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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會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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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社會企業

壹、社會企業背景及意涵

福利國危機後,新公共管理的浪潮興起,認為政府職能應小而美、小而能,

減少財政支出,惟面臨之問題越趨複雜,倚靠政府單一角色解決,尚有不足之處,

政府遂開始師法企業部門之策略及管理方法,或與企業部門形成夥伴關係,進行 一連串政府改再造運動;另一種途徑則與第三部門(Third Sector)合作,第三部 門又稱志願部門、非營利組織,具有社會目的、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的概 念。社會企業並非屬上述第二部門或第三部門這樣的分類,亦無法單純區分其界 定方式或範圍,社會企業為一種新型態的組織(鄭勝分,2008)。

社會企業無法被歸類在政府機關、企業市場、非營利組織等型態中,因為社 會企業發展的原因即是來自於上述角色之不健全狀態(Dysfunction),本研究以 政府失靈(Government Failure)、市場失靈(Market Failure)及非營利組織所包 含之隱憂解釋社會企業興起之意義,政府失靈的科層體制導致作業僵化、且無法 即時回應人民需求,無成本概念且欠缺效率;市場失靈係指追求利潤最大化而犧 牲社會大眾環境品質、外部不經濟及搭便車心態、對弱勢族群而言無力負荷購買;

政府與市場皆無法有效提供服務及滿足社會族群之需求時,就會依賴非營利組織 所著重之社會公益服務,然非營利組織亦有其限制,會有其隱憂如「組織仰賴外 界資源輸入或贊助補助等,欠缺自我營運之能力,易受外部因素變動干擾」、「組 織成員對財務管理無專業能力及判斷,營運能力略顯匱乏」(胡哲生、陳志遠,

2009:13)。因此融合「社會公益理念」與「企業運作能力」之社會企業概念應 運而生。

社會企業存在之目的包含減少社會排除現象、增加社會凝聚力與提供更多積 極參與社會的機會,達成社會使命。為使組織財務獨立、並且有創造資源之能力,

社會企業師法商業經營之營運策略,以追求社會公益,解決社會問題為目標,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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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問題、社會照護及醫療資源分配或取得不平等、居住品質不良、高犯罪率、

剝奪社會參與及社會排除等狀況(Haugh, 2005)。

當我們理解社會企業存在目的之一是為了能協助解決社會排除問題,因此要 繼續討論社會企業前,大概先了解「社會排除」(Social Exclusion)的概念,2004 年歐盟理事會(Council of the European Union)於布魯塞爾對於增進社會包容的 聯合報告書中,定義社會排除係指多重及變遷中的因素,一種將個人或群體完全 或部分地排除在他們的社會生活、逐漸被社會邊緣化或歧視的各過程,而導致他 們無法參與社會生活中的互動、運作及權利。雖然大部分貧窮是最明顯的因素之 一,但社會排除也涉及在住宅、教育、醫療照護及社會服務使用上的不足或缺乏。

由於上述這些理由產生對被社會排除者不利於社會參與之條件,因此他們會對生 活感到無力感、缺少認同感、缺乏融入社會的能力,而有其負面之影響(European Union, 2004;李易駿,2006)。

社會企業成為其中一個社會服務輸送者,幫助社會排除者回歸社會的一個途 徑,屬於較積極的方式。產生社會排除的原因相當複雜,而其產生的問題涉及醫 療保健、勞動市場、少數族群、弱勢團體、貧窮、教育不普及等等,社會企業之 產生目的,乃為解決某種社會問題,換言之,社會企業並非單純的殘補式社會救 濟,而是希望提供「遭社會排除者」一個回到社會的途徑,受資本主義及全球化 經濟等影響的社會,的確有一部份群眾能享有更豐富的物質生活,惟隨著 M 型 社會加劇富者越富、貧者越貧的現象,衍生了許多社會問題,如結構性失業、弱 勢族群生活面臨更嚴峻的挑戰、經濟變動連帶影響基本社會生活維持等。

社會企業之定義目前並無明確定義或特定的組織架構,世界各國及研究社會 企業之學者對社會企業亦有不同的見解。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The 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認為社會企業係指利用企業 性策略經營,目的為增進公共利益的組織,其組織目的並非追求賺取最大的利潤,

具有經濟持續性與社會目的,期能透過創新概念減少失業與社會排除等問題

(OECD, 1999)。社會企業除了能幫助弱勢者創造就業機會、提供不同對象之就

促進等功能(OECD, 1999; DTI, 2002; Mair & Marti, 2006;呂朝賢,2008)。

社會企業並無放諸四海皆準之定義,也沒有單一的執行方式或模型,不過追 求的目標大多具有三個指標:社會性目標(Social goals)、經濟性目標(Economic Goals)及社會政策目標(Socio-political Goals)。社會性目標與組織之社會使命 息息相關,滿足社會需求、協助標的對象、減少社會排除等皆是;經濟性目標旨 在使得組織具有生存能力,包含確認生產貨品及提供服務之方式、增加組織競爭 性、財務規劃與運作等;社會政策目標則蘊含社會資本的概念,重視共同參與、

共同決策與多方互動、提倡社會包容,亦將組織視為達成社會政策的一份子

(Sector)(Campi, Defourny & Gregoire, 2006)。

歐洲的部分,歐盟於 1996 年成立了 EMES European Research Network2F2,共 有 15 個國家加入共同研究發展社會企業相關議題,2001 年學者 Borzaga 與 Defourny 出版《社會企業的興起》(The Emergence of Social Enterprise)中認為社 會企業具有清楚且明確的社會公益性目標,公民參與程度高且有共同決策權,並 以「經濟性與企業精神」(Economic and entrepreneurial)及「社會性」(Social)

兩個面向提出判斷的指標(Borzaga & Defourny, 2001):

一、經濟性與企業精神指標

2 EMES 簡述:“EMES is a research network of established university research centres and individual researchers whose goal has been so far to gradually build up an international corpus of theoretical and empirical knowledge, pluralistic in disciplines and methodologies, around our “SE” concepts: social enterprise, social entrepreneurship, social economy, solidarity economy and social innovation.” EMES 詳細 介紹:http://emes.net/ (瀏覽日期:105 年 3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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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中心,較不受其他組織或權威影響。

(三) 經濟風險高:企業或民間公司的財務來自公司員工們的共同努力,而因 為社會企業目標大部分在追求社會公益性,且因性質及關注議題不同而 有相對之標的對象,這樣新興的組織型態具有風險性,執行上經濟來源 與資源資金等募集之風險較高。

(四) 支出最小化:許多社會企業是由非營利組織而轉型的,因此有許多志願 性服務者的協助,社會企業對於支出的控管應更加仔細,對於僱用或聘 用人員的額度會盡量最小化。

二、社會性指標

(一)具有明確的目標以幫助社區或社群:社會企業目標在於協助社區或是某 一個標的對象,因此對他們而言,有個明確的社會使命及公益性願景,

與其他商業組織相異之處。

(二)由公民倡議發起的:社會企業是由一群關心社會的人所組成的,希望能 夠減少某些特定對象或個人群體的社會排除感,這群人大部分都是具有 社會向心力,即社會資本的組成,這樣的組織有著共同的目標因此較能 維持。

(三)擁有共同決策權:概念為「一人一票」(One Member, One Vote),每個 組織成員在決策的過程中是充分參與的,並不依資金擁有者為中心,而 是讓所有股東共同決策。

(四)參與者彼此相互影響:所有參與者都能參與決策及管理,落實民主亦是 社會企業的特色之一,彼此互動與溝通,並共同討論及運作,活動的成 敗與參與者皆息息相關。

(五)資源與利益的分配是有所限制的:社會企業的營收及盈餘分配與一般企 業仍是有差異的,企業分配以股東為主,但因社會企業主要以達成社會 使命為要,因此所得之盈餘大致用於維持組織運作或協助標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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貳、社會企業的營運方式

由於非營利組織、第三部門等這類公益性組織自我營運、獲取資源資金之能 力不足以支撐組織發展,且政府補助縮編、民眾捐款不固定,面臨組織存續的困 境,開始轉變組織的運作模式注入一般企業及商業活動的概念,需具有或取資源 之能力,能夠使組織獨立營運。再者,社會企業運作的方式仍是以商業模式進行,

組織需有一個良善的社會目標,而達成這個社會目標的方式也必須是可以滿足消 費者或標的對象的具體行為或是產品。此外,社會企業若能擁有多方支持,與其 他企業組織或夥伴加強互動與連結,更能讓增強彼此發展性(Daniele, Johnson &

Zandonai, 2009)。

為了區分不同社會企業之營運方式,學者 Alter(2007)以社會性方案(Social Program)與商業性活動(Business Program)兩個指標,觀察社會企業此兩指標 的重疊程度,將社會企業歸類為三種類型,分別為鑲嵌性社會企業、整合性社會 企業及外部性社會企業3

一、 鑲嵌性社會企業(Embedded Social Enterprises)

鑲嵌性社會企業欲推動之社會方案與實際運用之營運方式相同,其追求 之社會使命與執行方式具有高度相關,經過實際觀察鑲嵌性社會企業,大致 上具有三項特色:(一)社會企業的追求目的與使用手段較一致;(二)商業 營運方式之思考方向以社會使命為中心;(三)標的對象同樣也整合於執行 方式中以服務受益者、服務消費者、服務受雇者或服務擁有者的身分存在。

二、整合性社會企業(Integrated Social Enterprises)

整合性社會企業中社會性方案與商業活動具有重疊性,具有三項特 徵:

(一)社會使命與經濟活動具有重疊性;(二)整合社會性與經濟性活動,

如成本分攤、資產運用、提升兩者系統性運作、強化組織使命;(三)社會

3 Alter(2007)除了以社會性方案與商業活動兩個指標分類社會企業外,由於社會企業著重的目標在

於社會使命及公益性目的,因此又以「社會使命」(Mission)與公益性目的的聚焦程度將其分成三類:

於社會使命及公益性目的,因此又以「社會使命」(Mission)與公益性目的的聚焦程度將其分成三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