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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組織正當性之協議

第一節 社會正當性

高丙中定義組織的社會正當性乃是組織符合社會習慣、具文化傳承的功能、

出自民眾的共識、或滿足共同利益等,組織透過傳統的儀式、滿足社會的需求的 方式來取得認可,社會的認可形式包含承認組織的存在、參與組織的活動或運 作、甚至是捐款的行為等(高丙中 2000)。本研究進一步區別此社會需求乃是相 對於行政、政治、法律的民間社會,其有世代累積的習俗、慣習、價值觀,而組 織的社會正當性來自組織能因應民間社會的文化、利益、維持社會秩序等需求。

在本研究中,相較於非營利組織,更符合高丙中所定義的因應社會需求而產 生的組織是具有情感連結與地緣關係的非正式團體(如同鄉會),滿足打工者離 鄉在外地工作時的社會關係、情感依附與獲取資訊的管道。這樣的團體多半結構 鬆散,不具正式組織的營運規模。而非營利性質的草根勞工組織是一種新興的民 間組織,並非出於自然的社會關係而凝聚的團體。它所提供的服務大部份是緣於 政府治理的需求而訂定出的規範,民間社會需求與政府行政需求有所疊合,導致 一般勞工並不十分清楚它的組織目的、功能與定位,甚至誤以為是官方的組織。

比如說有一些來訪的,工殤的也有,剛才說的集體案件也有,但不 會很多。就幾個這樣就夠你忙的。……很多人來的話是帶著疑問來的,

因為這樣的機構人家不可能知道你是作什麼的,有一些甚至以為這裡是 政府部門,有一些人以為這裡是工會,所以我們會跟他們解釋清楚,只 是幫助他們解決一些問題,但不可以說是包辦的那一種。(YF,打工族 的實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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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打工族為例,因為它能夠協助工人藉由正式行政管道或體制外方法維護勞 動權益,一開始成立的原因是出於解決工人對於撰寫法律文書與法案代理等技術 條件,近期轉型為動員組織資源網絡來協助工人進行更有效的集體維權,長久累 積成功的案件與聲譽,進而形塑工人群體對其認可的程度。同時它也透過軟性的 訴求與方法提升工人的參與意願,例如組織工作中包含了舉辦各式各樣的文娛活 動,豐富工人在工作之餘的生活,進而肯認這種組織存在的必要性,獲得更高的 社會正當性。認可的具體表現如工人主動參與打工族辦理的活動、工人自願性排 班到辦公室協助其他求助工人等。

他們都是別人介紹,主動找我們的,我們不可能直接去問他們,你 們有沒有什麼需要我們幫忙的。工廠裡面有叫我們幫忙搞這些東西,但 他沒有親自來,以為我們是有問題的,但是他們又很想得到自己的利 益,就會半信半疑跟著來,然後來到這邊工友就會跟我們說這個情況,

所以我們跟他們搞一個交流的活動,他就放心了,說不像自己想像中的 那樣子。(YF,打工族的實習生)

組織的社會正當性不僅是源自於社會的傳統文化習俗,社會的需求其實是由 多方力量的介入與形塑而成。而社會肯認組織的方式,也不一定是透過物質性的 資源(如金錢)的給予,而也有可能是透過非物質性的資源(如時間、心力、聲 譽、人脈)的投入,讓一個組織可以在當下的社會情境中維持運作。

第二節 政治正當性與行政正當性

在中央與地方分權的治理結構中,地方的官方單位對於草根組織的存續與活 動有較多的影響力,因此草根組織也必須更戰戰兢兢地與地方官方單位維繫良好 的非正式關係(Hildebrandt 2011 ),如何讓地方官方單位授予組織正當性也就成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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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組織普遍面臨的考驗。從參與觀察之中,研究者發現雖然打工族在申請註冊 時被地方政府列入「黑名單」而未能獲得法律正當性,但其藉著持有動員組織資 源網絡來協助工人進行更有效的集體維權所獲得的高社會正當性,向地方官方工 會和政府單位交涉 (bargain)組織政治正當性與行政正當性的授予。

根據中國學者高丙中於 2004 年對社會組織正當性的研究中指出,所謂「政 治正當性」意指組織的宗旨與活動符合政治規範,不違反或有助於維持現存的政 治秩序,可以透過政治話術讓組織的目標與國家政策一致,使得官方同意給予組 織活動的空間。而組織的「行政正當性」則是指組織能夠協助地方行政單位執行 政策、滿足官僚體制的需求,透過行政程序、向行政部門打招呼等方式取得行政 單位的認可,以機構文書、符號、儀式等方式呈現。

官方工會近來面臨正當性的危機,因基層的工會幹部未能為工人捍衛合法權 利,失去代表工人、為工人爭取權益的角色功能。反觀草根勞工組織不僅普及勞 動法律、提供多樣的服務改善工人的生活品質,最重要的是當工人面臨工殤、法 定權利受損時,草根勞工組織可以直接協助工人透過不同的管道維權。雖然這些 草根組織的數量甚少,但對於官方工會而言卻形成一種無形的競爭的力量,使得 工會本身也開始思索工作的方法與組織的改造。廣東市總工會前主席即在媒體採 訪中表示:

回過頭審視自己,我們有的地方還做得不如人家。前幾年,總工會有一 筆 40 萬元的工傷探視金,但放了很久也未完全發出去。是工傷職工少 嗎?不是。是我們「浮」在上面「沉」不下去,收集資訊手段單一,遠 不及 NGO 工作做得細緻。…工會一方面要主動聯繫、積極引導 NGO,

在合作中相互競爭,他們積極和做得好的一面,值得工會借鑒,一些服 務職工的理念,尤其值得工會幹部學習。工會要和他們競爭,把農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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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引導到工會身邊來。(陳偉光)16

官方工會的正當性危機突顯出草根勞工組織的優勢,而廣州市總工會相對開 放的態度也成為打工族取得政治資源的利基。打工族從國際組織獲得集體維權理 念與模式,並且透過動員與調度網絡資源來協助工人落實集體維權,讓官方工會 有機會可以借力使力,彌補現有勞動關係調節制度不足與自我角色失能的危機。

因此打工族遊說工會接受其以協助工人集體維權為組織主要任務,在接受維 權案件的諮詢與處理的過程中,每當有維權工人與雇主僵持不下,打工族透過不 定期與廣州市總工會見面商議時提出來陳情,期待運用官方介入的方式加速案件 的處理。當維權案件順利完成,打工族與工人會製作「紅錦旗」贈予工會,一方 面強化工會為工人服務的正當性,讓工會的資源為工人所用,另一方面維繫打工 族與工會的關係。而這種關係也透過了合照、微博文章等公開方式流傳於網路。

此外,打工族也運用政治性的話術將組織目標與行動轉化為符合官方工會所 需求的角色,強調組織的行動並非擾亂社會秩序,而是依循合法的管道解決工人 面臨的問題,有助於維持社會秩序的穩定,藉此來獲取官方工會的支持,進而授 予政治正當性:「…我們最主要扮演的角色就是引導性、策略性的給他們(工人)

支持,讓工人成為工會的一個基礎,而工會成為工人維權的組織資源。」(FY,

打工族的工作者)。政治性話術的運用不僅減低政治敏感性,更積極地將負面的 法外組織觀感轉為正面的形象。而這樣的話語也不斷出現在研究者的訪談與受訪 者對組織內部、外部的說明之中:

我的要求首先合理、合法,在中國的法律框架之內,所以很講得通啊。

跟政府方面我們也這樣跟他說,我們的工作,這 10 幾年來不是說跟政 府作對,我們是補充政府相當職能的不足。比如說有些是勞動局相關部 門要做的,有些是區總工會要做的,那他們確實沒有做好,我們是補充

16黃雄,〈工會構建樞紐型社會組織要淡化行政色彩〉。南方工報,2012 年 7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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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們的不足。…我們做的事情是在我們中國大陸法律框架之下允許的,

所以呢,市政府明的方面也不敢叫我們不要做什麼,那確實他們觀察我 們那麼多年以來,也沒有去製造什麼暴力的群體事件,我們都是很理性 的引導工人去以理性的管道去維權。(HH,打工族的工作者)

經手過多個維權案件之後,打工族建立起協助工人集體維權的工作模式,包 含如何與雇主打交道、如何運用工會系統的資源等,一但接受到新的案件,打工 族可以很快地擬出行動計畫,減少工人面對繁瑣的法律程序與摸索雇主應對之道 的時間。

他們(打工族)接的這幾個案子,跟我們完全有關係的嘛。我們跟工會 接觸多了,他(社保局)也知道我們,有這條路可走了,所以他們(另 一個維權案件的工人)快了很多,我們 1 年,他們 1-2 個月就搞定。他 們(社保局)也知道我們已經有跟工會聯絡了,不行我們就去搞,所以 快很多。(MC,案例一的工人代表)

即便打工族並不符合《社會組織管理條例》的規定,但是相關的地方政府單 位(如勞動局、社保局、區總工會)在經過幾次處理集體維權的案例之後,逐漸 與打工族發展出合作的默契。在既有勞動關係鑲嵌於政商謀合的架構裡,打工族 分攤這些單位所無法達成的職能,協助政策與法規的落實,進而改善工人的處 境。因此,地方政府單位也被動地給予相應的協助,授予打工族行政正當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