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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惟未實際為上傳行為之網路服務提供者之提供連結行為,是否 亦為信息網路傳播權所包括,此點仍值探究59

第一項 間接侵權責任型態(一)

關於間接責任之態樣,傳統處理方法係根據共同侵權法理處理,

實務上以民法通則第130 條規定之共同侵權處理60,根據民通意見第 148 條之規定61,將實施教唆或幫助之行為人以連帶責任相繩。知識 產權之間接侵權行為指沒有實施受知識產權專有權利控制之行為,但 故意誘使他人實施直接侵權,或於明知或應知他人或即將正在實施直 接侵權時為其提供實質性幫助,以及於特定情況下擴大直接侵權結果 之行為62

早期判決曾納入類似美國代理侵權責任類型。類似於美國代理侵 權法理之例可見北京最高人民法院於新力公司訴世紀悅博案所為之 判決,法院於判決主文表明: 「www.chianmp3.com 網站是一個專業 性音樂網站,其提供服務具有明顯的商業目的。從世紀悅博公司在        

59 王遷,再論”信息定位服務者提供者”間接侵權的認定,知識產權,第 4 期,2007 年,頁 5。

60 中國大陸民法通則第 130 條: 「二人以上共同侵權造成他人損害的,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61 中國大陸民通意見第 148 條第一款: 「教唆、幫助他人實施侵權行為的人,為共同侵權人,應 當承擔連帶民事責任」。

62 王遷、王凌紅,知識產權間接侵權研究,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08 年,頁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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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w.chianmp3.com 網站上提供的服務看,世紀悅博公司對第三人網 站的具體內容進行了單個的甄別和接收;為網路使用者搭建了一個內 容完整、資訊齊全、服務全面的音樂平臺,向使用者提供了為尋找和 下載所需要服務的所有資訊;使用者在該網站上即可以直接獲得所需 要的歌曲;被連結網站上的音樂製品基本上處於世紀悅博公司的控制 之下。因此,雖然音樂的最終的下載是用戶通過世紀悅博公司所設置 的連結發出指令由儲存該音樂文檔的電腦按照指令自動傳輸給使用 者的,世紀悅博公司沒有複製該音樂文檔,但從網路 使用者查詢資 訊直到下載的整個過程及實際效果看,用戶無需通過其他途徑尋找儲 存音樂文檔的網站,而是根據世紀悅博公司提供的服務,就可以從其 網站上獲得所有相關資訊並可直接得到涉案歌曲;其服務完全起到了 直接向用戶提供涉案歌曲下載的作用和效果,與把涉案歌曲的檔案檔 儲存在其自身伺服器中從事下載沒有任何區別」63。法院於該案見解 認為由於世紀悅博公司對於網站上之音樂作品具有高度控制力,故縱 使其未自行實施「提供」行為,其服務亦足以達到同等效果,應認為 世紀悅博公司之行為為侵害信息網絡傳播權之侵害行為64

本判決認為網路服務提供者所為之行為實際上為侵害信息網絡        

63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2004)高民終字第 714 號。

64 本判決根據網路服務提供者對侵權行為具有實質管理性確定其責任,可以說係採取類似美國 代理侵權責任法理或者日本之卡拉OK 法理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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