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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一、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知覺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現況為中等 程度。

就整體而言,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所知覺的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現況,

平均分數為 2.34,屬於「中度」水準。就分層面而言,各層面之平均數為:在家 參與 2.82、家校溝通 2.46、參加學校活動 2.70、協助教學活動 1.96、到校服務 2.18、自我成長與到校學習 2.15。其中在家參與屬於「中高度」水準,家校溝通、

參加學校活動屬於「中度」水準,協助教學活動、到校服務、自我成長與到校學 習屬於「中低度」水準。得分高低依序為:在家參與>參加學校活動>家校溝通

>到校服務>自我成長與到校學習>協助教學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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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男性教師對家長到校服務、自我成長與到校學習的知覺 高於女性教師。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性別的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的知覺,在「到校服務」、「自我成長與到校學習」等二個層面有顯著差異,男性 教師的知覺程度高於女性教師。

三、12 班以下、師範大學師範學院或教育大學畢業的教師,

對家長參加學校活動的知覺程度較高。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學歷的國民小學教師,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 知覺,在「參加學校活動」這個層面有顯著差異,「師範大學、師範學院或教育大 學畢業」背景的教師知覺的家長參與程度顯著高於「一般大學畢業(含學士後師 資班)」背景的教師。

而不同學校規模的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知覺,在「參 加學校活動」這個層面有顯著差異,「12 班以下」學校背景的教師知覺的家長參 與程度顯著高於「13-24 班」、「25-48 班」學校背景的教師。

四、中區教師對家長在家參與的知覺程度較高,海區教師對 家長家校溝通、參加學校活動的知覺程度較高。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學校所在區域的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 教育事務的知覺,於「在家參與」、「家校溝通」、「參加學校活動」、「自我成長與 到校學習」等四個層面有差異。其差異情況:「在家參與」層面為中區>山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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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屯區;「家校溝通」層面為海區>山區、海區>屯區;「參加學校活動」層面 為海區>屯區;「自我成長與到校學習」層面經事後比較發現差異未達顯著。

五、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評價為中高 程度。

就整體層面而言,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所知覺的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 價,整體平均得分為 2.86,表示全體受試者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肯定程度 屬於「中高度」,即中等偏高,多數持肯定態度。就分層面而言,正面評價層面平 均數 2.91,屬於「中高度」,即中等偏高,表示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 學校教育事務多數持肯定態度。負面影響層面平均數 2.81,屬於「中高度」,但 這個層面採反向計分,負面影響愈小得分愈高,負面影響愈大得分愈低;所以得 分屬於「中高度」,表示其負面影響屬於「中低度」,即中等偏低。

六、30 歲以下、服務未滿 5 年、12 班以下學校教師,對家長 參加學校活動的正面評價較高。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年齡、服務年資、學校規模的國民小學教師,對 家長參加學校活動的正面評價有顯著差異。於不同年齡方面,「30 歲以下」教師 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較「41-50 歲」教師為高。不同服務年資方面,

服務年資「未滿 5 年」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較「10 年以上,未滿 20 年」、「20 年以上,未滿 30 年」、「30 年以上」教師為高。不同學校規模方面,

學校規模「12 班以下」學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較「13-24 班」、

「25-48 班」學校教師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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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12 班以下及 25-48 班學校教師,對家長參加學校活動的 負面評價較低。

根據本研究結果發現,不同學校規模的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 價,在「負面影響」層面有顯著差異,「12 班以下」學校<「49 班以上」學校;「25-48 班」

學校<「49 班以上」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