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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三節 社會交換理論

社會交換理論源起於 1950 年代,是社會學四大流派之一(結構功能論、衝 突理論、社會交換理論、符號互動論)之一(蔡文輝,2002),在社會學理論中 佔有相當之地位,它從微觀的角度去探討人類的社會行為,運用行為主義之強化 原則及經濟學之成本報酬觀念來解釋人際互動之行為,Homans(1958)發表交 換的社會行為(Social Behavior as Exchange),被視為提出社會交換理論的開端,

代表社會學中的重要觀點-交換行為的產生,交換理論因此吸引了廣泛的注意。

哈佛大學的 Homans 教授是社會交換理論的創始者,哥倫比亞大學的 Blau 教授(Peter Blau)、華盛頓大學的 Emerson(Richard M. Emerson)、以及 Thibaut 和 Kelley 等皆為代表性人物(蔡文輝,1989;孫思源,2001;王宜敏,2002)。

其理論背景主要緣自於三方面,人類學、經濟學及行為心理學(陳秉璋,1985)。

社會交換理論的理論基礎來源甚廣,緣自於許多學域(Turner, 1986)包括社會 學(Homans, 1958;Blau, 1964)、經濟學(Ricardo;Smith;Mill)、心理學(Skinner;

Bandura;Thibaut 與 Kelley)、人類學(Levi-Strauss;Malinowski)等(Crisp 與 Turner, 2007)。

人類學家 Malinowski(Bronislaw Malinowski, 1884-1942)對托比安島

(Trobriand islanders)的島民加以研究,發現互換、互恵,是社會整合的基礎。

庫拉圈(Kula Ring)是托比安人一種特殊的贈禮儀式,Malinowski 發現庫拉圈 不只是經濟或物質的交換網絡,亦維繫了友誼,它構成了社會關係網絡,而引起 並維持交換關係的力量是心理需求,而非經濟需求。Mauss(1954)對 Malinowski 的研究做重新解釋,而提出了集體的(collective)或結構(structural)交換的觀 點,Mauss 認為迫使互惠的力量(force)是社會或群體,個體間的交換活動實 際上是按著群體規則進行,同時也在強化這些規則及準則(孫思源,2011;陳秉 璋,1985)。

在經濟學主要是古典經濟學家,Adman Smith、David Ricardo、Johns Mill 及 Jeremy Bentham 等人主張,在自由和競爭的市場中,人類與他人交易或交換 時,會理性地追求最大的物質利益或效用。經濟學理論是試圖由個人的心理傾向 來解釋其市場行為,交換理論採用了許多經濟學的假設來研究人類的社會行為,

也強調“邊際效用遞減率”、供需彈性關係等關念,如 Homans、Blau 的理論共 同假設是:1.每個人都是理性的最大利益追求者。2.個人所擁有的某類物質越多,

對它的需求越小。3.物品的價格由供需情況決定。4.壟斷、獨佔下的物資價格必 高於自由竸爭下的價格(陳秉璋,1985)。

對社會交換理論影響最深遠的,則是心理學行為主義或行為心理學,以蘇俄 的 Ivan Petrovich Pavlov、美國的 Edward Thorndike、John Watson、及 B.F.Skinner 等學者的實驗研究為代表(Turner, 1986),其中尤其以 Skinner 的實驗研究影響 最大,交換理論從行為主義借用了增強作用、報酬、懲罰的觀念,主張人類是追 求酬賞(reward)的個體,他們追求那些產生最大酬賞卻最少懲罰(punishment)

的方案,「酬賞」會增強或滿足個體的需求,「懲罰」則會迫使個體付出成本以 避免痛苦,當酬賞與懲罰改變時,個人的行為就會隨之改變(蔡文輝,1989;馬 康莊、陳信木,1995)。強調個人的行為可以經由環境的改變而隨之改變,個人 的動機才是真正決定個人行為的主要因素(蔡文輝,1995),某一行為的過去後 果,將主導其目前的行為,因此如果知道某一行為往昔發生的結果,將可預測個 人未來的行動,所以行為主義與古典經濟學功利主義有些方面相似,使得交換理 論學者能夠把行為當作是心理需求驅使的結果。

Ritzer 將社會學的研究典範分為社會事實(social facts)、社會釋義(social definition)、及社會行為(social behavior)三種典範。社會事實典範所主張的社 會學研究題材,是大規模的社會結構與制度(structure)以及其對行動者和他的 思想與行動的強制影響;社會釋義典範所接納的社會學之主要關切題材,則是行 動者(agent),行動者建構社會的方式、以及此種建構所導致的行動等。社會 行為典範之研究題材乃為個人行為,以及影響個人行為的增強作用與懲罰(馬康 莊、陳信木,1995)。社會交換理論即為社會行為典範之代表,它企圖將心理學 的行為主義強化原則及經濟學原理應用至社會學問題上。

Homans 在 1958 年發表“交換的社會行為”(Social Behavior as Exchange), 被視為提出社會交換理論的開端(Emerson, 1992)。Homans 明白表示,他的交 換理論衍生自行為心理學及經濟學領域,他試圖從酬賞和成本代價之角度來解釋 基本的社會行為。而 Homans 的觀念來自於 Skinner (1938)的心理學行為主義,

強調引導行為的增強模式,以及報酬和代價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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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mans(1958)從酬償和成本代價角度來解釋基本的社會行為-理論之基 本命題 Proposition 有六:成功、刺激、價值、剝奪-滿足消滅、攻擊-讚許、

理性,綜合起來解釋社會行為。公平係成本與酬償兩者的配合,付出成本越多,

其中用以交換的標的物並非必定是實質、具體的事物,舉凡友情、聲譽、社會地 位、社會認同等精神或是抽象的層面皆是可以交換的對象(蔡文輝,19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