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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習俗的禁忌

第四章 林內婚俗禮品涵義及婚俗禁忌

第二節 結婚習俗的禁忌

「禁忌」是源自於原始時代的文化現象,由於原始先民相信冥冥中存著有一 股神祕力量在左右著他們的吉凶,多數禁忌起源於人類對某種心態具神幻力量的 莫名恐懼,所以產生了種種「禁忌」規範,以便趨凶避吉。

任何民族都很注重語言上的禁忌,因為依照原始的宗教心理,語言是具有魔 力的,說好話會引來好事,說壞話會引來厄運,所以每個民族對語言都很尊敬。

例如在訂婚時,男方吃飯只能吃到一半,就必須離開,而且不能跟女方家人說「再 見」,否則就會再婚。婚禮中除了語言禁忌之外,還有一些儀禮上的禁忌,如送 禮不能送單數,一定要成雙成對,禮金要雙數,禮品也要成雙。媒人到女方家送 禮時,也不能自己一個人去,必須要找六個人、八個人或十二個人一同到女方家 才行。還有禮金的紅包也不能封口,因為撕開紅包會不吉利。婚禮過後不能補禮,

否則意味著有一方會早逝,還得再婚。婚禮上也禁忌打破碗盤,萬一碰上了要馬 上說一句好話來化解如:「碎碎平安,碎碎吉祥」。 結婚儀式中,有許多的禁忌,

92 見唐炘炘《臺灣的生命禮俗》台北:秋雨文化,2005, p15。

從古到今,一直被人們遵守著。

一、擇偶禁忌

以前男婚女嫁,一定要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門當戶對」、「八字 相合」的原則下進行,否則不能成親。因此媒人的角色就有舉足輕重的地位,所 以媒人在擇偶時會有一些的條件及禁忌。

(一)姓氏:同姓不婚是周朝以來的傳統,甚至異性同祖也不婚,另外也有 祖先有仇隙也不婚,但是現今年輕人已漸漸不拘泥這種舊例了。93

(二)年齡:男女差三歲、九歲是小沖,差六歲為大沖,一般父母都比較有 禁忌。

(三)生肖:在生肖的搭配上,人們也希望能討個吉利,所以有某些特定的 生肖不適合搭配一起,例如:屬雞和屬狗的人結婚,可能會「雞飛狗跳」那就不 是很好啦。「羊鼠相逢一旦休」、「從來白馬怕青牛」、「蛇見猛虎如刀斷」、「豬遇 猿猴不到頭」、「金雞見犬淚交流」、「青龍過(遇)兔雲中去」。94

(四)相貌:相貌除了要端莊之外,早年的習俗女子若天閣飽滿,下巴圓潤 者稱為福相,如下巴尖,天閣窄峭及觀骨高聳都被視為不吉利的。

(五)「斷掌」「鴨母蹄」:「斷掌」在命理上都被認為是一種破相之意,以前 認為斷掌女人會剋夫,有所謂的「斷掌查埔做相公,斷掌查某守空房」。「鴨母蹄」

是所謂的扁平足,俗話「鴨母蹄,土腳趖」,因扁平足走起路來像鴨子一般,老 人家認為不好看,因此連帶認為有此特徵的女生為破相,是不吉的象徵。

93 異性同祖的意思是指同一個祖先,但不同姓,如父親是被收養者,姓氏改姓為收養家的姓氏,

其小孩也都跟著姓收養家的姓,但跟父親原本的姓氏,就會有異性同祖的情形產生。

94 陶思炎《中國鎮物》台北:東大圖書,p242。以上所提及其實生肖互相相沖,以中國人較相 信這樣的說法。

(六)合八字:需將雙方的八字拿到擇日館請擇日師合婚,擇日師依男女雙 方的八字占卜合婚,如果相剋此婚事便取消。台灣俗話說:「落土時,八字命」,

這是因為台灣人相信人一生下來,當時的年月日,就已經註定好先天命根子無法 改變,這八字不只關係到人的一生命運,在婚姻關係中,男女雙方八字不合,除 影響夫妻雙方婚後和諧,更可能會帶給雙方家庭災禍或不幸,是雙方在婚前非常 禁忌的。

二、訂婚禁忌

(一)男方送來的禮餅,新娘不能食用;新娘吃了自己的喜餅,會把自己的 喜氣吃掉所謂「喜沖喜」。

(二)訂婚時,戒子要一次戴到底,不可中途拿起來重戴,會有再婚之說法。

(三)訂婚宴,通常男方親友不能跟一般受邀的親友,一起食用到最後,必 須在最後一道菜之前離席,而且要悄悄的離開,絕不能跟女方親戚說「再見」。

三、請期禁忌

請期俗稱「送日頭」,男方將排好的「日課表」和日頭餅,選一個吉日由媒 人送到女方家,日課表上詳列新郎、新娘裁衣開剪、安床、上轎、出轎及進房的 吉日良時,這良辰是男女雙方的生辰八字經擇日師所擇之。95

(一)結婚都以農曆的日期為主,在結婚的月份上有一些傳統的禁忌,如:

「元月因為是一月,讓人有單一的感覺,認為在這個月結婚的新人不能白頭偕 老,所以有所禁忌,四月「四」跟死是諧音,五月會相誤,六月半年妻,七月鬼 仔某,八月娶土地公某,九月狗頭重,無煞某,也煞尪」,這都是在擇日時,較

95 劉還月《臺灣島民的生命禮儀》,台北:常民文化,2003,p186。

會避開的月份,但現在除了六月及七月較少嫁娶,其他的月份已不是那麼被禁忌 了。

(二)在大訂完聘之後,新人最快一個月內舉行婚禮,最慢不超過四個月,

若是快過年則不拖過過年。

四、結婚時禁忌

(一)在結婚之前,男方會先為新人準備新房,然後依照擇日師所擇的吉日,

進行安床的儀式,安床之後,新郎只能坐在床上,不可躺下,如果要睡覺,也要 請一位生肖屬龍的小男孩陪睡,不可一個人睡,避免以後新郎守空房。

(二)安床之後,新人的新房就不能讓隨便進入,由其是生肖屬虎的,更禁 忌進入新房,俗話說:「老虎會吃小孩」「白虎纏花腳」,如果讓屬虎進入新房,

那以後新娘就較難懷孕。

(三)結婚時,新娘當天所穿的鞋子,需要是包鞋,不可以穿涼鞋,因為林 內習俗有:「前包金,後包銀」的俗語,所以鞋子需要前後都包的包鞋,如果當 天新娘穿的是涼鞋,是會有漏財的涵義,而且也不端莊,是結婚的禁忌。

(四)新娘在娘家要出門之前,需要哭,而且哭得越傷心越好,反之不哭還 是一大禁忌,因為俗話說:「哭好命」,哭越傷心,以後是越好命。但進男方家前 就不能再哭,否則會不吉利。

(五)新婚當天,新娘是忌諱上廁所的,因此預先踢一下尿桶,避免頻頻想 尿。

(六)古禮親迎時忌諱在路上與別家的親迎隊伍相遇,習俗上認為會「喜沖 喜」,因此萬一碰上了,雙方媒人會各交換一朵花,稱為「換花」。現在因為是坐

轎車所以已經無此禁忌。

(七)古禮中親迎隊伍也忌遇出殯行列,一般都會事先避開,如果無法避開 時,會將轎門拉上,不讓新娘看見。

(八)新娘出轎需要依照擇日的良辰吉時,才能出轎(或下車)否則可能沖 煞,而且新娘在請出轎之前,都不能見天,否則會遭遇不測。

(九)新娘出轎後進入男方家時,不可踢到門檻,否則就有藐視對方長輩之 意,不小心踢到也會引起男方家的不高興,所以是非常禁忌的。

(十)新娘進入男方家門時,男方會在門口擺放一盆爐火及一塊瓦片,新娘 必須跨過爐火踏破瓦片,是為避煞,及早生貴子之意,所以瓦片就必須一定要踏 破,否則是犯禁忌的。

(十一)新娘到男方家時,公婆及生肖相剋者的均要迴避。否則會相沖,對 彼此都不好,耆老還說:當天新娘神很大,被沖到會有不好的事發生。如生病或 身體不適,或者會不合。

(十二)新娘進門前,新郎的姑媽、姊妹要避開,因為「姑」的台語與「孤」

同音,一般都認為不吉利。

(十三)如果新娘在結婚前,已懷孕,就要避免用丁篩,以避免「漏胎」。

(十四)新娘結婚之前,已懷有身孕,就不能跨竹青,否則會「漏胎」。

(十五)新房的化妝檯或有鏡子的,都需要用紅紙蓋住,這是不讓新娘進房 時,從鏡中出現兩位新娘,這樣婚姻較容易出現問題,鏡子的另一功能,則有避 煞的功能。

(十六)新娘梳妝台結婚時所貼的紅紙,也須貼滿四個月才能夠撕下,否則 認為不吉利。

(十七)古禮中新婚四個月內忌在外面過夜。因為早期認為四個月內都是新 人,新房不能空床,現在已無此禁忌。

(十八)新人在四個月內不能參加別人的婚喪喜事,認為這樣會「喜沖喜」

或被煞到,都是不好的。

(十九)早期新人在四個月內不能去看歌仔戲、傀儡戲,以免橫生枝節或生 下軟骨兒。如果要看,就要兩位新人一起去。

(二十)新娘衣服忌有口袋,俗話說:會帶走娘家的財產。也忌諱衣服用兩 塊布縫接,以防再婚。

(二十一)結婚四個月內忌用新娘的鏡子照到別人,否則夫妻會不和睦。

(二十二)新婚之夜關閉新房的門,應由新娘負責,如果由新郎去關房門,

會被人認為是「怕太太」的人。

五、轉外家禁忌

(一)新人第一次轉外家,必須在太陽下山之前回到男方婆家,忌諱在娘家 過夜。

(二) 昔日一般人之忌諱,若新人結婚未滿四個月,是不能在娘家過夜。

後來改為一個月,現在的年輕人已無此禁忌。

五、其他

(一)男家一年之中如要舉行兩次婚嫁,不可先娶後嫁,但可先嫁再娶,也 不能同一年中嫁兩次女兒,但可同年娶兩次媳婦。因為本鄉習俗認為一年當中如 果娶兩次媳婦,會帶給男方家大富大貴,因為昔日娶媳婦都會帶來很多嫁粧。相 對的,如果一年內嫁兩次女兒,不但父母負擔很重,而且每次舉行婚禮時都將嫁 粧搬回男方,本來滿廳的嫁粧,一搬完即呈現空盪盪的樣子。所謂「娶新婦滿廳 紅,嫁查某囝滿廳空」就是這樣的情景。一嫁一娶也類似此情形,都希望讓家裡 能夠喜氣滿屋,不希望屋裡呈現空蕩蕩的感覺,所以才希望先嫁再娶,而不要先 娶後嫁。

(二)一家如有兩次喜事,時間必須相隔四個月,否則會喜沖喜,反而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