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分析
第二節 第二次德菲法問卷
2012年10月12日以電子郵件方式寄出「補教業評鑑指標」問卷15份,於 2012年10月30日回收15份,回收率100%。
第二次調查統計結果,全部指標皆通過篩選標準,如表4-2、表4-3、表 4-4、表4-5所示。
壹、「P內部流程」構面之專家意見統計表
P內部流程共有五類指標類別,分別為「P-1設立」、「P-2經營與行政」、
「P-3人事管理」、「P-4安全」、「P-5招生資源」。
(一) 專家意見指標重要程度統計
「P內部流程」構面之各項指標眾數在5~6之間,其中眾數為「6」計23 項,眾數為「5」計2項;平均數介於5.00~5.93之間,顯示德菲法專家小組對 指標內涵之重要程度表示重要。
(二) 專家意見差異程度
「P內部流程」構面之各項指標之標準差在0.258到0.910之間,且全部小 於1,表示專家意見差異性低,顯示出德菲法專家小組成員在此指標已達成共 識,因此全部予以保留。
表4-2「P內部流程」構面專家意見統計表
指標項目 統計結果
M Mo SD P-1設立
P-1-1 立案證書必須掛在班內明顯位置 5.93 6 0.258 P-1-2 招牌與招生文宣標明立案班名和核准項目 5.87 6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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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1-3 配合教育部宣導並執行相關政策 5.93 6 0.258 P-2經營與行政
P-2-1 開設課程符合核准科目 5.87 6 0.352
P-2-2 公開師資專業資訊 5.40 6 0.910
P-2-3 行政效率 5.93 6 0.258
P-2-4 經營方向 5.27 5 0.594
P-2-5 學生交通車依規定使用 (無設置交通車得免填) 5.93 6 0.258 P-2-6 針對班務運作定期召開班務會議 5.80 6 0.414 P-3人事管理
P-3-1. 師生名冊管理與個人資料有適當保護 5.87 6 0.352 P-3-2. 定期記錄師生出缺席率 5.87 6 0.352 P-3-3. 聘任未具教師法14條第7至9款停聘、解聘、不續聘之
不適任教師或具性侵害前科之教職員
5.73 6 0.594
P-3-4 依相關法規聘任外籍教師 5.93 6 0.258 P-3-5. 公開師資專業資訊,並即時更新教師變動情形 5.00 5 0.655 P-4安全
P-4-1. 建築物使用符合建築法規 5.93 6 0.258 P-4-2 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5.93 6 0.258
P-4-3 定期環境消毒 5.93 6 0.258
P-4-4 班舍內動線、隔音、通風及照明情形 5.87 6 0.352 P-4-5建立班內性侵害暨性騷擾防制措施,並依法通報113 5.87 6 0.352 P-4-6 消防安全設備符合消防法規 5.80 6 0.414 P-4-7 於核准班舍範圍內辦理補習業務,且無使用違建情形 5.87 6 0.352 P-5招生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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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5-1 教師課程設計及講義教材自編情形 5.80 6 0.414 P-5-2 學習情境設計及教學設備配置 5.73 6 0.458 P-5-3 招生簡章記載課程權益事項 (招生班數、人數、開課
日期、教學時數、修業期限、入學資格、收退費規定及金額。)
5.93 6 0.267
P-5-4 學員報名前,告知課程權益事項及提供試聽服務,如遇 未成年學員報名課程時,徵詢家長同意 招生行為符合規定,
無不當招生情形
5.53 6 0.516
貳、「L學習與成長」構面之專家意見統計表
L學習與成長共有1類指標類別,分別為「L-1內部員工」。
(1) 專家意見指標重要程度統計
「L學習與成長」構面之各項指標眾數在5~6之間,其中眾數為「6」計7 項,眾數為「5」計1項;平均數介於5.13~5.93之間,顯示專家群對指標內涵 之重要程度表示重要。
(2) 專家意見差異程度
「L學習與成長」構面之各項指標之標準差在0.259到0.640之間,且全部 小於1,表示專家意見差異性低,顯示出德菲法專家小組在此指標已達成共識,
因此全部予以保留。
表4-3「L學習與成長」構面專家意見統計表
指標項目 統計結果
M Mo SD L-1內部員工
L-1-1 教師品德優劣 5.93 6 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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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2 掌握教師上課情形 5.67 6 0.488
C-1-3 建立課業輔導措施 C-1-4 實施學業表現獎勵措施
5.80 5.93
6 6
0.560 0.258 C-1-5 建立學生衝突及危機處理機制 5.80 6 0.414 C-1-6 建立家長連繫溝通機制 5.87 6 0.352
C-1-7 提供家長學習進度 5.93 6 0.258
肆、「F財務」構面之專家意見統計表 F財務指標類別為「F-1財務管理」。
(1) 專家意見指標重要程度統計
「F財務」構面之各項指標眾數皆為「6」;平均數介於5.86~5.93之間,
顯示德菲法專家小組對指標內涵之重要程度表示重要。
(2) 專家意見差異程度
「F財務」構面之各項指標之標準差在0.258到0.352之間,且全部小於1,
表示專家意見差異性低,顯示出德菲法專家小組在此指標已達成共識,因此 全部予以保留。
表4-5「F財務」構面專家意見統計表
指標項目 統計結果
M Mo SD F-1財務管理
F-1-1 使用合格收據 5.93 6 0.258
F-1-2 收費收據記載補習班名稱、班址、立案證號、收費項目 金額、總額及退費規定
5.87 6 0.352
F-1-3 使用定型化契約 5.87 6 0.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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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4 財務管理及會計制度 5.93 6 0.258
伍、德菲法第二次問卷綜合分析
本次問卷為開放式問卷方式,提供開放性意見欄,有關本回合綜合分析 說明如下:
(一)專家意見指標重要程度統計
專家意見指標重要程度係以各題項之眾數與平均數之數值統計分析,由 四個構面之各項指標眾數分析,眾數為「6」者計41項,眾數為「5」者計3 項。平均數介於5.00~5.93之間,各題項之平均數超過4以上者計有44項,本 研究設定指標選取標準其重要程度必須平均數>3.5,眾數3以上,此次問卷結 果符合本研究設定指標選取標準,因此,本研究經專家小組之意見分析後,
指標重要程度偏高。
(二)專家意見差異程度
四個構面44項指標之標準差介於0.258到0.910之間,且全部小於1,運用 Shieh(1990)對德菲法專家意見共識標準,本回合專家意見差異性低並已達共 識,終止德菲法問卷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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