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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二節 科技創造力之探討

壹、創造力

一、創造力的涵義

創造力(creativity)有許多不同的涵義,眾說紛紜,自從 Guilford 於1950 年在美國心理學會提出「創造力」一詞後,有關創造力的研 究就如雨後春筍般地大量展開。

Guilford(1977)並認為,個體會進行創造性的思考,產生新的 觀念或產品,或是融合現有的觀念,將原有的產品改變成以另一種 新的形態出現。換句話說,Guilford 認為創造力就是為一種產品或 任何創造的結果。

李錫津(1987)將創造力定義為「是創造性人物,以原有知識、

經驗為基礎,發揮其好奇、想像、冒險、挑戰的人格特質,運用其 習得的創造技術,透過靈活有效的創造性歷程,表現出流暢、變通、

獨創、精進的能力,獲得新穎、獨特、稀奇、與眾不同、利人利已 的觀念行為與產品的總合」。

林幸台、王木榮(1994)認為創造力是一種人類高層次心智的 天賦潛能;它能在個人、家庭、學校、社會文化等環境支持或刺激 條件下,針對某項特定目標,於連續的創造歷程中,以不同型式作 品呈現出具有流暢、變通、獨特、開放、精進、冒險、好奇、想像、

挑戰等創造特質。

Ogletree(1996)則指出,創造力是個人用以產生嶄新或新奇的 產品與構想的能力;是不同觀點之嶄新構想的貢獻過程;是個人自 由自在地對問題、情境、事件做不同角度之審視。

Howe(1997)也認為,在創造的產品而言,所指的是以某種形

式存在的思考成果,既可以是一種新概念、新構想、新理論等無形 的成果,也可以是一項新產品等有形的成果。

葉玉珠、吳靜吉及鄭英耀(2000)對創造力所下的定義為:「創 造力乃個體在特定的領域中,產生一適當並具有原創性與價值性的 產品之歷程;此創造歷程涉及認知、情意、技能的統整與有效應用;

此創意表現乃為個體的知識與經驗、意向(包括態度、傾向、動機)、

技巧或策略與環境互動的結果。」

創造力是現代教育與心理學領域中經常討論的主題,關於創造

(creativity)一詞,一般心理學家同意給予下列的定義:創造是一種 行為表現,該行為表現的結果富有新奇及價值(張春興,2004)。

綜合以上所述,國內外的學者專家對「創造力」一詞雖沒有明 確且廣為接受的標準定義,但卻可以發現,創造力的發展已由早期 較單一面向的探討,逐漸趨向多元。因此,創造力可說是一種能力、

歷程及多面向的概念,是人類從舊經驗或意識中,運用流暢力、變 通力、獨創力、精進力等特性,產生獨特且嶄新的觀念,以解決生 活中所遇到問題的一種能力。若從產品的角度來看,無論是利用現 有的資源,開發一種新的產品,或將現有的產品進行改良或創新,

均可視為創造力的展現。

二、創造力的四P

當前對創造力的建構,多依循基爾福(J.P. Guilfors)的智力結 構模式衍生而來,其以運作(指心智的功能,包括認知、記憶、評 價、聚斂性思考、及擴散性思考)、內容(指心智運作的材料,包 括圖形、符號、語意、行為)、及產品(指資料處理的結果,包括 單元、門類、關連、系統、轉換、含義)為智力結構的三個分析向

度(引自 Guillory & Neelam, 1995)。

學者也多從運作、內容及產品等三個向度,對創造力進行思考,

此一界定方式,就是所謂的「三P」理論,即個人(Person)、過程

(Process)和產品(Product)(陳昭儀,1991)。

然而創造力是一種多面向的概念,是一種個體、領域、環境互 動的產物,因此,有學者再予以補充提出環境(Place),形成四 P

(Tardif & Sternberg ,1993),若要清楚的瞭解創造力的本質與內涵,

就必須從創造力的四 P:環境、產品、過程及個人來探究,以下將 四 P 的要點分述如下:

(一)個人(Person)

Barron 和 Harrington(1981)歸納出創造者十種共同的特 徵:要有廣泛的興趣、喜歡複雜的事物、具有獨立判斷的能力、

自主、壓抑的、有自信、具有高度的審美觀、有能力解決衝突 的自我概念、能夠接納對立或衝突特質的自我概念、有強烈自 我概念。

(二)過程(Process)

Wallas(1926) 認為一般創造思考的歷程有準備期、醞釀期、

豁朗期和驗證期四個階段。

(三)產品(Product)

創意產品除了兼具獨創性(不尋常的構想)、適用性(合乎 實際需求)與美觀之外,還必須比先前的產品有可觀的進步之 處,才能真正稱得上是一件好的創意產品。

(四)環境(Place)

從創造的環境而言,包含整個社會文化的脈絡、學校教學的 互動情形、家庭教育及其親子關係都足以對個人創造性能產生

有助益或抑制的現象。因此要營造一個創造的環境,社會、學 校及家庭這三個環節是息息相關,缺一不可的。

由此可知,創造力是人類與生俱來的能力,且與智力沒有特別 的關係。並且可以透過適當的教育、指導,來啟發學生潛在的創造 力,所以目前的教育主流即在培養學生的創造思考能力。

貳、科技創造力

一、科技創造力的定義

Ram 和 Leake(1995)認為研發除了創造力思維活動外,尚須 具有專業知識、基礎知識和應用知識等合成之領域知識;亦即有了 這些知識後,即可解決分析問題,最後藉由系統思考方式解決所需 解決的問題(引自洪榮昭、許書務,1998)。

Jonassen(1997)則指出所有的創作,必須基於領域知識的建立,

尤其是科技創造力更需要創造者擁有最多的背景領域知識。

陳仙舟、黃俊宏(無日期)認為科技創造力是以想出或創造出 新奇的事物或產品,或應用他人的點子產生更為新穎的點子。其歷 程是從模仿到創新以及假設與驗証至歸納成理論,具備科技創造的 人才則是必須包含個人專業素養、活化的思考力及實作的貫徹力 等。科技創造力的評估是強調產品創新或技術創新(含生產程序的 改良或產銷管理的改善等)之能力,而其能力高低可從創造產出或 個人相關能力來分析得之。

李大偉、張玉山(2000b)也提出,對科技領域而言,一般創造 歷程理論似乎過於廣泛,難以凸顯科技活動的本質與特性。因此科 技創造力就是在科技活動中,所展現的創造力,其與一般性的創造 力不同,科技創造力的內涵將不只是多種意念的提出,同時,更要

有工具操作與材料的處理,最後,也要有成果的出現。

吳怡瑄、葉玉珠(2003)認為:科技創造力應是植基於科學專 門知識與產業技術創造力,主要目的為解決和改進人類生活,在科 技創意思維的過程中需經歷假設驗證的階段,並運用工具的操作與 材料的處理,最後創造出來的成果就是科技產品的發明。

歸納文獻及學者的觀點,所謂科技創造力就是指科技活動中結 合專業的領域知識,做有系統的思考,創新、發明的一種創造性問 題解決歷程,並且在創造力的基礎下著重產品式樣及功能構造的創 新。

結合國內學者林幸台與王木榮(1994)對威廉斯創造力的觀點 及洪榮昭(1999)認為科技創作力的涵意,作為本研究對科技創造 力的立論基礎,如下所列。

(一)創造者的認知

1.流暢力:量的擴充、思路的流利、反應數目的多寡。

2.變通力:提出各種不同的意見、移轉別的能力、富有變化的 思路。

3.獨創力:以新奇而獨特的方式思考。

4.精進力:能夠修飾觀念、擴展簡單的主意或反應使其更完美、

引申事物或看法。

(二)創造者的情意

1.好奇性:富有追根究底的精神。

2.想像力:能夠超越感官及現實的界線。

3.冒險性:敢於猜測、勇於面對失敗或批評。

4.挑戰性:找尋各種可能性、能夠自雜亂中理出秩序(林幸台、

王木榮,1994)。

(三)創造者的技能

1.樣式特徵的創新:型式、大小、外觀的改變。

2.功能構造的創新:功能、構造、操作、效率。

3.材料的應用:加工技術、化學性質、物理性質(洪榮昭,1999)。

二、科技創造力的內涵

對於科技創造力的內涵,可以輔以「科技運作模式」中「輸入、

處理、產出、影響」為基本分析模式。經過分析與歸納,科技創造 力的整體分析架構包括:「創造性輸入」、「創造性處理」、「創造性結 果」與「創造性影響」等四個主架構(如圖2-2)(張玉山,2003):

在創造性輸入方面,包括:材料、結構(內部)、造形、裝置

(整體)等四個部份;在創造性處理方面,包括組合、部份變通、

部份精進、及整體嶄新等四種類型;在創造性結果部份,包括生產 過程(低成本、其他)、消費使用(效能、方便、小空間、多功能、

安全、美觀、其他)、及環境影響(節省資源、環保、其他)等三 方面;而在科技的創造性影響方面,則可分為解決當前需要和改善 現況兩部分。

圖2-2 科技創造力的整體分析架構 資料來源:張玉山,2003。

而 Amabile(1983)則認為,創意產品的誕生至少必須仰賴三個 基本成份:

(一)特殊領域技能(domainrelevant skills)

構成創造準備狀態以及完成產品的相關技能。

(二)創造力關係技能(creativityrelevant skills)

科技創造力

創造性輸入

創造性處理

創造性結果

創造性影響

1.材料

2.結構(內部)

3.造型

4.裝置(整體)

1.組合 2.部分變通 3.部分精進 4.整體創新

1.生產過程 2.消費使用 3.環境影響

1.當前需要 2.改善現況

關係著對訊息的反應以及相關構想的搜尋。

(三)工作動機(task motivation)

一個人工作動機的高低,亦會影響其在特殊領域技能和創造 力關係技能上的學習與準備,同時也會影響其創造過程中對任 務的認知與對訊息的蒐集。

Amabile(1983)認為個體創造力的產生是這三種成份交互作用 而得,當三者的交集越大時,個體的創造力就越高,如圖2-3:

圖2-3 Amabile 對創造力的交互作用觀點 資料來源:Amabile,1983.

綜合以上所述,科技創造力的內涵可分別以「創意產品」及「創 造歷程」兩個觀點來看;若以「創意產品」的觀點來思考,科技創 造力的內涵主要著重在技能層面,而透過技能層面的創造,則以產

綜合以上所述,科技創造力的內涵可分別以「創意產品」及「創 造歷程」兩個觀點來看;若以「創意產品」的觀點來思考,科技創 造力的內涵主要著重在技能層面,而透過技能層面的創造,則以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