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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絕地」--大湖草莓酒產業與地方關連面向之連結

第二節 社會面

一、大湖農會

陳琇君(2010)提出大湖農會在大湖酒莊和草莓文化園區網絡扮演關鍵性角色,具有 分配資源與運作的權力,像草苺文化藝術節的舉辦,開幕地點的選定、邀請的對象等都會 有政治或人為因素考量;草莓文化館與草莓酒莊的設立與招商牽涉農會的資源分配問題,

因此,農會身處此網絡的核心,是否發揮將自我利益轉變成網絡中的共同利益,這是值得 討論的。

二、農業改良場-生物防治分場

農業改良場隸屬行政院農委會,原本與農會並無從屬關係,但是因為農會之產銷班課 程,內容規劃與講師有時需請農改場專家前來示範教學,例如:新品種草莓的育苗方式,

故在網絡中扮演知識、技術傳遞與輔導交流的角色。而苗栗區農業改良場是位於公館鄉,

但是在大湖設有生物防治分場,位於大湖市區內,與農會亦有地緣關係。

三、產銷班與農民

草莓文化園區網絡中農會與農民的連結橋樑就是產銷班,雖然農會還有許多部門與農 民息息相關,像信用部或供銷部,但是與農民生產最直接的情感聯繫與技術指導就屬推廣 股底下的產銷班,舉凡有關農事業產銷研習觀摩、農事產銷病蟲害防治、有機肥使用輔導、

農民節活動與農村文化活動,都是透過產銷班去推廣並直接與農民建立網絡關係與情感。

而農民私底下常有不定時交流,形成更小的人際關係網絡,或藉由已存在的家族網絡擴大 連結。

從和草梅農的訪談中了解,草莓農和大湖酒莊之間的關係是相輔相成、互利的。

其實他們酒莊是靠我們大湖的草莓,沒有草莓的話就不能經營啦!以前的總幹事 都說大湖酒莊成立以後,你們大湖的農民生意都靠我酒莊成立才有……我們農民 真的很辛苦,你們農會不能一昧地說:還好是我酒莊你們才有生意可做!我們有 草莓才帶動你們酒莊的生意,而酒莊也有帶動我們草莓農的生意,這個我們不敢 否認。嚴格說起來大湖還是以草莓為主啦,沒有草莓就沒有觀光客啊!當然酒莊 有帶動我們的利益,應該說是相輔相成的啦!(C8)

雖然說草莓就是大湖的代表,草莓農和酒莊之間基本上是共榮共存、彼此互利的關係,

但是在農民之間還是會有些雜音,關於利益這件事有著意見。

酒莊成立後沒多久,很常有公賣局的人來管制我們的酒,一般農民就說是農會去 報的、農會在搞鬼,我是代表我站在中立的立場,我覺得農會應該不會這樣子做,

農民也要生存啊,況且酒莊也沒有跟我們買草莓,它(酒莊)是直接跟大湖的中盤商 買,農民個人是沒有受到利益啦!我草莓交給盤商,酒莊直接跟盤商買,受惠的 只是少數的農民啊!草莓酒莊與草莓文化館也規定前面不能擺攤賣農民辛苦栽培 的農產品,來逛酒莊與文化館的遊客通常會買農會自營品牌的產品,這一點也讓 農民們抱怨連連……(C10)

無論何種原因,只要地方獨特性被建構出來,即成為整個地區的公共財,像大湖整個

構或是投資,都具有「搭便車」的特性,這使得單一行動者不會為地區性的壟斷地租而積 極去建構地方獨特性。品牌專屬於單一廠商,並沒有任何外部性,所有利潤由廠商所獨享,

但是地方獨特性則是由整個地區共享,很難只專屬於地區中的單一塊土地或是單獨的產業,

例如以盛產葡萄酒聞名波爾多地區,雖然不同葡萄園之間仍有差異,但是都共享有地方獨 特性所帶來的壟斷地租。

「大湖草莓」這具有地方獨特性的農產品,並非專屬於大湖酒莊,大湖酒莊和外部的 相關單位或者農民都是有著連結的,所以利潤並非由大湖酒莊所獨享。大湖地區無法像法 國任何一個著名的酒區那樣,在具有地方獨特性的地區設立不同酒莊,釀製各家獨特的草 莓酒,因為這牽涉到我國釀酒的法令問題,政府規定販售酒品需要有販售的執照、製造酒 類也需要製酒的執照,有合法申請的執照才能夠正常在櫃檯上營業,而每一種執照申請的 費用都不貲,若不是具有相當的資金和規模的話,一般草莓農申請是不敷成本的。雖然草 莓小農和酒莊所釀的草莓酒原料的確都是用大湖的草莓,小農的酒就是不能貼上標籤販售,

只能聲稱是自家人要喝或是做來送給親朋好友的。所以藉由搭著大湖地區「地方獨特性」

的便車所成立的大湖酒莊,大湖農會應該算是最大以及直接的受益者,而草莓小農們會有 抱怨的聲音,應該也都源自這裡。

「大湖草莓」建構出地方獨特性,顯示壟斷地租的創造為眾多行動者非目的行動的結 果,大湖的農民們早期藉著大湖得天所厚的地形與氣候,從種稻轉型改種草莓,並非為了 大湖草莓能夠具有「地方獨特性」,且藉由壟斷地租來獲利、發展成今日觀光休閒農業的景 象。大湖草莓的地方獨特性並不是靠政府協助建立起來的,但是若非政府的種種政策與輔 導經營,大湖酒莊的草莓酒就不會有今天的成果,所以國家仍是產業建構地方獨特性的重 要工具。

四、政府機關

政府機關的政策介入比較屬於草莓酒產業網絡之外的,但因介入的政策類型會影響網 絡傳遞的內容,甚至是政府機關政治性的介入,例如派系網絡,更是容易影響網絡連結的 穩定度與功能效益,所以在草莓酒產業中也是重要的一環。

我國農村酒莊評鑑 ,係依農委會訂定之「農村酒莊評鑑作業程序」4辦理,酒莊經過 台灣優良農產品發展協會 CAS 書面審查後,由農委會農村酒莊輔導小組委員擔任評鑑員,

赴各酒莊逐一實施現場評鑑,就酒莊位置建築、周圍景觀與環境,酒莊內部規劃、設施配 置與機器設備,品質管制,人員資格及受訓情形,營運計畫等項目評分。通過現場評鑑者,

須抽樣其產品,送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進行酒中之乙醇、甲醇、鉛、二氧化硫、

揮發性酸、異物及風味等理化檢驗,符合標準者,方為農村酒莊評鑑初審合格。酒品評鑑 則依「農村酒莊酒品評鑑作業程序」辦理,以通過前項農村酒莊評鑑之業者產品為限,主 要評鑑工作為酒品品評,由大學院校邀集受過密集品評訓練之多位品評員就樣品外觀、香 氣、滋味及整體品質等進行官能評定,所得成績依級距排定金、銀、銅牌與一般等四級。

另外,酒莊跟政府機關團體會有許多互動的關係,像苗栗縣政府舉辦各項活動,例如:

元宵節的燈會、國際煙火節等,農會酒莊即會前往設攤展出並銷售酒莊產品,也會在經費 上有所補助,等於是搭上縣政府的便車,在銷售量和銷售額上會有著大幅的成長;行政院 農委會農糧署針對酒莊的酒窖裝潢、設施、生產設施設備、儲酒設備等,每年都會補助百 分之五十的經費,對於酒莊的經營運作有著相當且實質的幫助。

五、其他

大湖酒莊產業所販售的產品多屬農產品,經常需要接受相關單位檢驗,以致跟國內一 些民間團體和縣府機關也多有互動,尤其當社會上有些食品安全相關的問題產生時,聯繫 會更為密切,如:台灣檢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SGS):檢驗特定產品中塑化劑、順丁烯二 酸等化學物質之殘留量,檢測並發給合格證書;苗栗縣衛生局:不定期抽驗一般自製的產 品,像草莓酥、草莓香腸、草莓果乾等都須接受檢驗;台灣消費者保護協會(消保會):不 定期對農會銷售之產品做檢驗;財團法人食品工業發展研究所:每三個月定期對酒莊進行 食品安全的檢測,包括工作服穿著、貼標、包裝、酒廠廠房機器設備設施、生產設備、環 境衛生通風狀況等,最後也會針對每一批酒品進行抽驗,進行甲醇、乙醇、重金屬(鉛)、二 氧化硫含量此四項檢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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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以上與社會面相關的項目來檢視大湖草莓酒產業這個網絡,政府機關方面扮演了

6交通部觀光局 http://admin.taiwan.net.tw/auser/b/doublep/doubl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