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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結論

本文以為解決線上拍賣網站是否因其使用者侵害商標權而負責之問 題,至少可由三方面觀之:

一、線上拍賣網站是否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二、拍賣網站於現行法制下有無停止當前侵害,或防止未來侵害發生 之義務?若然,則各自之範圍為何?

三、若將制定網路服務提供者之一般性免責規範,則其主體要件與免 責條件當如何設計?

於責任成立之可能規範,除不當得利請求權無法成立外,拍賣網站經 營者未親自使用商標或縱認為屬於商標使用,亦屬於合理使用商標而不成 立商標之一般侵權行為,同時亦無法構成共同侵權行為;經營拍賣網站不 符合危險事業之定義,無法依此請求;爭議最大者在幫助侵權行為,就故 意幫助而言,網站經營者並未預見特定之侵權行為即將發生,不符間接故 意之要件,而就過失幫助而言,目前仍未見法律明文要求經營者應負更高 之注意義務,各種侵權責任均有不符要件之處,商標權人無法據而主張,

請求損害賠償。

拍賣網站經營者是否成立侵權行為,亦將因拍賣網站與使用者間關係 之不同而有所影響,就目前拍賣網站之運作而言,線上拍賣網站雖主張並 未介入買賣雙方交易,並非民法居間契約所稱積極主動的提供締約機會或 往來媒介雙方成立契約,若因個別情事或將來運作之發展,拍賣網站介入 線上拍賣交易之情形愈加深入,而可進一步認定拍賣網站居於使用者之代 理人、履行輔助人等地位,則在侵權行為注意義務、故意過失之預見可能 性方面之法律判斷均可能有所改變。

侵權行為之判斷,除了上述問題外,應注意現今實務於侵權行為因果 關係之判斷所採取之「相當因果關係」理論之判斷 ,線上拍賣網站可用 作合法或非法之用途,除非線上拍賣網站多半已淪為從事侵權之行為,或 係拍賣網站之經營本身即以利於侵害他人權利為廣告、號召,否則依相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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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果關係之判斷,難認經營者提供線上拍賣平台予使用者之行為與侵權之 結果具備相當因果關係,網站經營者之侵權責任難以成立。

欲依當前法體系向拍賣網站主張損害賠償既有一定困難程度,正如德 國聯邦最高法院所採見解,主張侵害除去請求權為當前權利人所得主張最 有利之依據,尤其在著作權法採去通知/取下機制後,侵害除去請求權之 行使如同經法院審核之通知/取下之程序,更顯其明確及合理性,自應允 許權利人主張之;若權利人進一步企求預防未來之權利侵害,而主張侵害 防止請求權,其疑難則在證明賣方使用者對權利之妨害可能性極大而有提 前防範之必要,縱侵害防止請求權縱無法律面問題,實際上仍遭遇能否開 發出精確篩選系統之疑慮,此類困難只待未來技術克服。然一旦建立服務 提供者有義務防止未來侵害之法制基礎,則易使智慧財產權利人傾向主張 事前預防侵害,而非事後補救之通知/取下條款 。

需注意者係,拍賣網站是否須承擔侵權責任之認定,可能因為網站運 作現實、法律法規變動而有所影響,並非絕對不負責任,因此討論訂定免 責條款之可能仍有其必要性。我國著作權法雖有關於網路服務提供者之免 責條款,然其係參考美國立法例,未若歐盟指令採取水平立法模式,無法 適用於本文所論之商標侵權事件,惟自立法論角度,均有參考價值。免責 條款之爭點在主體要件以及免責條件之設計,其中前者應觀察服務提供者 於個別商品刊登中,是否並未積極介入、協助甚至編輯資訊,此外服務提 供者之經營型態縱未完全符合要件,應可視行為區分免除責任之範圍,未 必須如法國法院採取一律不得適用免責條款之嚴苛見解。

免責條件中所稱知悉應及於侵權之違法性,並應注意其與責任成立規 範之知悉意義有所不同;其次,知悉侵權事實存在後應立即取下或移除該 頁面,即所謂「通知/取下」機制有遭濫用之風險,就此除規定濫用者本 應負法律責任外,立法例亦採取「反對通知/回復」機制以平衡當事人關 係;至於歐盟電子商務指令並不將未自侵權行為中得利作為免責之要件之 一,我國著作權法則採之,立論雖然合理,然適用上可能造成一律免責之 事實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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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賣網站由原先單純之交易平台提供者,經過十餘年之發展,已積極 參與、協助買賣方使用者之聯繫、契約之締結及便利義務之履行等事項,

我國對於網路服務提供者或線上拍賣網站經營者可能承擔之民事責任,實 務上雖有類似事件於法院起訴,然仍未見有表示意見者,立法上至今並無 特殊處理,民事責任之成立仍須依照事件性質,適用各智慧財產權法律或 民法一般規定,一般性免責條款則仍未排入立法序列,將來是否有制定特 殊規範之必要,於考量網站使用者人格權、隱私權及線上拍賣網站經營模 式之前提下,對線上拍賣網站應負擔之責任,自當與時俱進,俾益創造兼 顧電子商務發展、權利人保障與使用者便利之三贏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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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

一、 中文

(一) 書籍

1. 王澤鑑,侵權行為法(一):基本理論∙一般侵權行為,2006。

2. 王澤鑑,侵權行為法(二):特殊侵權行為,2006。

3. 王澤鑑,債法原理(二):不當得利,增訂新版,2009。

4. 王澤鑑,民法物權,2009。

5. 李沅樺,民事執行法論:強制執行法, 2007。

6. 吳光明,新物權法論,2009。

7. 吳光陸,強制執行法,2007。

8. Prof. Manfred Wolf 著,吳越、李大雪譯,德國物權法, 2006。

9. 吳嘉生,電子商務法導論,2003。

10. 林誠二,民法債編總論 – 體系化解說 – (上),2000。

11. 孫森焱,民法債編總論上冊,修訂版,2012。

12. 姚瑞光,民法物權論,1999。

13. 黃立,民法債編總論,3 版,2006。

14. 張登科,強制執行法,修訂版,2010。

15. 陳文吟,商標法論,3 版,2005。

16. 陳計男,強制執行法釋論,2012。

17. 陳榮宗,強制執行法(修訂新版), 2 版,2000。

18. 陳猷龍,民法債編總論,5 版,2011。

19. 曾陳明汝、蔡明誠,商標法原理,3 版,2007。

20. 曾隆興,詳解損害賠償法,2003。

21.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法逐條釋義,2005。

22. 楊與齡,強制執行法論,修正 13 版,2007。

23. 鄭玉波,民法債編總論,13 版,1990。

24. 鄭玉波、黃宗樂,民法物權,修訂 15 版,2007。

25. 賴來焜,強制執行法各論,2008。

26. 謝在全,民法物權論,修訂 5 版,2010。

27. 謝銘洋,智慧財產權法,2 版,2011。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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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1

28. 劉春堂,判解民法債編通則,修訂 6 版,2010。

29. 劉清景,債編總論逐條整理,再版,2000。

(二) 專書論文

張鈺光,共同侵權行為類型化之初探,載:邁入二十一世紀之民事法學研 究:駱永家教授七秩華誕祝壽論文集,頁 513-534,2006。

(三) 期刊論文

1. 王怡惠,德國電信服務法下訊息儲存服務提供者之法律責任,科技法 律透析,20 卷 7 期,頁 15-20,2008。

2. 王怡蘋,論著作權法之間接侵害 – 從德國案例所獲之啟示,東吳法 律學報,19 卷 4 期,頁 75-108,2008。

3. 王怡蘋,著作權法關於網路服務提供者之民事免責規範,月旦法學雜 誌,173 期,頁 25-41,2009。

4. 沈宗倫,對於我國著作權法關於網路服務提供者民事責任豁免立法之 初步評析,中正財經法學,創刊號,頁 257-298,2010。

5. 阮富枝,危險活動之侵權責任-包含民法所定一般危險責任及特別法 所定特殊危險責任,法學叢刊,55 卷 1 期,頁 33-94,2010。

6. 林廷瑞,論共同侵權行為,法學叢刊,31 卷 2 期,頁 57-61,1986。

7. 林瑞珠,網路拍賣契約爭議問題之研究,月旦法學雜誌,130 期,頁 38-49,2006。

8. 邵瓊慧,商標侵權使用之判斷 – 兼論智慧財產法院最新見解,智慧 財產權,135 期,頁 7-32,2010。

9. 周伯翰,網路服務提供者免責條件之分析與檢討,法學新論,25 期,

頁 21-47,2010。

10. 黃上峰,從德國危險責任法制論我國民法第一九一條之三之解釋適 用,法令月刊,55 卷 8 期,頁 4-22,2004。

11. 章忠信,二○○九年新修正著作權法簡析 – 網路服務提供者之責任 限制,月旦法學雜誌,173 期,頁 5-24,2009。

12. 陳忠五,論契約責任與侵權責任的保護客體:「權利」與「利益」區別 正當性的再反省,臺大法學論叢,36 卷 3 期,頁 51-254,2007。

13. 陳聰富,歐陸法嚴格責任立法與我國民法第 191 條之 3 之檢討,國立

‧ 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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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2

臺灣大學法學論叢,40 卷 2 期,頁 569-628,2011。

14. 楊佳元,一般危害責任理論 – 就一般危害責任理論,探討消費者保護 法之商品製造人責任與民法修正草案第一九一條之若干問題,法學論 叢,41 卷 3 期,頁 103-114,1996。

15. 趙晉枚,商標侵害的賠償 – 兼評商標法的修正,科技法律透析,22 卷 9 期,頁 36-64,2010。

16. 鄭苑瓊,淺析 Tiffany v. eBay 案與網路服務提供者商標侵權責任爭議,

科技法律透析,21 卷 7 期,頁 7-11,2009。

17. 蘇惠卿等,自危險責任之生成與發展論民法第一百九十一條之三 - 民 法研究會第十九次學術研討會,法學叢刊,46 卷 1 期,頁 171-193,

2001。

(四) 學位論文

1. 林麗真,電子商務契約民事法律問題之研究,國立臺北大學法學系博 士論文,2005。

2. 張淑美,網路服務業者之侵權責任 – 以著作權侵權為中心,國立交通 大學科技法律研究所碩士論文,2006。

二、 西文

(一) 德文註釋書

1.Münchener Kommentar zum Bürgerlichen Gesetzbuch, 4. Aufl., 2004.

2.Staudinger, Staudingers Kommentar zum Bürgerlichen Gesetzbuch mit Einführungsgesetz und Nebengesetzen, Buch 2: Recht der

Schuldverhältnisse, Unerlaubte Handlungen 3, 13. Aufl., 2008.

3.Staudinger, Staudingers Kommentar zum Bürgerlichen Gesetzbuch mit Einführungsgesetz und Nebengesetzen, Buch 3: Sachenrecht, 12. Aufl., 1999.

(二) 書籍

HÄ RTING, NIKO, Internetrecht, 3. Aufl.,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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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專書論文

1.EDWARDS, LILIAN, The Fall and Rise of Intermediary Liability Online, in LAW AND INTERNET 47-88 (Lilian Edwards & Charlotte Waelde eds., 2009).

2.VAN DER NET, CYRIL, Civil Liability of Internet Providers Following the Directive on Electronic Commerce, in E-COMMERCE LAW 49-57 (Henk Snijders & Stephen Weatherill eds., 2003).

(四) 期刊論文

1.BERNSTEIN, DAVID H., & POTENZA, MICHAEL R., Why the Reasonable Anticipation Standard Is the Reasonable Way to Assess Contributory Trademark Liability in the Online Marketplace, 2011 Stanford Technology Law Review 9(2011).

2.CHEUNG, ANNE S.Y. & PUN, KEVIN K.H., Comparative Study on the Liability for Trade Mark Infringement of Online Auction Providers, 31(11) Europ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view 559(2009).

3.FAVRE, EMILY, Online Auction Houses: How Trademark Owners Protect Brand Integrity Against Counterfeiting, 15 Journal of Law & Policy 165 (2007).

4.HEADDON, TOBY, Beyond Liability: On the Availability and Scope of Injunctions Against Online Intermediaries After L’Oreal v eBay, 34(3) European Intellectual Property Review 137 (2012).

5.LERNER, TODD EVAN, Playing the Blame Game, Online: Who Is Liable When Counterfeit Goods Are Sold Through Online Auction Houses?, 22 Pace International Law Review 241(2010).

6.LIEVENS, DENNIS, eBay's Accessory Liability for Counterfeiting – Why Joint Tort Liability Just Doesn't Cut the Mustard, 42(5) International Review

6.LIEVENS, DENNIS, eBay's Accessory Liability for Counterfeiting – Why Joint Tort Liability Just Doesn't Cut the Mustard, 42(5) International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