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童軍組織的特性

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童軍組織的特性

為檢視大專院校成立複式團之過程與團組織是否與學者及童軍總會所提之 程序相符,本節擬針對童軍團的成立、團務委員會、團長、各級童軍與童軍團 發展進行文獻探討。

壹、童軍團的健全成立

童軍是非政治性、非營利之教育性社會公益團體,而團是童軍運動達成任 務與實現理想的主體,想要童軍運動的理想十足地達成,就要保持著團的功能,

使它經常地做最高度的發揮(張忠仁,1982)。依據童軍總會章程第十四條規定:

凡公私立學校、機關、團體、社區,有意辦理童子軍團者,均應先籌 組團務委員會,並向所在地院轄市或縣市中國童子軍會,申請籌設中 國童子軍團,經核准登記後,始能辦理活動。團務委員會之職責,在 遴選合格之服務員擔任團長、副團長或教練,並負責籌措經費、提供 活動場地及設備。

張忠仁(1982)指出成立童軍團的過程,首先必須要有能夠保證它的恆久 生存的母體,那就是一個有認識,有熱望,有實力的主辦機構或是幾個公民合 成的集體,再由主辦機構聘定一些人成立團務委員會,其主要職責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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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選聘和培養領導這一團的領袖們;

二、供應團的健全活動上所必須的某些物品,包括足用的集會房屋,對各童子 軍的衛生與安全的設備,並遵守主辦者這方面規定的和童子軍運動那方面規定 的基本原則與綱領;

三、對主辦機構的聯繫,對兒童父母和社會的聯繫;

四、管理款項和財產;

五、團的活動進程。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遴聘團長,在整個童子軍運動的奠基工作上,所有一切 的重要決定,再沒有能夠比得上簡選這位領導兒童的團長決定之重要了,團長 的人品、性格,乃至於對這一個特殊任務的配合程度,關係著整個方案的成功 與失敗,有絕大的決定性。團務委員應尋找合適的人選,並相約在最適宜的時 間與環境中,以得到最有例的商談,遴聘團長當然是要花一點時間跟氣力的,

然而這一段精神和時間,在這團務委員會全部所花過的精神和時間之中,將會 永遠居於最值得而最有利地位的。

團領袖應該儘速得到最基本的幾種訓練,就像是:1. 小隊制度的運用,2. 童 子軍活動進展方案,3. 協助少年領袖們計畫及實施團的進程,4. 及隔宿露營的 組織與領導。團長與副團長們遴聘完成後,就可以開始各種集會,組織各小隊,

簡選和訓練那些隊於將來的成功關係重大的少年領袖。在組織一個團的時候,

最先的原則就是由小開始,產生一個最堅強的團的最可靠方法,就是選最少的 幾個最合條件的孩子來開始,而不是能夠參加的孩子統統都來。團長應於團集 會中對大家講解童軍活動的內容,及小隊制度,使大家知道找到一個合條件的 小隊長之重要,在團開展的階段中,少年領袖在學習初級技能同時,一面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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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團的組織和怎樣能使小隊制度發揮效能,讓他們體會到團的成功是大半要靠 他們自己的熱心和可靠的,要靠他們的領導能力的。在少年領袖訓練完成之後,

即可在吸收多幾個團員,這就是順理成章的,依次進行的,一個籌組童子軍團 的方法,這就得到了一切可以施行正確童子軍活動的最適當的步驟了,在童子 軍活動中,在沒有比得上妥慎地組織一個健全的童子軍團的貢獻更顯著的了(張 忠仁,1982)。

因此在成立一個童軍團時,應依下列步驟進行:

一、確定主辦機構

二、組成團務委員會並推選出主任委員 三、遴聘團長及副團長

四、招收少數團員舉行特殊團集會 五、進行小隊長訓練

六、招收團員

七、定期舉辦團集會

貳、團務委員會

童軍團的主辦單位主要有兩種,一種是主辦型的,如學校、教會、社區、

某一行業或某一團體,是一種有限的組織,招收對象為自組織內之成員;另一 種則是開放型的,不限對象。團務委員會是推動童軍運動,支持童軍團組訓,

幫助童軍成長的組織,舉凡經費的籌措、露營活動器材的供應、團集會的實施、

榮譽評判、考驗晉級、小隊榮譽制度、戶外活動、公眾服務等,悉應透過團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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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的運作予以達成(中國童子軍總會輔導暨組織發展委員會,2007),對於 童子軍或女童軍的訓練與活動,團務委員會是精神與財務的支持者與資助者(劉 彥俊,1992),團務委員會最主要的職責是能選聘一位具有高度熱忱的人擔任 團長,使本團能合乎規定,合乎理論,有機會給兒童接受童子軍的正常訓練,

使兒童能真正享受著童子軍生活,而且負責使團的生命維持久遠(張忠仁,

1982)。童子軍團在學校組織中是自成一個體系的,不一定在一般行政組織體 系中,應該直接向團務委員會負責;社區童軍的推展,其領導人必須在各社區 中產生,在絕對志願,沒有任何酬勞的原則下,結合熱心服務的人士,參與工 作(中國童子軍訓練暨進程委員會,1992),而團務委員會之成功,至少應具備 三條件(張忠仁,1982):

一、每位委員都是非常適合的人。

二、每位委員都很清楚團務委員會的職責。

三、必須有機會執行其一定的工作。

依據臺北市中國童子軍會三項登記作業程序規定,團務委員會至少需有五 位委員,張忠仁(1982)認為適當的團務委員必須具備有四個條件:

一、必須是真正對本團熱心,並不是循例或者迫於情面而勉強擔任。

二、必須是積極而能自動的人,且有能力使他的任務能迅速而愉快的完成。

三、必須是很情願學習和研究的人,深深的瞭解他和團長的關係,乃至童子軍 運動的理論與方法。

四、必須是能維護正義而具有勇氣的人。有些人會利用童子軍運動作自私自利 的企圖,他要能勇敢地挺身而出主持正義,保障事業的純正,而且做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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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不推諉,不畏縮。

郝俠遂(1998)認為在校園內成立的複式童軍團中,團務委員會的組成最 好是由校內師長、曾擔任過服務員並有團務行政經驗的團友、家長與社會熱心 人士三種身份的人各三分之一,而團務委員會有三個重要的任務:

一、要高瞻遠矚的勾勒出未來中長程團務的發展藍圖,這有賴於團務委員們對 童軍運動的認知及對當今大環境的正確瞭解。

二、要對童軍團現今遭遇的困難找出解決的方向,無論是有形的經費、器材上,

或無形的人事、規章上。

三、要為童軍團向外伸出觸角,幫助童軍團幹部擴展視野,加強與世界各地童 軍團橫向與縱向的聯繫。

因此,一個健全的團務委員會,應該多方面邀請具有服務熱忱、積極主動、

終身學習、品格高尚、且對童軍運動有基本認知的人士組成,擔任童軍團精神 及經費的支持者與未來發展願景的規劃者,對童軍團運作做提供實質的協助,

使團能永續發展。

參、團長

童子軍團,應由幾位熱心的服務員分別擔任團長和副團長,他們是品格高 尚和愛好童子軍活動的成年人,基於義務服務的精神,承擔輔導全團活動的責 任(中國童子軍訓練暨進程委員會,1992)。因此童軍服務員的素質、態度與 領導模式,對童軍活動的實施與童軍團務的運作有著關鍵性的影響,亦關係著 童軍活動目標是否能落實(張議,2007)。依據中國童軍總會章程第十三章規 定,凡居住組織區域內年滿二十歲之公民,願意遵守中國童子軍諾言、規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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銘言及有關規章並義務為中國童子軍服務者,均得申請登記為中國童子軍服務 員。就服務員在童軍團中之工作執掌來分,其職位概分為團務委員、團長、副 團長、教練等(中國童子軍總會訓練暨進程委員會,1992)。團長由團務委員 會聘任,負責童軍團組織與訓練。童子軍團長手冊(1992)對於團長的說明為:

一、綜理團務工作。

二、年滿廿一歲(女性需年滿廿五歲)。

三、對於童子軍運動有熱誠與興趣的人士。

四、品行良好、穩健可靠,對青少年們有吸引力。

五、出席團務委員會議,並對團務委員會負責。

六、童子軍基本訓練結業者。

貝登堡所著之<<童軍領袖指引>>一書中指出,要成為一個成功的童軍領 袖,他只需成為一個成年兒童,即是說:

一、他必須有兒童的神隨及能夠與童軍們融洽相處,他需要的是享受戶外生活 情趣的心境,能體會兒童的志向,及懂得尋找其他人幫忙去教導童軍應該 要學習的技能。

二、他必須洞悉不同年齡兒童的需要、心態和期望,瞭解青少年在成長期的歷 程。

三、他必須能和個別兒童溝通,找出每個童軍的特點,讓他們發揮長處,糾正 缺點。

四、他要培養他們(兒童)團結的精神,通過童軍活動的小隊制度,讓童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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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群體活動中獲得個人的訓練,從而幫助個別童軍取得最佳成績。

楊子妮(2005)認為在團的經營與管理上需具備以下能力:

一、有良好人際溝通技巧。

二、具備領導技能(傾聽他人、尊重他人、團隊發展、情境領導、問題解決、

衝突管理…等)。

三、和其他成年人一起工作(例如:其他服務員、家長…等)。

四、能和青少年一起工作。

五、能充分運用小隊制度。

六、團組織的發展計畫。

七、危機處理。

八、記錄的製作與保存。

九、財務的計畫與管理。

十、團與其他團體的關係

十一、 能運用各方支援力量。

中國童子軍團長手冊(1992)對擔任團長所需具備的素養,以及如何與團 務委員互動有以下幾點的說明:

一、童軍團長的素養

一、童軍團長的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