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社會交換理論
社會交換理論是從微觀的角度去探討人類的社會行為,與巨觀理論從社會制度、
組織結構去解釋人類的社會現象有所不同。它重視人與人之間的互動,並把這種互動 看作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研究人與人之間的社會交換關係,強調相對利益的衡 量及互惠的交換模式,在本質上基於自願性、非強制性與持續性之社會互動,雙方預 期所能獲得的社會性報酬,以決定彼此的資源交換與互動關係。簡言之,人與人之間 互動行為是一種交換活動-一種多多少少涉及報酬與代價之有形或無形的交換活動,另 一方面,人們行為的展現也非是想立即獲得利益,而是基於預期未來能夠獲得他人回 報的一種報酬交換行為。
一、社會交換理論的源流
交換的概念是一種古老的概念,最早從理論上予以重視的是古希臘哲學家柏拉圖,
到了近代英國的亞當史密斯(Adam Smith)和大衛李嘉圖(David Ricardo)等人,從經濟學 的角度深入地探討了交換的問題。十九世紀中葉社會人類學剛剛形成時,英國的佛萊 哲(Sir James George Frazer)便很重視交換活動的人類學意義。在他的影響下,馬林諾夫 斯基(Bronsilaw Malinowski)和牟斯(Marcel Mauss)等人,更深入地研究原始民族的交換 活動。同人類學的交換理論相平行,在社會學的發展上馬克思(Karl Marx)和齊默爾 (Georg Simmel)也從不同的觀點,論述了交換活動的社會意義(高宣揚, 1998)。由此可 見,對於交換活動的研究已有很長的歷史,其理論背景主要緣自於人類學、經濟學及 社會學三方面。
現代社會學的交換理論則始於 1950 年代末期,發展歸功於霍門斯(George C.
Homans) ,論著述闡揚社會交換理論,使之成為社會學中行為主義之主要代表學說。
其後,則有布勞(Peter Blau)將社會交換理論由個體擴展至整體社會層次;以及愛默生 (Richard M. Emerson)及庫克(Karen Cook)等致力將交換理論系統地應用在實際研究上 (馬立秦譯, 2013)。
二、社會交換理論發展與概念
交換理論是社會學最主要的理論之一,與功能學理論、符號互動論及衝突理論在 社會學中被列為四大理論。廣義來說,交換理論和符號互動論都重視人與人之間的互 動,並把這種互動看作是社會存在和發展的基礎,也是行動者進入社會行動的必要條 件,但是交換理論把交換活動當作互動的最基本形式,並強調社會行為都遵循著基本 交換原則。社會交換理論至今發展出有交換行為主義的 Homans、交換結構主義的 Blau、
交換網絡理論的 Emerson 與 Cook 等,這些理論派別陸續對社會交換理論的發展有所 貢獻,也促成了現代社會交換理論的蓬勃發展(施文玲, 2006; 馬立秦譯, 2013),本文主 要以社會交換理論的代表學者 Homans 及 Blau 之觀點作為探討,其概念介紹如下。
(一) Homans 的社會交換行為主義(Exchange Behaviorism)
現代社會學的交換理論倡導人 Homans 畢業於哈佛大學英語系,後來由於對社會 學的興趣而轉向了社會學研究。他的代表著作有 1950 年發表的「人類群體」(The Human Group)、1958 年的「交換的社會行為」(Social Behavior as Exchange)、1961 年出版的
「社會行為:其基本型式」(Social Behavior: Its Elementary Forms)。他的交換理論主要 衍生自行為心理學及基本經濟學的啟發,從報酬與成本的觀點來解釋基本的社會行為,
並主張個人的現在行為是受到過去行為與是否獲得報酬所影響。如果一個人覺得與另 一個人的互動來往是會帶來報酬的,他將會繼續不斷的進行和他們的互動活動;相反 的,如果互動無法帶來報酬,反而是帶來不利、不愉快甚至要付出代價時,則他將終 止互動。
Homans 注重人與人之間每日的互動交換行為,認為貫穿於人們每日互動的交換行 為中,有以下六種命題:
1. 成功命題 (The Success Proposition):對於所採取的所有行動來說,個人的某種行為 越能時常獲得酬賞,他將更可能重複該一行動。
2. 刺激命名 (The Stimulus Proposition):假如過去某特定的刺激,一直伴隨著某人行 為的報酬,之後遇到相似的刺激,某人有將行為延伸至相似環境的傾向,重複採取
該行動或相類似的行動。
3. 價值命題 (The Value Proposition):某種行動的結果對個人越有價值,則他越有可 能採取該行動。
4. 剝奪—滿足命題 (The Deprivation-Satiation Proposition):個人重複獲得相同酬賞的 次數越多,此一酬賞對他的價值就越小。
5. 侵略—認可命題 (The Aggression- Approval Proposition):(1)個人的行動没有得到期 待的獎賞或受到未曾預料的懲罰,就可能產生憤怒情緒,而出現攻擊性行為。(2) 個人的行動得到預期的獎賞或未受到預料的懲罰,他會愉快喜悅,就會認同該行為,
該行為將被視為更有價值。
6. 理性命題 (The Rationality Proposition):個人會依據「價值*機率」作行動依據,即 會選擇較能帶來有價值結果及較能獲得有價值結果的行動。
Homans 認為社會互動是人與人之間交換過程中對「成本與利潤」及「給與取」的 計算與運用,且將六個命題綜合起來就能解釋一切社會行為。若以 WWOOF 以工換宿 的運作方式為例,志工付出的時間與勞力為成本,獲得免費食宿為有形的酬勞,而無 形的酬賞可能是身心靈的放鬆與滿足;農場主提供餐食得到免費勞力,雙方更是有交 流的機會,倘若彼此認為從這過程中得到的比給予還要的多,那麼交換關係就能成立 與持續。而這中間的過程與 Homans 所提到的基本行為命題的符合之處可能有換宿志 工的主要工作是協助農場採收作物,一開始因過去從未接觸而感到新奇有趣,隨著工 作內容的重複,換宿者的新奇感降低,此一酬賞的價值將越小,可能影響交換的意願。
(二) Blau 的交換結構主義
Blau 出生於奧地利的維也納,後移居美國,代表著作為「社會生活中的交換與權 力」(Exchange and Power in Social Life)。Blau 贊同 Homans 所說的社會交往的過程可 被設想為一種至少在兩個人之間的交換活動,無論這種活動是有形的或無形的,是多 少有報酬或有代價的。但 Homans 的社會交換主要解釋個人層次的小團體互動,並著 重於交換的動機及其心理原則,Blau 認為個人交換互動行為仍須存在於社會團體架構
中,而社會環境會影響交換過程,進一步提出社會交換對社會結構的影響,包括解釋 交換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秩序、衝突與權力關係等,讓社會交換的應用領域得以擴大 到組織及社會結構上。
Blau(1964)主張社會交換是人們自願的行動,而其動力則來自於期望中的報酬,每 次互動都含有回報的期待,雙方都可以被獎賞,就是所謂的互惠、相互性(reciprocity),
互惠的規範也使得社會交換得到加強與穩定。
互惠的概念在人類學家 Malinowski 研究托比安群島(Trobriand)種族活動中的庫拉 (Kula)做了說明:庫拉主要是一種儀式性的禮品贈予活動,在一段時間後,該禮品要 用一件等值的對應禮品償還……但它從未能用我們正在討論的兩物間的等值物進行傳 遞交換,也從未能進行討價還價和計算……第二個原則是回應品不能靠任何強制方式 來得到……如果作為對應禮品贈予的物品並不等值,接受者將會失望和憤怒,但他沒 有任何直接的糾正手段,也沒有強制他的夥伴的手段……(孫非譯, 1998)。
Mauss(1976)也藉由分析北美印地安人的誇富宴以及美拉尼西亞(Melanesian)、波 里尼西亞(Polynesia)的庫拉交易,說明禮物交換中的收禮者有一天也會是送禮者,
這就是回禮的「義務」,送禮者在送禮時心中會期待著回禮。他將人與人之間、群體與 群體間的所有「奉獻」一類的事物,都稱為「禮物」,並把禮物交換看作是包含「給予」
(送禮)、「接受」(收禮)和「歸還」(回禮),也特別強調在大多數社會裡,物品、服務、
象徵和個人的相互交換性循環活動,並不是依據買賣的模式,而是根據上述三項義務 所規定的規則。藉著禮物的送往迎來,人跟人之間將會建立起一種彼此信任的約定,
或是一種禮物收送的「法律約束」。此外,禮物交換的關係不僅存在於私人的領域中,
也屬於集體的範疇,因此禮物的交換也可被視為一種現象,或者是全體儀式的體系 (systems of total services),包括部落、經濟、婚姻、道德、宗教等等,都與禮物綿密交 織成一片糾結不清的禮物網絡,社會上每一種人際關係因而得以建立(陳重仁, 2007)。
不管是以何種形式出現的社會交換,都包括著那些創造著各種未來義務的恩惠,
儘管對於未來的回饋有一種期望,但確切的性質事前並無做明確的規定,而須留給做
回報的人自己決定。因為無法保證對某個恩惠做出適當的回報,所以社會交換要求信 任別人會履行他們的義務。另一方面也因為雙方的互惠行為會引起個人的責任、感激 和信任感,而純粹的經濟交易則不會,經濟交換(Economic Exchange)是基於金錢或 一般被認為具有金錢的物品或服務,可依靠一份正式合同規定待交換的內容或數量(孫 非譯, 1998)。
WWOOF 以勞力換宿不同於市場主流的商品消費模式(Dagmar, 2012; Deville et al., 2016b; Kosnik, 2014),是合作式的旅遊形式(Mostafanezhad, 2016),主要運作方式是民 眾為農場提供短暫勞力,藉此補給農場人力的不足,農場提供食宿或旅遊協助作為回 饋,其中沒有金錢交易的行為,而是類似以物易物的方式進行,此種交換的具體條件 也不似商業交易般依靠正式合約,而是在口頭協商與互相信任的原則下啟動ㄧ段社會 關係,這樣的供需交換不僅是給與取的利益衡量,也是參與者們期望達到的互惠關係。
三、理論意涵與特徵 (一) 相對利益的衡量
交換理論受經濟學中理性選擇理論的影響,視社會關係如同市場,人們的行為都 是為了要得到最大的利潤,任何人停留或進入某段關係,都是在計算獎賞和代價。也 就是當個體或群體在一個互動關係中所得到報酬大於成本,即是在有利潤的情形下,
便會繼續與之進行互動;相反地,若成本大於報酬,便會停止互動。
便會繼續與之進行互動;相反地,若成本大於報酬,便會停止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