……… 163 表 4-66 受訪民眾之性別與發展生態社區相關問項之關係……… 164 表 4-67 受訪民眾是否為民宿業者與發展生態社區相關問項之關係………… 165 表 4-68 受訪民眾是否為生態解說員與發展生態社區問項之關係……… 165 表 4-69 接觸環境相關知識與活動之頻率與發展生態社區相關問項之關係… 166 表 4-70 推動生態社區所帶來正面效益之綜合歸納……… 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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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目 錄

圖 2-1 環保模範社區發展模式……… 23 圖 2-2 生態社區建構指標……… 28 圖 2-3 傳統的環境教育……… 40 圖 2-4 Hines 等人的 REB 模型……… 41 圖 2-5 環境公民行為模式流程圖……… 42 圖 2-6 計畫行為理論架構……… 44 圖 3-1 研究架構圖……… 50 圖 3-2 社區居民背景變項……… 50 圖 3-3 外力資源種類……… 50 圖 3-4 研究流程圖……… 53 圖 4-1 社區居民對社區環境保育工作的行為徑路圖……… 146 圖 4-2 生態社區之推動模式……… 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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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章 緒 論

第 一 節 研 究 背 景 與 動 機

Naess(1989)指 出 「 國 」 常 大 得 無 法 解 決 小 的 問 題 ,「 家 」 卻 常 小 得 無 法 解 決 大 的 問 題 ,「 社 區 」是 人 類 生 活 、 生 產 及 生 態 的 基 本 場 域 , 也 是 最 小 的 「 環 境 自 治 體 」( 須 田 春 海 , 1993)。 也 因 此 「 社 區 」 承 上 啟 下 , 正 是 最 適 當 的 功 能 空 間 , 而 在 「 全 球 性 思 考 , 草 根 性 行 動 」 的 理 念 下,社 區 作 為「 家 」的 組 合 ,乃 理 所 當 然 成 為 環 保 行 動 的 最 適「 力 場 」。 透 過 「 社 區 」, 能 最 人 性 化 且 整 合 「 家 」 的 力 量 而 用 之 於 環 境 保 護 上 (王 俊 秀 , 1994)。 成 功 的 社 區 營 造 工 程 並 非 一 蹴 可 成 , 社 區 發 展 的 良 好 與 否 對 社 區 居 民 的 生 活 及 環 境 品 質 影 響 極 大 ; 而 這 又 受 到 社 區 領 導 人 、 社 區 居 民 參 與 、 居 民 之 社 區 意 識 、 社 區 組 織 運 作 、 社 區 自 然 環 境 資 源 、 經 費 的 投 入 以 及 政 府 與 其 他 組 織 的 介 入 … 等 因 素 的 影 響 極 大 。 海 拔 高 度 介 於 四 百 二 十 至 七 百 七 十 一 公 尺 的 桃 米 社 區 , 居 民 共 四 百 零 七 戶 , 人 口 一 千 二 百 六 十 二 人 , 位 於 南 投 縣 埔 里 鎮 西 南 方 約 五 公 里 處 , 面 積 17.9 平 方 公 里 ( 埔 里 鎮 公 所 , 2004), 得 天 獨 厚 的 擁 有 六 條 清 澈 的 大 小 溪 流 流 貫 其 間 , 可 謂 是 「 埔 里 泉 水 甲 台 灣 , 桃 米 泉 水 甲 埔 里 」, 依 山 傍 水 的 桃 米 里 , 地 理 位 置 是 生 物 多 樣 性 最 豐 富 的 區 位 , 仍 保 有 相 當 面 積 的 自 然 及 低 度 開 發 地 區 , 不 但 有 複 雜 而 多 樣 性 的 森 林 、 河 川 、 溼 地 及 農 業 生 態 系 , 野 生 動 植 物 及 田 野 景 觀 更 是 豐 沛 。 全 台 灣 二 十 九 種 蛙 類 , 在 桃 米 就 可 以 看 到 二 十 三 種 ; 全 台 灣 一 百 四 十 三 種 種 蜻 蜓 , 桃 米 就 發 現 五 十 一 種 ; 全 台 灣 四 百 五 十 種 鳥 類 , 桃 米 就 有 七 十 二 種 。 除 了 動 物 物 種 之 外 , 桃 米 各 溪 流 兩 岸 及 天 然 濕 地 仍 保 存 很 多 台 灣 原 生 的 水 生 及 濱 溪 植 物 , 溪 流 源 頭 山 區 及 丘 陵 地 仍 有 部 分 天 然 森 林 及 次 生 林 , 植 物 種 類 繁 多 ; 桃 實 百 日 青 、 蓮 華 池 柃 木 等 , 都 是 不 易 發 現 的 珍 貴 特 有 種 植 物 ; 分 布 全 村 的 濕 地 更 常 可 見 到 美 麗 而 繁 茂 的 水 生 或 濕 生 植 物 , 堪 稱 觀 察 學 習 水 生 植 物 的 天 堂 。 水 生 植 物 之 外 , 在 較 為 陰 涼 的 林 下 、 邊 坡 、 河 岸 也 可 發 現 海 金 砂 、 鳳 尾 蕨 、 過 溝 菜 蕨 、 密 毛 小 毛 蕨 、 台 灣 金 狗 毛 蕨 、 腎 蕨 、 芒 萁 等 蕨 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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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 在 九 二 一 地 震 發 生 之 後 , 桃 米 社 區 的 居 民 面 臨 了 從 未 遇 過 的 生 存 挑 戰 , 但 是 居 民 們 卻 首 次 凝 聚 社 區 的 力 量 思 考 社 區 未 來 的 方 向 , 為 了 使 社 區 環 境 能 永 續 經 營 , 開 始 了 社 區 行 動 的 產 生 。 當 時 的 桃 米 里 長 黃 金 俊 先 生 率 領 桃 米 里 重 建 發 展 委 員 會 幹 部 尋 求 新 故 鄉 文 教 基 金 會 的 協 助,在 與 居 民 不 斷 討 論 與 評 估 當 中,以 社 區 原 有 的 自 然 環 境 為 核 心 , 逐 漸 發 展 出 「 桃 米 生 態 農 業 休 閒 村 」 的 方 向 , 決 定 從 孕 育 家 園 的 山 與 水 出 發 , 找 尋 新 的 出 路 。 在 新 故 鄉 文 教 基 金 會 專 業 團 隊 的 引 導 下 , 一 起 和 社 區 發 現 問 題 、 面 對 問 題 、 解 決 問 題 , 培 育 社 區 的 自 主 能 力 , 透 過 內 外 資 源 合 作 的 模 式 , 在 學 習 與 創 發 的 過 程 中 , 讓 社 區 能 逐 漸 靠 自 己 的 力 量 , 重 新 站 起 來 ( 新 故 鄉 文 教 基 金 會 , 2004)。 由 於 歷 經 九 二 一 地 震 的 重 大 教 訓 , 社 區 居 民 們 覺 醒 到 生 態 環 境 的 重 要 性 , 也 瞭 解 到 在 社 區 營 造 的 環 境 行 動 中 , 重 視 生 態 資 源 的 永 續 存 在 與 利 用 , 才 能 避 免 再 度 受 到 天 然 災 害 的 威 脅 。 因 此 , 由 社 區 居 民 所 組 成 的 重 建 發 展 委 員 會 以 及 其 輔 導 單 位 ( 新 故 鄉 文 教 基 金 會 與 特 有 生 物 研 究 保 育 中 心 ),在 社 區 進 行 重 建 過 程 時,對 生 態 環 境 的 考 量 程 度 及 規 劃 方 向 , 都 考 量 到 社 區 內 的 生 態 環 境 及 資 源 , 以 不 破 壞 為 原 則 來 營 造 及 復 育 生 態 環 境 , 以 維 護 其 平 衡 。 也 因 此 , 社 區 中 成 員 ( 社 區 領 導 人 和 社 區 居 民 ) 的 自 然 環 境 態 度 以 及 其 所 具 備 之 社 區 意 識 、 社 區 環 境 行 動 與 參 與 , 再 加 上 政 府 與 民 間 非 營 利 單 位 的 輔 導 , 都 直 接 影 響 到 整 個 桃 米 生 態 社 區 的 發 展 歷 程 與 方 向 及 其 在 生 態 教 育 上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功 能 。 從 九 二 一 地 震 前 後 桃 米 社 區 的 發 展 歷 程 , 以 及 整 個 災 後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過 程 中 ,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 社 區 領 導 人 、 社 區 居 民 、 政 府 單 位 、 專 家 學 者 以 及 民 間 單 位 的 參 與 , 在 其 中 最 重 要 的 是 社 區 的 構 成 主 體 — 居 民 , 其 對 整 個 社 區 的 認 同 感 、 對 自 然 環 境 的 態 度 以 及 其 所 採 取 的 環 境 行 動 , 是 今 日 「 桃 米 生 態 村 」 在 許 多 震 災 後 許 多 社 區 中 , 能 夠 成 為 成 功 地 扮 演 著 富 有 生 態 教 育 兼 具 有 休 閒 功 能 角 色 的 生 態 社 區 之 一 。 桃 米 社 區 由 一 個 斷 垣 殘 壁 的 社 區 , 發 展 到 成 為 全 國 皆 知 的 生 態 社 區 , 是 一 個 漫 長 而 艱 辛 的 工 作 , 由 社 區 營 造 初 始 領 導 者 的 誕 生 、 建 立 社 區 共 識 的 歷 程 及 遭 遇 的 問 題 、 經 費 和 人 力 的 取 得 , 實 際 推 動 到 脫 胎 換 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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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 為 生 態 社 區 的 過 程 , 必 定 會 遭 遇 到 許 多 的 問 題 與 困 難 , 桃 米 社 區 的 領 導 者 如 何 推 行 如 此 艱 鉅 的 工 作、推 動 的 過 程 為 何 ? 遭 遇 到 哪 些 問 題 與 困 難 ? 這 些 問 題 與 困 難 如 何 去 排 除 解 決 ? 有 哪 些 政 府 或 社 會 資 源 曾 經 並 如 何 提 供 協 助 ? 因 此,桃 米 社 區 發 展 的 經 驗 有 許 多 值 得 其 他 社 區 發 展 時 的 參 考 價 值 , 我 們 應 該 深 入 去 做 研 究 探 討 。 為 了 瞭 解 歷 經 九 二 一 地 震 後 的 桃 米 社 區 如 何 有 計 畫 地 逐 漸 轉 型 為 一 能 利 用 社 區 本 身 所 具 備 的 自 然 資 源、人 文 條 件 與 產 業 資 源 為 基 礎 而 發 展 的 生 態 社 區;故 本 研 究 首 先 希 望 透 過 實 地 勘 察 以 瞭 解 桃 米 社 區 所 具 有 的 豐 富 自 然 生 態 資 源 有 哪 些 ? 再 對 參 與 整 個 社 區 重 建 規 劃 的 專 家 及 社 區 領 導 人 進 行 訪 談 以 瞭 解 桃 米 社 區 發 展 過 程 的 人 文 條 件 為 何 ? 發 展 經 過 為 何 ? 發 展 過 程 有 效 促 成 因 素 為 何 ? 有 何 助 力 及 阻 力 ? 如 何 有 效 解 決 ? 並 對 桃 米 社 區 居 民 進 行 問 卷 調 查 以 了 解 社 區 居 民 對 自 然 環 境 認 知 、 態 度 及 行 為 , 最 後 綜 合 歸 納 出 整 個 生 態 社 區 營 造 的 過 程 與 結 果 及 發 展 的 重 要 因 素 , 並 提 出 生 態 社 區 有 效 的 發 展 模 式 , 供 往 後 有 意 營 造 規 劃 生 態 社 區 或 環 保 社 區 之 單 位 或 工 作 者 參 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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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節 研 究 目 的

根 據 研 究 的 背 景 與 動 機 , 本 研 究 的 目 的 有 下 列 七 點 : 一 、 了 解 桃 米 社 區 成 為 生 態 社 區 的 歷 程 及 目 前 所 遇 到 的 問 題 為 何 。 二 、 了 解 導 致 桃 米 社 區 成 為 生 態 社 區 的 影 響 因 素( 包 括 : 助 力 及 阻 力 ) 及 資 源 有 哪 些 , 以 及 各 因 素 與 資 源 的 重 要 性 為 何 。 三 、 了 解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相 關 專 家 學 者 、 政 府 單 位 、 NGO 團 體 、 社 區 領 導 人 及 社 區 居 民 等 , 在 推 動 桃 米 社 區 重 建 過 程 中 所 扮 演 角 色 及 提 供 的 協 助 為 何 。 四 、 了 解 發 展 生 態 社 區 所 可 能 帶 來 之 正 、 負 面 效 益 各 為 何 。 五 、 了 解 居 民 對 桃 米 社 區 之 社 區 及 環 境 認 知 、 態 度 為 何 。 六 、 了 解 社 區 居 民 對 社 區 環 境 保 育 工 作 的 主 觀 規 範 、 態 度 、 知 覺 行 為 控 制 、 行 為 意 向 、 行 為 及 彼 此 之 間 的 相 關 性 及 解 釋 力 。 七 、 依 研 究 結 果 , 提 出 理 想 之 生 態 社 區 推 動 模 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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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三 節 研 究 範 圍 與 限 制

一 、 研 究 範 圍 本 研 究 範 圍 主 要 探 討 南 投 縣 桃 米 社 區 之 發 展 歷 程 及 其 居 民 對 社 區 及 自 然 環 境 之 認 知 態 度 及 其 參 與 程 度 。 在 研 究 對 象 上 將 以 桃 米 社 區 領 導 人 、 協 助 社 區 重 建 發 展 之 專 家 學 者 、 相 關 團 體 以 及 社 區 整 體 居 民 為 研 究 母 群 體 , 來 進 行 相 關 的 研 究 , 包 括 對 桃 米 社 區 之 自 然 環 境 進 行 現 場 勘 查 、 對 社 區 營 造 過 程 中 參 與 規 劃 之 社 區 領 導 人 、 NGO 團 體 以 及 協 助 社 區 重 建 發 展 之 學 者 專 家 進 行 訪 談 、 對 社 區 居 民 實 施 問 卷 調 查 等 方 式 來 進 行 研 究 。 二 、 研 究 限 制 ( 一 ) 本 研 究 在 取 樣 上 僅 及 於 南 投 縣 桃 米 社 區 之 社 區 領 導 者 、 居 民 及 協 助 社 區 重 建 之 相 關 團 隊 , 研 究 結 果 可 能 無 法 完 全 推 論 至 其 他 群 體 或 地 區 。 ( 二 ) 在 訪 談 過 程 中 , 因 本 研 究 為 個 案 研 究 , 再 加 上 人 事 及 時 間 的 變 遷 , 故 所 得 到 的 相 關 結 果 僅 限 於 反 映 出 本 研 究 期 間 ( 2004 年 7 月 至 2006 年 6 月 )該 社 區 之 現 況,雖 部 份 訪 談 結 果 具 有 追 溯 之 效 果 , 但 仍 不 宜 完 全 推 論 至 其 他 社 區 之 發 展 過 程 及 結 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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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四 節 名 詞 釋 義

一 、 生 態 社 區 「 生 態 社 區 」係 指 社 區 民 眾 或 組 織( 如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 與 其 利 害 相 關 者 ( 如 協 會 贊 助 會 員 顧 問、環 保 義 工、入 訪 者、救 災 者 … … 等 ), 藉 由 完 善 的 資 源 與 環 境 管 理 、 合 理 的 諮 商 決 策 流 程 及 良 好 的 溝 通 及 運 作 等 方 式 , 使 社 區 工 作 具 有 下 列 特 質 : 環 境 衝 擊 與 災 害 減 至 最 小 、 社 區 之 資 源 能 有 效 利 用 、 社 區 民 眾 親 近 自 然 生 態 措 施 、 社 區 做 文 史 發 展 整 理 及 關 懷 弱 勢 , 及 社 區 民 眾 積 極 參 與 環 境 學 習 與 運 動 休 閒 , 邁 向 綠 色 社 區 之 謂 。 其 目 標 如 下 ( 李 永 展 , 1995): ( 一 ) 建 立 安 全 、 健 康 、 有 地 方 特 色 的 社 區 。 ( 二 ) 透 過 民 衆 參 與 , 落 實 社 區 自 治 。 ( 三 ) 社 區 資 源 ( 包 括 實 質 環 境 資 源 、 文 化 資 産 及 經 濟 資 源 等 ) 永 續 利 用 。 ( 四 ) 社 區 多 樣 性 ( 包 括 生 物 多 樣 性 、 文 化 多 樣 性 ) 永 續 發 展 。 ( 五 )「 減 量( Reduce)、重 複 使 用( Reuse)、循 環 使 用( Recycle)」 之

3R 政 策 落 實 。 ( 六 )「 綠 色 消 費 」 之 實 現 。 根 據 生 態 的 理 念 , 社 區 設 計 上 是 尊 重 自 然 , 促 使 社 區 的 健 康 與 永 續 發 展 性 。 彭 國 棟 ( 2006) 指 出 生 態 社 區 內 的 自 然 資 源 應 是 相 對 未 受 破 壞 , 具 有 較 高 的 生 物 多 樣 性 並 有 長 期 的 資 源 保 護 和 利 用 規 劃 , 人 們 的 生 活 緊 密 結 合 , 經 濟 活 力 穩 定 發 展 , 藝 術 文 化 及 心 靈 生 活 受 到 高 度 重 視 。 生 態 社 區 內 的 居 民 則 以 具 備 生 態 關 懷 、 生 態 意 識 、 生 態 知 識 、 生 態 決 心 及 生 態 保 育 行 動 等 為 基 本 條 件 。 而 在 本 研 究 中 所 指 的 生 態 社 區 則 是 「 以 社 區 本 身 所 具 備 的 自 然 資 源 條 件 , 來 進 行 生 態 永 續 發 展 之 社 區 」。 二 、 社 區 領 導 人 本 研 究 中 所 指 社 區 幹 部 為 南 投 縣 桃 米 里 之 里 長 、 社 區 協 會 理 事 長 、 總 幹 事 及 社 區 組 織 中 之 重 要 成 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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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 的 意 義 , 實 際 上 就 是 社 區 文 化 的 改 造 運 動 , 目 的 就 是 要 激 發 社 區 自 主 性 及 自 發 性 , 重 建 溫 馨 有 情 的 居 住 環 境 ; 實 施 的 方 法 是 由 居 民 透 過 共 同 參 與 的 民 主 方 式 , 凝 聚 利 害 與 共 的 社 區 意 識 , 關 心 社 區 生 活 環 境 , 營 造 社 區 文 化 特 色 , 進 而 重 新 建 立 人 與 人 、 人 與 環 境 的 關 係 , 也 就 是 社 區 居 民 自 動 自 發 的 參 與 , 發 揮 創 意 , 進 行 全 方 位 的 經 營 和 管 理,建 立 屬 於 自 己 社 區 的 文 化 風 貌( 文 建 會,2004)。 林 振 春 ( 1999) 認 為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 的 目 標 在 於 造 景 、 造 產 、 造 人 : 造 景 是 佈 建 一 個 適 合 人 類 生 存 、 成 長 與 學 習 的 活 動 空 間 ; 造 產 的 目 標 在 於 活 化 社 區 的 經 濟 活 動 , 使 社 區 具 有 生 存 的 本 錢 ; 造 人 的 目 標 則 是 創 造 出 具 有 公 民 特 質 的 社 區 人 士 。 四 、 社 區 資 源 一 般 而 言,社 區 資 源 可 分 為 兩 類( 黃 肇 新、蔡 淑 芳、劉 曉 栴,1999): ( 一 ) 內 部 資 源 : 1.「 人 」是 社 區 工 作 最 重 要 的 資 源 , 是 社 區 工 作 的 目 標 、 也 是 社 區 工 作 的 能 量 來 源 。 2.「 文 化 特 色 資 源 」 是 增 加 人 們 對 社 區 認 同 感 的 重 要 資 源 。 3.每 個 社 區 都 具 備 特 有 的 「 自 然 景 觀 與 地 理 環 境 資 源 」。 ( 二 ) 外 部 資 源 : 1.人 力 資 源 ( 1) NGO 團 體 的 人 力 資 源 ( 新 故 鄉 文 教 基 金 會 與 專 業 者 都 市 改 革 組 織 )。 ( 2) 專 家 的 輔 導 ( 特 有 生 物 研 究 保 育 中 心 與 新 故 鄉 文 教 基 金 會 )。 2.外 來 的 經 費 資 源 ( 1)政 府 機 關 的 經 費 補 助( 文 建 會、 九 二 一 重 建 委 員 會 與 營 建 署 … 等 ) ( 2) 私 人 機 關 的 捐 款 贊 助 ( 荷 商 台 灣 飛 利 浦 公 司 ) 3.地 區 學 校 資 源 ( 國 立 暨 南 大 學 與 桃 源 國 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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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二 章 文 獻 探 討

本 章 將 針 對 社 區 意 識 、 社 區 參 與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以 及 生 態 社 區 的 相 關 定 義 與 範 圍 做 探 討 , 另 外 對 於 本 研 究 案 例 桃 米 地 區 之 發 展 與 變 遷 之 相 關 資 料 亦 加 以 整 理 、 分 析 。 各 節 分 述 如 下 :

第 一 節 社 區 意 識 、 社 區 環 境 發 展 與 社 區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翁 政 凱( 2004)的 研 究 指 出,由 於 社 區 意 識 的 凝 聚,可 以 強 化 社 區 居 民 對 社 區 公 共 事 務 之 參 與 、 增 加 社 區 環 境 之 認 同 感 以 及 提 高 居 民 間 之 相 互 關 懷 行 為 。 因 此 , 藉 由 提 升 居 民 之 社 區 意 識 , 將 可 有 效 推 動 社 區 環 境 發 展 並 提 升 整 個 社 區 之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 以 下 就 社 區 之 意 義 、 社 區 意 識 之 理 論 及 意 涵 、 社 區 環 境 發 展 及 社 區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來 說 明 : 一 、 社 區 ( community) 的 意 義 社 區 由 英 文 字 community 翻 譯 而 來 , 其 詞 源 自 於 拉 丁 字 communis, 意 指 同 胞 或 指 共 同 的 關 係 及 感 覺( 郭 銀 漢 , 1995)。 中 國 與 西 方 的 不 同 在 於 西 方 從 亞 里 斯 多 德 以 來 就 談 到「 社 區 」,而 中 國 只 有 談 到 「 家 庭 」, 所 以 中 國 本 身 並 沒 有 「 社 區 」 的 觀 念 ( 龔 鵬 程 , 1999)。 根 據 林 振 春 ( 1999) 指 出 台 灣 社 區 型 態 的 轉 變 , 可 以 清 楚 知 道 台 灣 社 區 概 念 的 由 來 是 從 祭 祀 圈 演 變 而 來 , 經 由 廟 宇 祭 祀 活 動 與 聚 落 地 區 居 民 結 合 而 成 的 祭 祀 圈 , 使 生 根 於 社 區 的 文 化 價 值 體 系 與 社 區 居 民 生 活 緊 密 結 合 在 一 起 。 綜 而 言 之 , 社 區 是 一 群 人 共 同 生 活 於 某 一 個 特 定 區 域 中 , 具 有 共 同 的 生 活 環 境 , 共 同 的 利 益 , 也 面 臨 共 同 的 問 題 , 因 此 會 有 共 同 的 需 求 及 服 務 。 從 社 會 活 動 來 看 社 區 居 民 的 環 境 生 活 , 居 民 參 與 活 動 的 主 要 目 的 是 為 生 活 、 學 習 以 及 服 務 , 因 共 同 的 目 標 或 嗜 好 , 進 而 形 成 社 會 性 組 織 活 動 , 藉 而 達 到 個 人 參 與 感 與 自 我 實 現 。 以 下 將 對 社 區 的 內 涵 整 理 如 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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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社區定義整理 研究者 年代 社區的定義 Heimstra 1974 社區是指生活在同一地域上的群體,對於促進他們一般日常 生活的需求有共同態度。 Brookfield 1997 社區是一群人能分享彼此經驗和生存的目的,有共同的興趣 和需求,受社會相同情境影響,對社區教育有共同的焦點。 徐 震 1995 1.側重地理的或結構的概念 2.側重心理的或互動的概念 3.側重行動的功能的概念 4.新興綜合的或體系的概念 成人教育辭典 1995 社區包含下列要素: 1.有一定境界的人口集團 2.居民具有地緣的感覺或某些集體意識和行為 3.有一個或多個共同活動或服務的中心 郭銀漢 1995 社區可以是居住於某一地理區域具有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 服務體系的一個人群。 林瑞欽 1995 社區為具有共同關係社會互動及服務體系的一個人群,社區 是由居民組成,人與人之間;人與鄰居間或團體間之互動產 生認同,樂於參與社區活動之群體。 宮崎清 1996 社區乃是各自有其固有歷史的人類生活空間。 陳其南 1996 住在同一空間地理範圍內一群有共識、有共同行動能力的 人。 蔡秀美 1996 社區是包括地理區域作為界定社區的要素之一,而且是人民 在家庭這個初級團體之外在生活各層面有緊密關連的鄰村 里關係。 楊國德 1996 社區的範圍可以由鄰居推及同一村里或市鎮或大到國際社 區,社區內的居民分享當地的利益和認同其他人的行為是一 種人與人、人與團體、團體與團體間的關係與動力。 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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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社區定義整理(續) 研究者 年代 社區的定義 高強華 1997 1.一群人在一定界限的區域進行獨特的生活 2.一定的生產關係,以社會關係為基礎形成具共同特色的生 活 3.形成一套彼此認同的風俗、規章、制度或儀式行為模式 4.基於相同的歷史因素、文化傳統、社會發展經驗而形成心 理上和情感上的同與歸屬感。 林振春 1999 1.一個地理位置其大小可分為村落、城鎮、都市、大都會區。 2.一種心理互動的團體組織,可以沒有固定的地理疆界,如 學術地區宗教社區。 3.一個包含各單位功能的系統。如社區、理事會、學校、醫 院,這些單位在社區內互動,其功能在為社區居民提供各 種服務。 文建會 1999 社區是人們生活的領域,從走出家門開始算樓梯間道路、市 場、學校公園及運動場等凡與我們生活休閒娛樂和工作息息 相關的地方都是我們的社區。社區的範圍可以小到一座公 寓、街區、村落鄰里也可以是一個鄉鎮縣市,甚至是整個社 會、國家及全世界。 蔡漢賢 2000 1.是有一定疆界的人口集團 2.居民具有地緣的感覺或某些集體意識行為具有從屬感,大 家相互隸屬依賴,建立共同目標採取集體行動以其實踐 3.有一個是共同活動或服務中心 沈宇展 2004 社區是一個人群,他們的共同特性有 1.住在相當鄰近的地區,彼此常有互動; 2.具有若干共同利益,大家需要相互支援; 3.具有若干共同的服務體系,如:市場、商店、學校等,大 家可以交換服務; 4.面臨若干共同的問題,如:環境衛生、社區治安、交通紊 亂等,大家需要共謀解決。 (本研究整理) 二 、 社 區 意 識 理 論 社 區 必 須 有 居 民、地 區、共 同 的 關 係、社 區 組 織 以 及 社 區 意 識( 徐 震 , 1995) 五 者 共 同 形 成 的 關 係 。 社 區 在 共 同 利 益 與 需 求 的 衝 突 中 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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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 問 題 , 其 解 決 的 過 程 中 社 區 意 識 具 有 舉 足 輕 重 的 重 要 影 響 , 而 目 前 社 區 意 識 理 論 之 論 述 眾 說 紛 紜,一 般 而 言 主 要 可 以 整 理 出 三 種 主 張( 徐 震 , 1995; 盧 禹 聰 , 1999): ( 一 ) 社 區 失 落 論 ( community lost) ( 二 ) 社 區 既 存 論 ( community saved) ( 三 ) 社 區 釋 放 論 ( community liberated) 桃 米 社 區 居 民 在 歷 經 921地 震 及 賴 以 生 存 的 農 業 經 濟 蕭 條 後,藉 由 利 用 社 區 內 部 自 然 資 源 與 人 力 及 外 部 民 間 團 體 的 技 術 及 經 費 支 援 , 得 重 新 以 生 態 村 的 新 形 態 出 發 , 正 是 符 合 了 社 區 釋 放 理 論 中 不 侷 限 特 定 居 住 的 社 區 , 社 區 意 識 可 透 過 局 部 的 社 會 網 絡 跨 越 空 間 與 時 間 , 進 而 進 而 使 社 區 網 絡 的 自 由 空 間 產 生 多 樣 性 的 擴 張 。 三 、 社 區 意 識 意 涵 社 區 中 具 有 一 種 無 形 的 力 量 , 而 此 力 量 足 以 阻 礙 社 區 的 團 結 , 或 促 進 社 區 提 升 的 發 展 , 此 種 無 形 的 力 量 便 是 社 區 意 識 。「 社 區 意 識 」 (Sense of Community), 是 心 理 學 與 社 會 理 論 影 響 都 市 發 展 的 中 心 概 念 , 它 是 同 一 組 織 環 境 中 社 員 之 間 的 歸 屬 情 誼 (Doolittle and MacDonald, 1978), 此 關 係 也 是 存 在 於 個 人 與 個 人 , 或 個 人 與 團 體 之 間 相 互 依 戀 共 存 的 情 感 表 徵 , 社 區 居 民 彼 此 享 有 共 同 的 信 念 及 需 求 , 並 能 一 起 達 成 相 互 承 諾 與 義 務 (林 暉 月 , 2001)。 目 前 國 內 外 相 關 學 者 對 社 區 意 識 皆 有 不 同 的 說 法 , 但 依 其 各 自 表 述 的 觀 點 探 討 其 意 涵 , 發 現 其 所 隱 涵 的 意 義 極 為 相 似 , 且 大 致 可 分 為 以 下 三 個 觀 點 : ( 一 ) 情 感 觀 點 Mcmillan & Chavis ( 1996) 的 研 究 指 出 ,「 社 區 意 識 」 為 一 個 歸 屬 在 一 起 的 情 感 、 一 種 權 力 結 構 能 被 信 賴 的 感 覺 、 一 種 相 互 獲 利 的 社 交 經 濟 , 以 及 如 藝 術 般 維 持 在 一 起 而 獲 得 共 同 利 益 的 經 驗 分 享 , 此 種 歸 屬 情 誼 包 含 個 人 對 社 區 事 務 及 活 動 的 參 與 感 、 對 社 區 環 境 的 認 同 感 和 熟 悉 程 度,以 及 對 社 區 生 活 的 滿 意 程 度 和 鄰 里 之 間 的 互 助 關 係 等。 ( 二 ) 行 動 觀 點 黃 富 順 ( 1994) 的 研 究 指 出 , 社 區 意 識 為 社 區 居 民 對 社 區 的 共 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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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 益 、 問 題 、 需 要 、 參 與 的 事 務 , 而 產 生 的 共 同 意 識 ; 林 瑞 欽 、 劉 邦 富 、 黃 秀 瑄 ( 2000) 的 研 究 則 指 出 , 受 其 意 識 的 影 響 個 人 願 意 撥 出 時 間 和 心 力 、 金 錢 等 資 源 給 社 區 , 進 而 樂 於 參 與 社 區 的 公 共 事 務 活 動 , 此 種 轉 化 意 識 為 行 動 的 行 為 , 是 社 區 建 設 的 原 動 力 , 也 是 社 區 發 展 的 基 石 。 ( 三 ) 認 知 觀 點 依 社 會 認 知 心 理 的 觀 點,將 社 區 意 識 界 定 為「 個 人 對 所 處 的 環 境 , 經 由 感 覺、知 覺 而 建 構 一 套 涵 涉 情 意 因 子 的 認 知 結 構 系 統 」。主 要 在 於 強 調 建 構 社 區 意 識 時 , 個 人 對 於 社 區 物 理 環 境 與 自 然 環 境 的 知 覺 , 並 由 社 區 居 民 的 互 動 , 產 生 社 會 性 互 動 系 統 的 心 理 連 結 , 進 而 引 發 個 人 對 社 區 關 懷 與 社 區 環 境 認 同 的 具 體 投 入 行 動 ( 林 瑞 欽 , 1994)。 四 、 社 區 環 境 發 展 「 社 區 發 展 」 是 一 種 組 織 與 教 育 的 過 程 , 目 的 是 提 高 社 區 居 民 的 生 活 水 準 、 增 進 社 區 居 民 的 自 治 能 力 、 解 決 社 區 內 的 問 題 以 及 引 導 社 會 的 變 遷 , 將 社 區 中 的 社 會 關 係 從 一 個 階 段 導 入 另 一 個 階 段 ; 從 依 靠 外 來 援 助 轉 變 到 運 用 內 在 資 源 , 喚 醒 居 民 的 自 覺 與 自 助 , 凝 聚 居 民 的 社 區 意 識 , 從 而 希 望 建 立 一 個 安 和 樂 利 的 社 區 關 係 ( 徐 震 , 1995)。 王 順 美 、 沈 珊 珊 ( 1999) 的 研 究 指 出 , 社 區 發 展 與 社 區 營 造 的 精 神 內 涵 皆 強 調 社 區 參 與 、 激 發 社 區 意 識 、 促 進 社 區 合 作 、 增 進 社 區 自 治 自 主 的 能 力 , 與 尊 重 社 區 居 民 自 發 的 力 量 。 這 自 願 性 合 作 和 自 助 式 的 努 力 , 是 由 下 往 上 的 啟 發 , 是 Rothman( 1970) 所 列 的 三 種 社 區 組 織 歷 程 - 社 會 運 動 、 社 會 計 畫 、 社 區 發 展 當 中 的 一 種 形 式 。 綜 觀 人 類 生 活 文 化 的 發 展 史 , 家 庭 是 人 們 生 活 最 重 要 的 領 域 , 社 區 是 民 眾 公 共 生 活 領 域 中 最 基 本 的 單 位 。 文 化 的 發 展 必 須 紮 根 於 社 區 , 才 能 開 花 結 果 ; 民 眾 必 須 建 立 社 區 共 同 意 識 , 關 心 自 己 的 家 園 , 協 力 經 營 , 社 區 才 能 永 續 發 展 ( 環 保 署 , 2004)。 社 區 的 發 展 離 不 開 環 境 , 環 境 的 差 異 影 響 社 區 發 展 的 方 向 。 台 灣 經 過 幾 十 年 來 的 經 濟 發 展 , 造 成 環 境 的 污 染 及 城 鄉 的 差 距 , 使 許 多 社 區 逐 漸 老 化 成 了 老 舊 社 區 , 也 產 生 了 許 多 新 興 的 都 市 化 社 區 , 這 些 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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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 同 樣 面 臨 社 區 環 境 惡 化 的 問 題 。 老 舊 社 區 擁 有 豐 富 的 人 文 和 自 然 資 源 , 居 民 具 有 濃 厚 的 人 情 味 , 但 隨 著 工 商 業 的 發 展 , 青 年 人 離 鄉 背 井 求 發 展 而 外 流 , 使 得 許 多 社 區 年 齡 結 構 發 生 中 空 現 象 , 人 口 老 化 嚴 重 , 雖 然 居 民 物 質 面 的 生 活 水 平 隨 著 經 濟 成 長 , 得 以 大 舉 改 善 , 但 社 區 環 境 品 質 卻 日 益 低 落 。 社 區 到 處 是 無 人 管 理 的 空 地 或 傾 毀 的 建 築 物 , 這 些 都 是 社 區 環 境 的 髒 亂 點 ; 街 道 聚 集 大 量 垃 圾 , 無 人 清 理 ; 豐 富 的 人 文 資 源 任 由 它 逐 漸 式 微 與 凋 零 , 自 然 資 產 受 到 外 力 破 壞 , 缺 乏 計 畫 性 的 維 護 與 發 揚 光 大 。 都 會 型 社 區 由 於 商 業 發 達 地 價 高 , 因 此 大 都 是 一 棟 棟 制 式 、 不 吸 引 人 的 大 樓 林 立 , 缺 乏 鄉 村 古 樸 的 的 三 合 院 建 築 。 社 區 居 民 大 都 是 上 班 族 、 商 人 , 每 天 為 工 作 忙 碌 奔 波 , 很 少 去 駐 足 關 心 身 邊 的 「 人 」、「 事 」、「 物 」, 對 生 活 環 境 更 是 漠 不 關 心 。 因 此 , 社 區 居 民 關 係 疏 離 , 社 區 到 處 髒 亂 , 巷 弄 堆 滿 雜 物 、 廣 告 貼 得 到 處 都 是 、 商 店 招 牌 凌 亂 缺 乏 管 理 , 大 量 消 費 產 生 大 量 垃 圾 , 造 成 垃 圾 處 理 的 困 難 、 社 區 缺 乏 綠 地 及 活 動 空 間 、 車 輛 停 放 問 題 缺 乏 管 理 及 交 通 紊 亂 危 及 居 民 的 生 命 安 全 , 這 些 問 題 是 都 會 型 社 區 揮 不 開 的 夢 靨 。 不 論 是 鄉 下 的 老 舊 社 區 或 都 市 化 的 新 興 社 區 , 同 樣 面 臨 環 境 每 況 愈 下 的 威 脅 , 所 以 社 區 環 境 保 護 的 工 作 已 成 為 社 區 生 活 的 重 要 的 一 環 , 兩 者 息 息 相 關 。 王 俊 秀 ( 1994) 提 出 「 全 球 性 思 考 , 草 根 性 行 動 」 代 表 環 境 保 護 運 動 最 常 落 實 於 社 區 中 , 社 區 發 展 透 過 社 區 組 織 過 程 可 促 進 環 保 社 會 力 , 更 進 而 藉 社 區 教 育 過 程 而 鞏 固 環 保 地 盤 。 進 而 言 之 , 社 區 發 展 與 環 保 互 相 形 塑 , 具 有 「 再 生 產 」 的 功 能 , 因 為 環 保 工 作 的 特 殊 性 格 亦 有 助 於 產 生 更 好 的 社 區 發 展 模 式 。 社 區 發 展 的 好 , 居 民 有 向 心 力 , 環 保 工 作 相 對 的 容 易 推 動 , 社 區 環 境 問 題 就 會 減 少 , 社 區 的 生 活 環 境 就 會 變 得 更 優 質 , 居 民 的 成 就 感 及 社 區 認 同 感 就 會 更 高 , 社 區 發 展 就 會 有 更 好 的 發 展 。 相 反 的 , 社 區 發 展 的 不 好 , 居 民 在 各 自 為 政 、 自 掃 門 前 雪 的 態 度 下 , 對 環 境 污 染 抱 持 容 忍 與 姑 息 的 結 果 , 污 染 將 會 有 機 可 趁 , 導 致 社 區 環 境 變 得 更 糟 , 環 境 問 題 層 出 不 窮 , 社 區 的 發 展 將 更 無 著 力 之 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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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社 區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有 關 環 境 品 質 的 相 關 定 義 , Benn( 1973)指 出 :「 環 境 品 質 係 指 環 繞 人 們 身 邊 的 一 切 事 物 , 其 判 斷 隨 個 人 屬 性 不 同 , 如 年 齡 、 文 化 、 教 育 程 度、經 歷、收 入 及 個 性,亦 即 隨 生 活 方 式 及 個 人 個 性 不 同 而 變 化 」。 楊 國 樞( 1982)認 為 :「 生 活 品 質 愈 高 意 指 所 滿 足 的 需 求 層 次 愈 高 。 人 類 需 求 的 滿 足 也 可 能 經 由 環 境 而 來 」。 例 如 : 物 質 財 貨 、 經 濟 系 統 、 社 會 結 構 、 人 權 、 知 識 與 文 化 等 層 面 。 這 六 種 資 源 我 們 合 稱 為 「 環 境 品 質 」。 在 內 政 部 建 築 研 究 所 發 表 的 「 社 區 實 質 環 境 品 質 評 估 作 業 手 冊 」 所 整 理 的 內 容 提 到 , 一 般 而 言 , 關 於 環 境 品 質 的 評 估 方 式 可 概 分 為 經 由 監 測 及 統 計 資 料 所 得 的 「 現 象 解 析 的 環 境 指 標 」 以 及 透 過 居 民 問 卷 調 查 的「 綜 合 性 的 環 境 評 價 指 標 」二 大 類( 曾 國 雄 , 1992); 世 界 保 健 組 織 ( World Health Organization, WHO) 對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的 評 估 項 目 裡 , 則 是 符 合 民 眾 生 活 之 安 全 性 、 保 健 性 、 便 利 性 和 快 適 性 等 四 大 生 活 指 標 為 原 則 。

在 社 區 發 展 過 程 中,生 活 環 境 品 質( Living Environment Quality) 一 詞 和 生 活 品 質 ( Quality of Life) 一 詞 常 被 視 為 相 同 含 意 。 環 境 問 題 日 益 嚴 重 , 加 上 國 民 教 育 水 準 與 生 活 水 準 之 提 昇 , 使 得 民 眾 愈 來 愈 重 視 重 視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 而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之 好 壞 , 可 由 民 眾 對 於 居 住 環 境 之 滿 意 情 形 來 衡 量 。 其 在 內 涵 上 包 括 了 居 民 對 實 質 及 非 實 質 環 境 中 物 質 、 精 神 方 面 的 心 裡 滿 足 感 受 。 楊 國 樞( 1982)指 出 :「 社 會 中 大 多 數 人 所 能 滿 足 的 需 求 層 次 愈 高 , 其 生 活 環 境 的 品 質 便 更 好 」。 台 灣 過 去 數 十 年 的 經 濟 發 展 , 已 顯 著 提 高 國 民 的 生 活 水 準 , 更 累 積 了 可 觀 的 外 匯 存 底 , 但 卻 犧 牲 了 環 境 品 質 , 也 被 國 際 社 會 譏 為 僅 是 「 富 有 的 貧 窮 」、「 猪 圈 的 生 活 」。 因 此 在 讚 嘆 台 灣 經 濟 奇 蹟 的 同 時 , 實 在 應 思 考 我 們 的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的 問 題 。 而 在 行 政 院 文 化 建 設 委 員 會 所 規 劃 的「 挑 戰 2008新 故 鄉 社 區 營 造 計 畫 」,應 著 重 設 計 出 能 激 發 民 間 活 力 , 且 能 引 導 民 間 力 量 參 與 社 區 環 境 整 建 的 行 動 綱 領 , 手 段 上 應 從 社 區 的 改 造 做 起 , 透 過 社 區 居 民 的 參 與 , 深 入 社 區 基 層 , 提 供 誘 因 以 激 發 居 民 自 主 的 社 區 關 懷 意 識 , 如 此 才 得 以 形 成 社 會 力 量 達 到 生 活 環 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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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 質 徹 底 改 造 的 目 的 , 生 活 環 境 改 造 運 動 亟 應 與 社 區 參 與 相 互 結 合 , 才 可 發 揮 相 輔 相 成 的 效 果 。

第 二 節 社 區 營 造 與 城 鄉 風 貌 特 色

一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在 台 灣 雖 已 經 推 動 了 約 十 年 時 間 , 但 仍 有 不 少 人 並 不 瞭 解 社 區 營 造 的 方 法 也 不 了 解 該 從 哪 開 始 著 手 , 甚 至 有 些 人 會 問 為 何 要 進 行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 文 建 會 前 副 主 委 陳 其 南 ( 1996) 提 到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目 標 , 並 不 是 只 在 於 營 造 實 質 環 境 , 最 重 要 的 還 是 在 於 建 立 社 區 共 同 體 成 員 對 社 區 事 物 的 參 與 意 識 , 和 提 昇 社 區 居 民 在 生 活 情 境 的 美 學 層 次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更 不 只 是 在 營 造 社 區 , 實 際 上 是 在 營 造 新 社 會 、 新 文 化 、 新 的 人 。 」 由 此 可 知 , 透 過 成 功 的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工 程,不 但 可 以 凝 聚 社 區 居 民 的 對 社 區 向 心 力,改 善 人 與 人 之 間 的 關 係 , 更 可 以 透 過 人 對 在 地 環 境 的 關 懷 , 引 發 社 區 居 民 對 於 社 區 環 境 問 題 的 重 視 , 進 行 環 境 行 動 提 升 社 區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 並 發 覺 利 用 社 區 本 身 所 具 備 的 先 天 優 良 條 件 以 進 行 社 區 環 境 之 改 造 。 本 研 究 中 的 個 案 即 是 以 此 模 式 喚 起 居 民 的 環 境 意 識 , 並 加 以 統 合 , 持 續 推 動 各 項 環 境 改 造 工 程,使 桃 米 由 原 本 經 濟 逐 漸 蕭 條 再 經 過 921地 震 摧 殘 後 的 傳 統 農 村,成 功 蛻 變 成 為 一 個 成 功 發 展 的 生 態 社 區 。 ( 一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定 義 社 區 中 原 本 有 許 多 的 資 源 , 宮 崎 清 ( 1996) 的 研 究 中 曾 經 將 社 區 資 源 概 分 為 人 、 文 、 產 、 地 、 景 五 類 。 也 就 是 說 , 如 果 我 們 以 一 顆 沒 有 成 見 的 心 仔 細 去 踏 查 , 一 定 可 以 發 現 社 區 中 潛 藏 的 人 力 、 文 史 、 產 業 、 土 地 、 景 觀 等 資 源 。 發 現 「 社 區 之 華 」 即 是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第 一 步 , 只 是 這 一 步 牽 涉 到 居 民 價 值 觀 的 轉 變 。 透 過 居 民 的 自 覺 與 社 區 民 眾 的 自 主 和 參 與 , 使 生 活 空 間 獲 得 美 化 、 生 活 品 質 得 以 提 昇 , 文 化 產 業 經 濟 再 行 復 甦 , 原 有 的 地 景 地 貌 煥 然 一 新 , 進 而 促 使 社 區 活 力 再 現 。 如 今 全 面 性 、 整 體 性 的 規 劃 理 念 以 即 以 住 民 為 主 的 參 與 社 區 營 造 的 過 程 , 稱 之 為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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宮 崎 清 ( 1996) 在 「 文 化 、 產 業 」 研 討 會 暨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中 日 交 流 展 所 提 出 的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意 義 是 在 於 : 由 社 區 內 的 居 民 自 發 性 地 從 事 自 己 社 區 內 的 經 營 建 造 , 以 凝 聚 社 區 意 識 , 進 而 改 善 生 活 品 質 。 ( 二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目 的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目 的 大 致 可 分 二 種 , 其 為 實 質 環 境 的 營 造 與 內 發 性 的 營 造 。 實 質 的 指 的 是 外 在 環 境 及 生 活 周 遭 環 境 的 改 變 , 而 內 發 性 則 是 要 人 們 體 會 到 社 區 及 團 結 的 重 要 性 , 並 激 起 人 們 心 中 對 於 社 區 珍 惜 與 愛 護 的 心 。 能 讓 社 區 民 眾 能 根 據 其 需 要 與 地 方 特 色 , 來 永 續 經 營 自 己 的 家 園 , 以 營 造 出 美 感 的 生 活 品 質 , 豐 富 地 方 的 文 化 藝 術 生 活 面 貌 。 其 實 就 是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目 的 。 前 文 建 會 副 主 委 陳 其 南 ( 1996) 在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的 意 義 」 中 提 到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 的 目 的 有 兩 點 : 1.社 區 總 體 營 造 不 只 是 在 營 造 一 些 實 質 環 境 , 最 重 要 的 是 在 於 建 立 社 區 共 同 體 成 員 對 社 區 公 共 事 務 的 參 與 意 識 。 2.社 區 總 體 營 造 不 只 是 在 營 造 一 個 社 區 , 實 際 上 它 已 經 是 在 營 造 一 個 新 社 會,營 造 一 個 新 文 化,營 造 一 個 新 的「 人 」。換 句 話 說 ,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 工 作 的 本 質 , 其 實 就 是 在 「 造 人 」。 只 有 透 過 文 化 的 手 段 , 重 新 營 造 一 個 社 區 社 會 和 社 區 人 , 以 實 質 環 境 的 改 善 做 為 短 期 目 標 的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 才 有 可 能 成 功 。 社 區 營 造 是 一 種 新 故 鄉 運 動 , 是 要 回 到 對 土 地 的 珍 惜 與 感 恩 的 心 情 , 在 由 此 出 發 去 塑 造 真 正 舒 適 而 且 可 以 留 給 下 一 代 的 美 好 生 活 環 境 與 生 活 文 化 。 二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與 城 鄉 風 貌 特 色 之 理 念 與 做 法 文 建 會 於 1994 年 提 出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計 畫 」 中 第 一 項 即 為 「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計 畫 」,其 內 容 為 鼓 勵 地 方 鄉 鎮 公 所 及 社 區 發 展 協 會、環 境 規 劃 專 業 團 隊 等 合 法 立 案 團 體 , 推 動 社 區 現 有 公 共 空 間 活 化 再 利 用 、 社 區 小 型 空 間 改 造 美 化 工 作 、 建 立 社 區 識 別 系 統 、 塑 造 方 文 化 意 象 , 並 辦 理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人 才 培 育 及 社 區 經 交 流 觀 摩 活 動 以 協 助 各 地 方 社 區 推 動 三 類 環 境 改 造 計 畫 : ( 一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工 作 規 劃,工 作 重 點 包 括:成 立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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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室,進 行 社 區 資 源 調 查,規 劃 環 境 改 造 講 習 課 程 及 研 討 活 動 , 培 養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人 才 。 ( 二 )小 型 空 間 美 化 工 作 計 畫,工 作 重 點 包 括:鼓 勵 社 區 居 民 動 手 改 善 社 區 小 型 空 間 改 造 工 程 , 逐 步 改 善 社 區 環 境 , 成 立 社 區 環 境 維 護 組 織 , 建 立 永 續 經 營 管 理 機 制 。 ( 三 )區 域 性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經 驗 交 流 活 動 計 畫( 含 示 範 點 設 置 計 畫 ), 分 為 北 、 中 、 南 、 東 四 區 , 辦 理 社 區 環 境 改 造 經 驗 交 流 活 動 , 並 包 含 示 範 點 營 造 實 務 觀 摩 。 以 文 建 會 扶 植 之 宜 蘭 縣 蘇 澳 鎮 白 米 社 區 「 白 米 木 屐 村 環 境 改 造 工 作 示 範 計 畫 」 為 例 , 該 社 區 因 位 於 全 國 最 大 碳 酸 鈣 石 化 基 礎 原 料 生 產 地 , 社 區 環 境 長 期 受 到 工 業 污 染 , 後 經 本 計 畫 之 推 動 , 社 區 居 民 親 自 動 手 進 行 道 路 及 周 邊 環 境 綠 美 化 工 作 , 將 社 區 內 多 處 廢 棄 角 落 整 理 成 社 區 口 袋 公 園 , 並 在 社 造 專 家 及 手 工 業 設 計 專 家 的 協 助 下 發 展 深 具 社 區 特 色 的 文 化 產 業 , 舉 辦 木 屐 傳 習 班 、 皮 雕 研 習 班 及 企 業 經 營 管 理 研 習 班 , 將 產 業 文 化 融 入 公 共 環 境 營 造 中 , 塑 造 具 有 地 方 產 業 文 化 風 格 的 社 區 公 共 環 境 藝 術 , 不 但 提 昇 整 體 環 境 品 質 , 也 促 進 地 方 的 繁 榮 和 發 展 。 繼 文 建 會 執 行 「 社 區 總 體 營 造 計 畫 」 後 ,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也 於 1997 年 提 出 「 城 鄉 風 貌 景 觀 改 造 運 動 」 計 畫 , 其 目 的 為 使 正 在 迅 速 消 褪 的 地 方 風 貌 特 色,能 夠 擺 脫 到 處 呈 現 一 致 化、單 調 化,甚 或 是「 擠、髒 、 亂 、 醜 」 之 景 象 , 並 以 整 體 、 前 瞻 之 思 考 , 採 取 具 體 、 落 實 之 作 法 , 以 建 設 高 品 質 、 人 性 化 之 生 活 空 間 , 發 揮 各 地 方 之 自 然 、 歷 史 、 人 文 景 觀 特 質 , 逐 步 根 本 改 造 城 鄉 景 觀 風 貌 , 進 而 帶 動 台 灣 社 會 發 展 體 質 的 改 善 與 潛 能 的 激 發 ,(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 2002)。 而 其 更 深 的 意 涵 的 是 將 城 鄉 內 部 蘊 藏 著 豐 富 的 自 然 人 文 景 觀 及 本 身 的 特 色 加 以 發 掘 、 建 立 及 塑 造 ( 陳 資 雲 , 2001)。 所 謂 的 「 一 鄉 鎮 , 一 特 色 」, 能 夠 將 各 地 方 或 社 區 內 所 具 有 的 獨 特 特 質 完 全 加 以 發 揮 , 利 用 當 地 自 然 素 材 或 景 觀 , 加 以 有 計 畫 的 改 造 與 利 用 , 使 各 地 方 都 能 夠 擁 有 與 全 國 各 地 不 同 同 的 特 色 ; 以 埔 里 鎮 桃 米 社 區 為 例 , 就 是 利 用 其 本 身 所 具 備 的 自 然 生 態 資 源 條 件 做 為 社 區 改 造 發 展 的 基 礎 , 並 結 合 當 地 居 民 的 巧 思 琢 磨 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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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 工 合 作 、 融 合 專 家 學 者 的 建 議 、 政 府 與 民 間 組 織 的 經 費 支 援 , 逐 漸 發 展 成 為 一 個 富 有 當 地 風 貌 特 色 的 生 態 社 區 。 內 政 部 營 建 署 ( 2002) 也 指 出 經 過 城 鄉 風 貌 改 造 後 之 效 益 有 下 : ( 一 )生 活 環 境 改 善:社 區 內 存 有 許 多 未 開 發 土 地 或 廢 墟 空 地,乏 人 照 顧 管 理 , 形 成 垃 圾 及 廢 棄 土 堆 置 場 所 , 造 成 社 區 髒 亂 蚊 蟲 滋 生 現 象,透 過 城 鄉 風 貌 生 活 環 境 改 善,可 美 化 社 區 景 觀, 並 提 供 居 民 休 憩 場 所 。 ( 二 ) 提 升 生 活 環 境 品 質 : 透 過 城 鄉 風 貌 改 造 工 作 可 凝 聚 社 區 意 識 , 透 過 參 與 式 規 劃 , 增 加 民 眾 榮 譽 使 命 感 及 配 合 意 願 , 推 動 各 項 環 境 改 造 運 動 , 可 有 效 改 善 居 民 生 活 環 境 並 提 昇 環 境 品 質 。 ( 三 ) 視 覺 景 觀 塑 造 : 透 過 街 道 舖 面 改 善 美 化 、 植 栽 綠 蔭 景 觀 、 及 社 區 空 地 藝 術 景 觀 之 設 立 , 可 活 化 視 覺 景 觀 意 象 , 呈 現 城 鄉 風 貌 景 觀 特 色 。 ( 四 )使 用 參 與 性:地 方 政 府 與 社 區 居 民 是 創 造 城 鄉 新 風 貌 的 改 造 主 體 , 一 個 優 美 城 鄉 風 貌 環 境 是 生 活 和 居 住 在 這 社 區 中 的 居 民 本 質 力 量 之 展 現 , 將 改 造 活 動 滲 透 到 生 活 領 域 內 , 地 方 政 府 經 由 改 造 手 段 有 效 運 用 , 引 導 居 民 積 極 參 與 , 使 改 造 工 作 更 加 落 實 生 活 化 , 並 主 動 親 近 使 用 居 住 環 境 設 施 , 可 增 加 居 民 對 環 境 的 認 同 感 。 ( 五 )商 機 再 造:傳 統 社 區 與 農 村 隨 著 時 代 變 遷 逐 漸 沒 落,各 地 方 之 景 觀 老 舊 且 巷 道 單 調 髒 亂 , 藉 由 城 鄉 風 貌 改 造 可 吸 引 觀 光 人 潮 , 重 現 商 機 。

第 三 節 環 保 社 區 與 生 態 社 區 之 營 造

一 、 社 區 的 環 境 問 題 環 境 污 染 已 是 人 們 日 常 生 活 的 一 部 分 , 而 社 區 的 環 境 問 題 經 常 是 社 區 民 眾 關 切 的 , 並 影 響 的 社 區 居 民 的 生 活 品 質 , 人 雖 然 是 環 境 污 染 的 受 害 者 , 正 好 也 是 製 造 者 。 家 庭 是 一 重 要 之 污 染 源 , 而 社 區 是 家 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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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延 伸 , 也 是 社 會 的 構 成 單 位 , 不 能 自 外 於 環 境 污 染 之 中 。 社 區 承 上 啟 下 , 正 是 最 適 當 的 環 保 功 能 空 間 , 也 是 重 建 「 環 境 倫 理 」 的 適 當 場 所 , 若 能 透 過 適 當 的 社 區 環 境 行 動 , 正 是 達 成 社 區 環 境 永 續 之 最 佳 途 徑 。 隨 著 環 境 污 染 的 日 益 嚴 重 , 各 種 環 境 問 題 於 社 區 應 運 而 生 , 例 如 部 份 社 區 內 垃 圾 隨 處 可 見 、 家 庭 污 水 隨 意 排 放 、 廣 告 肆 意 張 貼 、 汽 機 車 任 意 停 放 、 病 媒 蚊 孳 生 ….等 , 都 是 破 壞 社 區 環 境 永 續 之 重 要 因 素 。 因 此 , 部 分 社 區 為 了 達 到 社 區 環 境 之 永 續 , 陸 續 推 動 一 些 社 區 環 保 活 動 如 社 區 巡 邏 、 垃 圾 減 量 、 跳 蚤 市 場 、 集 體 購 買 、 資 源 回 收 等 。 社 區 環 保 人 士 , 如 環 保 媽 媽 、 環 保 小 尖 兵 等 , 透 過 社 區 行 動 的 方 式 會 產 生 很 強 的 社 區 感 染 力 , 並 且 能 凝 聚 社 區 居 民 意 識 , 吸 引 其 他 居 民 加 入 , 增 加 社 區 居 民 的 向 心 力 。 社 區 是 一 個 適 合 推 動 環 境 保 護 的 場 所 , 透 過 居 民 的 環 境 共 識 , 讓 社 區 成 為 一 個 適 合 居 住 與 活 動 的 大 家 庭 , 居 民 彼 此 學 習 與 鼓 勵 , 建 設 社 區 成 為 「 安 全 、 健 康 、 舒 適 」 的 生 活 空 間 , 成 為 「 大 都 市 中 的 小 村 莊 」( Gans, 1962), 可 見 社 區 環 境 保 護 的 重 要 性 。 二 、 環 保 社 區 由 於 全 國 環 境 品 質 日 益 惡 化 , 行 政 院 環 境 保 護 署 為 鼓 勵 社 區 居 民 , 運 用 社 區 自 有 資 源 , 推 動 環 境 保 護 及 倫 理 建 設 , 追 求 合 於 國 民 健 康 、 安 全 、 舒 適 之 環 境 品 質 , 自 民 國 八 十 年 起 , 頒 定 了 全 國 十 大 環 境 保 護 模 範 社 區 遴 選 要 點 。 要 點 中 的 遴 選 程 序 為 每 年 由 各 鄉 鎮 推 薦 每 鄉 鎮 環 保 社 區 至 多 2 處 , 送 至 縣 ( 市 ) 政 府 進 行 複 選 , 再 由 縣 ( 市 ) 政 府 推 薦 社 區 每 縣 市 至 多 2 處 , 送 至 環 保 署 參 加 決 選 。 決 選 由 環 保 署 邀 請 專 家 、 學 者 、 政 府 機 關 代 表 及 民 間 社 團 組 織 組 成 遴 選 小 組 , 依 據 社 區 具 體 優 良 事 蹟 做 書 面 審 查 、 不 定 期 或 定 期 查 證 , 每 年 遴 選 表 揚 最 佳 的 十 個 社 區 為「 全 國 十 大 環 保 模 範 社 區 」,這 些 社 區 將 受 到 表 揚 及 獲 頒 獎 金 等 鼓 勵 ( 環 保 署 , 2004)。 要 點 中 所 稱 環 境 保 護 模 範 社 區 , 係 指 居 住 在 一 定 範 圍 內 之 居 民 , 運 用 在 地 人 力 、 物 力 及 財 力 , 自 動 自 發 遵 守 環 境 保 護 法 令 及 社 區 發 展 工 作 綱 要 之 規 定 , 推 動 環 境 改 善 ( 例 如 : 清 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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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 園 、 美 化 環 境 、 營 造 環 境 特 色 …等 ), 呈 現 美 好 生 活 品 質 者 。 這 些 獲 得 表 揚 的 社 區 運 用 社 區 的 資 源 、 人 力 , 自 主 的推 行 社 區 清 潔 、 社 區 綠 美 化、垃 圾 分 類、資 源 回 收 …等 社 區 環 保 工 作,為 社 區 創 造 了 美 好 的 生 活 環 境 , 也 拉 近 了 居 民 間 的 情 感 , 對 其 他 社 區 產 生 示 範 作 用 , 成 為 其 他 社 區 發 展 的 良 好 典 範 。 參 選 環 保 模 範 社 區 需 符 合 全 國 十 大 環 境 保 護 模 範 社 區 甄 選 要 點 所 規 定 之 參 選 要 點 為 : ( 一 ) 設 置 社 區 ( 公 寓 大 廈 ) 管 理 委 員 會 、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 其 他 政 府 立 案 之 民 間 團 體 、 村 里 等 。 ( 二 ) 社 區 保 護 工 作 , 有 具 體 優 良 事 蹟 , 包 括 環 境 保 護 及 環 境 美 化 、 環 境 倫 理 及 精 神 倫 理 、 社 區 福 利 與 守 望 相 助 等 方 面 。 ( 三 ) 近 五 年 未 曾 獲 選 為 全 國 環 境 保 護 模 範 社 區 。 全 國 十 大 環 境 模 範 社 區 遴 選 的 評 選 項 目 包 括 社 區 環 保 資 源 管 理 等 三 大 項 , 其 考 評 項 目 及 內 容 整 理 如 表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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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2 九 十 三 年 度 全 國 環 境 保 護 模 範 社 區 評 選 項 目 及 內 容 項 目 內 容 社區環保資源管理 1. 推動環保工作組織及運作情形 2. 在地環保人力及物力之運用情形 3. 在地環保財力籌措及使用情形 4. 環境教育宣導 生活環境管理 1. 廢棄物處理(垃圾減量、資源回收、廢棄物維修再利用、資 源回收物創作再利用、廚餘處理等) 2. 環境整潔及環境衛生管理(公共空間環境清理維護、環境綠 美化、病媒蚊防治及流浪犬處理等) 3. 綠色消費(共同購買、環保標章推廣等) 4. 空氣污染及噪音防制 5. 水污染防治 社區特色營造 1. 社區環保產業及生態旅遊之推展 2. 生態環境管理(集水區保育、溪流保育、濕地保護、生物多 樣性保育、海洋及海岸保育等) 3. 有益社區環境品質提昇及永續發展之社經條件創造 整理自:環保署(2004) 三 、 環 保 社 區 之 推 動 模 式 謝 有 誌 ( 2004) 的 研 究 指 出 , 社 區 環 保 之 推 動 模 式 為 下 : ( 一 ) 社 區 遭 遇 到 重 大 的 環 境 危 害 及 社 區 環 境 意 識 覺 醒 當 社 區 遭 遇 到 自 然 災 害 的 破 壞,如 九 二 一 地 震、颱 風、土 石 流 , 使 社 區 環 境 遭 受 很 大 的 衝 擊 ; 或 是 社 區 遭 受 到 環 境 上 的 危 害 , 如 工 廠 的 污 染 、 生 態 環 境 遭 到 破 壞 , 社 區 領 導 者 開 始 號 召 一 些 有 志 之 士 及 居 民 , 思 索 如 何 在 重 建 的 過 程 中 加 入 環 保 理 念 , 或 在 對 抗 污 染 及 生 態 破 壞 過 程 中 , 營 造 出 社 區 環 保 意 識 , 轉 而 推 動 社 區 環 保 工 作 , 謀 求 改 善 社 區 的 生 活 環 境 ? 而 這 就 是 社 區 環 保 的 覺 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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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 ) 成 立 組 織 首 先 領 導 者 可 以 集 合 有 共 同 環 保 理 念 的 民 眾 、 熱 心 人 士 、 親 朋 好 友 , 成 立 社 區 環 保 工 作 小 組 , 共 同 規 劃 社 區 環 保 工 作 重 點 , 透 過 組 織 的 力 量 來 推 動 社 區 環 保 工 作 。 環 保 工 作 小 組 先 探 討 社 區 內 重 大 環 境 問 題 如 何 有 效 解 決 ? 並 透 過 環 保 宣 導 工 作 來 激 發 民 眾 的 環 保 意 識 , 促 使 民 眾 由 漠 不 關 心 轉 為 熱 心 參 與 , 而 後 再 擴 大 招 募 環 保 義 工 隊 , 來 負 責 環 保 工 作 的 執 行 。 ( 三 ) 溝 通 協 調 可 以 利 用 村 里 民 大 會 或 召 開 社 區 發 展 協 會 會 議 , 來 辦 理 環 保 工 作 宣 導 , 做 好 環 保 觀 念 的 教 育 與 溝 通 , 並 提 出 計 劃 供 大 家 討 論 。 若 經 過 溝 通 之 後 仍 有 意 見 相 左 的 居 民 , 必 須 由 社 區 領 導 人 出 面 或 委 由 其 親 朋 好 友 與 其 溝 通 , 瞭 解 其 反 對 的 理 由 與 原 因 , 再 進 行 協 調 ; 社 區 環 保 工 作 盡 量 不 要 去 影 響 到 居 民 既 有 的 權 益 , 或 帶 給 居 民 不 便 , 以 達 到 互 蒙 其 利 的 關 係 , 社 區 環 保 工 作 才 能 順 利 推 動 。 上 列 環 保 社 區 之 推 動 模 式 可 透 過 圖 2-1來 說 明 :

數據

表 2-3  推 動 環 保 社 區 的 配 合 資 源 ( 續 )   資源類別  內   容  經費資源  1.擬定計畫向環保署、文建會等相關單位申請經費補助。 2.由社區發展協會或村里辦公室支出。  3.由社區理事會成員或民眾贊助。  4.向民間單位申請經費。  5.向外界募款。  6.向企業界或環保團體尋求贊助。  7.資源回收收入。  8.社區產業收入。  9.辦理社區活動盈餘。  整理自:謝有誌(2004)  三 、 生 態 社 區 之 營 造   ( 一 ) 生 態 社 區 之 定 義 與 意
表 2-4  國 外 推 動 生 態 社 區 理 念 案 例 之 作 法   案例名稱  社區現況問題  策略願景 解決方法  推動成果  夏威夷 Molokai社區  海 洋 資 源 過 度 開 發,造成海洋生態 損耗,同時造成強 渡依賴原始經濟活 動,社區生存困難  自然社區永續資源發展  藉由 GIS 系統繪製資源獵採位置,並配合資源的管理  利用 GIS 的永續資源地圖位置,適當分配獵採位置  菲律賓黑島 社區  製糖產業衰退,造 成大量失業以及貧 窮問題  傳統產業社區重建 設立跨部會、跨領域的政
圖 2-6 計劃行為理論結構  計 劃 行 為 理 論 假 設 若 個 人 對 該 行 為 的 態 度 愈 正 面 、 所 感 受 到 周 遭 的 社 會 壓 力 愈 大 , 以 及 對 該 行 為 認 定 的 實 際 控 制 越 多 , 則 個 人 採 行 該 行 為 的 意 向 將 愈 強 ; 當 預 測 的 行 為 不 完 全 在 意 志 的 控 制 之 下 時 , 知 覺 行 為 控 制 也 可 能 直 接 對 行 為 產 生 影 響 , 其 函 數 式 如 下 :   B ~ BI = w1 AT
圖 3-4 研究流程圖 編製訪談大綱 依據研究背景與動機擬定研究目的與範圍文獻回顧擬定研究架構與研究工具編製第一階段問卷進行預試完成訪談大綱訪談大綱再修正 依據訪談名單進行訪談正式問卷施測訪談資料整理與分析問卷回收與資料整理分析結果與討論結論與建議問卷回收與資料分析修正問卷修正問卷編製正式問卷 社區背景資料蒐集 建立現場勘查表 實地深入勘查 勘查結果整理分析 專家意見及審查專家意見及審查專家審查 修正勘查表大綱 完成現場勘查表 現場勘查 問卷調查  專家訪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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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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