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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回顧

2.5 駕駛者行為差異

在性別對駕駛行為與交通事故相關研究方面,大部分研究皆發現男性與女性的駕駛

行為存在顯著差異;就事故而言,不論是汽車或機車駕駛,女性駕駛者較男性駕駛者容 易發生事故;而男性駕駛具有較高的高風險駕駛傾向,如違規駕駛(violation)、酒後駕車 (drinking and driving) 等,此外男性駕駛人亦較容易遭受違規取締 (Shinar et al, 2001;

Oltedal and Rundmo, 2006; Linczak et al., 2007; Chang and Yeh, 2007);Chang and Yeh (2007) 調查大台北地區年輕機車族群之駕駛行為,其結果顯示男性駕駛者每日曝光量約 為 16.1 公里,顯著高於女性駕駛者 (10.5 公里),男性駕駛人較可能因為冒險行為而造 成其事故風險,而女性駕駛人則可能出自於經驗與技巧不足導致其事故風險顯著大於男 性駕駛。

此外,性別不同對駕駛風險偏好也有所不同;一般來說,男性駕駛人為風險偏好者 (risk seeking),女性駕駛人屬於風險規避者 (risk aversion);因此男性駕駛者容易高估本 身的駕駛技巧而低估可能受傷的機率 (Linczak et al., 2007)。

在個人特質上也有研究發現性別差異之存在。Linczak et al. (2007) 探討性別、高風 險因子,如負面情緒 (negative affect)、追求感官刺激等因素與駕駛憤怒、違規取締及事 故間之關係,其研究發現不同性別會對不同的交通狀況產生憤怒情緒,其中,女性駕駛 人較男性駕駛在交通阻塞與違規行為上更容易感到憤怒,然而其研究結果顯示,男性駕 駛者雖有較多的違規取締及事故發生,但是此差異並非由於駕駛憤怒差異造成。

2.5.2 其他社經背景因素

過去許多研究認為年齡、收入及教育程度會在駕駛行為上也有明顯差異。年輕男性 駕駛人、收入較低之駕駛者和教育程度低之駕駛者被認為是高風險駕駛族群;Shinar et al.

(2001) 研究發現年長的駕駛人較年輕駕駛人會遵守速限,而駕駛者有較高收入以及較高 的教育程度則顯示較容易有超速行為。另外,收入越高的女性駕駛人比較傾向會在行車 時使用安全帶。

事故發生或違規被取締被視為執行危險駕駛行為之後果,然事故發生是否產生回饋 機制影響駕駛人心理因素其他社會認知因素,目前研究鮮少討論,Iversen (2007) 探討 駕駛態度與駕駛行為相關研究,蒐集過去一年事故資料,分析結果發現,過去一年內有 過事故紀錄的駕駛者相較於過去從未發生事故之駕駛人,有更高頻率的危險駕駛行為,

如違規駕駛、超速駕駛、衝動駕駛 (reckless driving)、視開車為玩樂方式 (funriding) 以 及未使用安全帶。

另外,Ulleberg (2002) 以群集分析法 (cluster analysis) 探討年輕駕駛憤怒、追求感 官刺激、焦慮、無規範感、侵略性 (aggression) 及利他主義與駕駛行為的相關性,分析 結果產生六個駕駛族群,其中兩組為高風險族群,兩組為中風險族群,最後兩組為低風 險族群。高風險駕駛族群之組成分別是:第一組男性占83%,個人特質顯現偏低的焦慮 性與利他主義,但憤怒、追求感官刺激、無規範感與侵略性則是偏高;第二組男女差異

不大,而個人特質顯現高度的易憤怒、追求感官刺激、焦慮性與侵略性。

根據上述結果可以發現,駕駛者之駕駛行為在年齡、性別、駕馭程度、收入等社經 特性上具有顯著差異。年輕駕駛者顯現較有高風險駕駛行為傾向,男性駕駛行為較具風 險性,教育程度較高或教育度較高之駕駛者較常出現超速行為,而教育程度高之女性駕 駛者則有較安全之行為;過去有事故紀錄之駕駛者,有較高頻率的危險駕駛行為;另外,

駕駛者亦具有個人特質異質性,低焦慮性與利他性、易憤怒、追求感官刺激、無規範感、

高侵略性以及易憤怒、追求感官刺激、易焦慮、高侵略性之駕駛者皆顯現有高風險駕駛 行為傾向,上述結果彙整於表2.2。

表2.2 駕駛行為差異彙整

社經特性 駕駛行為差異

年齡 年輕人較容易有高風險駕駛行為傾向 (Linczak et al., 2007; Chang and Yeh, 2007)

性別 男性駕駛者具有較高的高風險駕駛傾向,尤其在違規駕駛行為上(Shinar

et al, 2001; Oltedal and Rundmo, 2006; Linczak et al., 2007; Chang and Yeh,

2007)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較高之駕駛人較容易有超速行為 (Shinar et al, 2001) 收入 收入較高之駕駛人較容易有超速行為 (Shinar et al, 2001)

收入較高之女性較傾向使用安全帶 (Shinar et al, 2001)

事故紀錄 過去有事故紀錄之駕駛者,有較高頻率的危險駕駛行為,尤其在違規行 為上 (Iversen , 2007)

個人特質 (1) 低焦慮性與利他性、易憤怒、追求感官刺激、無規範感與高侵略性 (2) 易憤怒、追求感官刺激、易焦慮、高侵略性 (Ullerberg, 2001)

第三章 研究方法

本章將根據研究目的與文獻回顧建立研究架構,並提出架構相關之假設,為瞭解年 輕機車駕駛族群是否存在駕駛行為異質性,將以ANOVA 進行構念得點檢定,並利用群 落分析方法進行潛在構念之分群,最後利用結構方程模式多群組分析方法判斷不同群組 駕駛者在駕駛行為因果模式中之差異,上述方法將在本章一一闡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