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結果討論
8.2 管理意涵
年輕機車駕駛族群具有駕駛行為異質性,研究結果顯示衝動型和積極型駕駛者較具 有高風險駕駛行為傾向,兩群駕駛者雖具有相似的駕駛行為特性,但駕駛行為之影響特 性卻略有差異,此外屬低風險駕駛行為族群的內斂型和焦慮型駕駛者中也有高風險駕駛 行為之駕駛,雖然這類型駕駛者在此兩群駕駛族群中佔少數,但也顯現具有侵略性之駕 駛行為,也需加以重視。
了解不同類型駕駛者駕駛行為特性以及駕駛行為影響特性便可針對不同特性之駕 駛者進行不同的改善方式,藉此降低年輕機車駕駛者發生風險性駕駛行為之可能性。第 四章駕駛行為特性差異分析結果發現衝動型與積極型兩高風險駕駛行為族群皆顯示較 常發生輕忽路況情形,而輕忽路況情形愈嚴重之機車駕駛發生高風險駕駛行為之機率也 愈高;另外,衝動型駕駛族群中駕駛信心愈高之駕駛者愈容易有輕忽路況之情形發生,
而內斂型駕駛族群中卻顯示,駕駛自信愈低之駕駛者愈容易輕忽路況,兩者造成輕忽路 況之原因不同,前者是受到自信心之影響,因此在某些狀況下認為可以不用確實執行應 有之駕駛動作 (打方向燈、檢視後照鏡),而後者則可能受到駕駛技術不純熟之影響,導 致在騎乘機車時忘記執行或是無暇執行某些駕駛動作。
雖然影響輕忽路況之情形不盡相同,卻共同指出同一個問題,也就是年輕機車駕駛 者在駕駛動作上 (轉彎時打方向燈,變換車道時檢視後方來車) 執行並不確實,而具有 此特性之駕駛者顯示有較高的高風險駕駛行為傾向,因此從事前預防之觀點而言,在機 車考照上應加強機車駕駛者在駕駛動作上執行之確實度,降低年輕機車駕駛者輕忽路況 之發生,藉此降低駕駛者發生風險性行為之可能,也能藉此檢少因忽略路況而發生之事 故。
此外,台灣機車考照制度目前僅在重型機車 (總排氣量 100 c.c 以上未滿 550 c.c) 和 大型重型機車 (總排氣量 550 c.c 以上) 需要經由路考後始能發放駕駛執照,而輕型機車 (總排氣量 50 c.c 以上未滿 100 c.c) 駕駛執照僅需通過筆試測驗,因此以目前之發照制度 並不能有效掌控每一位機車駕駛之駕駛能力。
台灣機車考照制度主要透過筆試與路考,除大型重型機車駕照需經過 32 小時專業
課程訓練之外,一般機車駕駛者主要透過筆試、路考以及駕駛經驗累積增加對風險認知 程度;目前機車駕照筆試內容包括交通標誌、標線、號誌及手勢、 駕駛道德與交通安 全常識、交通法規、事故預防與處理與急救理論與技術,而較少提及行使高風險駕駛行 為時可能發生之後果,因此為有效提昇駕駛者對危險駕駛行為之風險認知,可以增加與 風險認知相關之文宣或增加相關試題至筆試範圍內,增加機車駕駛者獲得資訊之意願。
衝動型與內斂型駕駛者之駕駛行為受到駕駛效用之影響較強烈,導致此類型駕駛者 縱有足夠的風險認知仍常有高風險駕駛行為發生,因此對衝動型與內斂型灌輸風險性駕 駛行為可能發生的危險可能並無實質上之效果;而針對此種特性之駕駛者,必須採取抑 制駕駛效用之策略,因此可以藉由加強執法藉此降低駕駛者效用感知,因而減少發生高 風險駕駛行為之機率。
除了事前預防措施之外,也可透過事後監理辦法改善駕駛者高風險駕駛行為,如違 規講習或再訓練。發生違規或事故之機車駕駛者在進行違規講習前可利用個人特質問卷 檢測判斷此駕駛者屬於何種類型之駕駛族群,再針對不同駕駛族群之特性給予不同訓練 課程,以有效降低年輕機車駕駛者發生高風險駕駛行為之機會。
1) 屬於衝動型或積極型駕駛者且具高度冒險性:衝動型與積極型駕駛者本身具有高度 的冒險性,因此屬於次兩類型駕駛族群之駕駛者又有相對較高的冒險性格表示此駕 駛人可能屬於極度偏好冒險行為之駕駛者,因此也較常有風險性駕駛行為發生。為 降低此種特性之駕駛者高風險駕駛行為之發生可以考慮從心理層面著手,可以讓類 型之駕駛者參與團體討論,由年輕機車駕駛者自己發現應該修正之行為,並利用同 儕之力量改變駕駛者行為,過去此種方式曾應用在職業汽車駕駛上,研究指出此種 方式可降低50%之事故率 (Brehmer et al., 1993)。
2) 屬於積極型或內斂型駕駛者且情緒穩定較低:積極型或內斂型駕駛族群中,情緒穩 定度愈低之駕駛者愈常發生高風險駕駛行為,因此針對此種特性之駕駛者可以從駕 駛者情緒管理著手,可藉由瞭解外在刺激駕駛者造成情緒起伏之因素,並針對影響 因素教導或輔導年輕機車駕駛者控制自我之駕駛情緒。
3) 屬於內斂型或焦慮型駕駛者且對風險認知較不足:內斂型駕駛者普遍對風險認知不 足,而焦慮型駕駛對危險的認知愈低則愈能接受不安全駕駛態度,因此容易有高風 險駕駛行為發生,針對此種特性之駕駛者,在教育訓練講習時應著重在教授年輕駕 駛者行使高風險駕駛行為可能遇到之危險,並教導駕駛者應如何避免,以有效改善 駕駛者之行為。
4) 屬於內斂型或焦慮型駕駛且駕駛信心較不足:焦慮型駕駛者普遍較不具駕駛自信,
而內斂型駕駛者中駕駛自信愈低之駕駛者愈常發生輕忽路況之情形,因而導致較容 易有高風險駕駛行為發生,因此針對此類型駕駛者,應多著墨於駕駛技術以及駕駛 動作執行上之訓練,提昇駕駛自信並減少駕駛疏失之狀況,以降低發生風險性駕駛 行為之機率。
經由「因材施教」之訓練之後,應在訓練實數屆滿後增加測驗的步驟,測驗方式可 分為筆試與路考,界定年輕機車駕駛者的學習效果,亦能作為課程修正之參考,如此一 來才能確保安全講習之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