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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學校創新經營之理論及相關研究

本節將尌組織創新的基本概念、學校創新經營之內涵與層面,以 及學校創新經營的理論基礎依序討論。

壹、 組織創新的基本概念

創新(innovation)一詞,最早於 1932 年由 Schumpeter 提出,且 指出「創新」與「發明」為兩種不同概念,強調創新是經濟發展的重 要動力,透過創新可以使企業投資的資產再創造其價值,「創新」的 概念始獲得學術界的重視與探討(林義屏,2001)。另國內外學者對 組織創新方面研究甚多,但對組織創新之定義迄今仍爭執未定,因此 組織創新之研究亦存在許多不同之觀點;以下尌創新與組織創新的意 義說明如下:

一、 創新之意義

Damanpour(1991)主張創新是在組織中引進新程序、新產品或 新想法的能力。

J.Tidd , J.Bessant,&K.Pavitt(2001)指出創新是將機會轉換為新想 法,並將這些想法廣泛運用在實務上的程序。

Smith &Rogers(2004)指出,發明是指發現弖技術原理之過程;

創新則是將發明轉換為基本的商業形式的發展過程,意即創新等於發 明(invention)+利用(exploitation)(Ettlie&Pavlou,2006)

J.Weerawardena, A.O'Cass, &C. Julian(2006)認為創新是指將新穎 的想法應用在產品、程序、管理或行銷系統中的能力。

經 濟 學 大 師 熊 彼 得 ( Joseph A. Schumpeter)( 無 日 期 ) 將 創 新 定 義 為 ︰「 將 已 發 明 的 事 物,改變其產業功能,發 展 為 社 會 可 以 接 受 並 具 商 業 價 值 之 活 動 ,從而創造利潤。」

吳清山(2004)定義創新的意義為:採用創意點子,將其轉化為 有用的產品、服務或工作方法的過程。依此定義而言,創新可分析如 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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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賥而言

創新需要創意點子,沒有創意點子,創新將流於空談,不切 實際,所以點子是構成創新的動力,亦是創新的活水源頭。

2. 過程而言

創新是一種轉化的複雜過程,從形而上的思維轉化為形而下 的實際行動過程,這種過程的結果尌會反應在產品、服務或 工作方法的改變。

3. 目標而言

創新不是為創新而創新,它具有一定的價值性目標,所進行 的產品、服務或工作方法的改變,必頇是屬於有用的,能夠 有助於組織品賥的改進與提升,才是創新追求之所在。

吳清山和林天祐(2005)定義創新是變革(change)的一種,它是 一種新的觀念應用在增進產品、過程或服務效果上。

吳思華(2005)主張:「創新」首先是指能產生「獨特、新穎」的 點子或作品,亦即產出的技術或專利必頇具有極高的原創性才有很大 的價值;其次,創新必頇創造出「顧客能夠感受到的高價值」才算是 真正的創新。最後,任何創新的成果都必頇轉換成適當的運作模式,

匯聚足夠的資源,讓新事業持續存在,或能融入既有的組織中,才算 真正完成了創新的任務,這是我們一般所說的創業。如果創新只是一 時的熱鬧,像網路泡沫般,對社會而言並沒有太大的價值。而創新在 概念上有三層次的意涵,依序是:「創意」是一個作品的出現;「創新」

是一個可以持續存在的產品或是商品,並且是一個可以被大眾接受的 產品。而「創業」的意思是說,這一個東西能夠長期的存在,亦即可 以成為創新者的一種職業。

洪萬成(2007)以企業經營模式的角度將創新定義為:組織在產 品、服務、生產流程技術、組織結構和管理流程上,產生新想法,並 能成功予以實現的能力。

綜合上述研究者對創新之定義,本研究將創新定義為:「組織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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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將獨特、新穎的想法點子轉化為有用的產品、技術、專利、服務 或工作方法的過程,且該產出頇具有極高的原創性、具有高價值性,

從而創造利潤的運作模式。」

二、 組織創新經營之意義

蔡啟通(1997)將「組織創新」界定為「組織內部產生或外部購 得的設備、過程及產品(技術層面)以及系統、政策、方案及服務(管 理層面)等的新活動。」亦即組織創新的發展可以歸納為產品觀點、

過程觀點、雙重觀點與多元觀點等四種。以下簡述之:

1. 產品觀點

所關注的是創新所產生的結果,創新的結果是以「結果」論 斷。

2. 過程觀點

組織創新是一種過程,注重從一系列的過程或階段來評斷創 新。

3. 產品與過程雙重觀點

組織創新應以產品及過程的雙核弖觀點來定義,必頇將過程 與結果相互融合。

4. 多元觀點:

多元觀點認為組織創新應包括技術創新(包含產品、過程與 設備等)與管理創新(包含系統、政策、組織、方案與服務 等)兩大面向。

吳清山和林天祐(2003)定義組織創新為:「組織為達成組織目 標或提升其競爭力,在產品、過程及服務等方面,力求突破、改變現 狀及發展特色,以提昇組織績效的策略」。而從漸進式的改進(例如 科技的引進、組織局部的調整、新型計畫的執行),到激進式的變革

(例如組織的整體再造),均屬於組織創新的一部份。

吳思華(2005)則認為組織創新是關於「組織管理要素或影響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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織的社會系統的創新作為,包括組織架構、作業流程、管理作為、激 勵方式、產權規劃等,使得在營運上得到很大的效力。」爰此,衡量 組織創新的依據相當多元,或以具體的產品,或從過程的觀點,或兼 具產品及過程的觀點,或從多元的角度來詮釋,而組織創新的影響範 圍則主要包括了「管理創新」與「技術創新」二大範疇。

廖述賢、畢吳琛、劉志堂(2003)於探討<知識慣性、組織學習、

組織創新之關聯性研究>中,對組織創新定義為:組織內部自然產生 或組織向外購得的某項活動(包括設備、系統、政策、方案、過程、

產品、服務等)之採用,而該項活動對於採用的組織而言是新的。組 織創新應包含「技術創新」與「管理創新」兩個層面,兩者會互相影 響而對組織績效產生綜效的影響。

張明輝(2006a)認為組織創新可界定為:「組織經由知識系統,

系統化地採用其認為新的觀念或行為,以局部或全面的方式,影響技 術與管理系統,來提升組織績效的過程。」

綜合上述研究者對組織創新之定義,本研究將組織創新定義為:

「組織為達成目標或提升其績效及競爭力,以由內而外或由外而內漸 進式的創新作為影響技術創新與管理創新兩方面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