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二節 結束安置團隊決策的經驗
從訪談資料分析中發現,受訪者對於返家團隊決策的會議參與都有不同的經 驗和感受。本節研究者主要歸納出受訪者的經驗和感受,以及在團隊決策會議中 所面臨的困境和因應方式為何。
一、返家團隊決策會議的正向經驗
(一)同意兒少順利返家
對於社工來說,要將案件提出來在團隊返家會議討論,即表示社工已經做了 一段時間的努力,且社工也有把握,才會將案件提出到返家團隊會議上討論。因 此,在整個返家團隊決策會議中,透過會議參與成員們的討論與決議,一致共識 讓兒少返家;對於社工和整個兒保團隊和組織,都是服務的正向感受及士氣鼓舞,
也是對社工專業服務的肯定。
「其實我覺得還不錯的經驗就是最後社工員覺得他的努力是,就是他 的努力有被看見,被肯定…每個案件要回去都是非常的不容易,所謂 的不容易是說社工員真的做得很認真,然後他們也是因為做得很認真,
他們才會就是有自信提出來…一般的狀況就是社工員只要是他能夠 在,他能夠在那個安置會議最後在提出來孩子可以回去,其實我們都 在群組上就是 PO 一個訊息,返家會議過了,然後大家就會激勵一下 就是說很棒過了…。」(SW07-01)
(二)委員的「忠言逆耳」是助力而非阻力
受訪者提到有在團隊決策會議中被否定的經驗,即委員認為不適合通過返家,
並要社工再針對一些有疑慮的部分去做了解及追蹤;後來社工也真的發現照顧者
未誠實告知的訊息,而當社工再進一步用別的方式去追蹤照顧者時,發現照顧者 讓社工知悉的,都只是表面的狀況,並未有實際改善,若兒少返家,也仍會是處 於安置前的狀態;委員給予的建議,變成了在處遇上的提醒。
「那後來其實委員就否決掉了…,那是我第一次提終止安置會議,所 以印象很深刻,我也很難過啊,我們跟媽媽、跟小朋友已經那麼久了,
啊怎麼會這樣子被打槍呢!然後其實督導就說,沒關係啊,你再去求 證這些資訊到底有沒有。像是委員有些建議其實也沒有不對,就是讓 我們去知道說,這個媽媽的改變是不是長期的,那這樣對小朋友未來 在返家的話,你也比較安心…基本上委員都是比較給我們面面俱到去 討論,而且是蠻細緻的,我會覺得那些會議都是有意義的…你不要把 他覺得說是對你的批評,或是對你的質疑。我覺得每個社工都應該更 開放得態度去聽這些委員,可以參考的想法…」(SW06-01)
(三)返家團隊決策會議是好的工作模式
有受訪者認為,在組織中返家團隊會議的運作模式是順暢的,且在制度上係 完善的;也有受訪者表示未曾有提出後,在會議上失敗的經驗,實務經驗上都是 成功的正向經驗;此外也有受訪者覺得返家團隊會議有很多很實質的跟委員開放 的對話;更有受訪者覺得返家團隊決策會議是「程序正義」的概念實踐。
「我目前我是覺得還可以接受,沒有特別要建議的…對都還好,算順 暢的。」(SW01-04)
「其實我們大部分在返家會議不會遇到什麼會特別打回來的狀況,通
常專家(委員)會反對的話,大概他在提的之前或是你在看他的案子 大概就知道不會過,就是你自己看會有意見,大概專家也會有意見,
就沒有意見的你大概就知道怎麼說服專家(委員),我的經歷是這樣。」
(SW05-01)
「執行面上不錯是我們有很多的、很實質的可以跟委員開放的對 話…。」(SW06-01)
「像我覺得程序正義這一塊也蠻重要的啊,例如說,當初安置他有 一些原因,然後之後也要遞狀,尋求法院這邊的認可啊,對那同樣 的,返家的部分,返家回去是不是如同當初評估預測的,就沒有再 有受暴的一個風險,會不會再進案,這個也只能做一些預判而已 啊,那預判有可能會很精準哪,也有可能會再進案哪。所以我覺得 這整個程序是蠻重要的,透過這樣一個返家會議,那把網絡成員還 有外部的專家學者一併邀請過來討論,對,那這個是蠻重要
的…。」(SW02-01)
二、返家團隊決策會議運用在臺灣的經驗與國外的差異
從受訪者的經驗中,去了解關於返家團隊決策會議運用在臺灣和國外上的差 異,縱整為兩個部分,一個是相似之處,一個是相異之處,研究者也將相異的部 分整理為表 4-2。
(一)相似部分
受訪者提到,國外的團隊決策會議會邀請照顧者、網絡單位和相關支持網絡 等等;而這些與臺灣的會議其實邀請對象差不多,只是在照顧者的部分,可能會 是採分開進行的方式,像是會議前邀請照顧者一起,來討論兒少返家前的準備及 處遇共識;或是在返家團隊會議開完後,會議有些決議需要之後家庭或甚至是相 關資源再介入的部分,就會邀請照顧者再一起來開會。也有受訪者提到,國外的 形式其實會跟臺灣兒少保護 SDM 安全評估要簽安全計畫時有點相似,會找可以 保護兒少繼續待在家中安全的相關保護人力,來一起討論並擬定安全計畫,以維 護兒少安全。
「應該說安置了一段時間,但是就是一直沒有工作進展,家庭也沒有 改善,對那時候就把家長邀請進來,我們那時候也是整個網絡動起來,
然後我們網絡就是會有一些討論,有個會前會,再來就是把家長找來,
會提供一些資訊給家長知道孩子目前的狀況,讓家長知道我們網絡間 的期待是什麼,還有他可以表達自己的想法和意見,在這個會議當中,
依照他的想法跟意願,大家做出一個工作目標…。」(SW01-01)
「國外那個 model 是很不錯的,但是我們現階段還是分兩階段來操作。
比如說,前面先做,那重大決策會議 ok,我們把資訊再 pass 給阿公,
就是指親屬,那親屬再召開一次…」(SW06-01)
「如果是說跟家長或兒少做討論的話我覺得有在做,只是可能不像是 TDM 這麼的結構化,或者是完整,例如說我們當然還是會持續和家長
討論返家的期程,和返家前的計畫,會跟家長討論,當然兒少也會,
分別跟他們討論,因為我們比較不像 TDM 他們家長跟小孩一起,因 為我們保護安置的關係,變成說我們會跟家長討論,可是孩子並不會 在。」(SW04-01)
「這部分我們其實有在做,但是我們其實不是拉到正式的返家會議上 去做,也許在返家會議之前,也許我們有安排家長諮商啊…比返家會 議小一點的網絡會議或什麼,也許就邀諮商師啊,或邀親職教育中心,
或邀家長一起來、簡單說一下,或說我們有什麼可以一起工作、一起 努力…但是我們沒有在返家會議上把他們直接拉進來。」(SW03-01)
(二)相異部分
而在團隊決策會議的運用上,從受訪者的經驗中發現,臺灣和國外(美國和 加拿大)的模式運作,會因為一些因素而有不同。因此,實際運作上也有所差異,
研究者整理出幾個差異面向,第一個面向是「兒少保護體制」,第二個是「國家 文化背景」以及第三個「地區的地域性」。
1. 兒少保護體制
綜觀臺灣的兒少保護體制,臺灣的執法者是社政的社工,在國外則是 司法的法官;且臺灣的社工除了要擔任執法者角色,還要擔任協助者角色,
在立場上和家庭的關係就容易是緊張的。此外,臺灣的團隊返家評估會議 係組織內召開,會議的主持人也是組織內部的長官;相較於國外,國外是有 另一 NGO 組織負責相關事務,也有額外的人力可以籌劃此會議,並負責會
議的主持,因此在臺灣和國外兒少保護體制上就有明顯上的差異。
「那個 leader 很重要,主持會議那個 leader…他比較不會代表家暴中 心的角色或是立場,他比較像是一個民間的,就是可能調解委員會的 委員。他需要用一個超然的角色,不然,臺灣人常常會對號入座,如 果決議後又不能回去的話,那他就會覺得說…那個主持人很重要。阿 不然就會球員兼裁判…」(SW06-01)
「兒保的整個結構體制,因為我們的整個結構體制跟家庭關係就是緊 張的,對因為我們既是那個處罰者,也是幫助者,可是如果說今天有 些案件,我必須說有些案件如果說是由法院主導,我們是一個協助者,
我們跟家庭關係不會這麼緊張,那跟家庭關係不這麼緊張的時候,我 們就像夥伴…」(SW07-01)
「國外做的方式,他們又有很大的 NGO,是很健全的組織,不管是財 力、物力都是很到位的…」(SW01-01)
「我覺得有些限制欸…因為有些家長並不是那麼配合,加上以我們人 力上面,也沒有這麼多的,因為我看國外的 TDM 有些會找像是社區 里長那種的…。」(SW04-01)
2. 文化背景而言
以臺灣的文化背景來看,臺灣的教育體制對於我們來說,都是比較被動地學
習;國外的教育方式則是從小訓練表意能力,勇於表達自身想法,主動學習或是 主動提問表達,但「表達」在臺灣的教育方式上,是相對少見的。因此,要讓家 長進到開會會議當中,主動表達或甚至是完整的提出自己的想法,也是相較困難 的;以及臺灣原有的傳統文化「法不入家門」跟「情、理、法」概念順序,照顧 者會抗拒公權力介入家中,親屬間也會因為「情」的概念,給予家庭或甚至是照 顧者較多的包容性,而影響整個兒少保護的服務的介入。
「第一個在國外他們是他會表達自己的想法,也很有他自己的主見,
你問他什麼,有什麼想法,他們的文化訓練背景是這樣,可是在臺灣 如果是在我們父母的年代,或是孩子父母成長的年代,這些主要照顧
你問他什麼,有什麼想法,他們的文化訓練背景是這樣,可是在臺灣 如果是在我們父母的年代,或是孩子父母成長的年代,這些主要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