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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四節、 社會運動

當我們在看2006 年 9 月 9 日啟動的「百萬人反貪腐倒扁運動」,我們看到的是一個 不同風貌的社會運動;在反貪腐運動過程中看到是民眾自發性的參與,在這場活動中,

有老人、婦女、上班族、學生、中產階級全家總動員的參與,參與者穿紅衣、喊口號、

靜坐、唱歌、螢光圍城、天下圍攻,有目的的動作。而這種群眾活動,這是一種社會運 動,因社會運動是一群人組織起來,在它所屬社會或團體中,進行促進或抗拒社會變遷 的集體行動現象(瞿海源、王振寰,2003:422)。從各個層面來看,此次倒扁運動確實 是一場別於過往的政治活動;且不論媒體如何定義活動名稱,基本上我們從相關「社會 運動」的理論來檢視,較能進入體認其發展的脈絡。

壹、社會運動發展概貌

社會運動在臺灣以及大部分東亞國家,至少自 1980 年代以來,已然擠身為主要的

政治行動者之列。東亞經濟體的卓越經貿表現,都伴隨著該地公民社會的蓬勃發展,在 日本等已具有民主規模的國家,政黨競爭再度活絡化,而在韓國和臺灣,民主政治逐漸 取代了威權體制。在臺灣與其他東亞國家裡,就像西方國家的民主發展進程,一個活躍 強大的中產階級興起,啟動了公民社會的動員能量。在臺灣,教育程度高的富裕中產階 級所扮演的角色,與近來西方的發展之間的類似程度,似乎不僅只在表面上而以已。最 顯著的例子,在臺灣,最普及的兩大運動是環境運動與消費者運動,而這正是典型的「新 社會運動」(new social movements)類型。在這些新社會運動抗爭中參與的行動者,「新的」

「舊的」階級區隔之間頻繁互動,遠比西方國家來得活躍。結構變遷不會產生政治行動,

其間至少需要三個基本條件。其中,文化與符號生產最具重要性。行動訴求議題並不會 自然形成,因為結構張力本身必須經過一番建構的過程,經由符號與論述的審慎運用,

才能順利成為政治議題。同樣的,「集體」只存在於集體認同的建構的過程之中,使人 們能夠認知道彼此都歸屬一個較大的集體努力與計畫,並從更長遠的觀點來考量她們的 行動(Porta & Diani, 1997∕苗延威譯,2002)。

此外 Porta 與 Diani(1997∕苗延威譯,2002)也指出當代東亞社會運動的成功,似 乎挑戰了傳統社會的刻版印象,他們仍然會掌握各種機會公開挑戰權威。另外要理解動 員成功的原因,絕不能只看意識形態的產生過程,或社運組織本身的努力,還必須考察 社會運動所處的特定歷史脈絡。

從歷史的脈絡來看,人們為了各種目標和價值而戰的社會抗爭,直到最近都還是前 仆後繼地以各種不同形式出現。60 年代有兩個主流的社會運動理論模型:馬克斯主義模 型和結構功能論模型。這兩個模型都難以解釋當時的社會運動風潮,其理論缺陷也因而 在大西洋兩岸引發了不同重點的理論發展。在美國,結構功能論遭到三種主要理論觀點 的批判:集體行為論、資源動員論,以及政治過程論。它們分別從不同的角度探討那些 將社會結構張力轉化為集體行動的機制(此即集體行動的「如何」課題)。在歐洲,對馬 克斯主義模型的失望則促使「新社會運動」觀點的發展,專注於衝突的社會基礎的轉型 過程(此即集體行動的「為何」課題)。一般把社會運動研究區分為「美國取向」和「歐 洲取向」的道理,也就在此。在美國,出現於運動潮之間的社運組織很快就變得很務實,

多半扮演起利益團體的角色;而那些對現存體制懷有敵意的運動,則具有反文化的性 格,也常常帶著明顯的宗教色彩。在歐洲的新興社會運動則以傳統勞工運動為師,格外 突顯其意識形態的調性(Porta & Diani, 1997∕苗延威譯,2002:2-3)。

貳、社會運動的理論與研究觀點

當前對集體行動有以下四個研究觀點(Porta & Diani, 1997∕苗延威譯,2002:5-16):

一、集體行為是文化變遷的製造者

1960 年代的結構功能學派認為,社會運動乃是快速社會變遷的副產品。曾致力研究 集體行為的Smelser(1962)為此學派的代表人物之一。在快速大規模社會轉型的時代裡,

新興的集體行為(例如宗教教派、政治派系等)具有雙重意涵:它們一方面反映了體制和 社會控制機制在再製造社會凝聚力時的無能為力,另一方面也反映了社會企圖透過共享 信念的發展來因應危機情境,而這些共享的信念則為集體凝聚力提供了一種新的基本條 件。

Smelser 把集體行動視為危機處理行為的看法,則是連當時其他理論取向也認同 的。Coleman(1990) 指出挫折感、失根感、被剝奪感,以及社會危機感會自然而然誘發 群眾暴動的假設,其實是把群眾暴動化約到個人行為的集合。它忽視了從(微觀)個人層 次的感受轉化到(宏觀) 社會運動或革命等集體現象所需的動力的重要性。

把社會運動視為社會變遷(尤其在價值體系方面)的推動的觀點,最早是由所謂芝加 哥學派(Chicago School)的研究者所提出。集體行為的概念不但有別於當時流行的集體心 理學分析,也意味著社會科學界的注意焦點由個人的內在動機轉移到他們的外顯行動。

事實上,集體行為論就是透過變遷的角度來定義行為,而社會運動不但是社會常態的必 要部分,也是廣泛社區轉型過程的一種展現。

社會運動起源於對立的價值系統與衝突團體並存的現象。就社會運動社會學的發展 而言,集體行動首次被界定為有意義的社會行為,甚至還推動了必要的和正面的社會變 遷。互動論版本的集體行為觀點強調符號生產與認同建構過程,這二者也正是集體行為

的核心部分(Porta & Diani, 1997∕苗延威譯,2002:5-9)。 二、集體動員作為理性行動

功能論版本視集體運動行為為非理性的行動者,而集體行動又被單純地歸因於社會 系統整合機制喪失功能的結果;行動於是被貶低為一種反應行為,不但缺乏策略理性,

且孤立於其企圖突顯的衝突之外。70 年代的美國社會學家為了糾正上述此一理解,轉而 把焦點放在集體行動動員其所需資源的過程。在他們看來,集體行動乃是傳統政治行動 的一種延伸,行動者根據他們的利益,以理性的方式來從事這種活動。許多這類研究都 強調運動的外在阻礙和誘因,並探究被動員的資源、運動本身與盟友之間的連結,以及 社會用以控制或結合集體行動的策略和成效。

Zald(1966)、Oberschall(1978)以及 Tilly(1978)等討論此一議題的理論家,都把集體運 動定義為一種理性的、有意義的,以及組織化的行動。根據此一觀點,抗爭行動乃出自 某種成本收益的計算,其中的關鍵在於資源的有無,而就個別社會運動的發展而言,組 織運作和策略環境更是一項重要資源。動員能力取決於有那些物質資源(如工作、金錢、

具體利益、服務)或非物質資源(如權威、道德訴求、信念、人脈)可供行動團體使用。依 成本效益的理性計算,這些資源分布於多個不同的對象。可供運用的資源類型和性質,

決定了社會運動的策略選擇及其對社會政治體的影響。分析運動團體的內部資源時,研 究者通常都會把焦點放在物質資源和符號資源如倒道德感受到和社會連帶的組織與動 員形式。

理性觀點認為,運動動員不僅僅是為了滿足個人對於集體利益的追求,它還突顯了 橫向連帶網絡的存在,並在集體的縱向的連帶網絡裡,整合了不同的群體。因此,資源 動員論最主要的理論創新之處就在於,社會運動被重新定義為有意義的行動者所做的理 性選擇(retional choices) (Porta & Diani, 1997∕苗延威譯,2002:9-11)。

三、抗爭與政治體系

除了資源動員理論之外,理性論的集體行動研究觀點還包括我們所稱的「政治過程」

(political process)理論。兩者差別在於,政治過程論以更嚴肅的態度來研究社會運動所處 的政治體制和政治環境;換言之,這個理論取向主要研究關懷就在於社會抗爭與體制化

的政治行動者之間的關係。政治過程論者認為,社會運動在挑戰既存政治秩序時,也會 與佔據此一秩序中重要位置的行動者之間,發生一定程度的互動。

「政治過程」理論成功的將注意焦點轉移到新興的和傳統的行動者之間,以及較不 傳統的行動形式與制度化的利益代議體制之間的互動過程。如此一來,我們將不會再敵 視社會運動,不再將之視為由於社會系統失調而必然出現的邊緣化與反體制現象。更豐 富的成果還在於,這個取向提供了一個我們解讀當代社會運動的政治面向的途徑。

另外,當代有許多社會運動(如青年、婦女、同志、或少數族群發起的運動),不但 在體制化的政治脈絡中發展,同時也帶來了文化創新的高峰(Porta & Diani, 1997∕苗延 威譯,2002:11-13)。。

四、新運動以因應新衝突

新社會運動論者一致認為產業勞動衝突在當代社會運動中的比重已經下降,而且也 不能再把各種社會運動視為具有高度的同質性。Touraine 是建構新社會運動的主要人物 之一,他清楚的表達了這個研究取向的要旨:「社會運動不是一種來自邊緣對既有秩序 的反抗,相反的,它們是相互對抗以求掌控社會生產的主要勢力,也是為了形塑歷史性 格的階級行動」。

相對於勞工運動,新社會運動的主要創新之處包括:針對現代主義和進步主義所發 出的一種批判的意識形態、去中心化的和參與式的組織結構、對抗巨大的官僚體制以捍 衛人際連帶、以及要求自主空間,而非物質利益。從德國社會學者Offe(1985)的角度來 看,新社會運動的特徵在於:開放的和流動的組織、包容的和非意識形態掛帥的參與方

相對於勞工運動,新社會運動的主要創新之處包括:針對現代主義和進步主義所發 出的一種批判的意識形態、去中心化的和參與式的組織結構、對抗巨大的官僚體制以捍 衛人際連帶、以及要求自主空間,而非物質利益。從德國社會學者Offe(1985)的角度來 看,新社會運動的特徵在於:開放的和流動的組織、包容的和非意識形態掛帥的參與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