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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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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節 結論

一、 丁種建築用地編定制度

(一) 政府過去劃編政策問題

依據文獻整理與回顧,過去政府針對區域計畫法所劃編非都市土地,

雖然配合歷年推動國家經濟發展政策,辦理工業區及工業地開發與劃編,

在缺乏管理及配套措施下,造成有劃編非都市土地工業報編開發卻迄今尚 未開發完成奇特現象;再者當年積極推動轉型工業化政策,只著重產業用 地開發提供,缺乏整體規劃及服務概念,更有為提高國民所得,創立「客 廳即工廠」口號及措施,也導致日後工廠零碎散布現象;後期在缺乏有效 計畫領導土地使用策略,而對大規模非都市土地,辦理土地使用查編,也 因查編當時人力物力欠缺,多以現況使用辦理查編及使用管制,也造成日 後使用地零碎散布濫觴;雖然日後不斷修訂相關土地使用管制規定,但對 已編定完成之私人財產權,要辦理後續更正編定或變更編定,面對權利保 障高漲民意,更加難以改正;加上違規使用、要求就地合法化等爭議事件 頻傳,土地使用管制更形失控。

(二) 丁種建築用地改善策略:報編工業區更新再發展

新竹縣現況共計有7 處報編工業區,其中已開發完成之新竹工業區已 出售完畢,並有鳳山工業區刻辦理開發,二者面積合計526.14 公頃,使用 率約98.26%;另早期依獎勵投資條例報編之工業區(大旱工業區、內立工 業區、新豐中崙工業區、五華工業區、北埔工業區)共計5 處,面積合計 106 公頃,使用率約 37.67%。早期依獎勵投資條例報編之工業區多為廠商 自行購地設廠,因土地未完全整合、公共設施未開闢或劃設不足等因素,

導致使用率偏低。為促進都市再生,提升都市競爭力,對於老舊工業區之 基盤設施老舊或供給不足,應進行維護改善或新(整)建,藉以改善工業 區環境,形塑整體園區意象,以提升服務機能,提高產業進駐率。透過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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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工業區更新改善工程(包括道路、排水側溝更新改善、污水處理設施、

新建服務中心等)改善地區基盤設施,並加速辦理道路開闢及拓寬之作業,

完善工業區所需之公共設施,以提供廠商更優質之生產環境、滿足區域性 產業之空間發展需求,促進產業永續發展。

二、 丁種建築用地空間分布之問題

經由區域計畫法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劃編,新竹地區非都市土 地丁種建築用地,除新竹工業區外,大多呈現零碎散亂分布狀態,對產業 用地提供及規劃者而言,地理空間上離散分布狀況,確實是難解習題;過 去只能透過地籍資料及相關地籍圖冊,概略瞭解土地分布情形,難以全面 性針對特定產業用地,進行空間分析及探討,以導致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

難以有效落實,造成違規使用情形嚴重,也間接造成產業用地不當擴張及 污染,如前述,對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成效不彰。

透過空間分析工具協助,整合新竹縣、新竹市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 地空間地理位置,加以目前可獲取最小行政及空間劃分統計單位,以村、

里範圍界線,套繪於新竹地區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不論單採新竹縣 量體資料或加計新竹市量體資料,合理有效透過科學驗證,指出新竹工業 區為新竹地區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集聚地區,而新竹市非都市土地丁 種建築用地,屬新竹地區丁種建築用地離散地區,可針對聚集、離散程度,

調整新竹縣及新竹市,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未來規劃及整合方向,解 決土地使用零碎分散不經濟情形。

三、 丁種建築用地調整理念

本研究針對新竹縣、新竹市合計8,676 筆、面積 1,121 公頃非都市土地 丁種建築用地,已推求出新豐鄉瑞興村、中崙村、員山村及崎頂村劃為第 一期新竹工業區擴建基地,湖口鄉湖南村、信義村第二期擴建基地,湖口 鄉東興村、中勢村、湖口村為第三期擴建基地,可擴大新竹工業區鄰近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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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做為產業用地使用;針對新竹市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明顯離散情 形,可納入新竹市全市都市計畫區內,做為進一步調整改進方向。

四、 未來國土計畫土地使用管制

未來非都市土地按現行區域計畫及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轉變 為依國土計畫法辦理土地使用管制,而非都市土地丁種建築用地,納入產 業用地規劃範圍,於未來國土計畫法架構下,丁種建築用地或產業用地規 劃策略為:

(一) 訂定產業發展區位、製造業發展區位原則:依據全國國土計畫公 告,可採:

1. 依區域計畫法劃定之鄉村區、工業區、開發許可區之擴大。

2. 避免使用符合國土保育地區第一類、農業發展地區第一類之土地。

3. 儘量避免使用環境敏感地區。

4. 避免造成蛙躍發展情形。

綜合本研究各章節整理分析,未來國土計畫法架構下,產業用地發展 優先順序依序為:

(1) 閒置工業區。

(2) 開發中工業區。

(3) 老舊工業區之轉型或再開發利用。

(4) 既有未登記工廠經輔導整體規劃地區。

(5) 鄰近既有工業區之城鄉發展地區使用許可。

(6) 其他城鄉發展地區使用許可。

(二) 綜合本研究空間分析結果與擬定產業用地政策及優先發展順序,

可採行策略方案:

1. 原報編工業區更新再發展:除新竹工業區外,大旱工業區、內立 工業區、五華工業區、北埔工業區等4 處工業區,應進行改善建,提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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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公共設施,改善工業區環境,形塑整體園區意象,以提升服務機能,提 高產業進駐率、滿足區域性產業之空間發展需求,促進產業永續發展。

2. 依區域計畫法劃定之工業區之擴大:可將新竹工業區及其鄰近新 豐中崙工業區、鳳山工業區,及其工業區間工業地合併成一整體工業區,

擴大新竹工業區範圍及規模。

3. 新豐鄉瑞興村、中崙村、員山村及崎頂村,湖口鄉湖南村、信義 村、東興村、中勢村、湖口村等鄰近新竹工業區村里,可劃設為輔導整體 規劃地區,並納入新竹工業區範圍。

4. 鄰近都市計畫區顯示丁種建築用地熱點「HL」地區:新竹市及橫 山鄉橫山村等,依都市計畫通盤檢討或個案變更方式,檢討納入都市計畫 地區。

5. 其餘非屬工業區之原零散丁種建築用地,已劃編入其他功能分 區,短期得繼續編定為可建築用地,短、中期得調降其使用強度及減少容 許使用項目;長期而言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變更為非可建築用 地,其所受之損失,應予適當補償。

五、 工業園區化可行性

工業園區化可帶地方經濟發展,調整地方經濟結構,推動城市化主要 動力來源,根據本研究分析,選擇鄰新熱點分析結果鄰近村里,除財務可 行性較不具優勢外,相較其他新竹地區,均有助於推動工業園區化形塑,

因此,良好工業園區要與產業相結合,工業園區內應加強聚集整合產業化 建設,除了硬體公共設施提供,也須一併加強相關服務設施及人才需求滿 足、及人力生活條件滿足,達到軟體人力及硬體設施供應穏定及充足;相 關管理者應要能提升工業園區管理體制及創新能力,促進工業園區與地方 城發展結合,進一步帶動地方經濟發展與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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