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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補習教育

傳統上所謂的「補習教育」係指協助因故無法接受正規教育、或自覺學 識不足、或想求取各種知識與技能者而實施之教育。『教育部國語辭典簡編 本』中對「補習教育」有以下之定義:為逾齡失學或已就業的青年等所施行 的額外教學工作。『國語日報辭典』中對「補習教育」的解釋為正規課業以 外的學習,業餘的學習。教育可分類為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兩大類別。社會 教育的範疇很廣,當中又可分類為特殊教育、補習教育、社會教育設施(圖 書館、博物館)等。補習教育又可細分為附屬於學校教育機關的國民補習教 育與進修教育,以及附屬於一般社會教育機關的短期補習教育(蔡茂豐, 1996 )。這類失學民眾所接受之補習教育,多經正規學校教育體制進行,由 各縣市之中小學校辦理(劉正, 2006)。但現在的少子化現象讓現代的父母竭 盡所能的培育自己的孩子,希望孩子「贏在起跑點」,累積未來的競爭優勢,

因而使得補習班更加有了許多發展。

台灣的補習教育業現在已蓬勃發展,從早期清末的補習學堂、耕餘補習 學堂、商業補習館等,到日據時代的日語補習教育、青年訓練所、青年教習 所、各種講習所,及光復後的台北市各種短期補習班(柯正峰, 1990),到九 年國民義務教育、聯考實施階段的補習,再到近年多元入學方案、基本學力 測驗為止,其演變大致可分成三階段(引自吳永琪, 2008),如圖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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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清朝末年至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實施階段

清朝時期廢除科舉制度後,引進西方教育,而產生各式各樣的補習堂、

補習館;日據時期民間依舊留存著補習教育光復後時期各種補習班(劉正, 2006)。實施九年國民教育後,國小學童可以免試升學,但仍存在國中的分班 制度,以及高中分區聯招,造成國中小學生許多升學壓力,因此,小型的、

家教式的個人補習班如雨後春筍。政府對中小學的課後輔導進行規範,並嚴 格禁止教師在校外從事補習。

(二)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的修訂階段

西元1982年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的修訂,以保護補習學生並規範補習班的 教學與招生,這段時期是高中生面臨聯考壓力的時候,為了升學考試大家皆 投入補習班加強學習知識(孫清山 & 黃毅志, 1996)。當時補習風氣興盛,補 習班如雨後春筍,國中升學補習班經爭激烈;部分補習班或因競爭劣勢、因 商業眼光獨特,發現小學生雖沒有升學壓力,但大部分的家庭皆屬於雙薪家 庭,因此轉向開啟安親班,以才藝的培養或課後的照顧來招生。1986年以後,

高等教育快速擴充,升學從國中擴及至大學、研究所(孫清山、黃毅志, 1996b;

章英華、薛承泰、黃毅志, 1996)。1992年時,全台立案的文理補習班1,552 家

(佔所有補習班的45%)來看(不含未立案的私人補習班或家教),可見補習 班風氣漸漸興盛。

(三)多元入學方案與九年一貫實行階段、十二年國教

教育部有鑑於聯招制度偏重智育、考試領導教學、以升學主義掛帥等弊 端,加上家長、學者們的殷殷期盼,於2001年廢除聯考,改以多元入學取代。

此階段的補習班規模不大,卻甚具特色。他們揚棄大量的廣告,改採服務路 線,以社區為經營對象,因為作風平實,故而深受部分學生和家長的信賴,

在補習班市場亦佔有一席之地。但因前一階段的補習班多屬大型補習班,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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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此種小型補習班在一時之間,尚無能力取而代之,不過已使大型補習班深 受壓力,積極進行改革措施,提高形象水準,稍微改善了補習班間惡性競爭 的現象。

圖 2 補習教育實施演進

國外地區補習班發展概況,以美國來說,他們的補習教育意指由政府或 是學校主導的「補救教學課程」,其六零年代提出一項肯定性行動計畫

(affirmative action programs),其內容為加強課後輔導,目的是提升少 數民族學生在數學和英語兩個科目的學習能力(劉寶存, 2002),當中的補救 教學課程之參與學生,女性較男性更常參加補救教學課程、低年級比高年級 常參加(Lai, Pettit, Dodge, & Bates, 1997);在東亞地區,則以升學補習 為主甚至已將其視為生活的一部份,台灣則在國小升國中階段轉型成為才藝 類的補習班,同時也因應雙工作家庭的增加,形成安親班,包含生活照顧與 課業輔導(章英華 & 伊慶春, 2001);國中階段,由於社區性質,導致補習班 逐漸社區化;高等教育部分,則為出國準備或為報考研究所的補習班。

「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這是我國社會一直存在的士大夫觀念。

根據內政部兒童局 (2011)「中華民國九十年臺閩地區兒童生活狀況調查報告」

結果顯示,台灣地區六至十二歲學齡兒童課後上才藝班的者高達61.3%,其中 外語補習班最熱門。以人口數最密集的台北市而言,台北市政府教育局 (2000)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 修訂階段 清朝末年至九年國民義務

教育實施階段

多元入學方案與 九年一貫實行階段

十二年國教 古代

西元 1986 年 西元 2001 年

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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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學生學習及生活概況調查結果」,隨機抽樣調查台北市十三所國小,

發現小學生放學後參加校外補習的比例為69%,補習時間每週平均在5.75小時,

補習項目則多為外語及才藝類。國小學童參加的課業補習主要發生在國小中、

高年級階段,因為課業逐漸的加重,父母沒時間或無能力教導,只好求助於 課業補習班,甚至有些高年級學童是為了參加私立中學的入學考試而作課外 的加強補習;安親班則主要發生在國小低年級階段,因為學校放學時間過早,

父母尚未下班,家裡又沒有人可以幫忙照料(周永珍 & 孫國華, 1993)。

根據台中市補習班資訊管理系統 (2013)資料顯示,全國補習班總數為 18,937家,成長率也逐年遞增,目前台灣的補習班共分為二類,一是文理類 補習班,另一則是技藝類補習班,文理類補習班增加至10,456家,外語類補 習班5,210家,技藝類補習班3,301家,所以我們可以知道,補習班未因為少 子化現象而減少,反而呈現逐年增加的現象。但是補習班被撤銷的家數,截 至目前總計有7,511家。補習班家數變多之後,面臨的問題則是競爭力,補習 班該如何提升品質加強其獨特性是目前面臨的考驗。根據邱泰霖 (2006)研究 補習班所遭遇的問題包含消費爭議日漸增多、定型化契約實施不普及,而幼 兒進補習班學習方面,教育部發佈行政命令規定幼兒園及托兒所不能實施全 美語教學,可見補習班的問題仍待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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