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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內地區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婚姻習俗

第三章 林內鄉婚姻禮俗的沿革

第二節 林內地區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婚姻習俗

自1961 年至 1973 年的十三年間,台灣對外貿易呈現長期持續成長局面,

台灣經濟已經慢慢脫離黑暗時期,由於美元的支援,及對外貿易的加入,促使台 灣經濟漸漸的繁榮。

從1960 年以來,因加工出口工業之發展而產生經濟快速成長,起因於政府 宣導家庭計畫,使得人口增加率逐年下降,以及安定的物價水準,帶來台灣人民 所得水準持續上升。

在1966 年是一個重要分水嶺,在此之前,出口的產品從農產品、農產加工 品,發展為勞力密集之工業產品,但還是以農產品、農產加工為主要出口品。

然而1960 年代開始的台灣經濟,逐漸由進口貿易轉型為勞力密集的外貿導

62 丁仔條是用紅龜粿的材料做成的,只是將其形狀搓成條狀。

向政策,所以自1960 年代到 1970 年代間,台灣的環境逐漸由農業社會邁向工 業社會。在急速的工業化下,吸引了許多農村的青年男女湧向都市發展。於是在 1970 年代末期,政府提倡發展策略工業包括資訊電子及機械兩類。

政府從1973 年起,在十項建設的大規模投資計畫項下,開始認真推動及改 善基本設施,使台灣能安然度過石油危機。

另外,在所得分配改善上其主要原因,除早年的土地改革,限制耕地持有的 因素外,最重要的另有兩項:第一、台灣的工業發展一直都很強調勞力密集製造 業的發展,因而不但失業率較低,而且薪資所得佔國民所得之比例保持上升趨 勢。第二、台灣的經濟發展並不強調大規模企業的發展模式,使得中小企業有很 廣大的發展餘地。因此,屬於家族企業的中小企業家數,佔企業總家數的95%

以上,眾多中小企業分享經濟發展的利益,自然有助於所得分配的改善。(筆者 整理)。63

以當時盛行的流行歌「孤女的願望」來看那時台灣鄉村青年到都市打拼的心 情。

請借問播田的田庄阿伯啊 人塊講繁華都市台北對叨去

阮就是無依偎可憐的女兒 自細漢著來離開父母的身邊

雖然無人替阮安排將來的代誌 阮想要來去都市做著女工渡日子

也通來安慰自己心內的稀微

請借問門頭的辦公阿伯啊 人塊講這間工場有要採用人

阮雖然也少年攏不知半項 同情我地頭生疏以外無希望

63 參考自林鐘雄(1987)《台灣經濟 40 年》李筱峰(1999)《台灣史 100 件大事下》。

假使少錢也要忍耐三冬五年 為將來為著希望甘願受苦來活動

有一日總會得到心情會輕鬆。

從五十年代到六十年代,台灣逐漸由農業社會邁向工商業社會,吸引許多鄉 村勞力集中到都市,甚至鄉村的少女也蜂擁而至,這首<孤女的願望>是描寫一 位失去雙親的女孩到都市打拼生活的辛酸歷史,由這首歌的兩段歌詞明顯的看出 這時期鄉村湧向都市找工作的心路歷程。

一、婚前禮

在五十年代男女的認識方法,已經從花轎時代之未曾謀面,到男女可互相「對 看」的時期。媒人這時期還是扮演很重要的地位,男女雙方尚須要靠媒人穿針引 線,在經由父母認為條件相當,才同意男方到女方家來看女當事人,並通知媒人 安排時間,請男方的當事人及父母親友到女方家來相親。到六十年代,因出外工 作男女相識的機會多,漸漸脫離昔日的相親時代,演變為自由戀愛是為當時之潮 流,但鄉村還是有男女生需要介紹人或媒人來幫忙,不過已不是昔日的做親成了。

擇偶條件:

現代人的教育普遍水準提高,對於以前的擇偶條件已不是那麼重視,而特別 尊重婚姻當事人的意見,才有所謂自由、戀愛、結婚。它是由當事人「對相對看」, 只重視雙方的品貌、健康、教育、學識、事業等條件,至於家中財產的多少與門 第之高低,已不是年輕人所重視的條件。64

昔日議婚基本條件有:「第一門風,第二財富,第三才幹,第四美醜,第五 健康」。所謂「門風」指的是社會地位,在以往的社會以「門當戶對」是首要的 條件,「財富」是關係到新婚夫婦的幸福,所謂「貧窮夫妻百事哀」,理所當然財 富也是成為婚姻的重要條件。「才幹」指的是做事的能力,要有好的做事能力才

64 鈴木清一郎著、馮作民譯(1989)《增訂台灣舊慣習俗信仰》,台北:眾文圖書公司,頁174。

能夠有持家、養家的基本能力。「美醜」就視當事人之審美主觀意思,俗話說:「美 醜無塊比,愛到卡慘死」,所以美醜當然是看個人觀感,總是希望自己能娶或嫁 給自己喜歡的類型。「健康」其實也是非常重要的,有健康的身體,才能有一切 的希望,所謂「先生的健康是太太之幸福」。這些基本的生理條件關係到家庭的 榮譽與傳宗接代,也是議婚條件是當時之一般婚俗的基本規則,是用來做為結親 的重要參考指標。

(一)議婚儀式

1. 做親成

五十年代的女生還是很保守,終身大事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子 婚事都是由親戚介紹或媒人居中協調,唯一不同的是相親時男、女雙方當事人能 互相面對面,稱為「相對看」。六十年代以後做成親已改成介紹男女當事人互相 認識為先,昔日的媒人成為現代的介紹人,介紹人從中介紹男女雙方認識,由雙 方男女自己去互動,直到男女雙方都互相有意思,時機成熟時,介紹人才會到雙 方家裡談及結婚事宜,但很多媒人都已變成「便媒人」。如在田調當時,便有耆 老如此感慨:

現在說媒很難,當時我在當媒婆的時候,如果雙方家長好商量理念一致的,

很快就可以把親事說成,如果較有意見者,必須要多跑幾趟,但現在不同了,男 女雙方意見分歧的不少,所以現在我也不當媒人了。(A478,2008/03/15)

2. 相親

有一些男女礙於工作場合、工作性質或個性內向的關係,一直無法認識另外 一半,所以就有相親的儀式。但目前這種儀式,大部分介紹人會將雙方父母及當 事人約到餐廳用餐,藉由餐廳良好氣氛,在自然情況下讓雙方當事者互相認識,

如果有意願雙方即可互相交往,如果雙方沒有意願,就此打住。

我是村長也是資深的媒人,有一次一個女生找我幫忙介紹男朋友,我就答應 她,剛好我有一外甥沒有女朋友,就此機緣介紹雙方認識,直到一年多後,都沒 有聽到好消息,經由詢問,才知雙方男女由於害羞,根本不敢表達,只好再由我 出面協調,終成連理。(D556,2008/04/25)

3. 探門風

男女雙方彼此見過面後,媒人會詢問雙方父母的意見及男女當事人的看法,

如雙方都認為不錯,男女雙方就可以互相的交往看看,但這個年代只能淺淺的交 往,否則會被鄰居批評。因為互相有交往,所以就沒有探門風的習俗,而改為男 方家長請媒人通知女方家人過來家裡坐坐。

4. 提日仔、合八字

五、六十年代的提日仔,意思是要請擇日師看日子,林內對於提日稿的儀式,

已經在四、五十年代就廢除了,所以現在的提日稿、合八字是要讓擇日師核對訂 婚、送訂、迎娶的良辰吉日,只要合一次即可。

(二)訂婚

1. 掛手指

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掛手指」儀式,是媒人會帶著男當事人、男方父母 親等6~10 人,到女方家訂親;以金戒指一對(一金一銅)用紅絲線綁再一起,

金的在上,銅的在下,「銅」「同」同音,銅戒指包在金戒指裡面,表示同心用以 象徵「夫婦同心」、「同體一心」。世人相信姻緣天注定,在前世就由月下老人用 紅線將夫婦倆人綁再一起,能結為夫妻是命中注定的,也是前世修來的緣分。65

除了金戒指外還要準備小聘金、「手指餅」六十塊、冬瓜糖糖 2 包、冰糖 2

65 陳瑞隆(1988)《臺灣婚嫁禮俗》台南:世峰出版社,p22。

包、桔子餅 2 包及檳榔 2 盒到女方家舉行訂婚儀式。當男方的禮車到達女方家門 時,女方家的親戚會出門迎接,女方將男方送達之禮品、禮餅供奉在神桌上,上 香向祖先報告文定的事情。

同時請男方親友到客廳坐定後,媒人就帶領女當事人端著甜茶到客廳向男方 奉茶,奉茶的順序須以長輩為先,之後男當事人的兄弟姊妹,最後才是男當事人。

收茶甌的時候,男方親友要給紅包「壓茶甌」當此男當事人的紅包最大包。

奉茶儀式後,要舉行訂婚儀式,這時女方家長會放一張高的圓板凳,和一張 矮的小圓板凳在客廳,媒人帶領女當事人出來,臉朝外坐在高的圓板凳上,腳放 在矮的圓板凳上。俗語稱之「坐懸椅,低椅墊腳」,意義為希望新娘能吃穿不愁,

過著少奶奶的生活。當女當事人坐定後,男當事人牽起女當事人的手指,戴上戒 子,戒子戴到一半時,女當事人刻意將手指彎曲,讓男當事人不易將戒指戴到底,

其意為將來嫁過門後不會被「壓落底」的意思。

林內鄉之文定習俗,是新郎自己把戒子戴在新娘的手上,而新郎的母親則將 耳環戴在新娘的耳上,稱為「鉤親」。從文定到戴戒指所舉行之儀式大致已經完 成,這時媒人要當著大家面前,將小聘金交給女方父母,在一般情況下女方父母 會收下小聘金,再轉交給女兒買一些喜歡的衣物或當成私房錢。

當「掛手指」禮成後,女方將設宴席宴請男、女方雙親友,男方在宴席最後 一道菜上桌前,要置放紅包在桌上稱為「壓桌角」(金額大約酒宴的費用),另外 包紅包給媒人、舅仔、姨仔、廚師、端洗臉盆水者等人,由男方交給女方。然後 靜靜的離開宴席,不可向女方家人說再見。在這時期通常都將「掛手指」與完聘 合而為一舉行。

2. 完聘

完聘當天由媒人、新郎及男方親友共約6~12 人,分乘著 2~6 輛禮車,載

完聘當天由媒人、新郎及男方親友共約6~12 人,分乘著 2~6 輛禮車,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