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語會推行國語時面臨國語推行方式、教材、師資三項問題,每項問題皆包 含社會教育和學校教育兩方面,該會調查研究、編輯審查及訓練宣傳三組乃為解 決上述問題而設,並展開各項推行工作。
學校教育方面,國語會以實驗小學為基地進行教材、教法實驗,解決小學國 語教育究竟先教注音符號或注音、國字同時教授之問題,證明先教說話、再教注 音符號的方式最佳,並改變台灣小學國語教法,可惜的,大量閱讀能提升學生程 度的結果則被忽略。綜上所述,無論學校教育或社會教育,以注音符號作為學習 國語的工具,成為國語推行的定論。關於社會教育,戰後初期國語會主張「利用 方言以學習國語」,其目的有二:一是增加「祖國認同感」,去除日本文化影響;
二是利用方言和國語的共通性,幫助台灣民眾學習國語;因此,展開方言調查並 制定方音符號、編輯方音符號教材。然而,此一方法並不經濟,刊載教材的《國 語日報》和國語會的方音教材出版品,均以注音國字印刷幫助讀者理解,亦即讀 者只要會注音符號即可辨識,方音符號的有無對學習者影響不大。再則,政府一 再提倡多說國語、少說方言,民眾學習方音符號之意願更低;且除國語會人員外,
幾乎無人研究方音符號。因此,當實驗證明直接學習說話和注音符號更為有效,
並推廣到社會國語教育,「利用方言以學習國語」的主張即被淘汰;1955 年國語 會對國軍舉辦國語講習採用注音符號教學,即是明證。
國語會之編輯審查工作乃為了解決戰後初期學習國語書籍水準參差不齊及 優良國語讀物嚴重缺乏之問題,其做法有二,一是編輯《國音標準彙編》建立國 語標準;二是自行編印國語讀物、審查會外人士著作。學校教育方面,國語會初 期編印注音國字之出版品提供初學者閱讀;《國語日報》創刊後,改以編輯《小
學國語補充教材》、《小學教材教法》、《古今文選》三種刊物供教師、學生使用。
前二者分別因內容不理想,難以對抗其他出版社之出版品及出刊無法滿足教師需 求而停刊;後者則是國語會最成功的輔助教材,國語會被裁併之後,仍繼續編輯 乃至編印成冊,繼續發揮其影響力。社會教育方面,國語會編印注音符號'、會 話等相關書籍供初學者應用,1956 年,更配合教育部實驗編成《民眾補習班國語 課本》四冊及掛圖。關於國語出版品之審查,主要針對會外人士之著作進行把關,
其中,國語文課本和字典之審查工作,可以看出國語會之權威性。國語會編輯審 查之特點,即以適合成人初學者和小學生為主的基礎國語教育書籍、刊物最多,
中學以上國語教育除《古今文選》外,乏善可陳。
訓練宣傳工作,首先要解決的是國語師資問題,國語會透過協助政府遴選教 師、辦理國語專修科等方式增加國語教師,但仍不敷使用。繼而辦理語文補習學 校,提供教師進修;國語會人員亦利用參加短期講習、教學輔導、訪視及擔任國 語比賽評審等方式,增進國語教師專業能力。這些工作大多以小學教師為對象,
中學以上教師則幫助不多。社會教育方面,國語會辦理之國語講習班和國語輔導 事務,先以公務員及公營事業人員為對象,再擴及一般民眾。無論是師資訓練或 社會教育之講習班,舉辦地點均集中在台北地區;至於國語輔導事務,因所須時 間較短,遍及各縣市。國語廣播工作是國語會影響範圍最廣的宣傳工作,其目的 原在於提供教師正音之管道,因聽眾不限於教師,故可以涵蓋學校和社會國語教 育,亦因其範圍太廣,難以顧及所有聽眾之需求而被批評。
國語會的工作有兩大問題,其一是經費不足,國語會自成立以來始終受此問 題困擾,例如方言、山地語言之調查被迫暫停、定期刊物停刊、將國語刊物改登 載於《國語日報》、設置國語教育電台無法執行、國語師資訓練、輔導工作無法 順利推展等均是。另一問題為人員的限制,國語會成立初期因人事變動大,以致 工作推展不順;人事穩定後,則因工作太多,導致人力捉襟見肘,在師資訓練和 社會教育之間產生排擠效應,例如語言補習學校的國語會師資因停辦教師班而得 以運用在民眾班之教學;又,《國語日報》成立後,佔國語會絕大部分編輯人力,
致使國語會之出版品減少。綜上所述,經費和人力的問題,使國語會工作推展受 到極大的限制,亦影響國語推行之成果。
協助成立國語日報社是國語會的貢獻之一,報社成立後,依賴國語會之編輯 人力,豐富報紙內容,至 1955 年報社成為財團法人之前1,日報之編輯均由國語 會人員主導;國語會則用《國語日報》作為其主要宣傳管道,發行國語輔助教材 及專刊,節省因刷費並擴大推行國語之成效;報社之印刷部亦是國語會的一大助 力,包含《古今文選》、教材教法實驗相關書籍等出版品,均由國語日報社發行。
可說國語會與報社相輔相成。另一因報社成立所產生的影響,是注音符號的推 廣,《國語日報》採注音國字印刷,讀者只要熟悉注音符號,就可以用來認識國 字,達到自學的功效,大大降低初學者的門檻。
值得注意的是,雖然政府重視國語運動,但身為指導機關的國語會,其主張 在推行過程中未必能獲得支持,例如國語會主張恢復方言協助台灣民眾學習國 語,國語會主委何容、常委朱兆祥等均認為不應為了推行國語而消滅方言,其對 方言採友善的態度,卻引起是否應恢復方言的爭論,長官公署教育處副處長宋斐 如即是反對者之一。又,國語會王玉川、祁致賢等人主張利用注音符號幫助學習,
課本的文字應該要全文注音,但部分學者、專家則認為注音符號是一種累贅2, 楊乃藩認為全文注音「易使學生專讀注音,而忘記漢字的本身。」3因而引起課 本應否全文注音的爭論,直到國語會之教材、教法實驗成功,才使爭論停止。各 地方推行國語事務時縣、市政府常以經費、人員等不足之理由,延宕地方國語事 務。可見國語會推動國語工作時仍須克服重重障礙,方能貫徹其政策和主張。
1949 年 6 月,國語會併入教育廳,裁併之因有二,其一,有人認為國語教育 推行已有非常重大的成就,「20 歲以下的台灣青年,不論男女,可以說百分之百 能夠說國語;20 歲以上的人,能說國語的比例比較差些,但是也在一年一年的
1 參照洪炎秋,《國語推行和國語日報》,台北市:國語日報社,1975 年 12 月,頁 10。
2 祁致賢,〈從我與何容之間的事看何容〉,收錄於洪炎秋等著,《何容這個人》,頁 92。
3 楊乃藩,〈本省教科書的供應問題〉,《國民教育指導月刊》1 卷 2 期,1946 年 9 月,頁 12。
提高。這都要歸功於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的努力。」主張4國語會已完成普及 國語的任務,已無存在之必要;其二,由於欠缺權力,國語會成立之初,被定位 為執行機關,對國語推行工作僅有指導權5,沒有監督、考核權,以致無法確保 推行成效,例如少數縣市因經費和工作人員問題,無法如期成立國語推行委員 會、設置國語推行員,國語推行工作無法展開。國語會於推行國語工作時僅能做 到「上行」,無法要求「下效」。又,國語會對國語教育政策僅能提供技術支援,
例如 1952 年國語會擬定「小學教師暑期講習班國文講習辦法草案」、「台灣省國 民學校教師加強國語教育辦法草案」、「台灣省各機關舉辦國語講習班辦法草 案」;1955 年擬定「國語空中教學計劃」6;1956 年擬定「師範學校國語訓練實 行標準草案」等,均須經台灣省教育廳核定方能實施,亦即國語會僅有建議權,
而沒有決策權,以致在國語工作上無法取得主導地位及監督、考核的權力。綜上 所述,國語會難以突顯其國語推行工作上的「必要性」,結果,成為組織精簡時 被裁併的對象。
台灣推行國語的要求是「標準化的國語」,標準由政府制訂,是一元的、單 向的、由上而下的主張,國語會所有工作均是以此為目標。國語會之工作成效時 人多予以肯定,如 1948 年教育部即嘉獎國語會在台推行國語成績卓著;1957 年 教育廳長劉真表示外國人特別稱讚台灣國語推行的成功7。但真實情形是否如 此?由下述文字可略窺其概,1954 年余瑞霖表示:「居住在都市裏的男女店員都 能說一口流利的國語」,但是「鄉村交通閉塞的山地,推行國語即仍滯在蝸牛步 伐。」81958 年省政府則指出各縣市長及各區鄉鎮長中尚有不會說國語者,於講 演會或接談時仍使用方言9。顯示城市地區推行國語似乎較有成效,鄉村及偏遠
4 陳炳麟,〈何容先生的寫真〉,收錄於洪炎秋等著,《何容這個人》,頁 143。
5 何容、齊鐵恨、王炬等編,《台灣之國語運動》,台灣書店,1948 年 12 月,頁 12。
6 〈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 41 年度工作報告〉、〈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工作報告 43 年 1 月至 5 月〉、〈台灣省國語推行委員會施政報告(45 年 1 月至 5 月)〉,分別收錄於張博宇主編,《慶祝 臺灣光復四十週年台灣地區國語推行資料彙編(中)》,頁 197、308、357。
7 陳炳麟,〈何容先生的寫真〉,收錄於洪炎秋等著,《何容這個人》,頁 143。
8 余瑞霖,〈推行國語的我見〉,《台灣教育輔導月刊》4 卷 9 期,1954 年 9 月,頁 10。
9 (47)4 3 府民 1 字第 34417 號〈縣市鄉鎮應加強推行國語運動〉,收錄於張博宇主編,《慶祝
9 (47)4 3 府民 1 字第 34417 號〈縣市鄉鎮應加強推行國語運動〉,收錄於張博宇主編,《慶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