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結果與討論
第三節 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
根據「臺中市國民小學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調查問卷」第三部分之得分情 形,統計各題、兩個層面及總問卷之平均數與標準差,如表 4-16 所示。
一、整體而言
由表 4-16 可知,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所知覺的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 價,整體平均得分為 2.86,表示全體受試者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肯定程度 屬於「中高度」,即中等偏高,多數持肯定態度。
二、就分層面來說
由表 4-16 可知正面評價層面平均數 2.91,屬於「中高度」,即中等偏高,表 示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多數持肯定態度。負面影響層面 平均數 2.81,屬於「中高度」,但這個層面採反向計分,負面影響愈小得分愈高,
負面影響愈大得分愈低;所以得分屬於「中高度」,表示其負面影響屬於「中低度」, 即教師認為家長參與學校教育的負面影響偏低。
由以上可知,臺中市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整體層 面屬於「中高度」;分二個層面來說,正面評價屬於「中高度」,負面影響屬於「中 低度」。
在正面評價中,問卷第3題: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能夠增加親子溝通及互動 時間。第4題: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可以增進家長對子女的了解。第5題:家長參 與學校教育事務可以激勵家長自我成長。這三題的平均數皆超過3分,表示這三個 項目最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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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臺中市不同背景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 學校教育事務評價差異情形分析
以下就教師之背景變項,分別以t 考驗或單因子變異數分析,瞭解教師對家 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在二個層面上的差異。
一、不同性別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差異分析
不同性別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二個層面與整體上的平均 數、標準差及t 考驗之結果,如表 4-17 所示。
就整體而言,不同性別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沒有差異
(t=1.39,p=.167);就分層面而言,不同性別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 價也沒有差異(t=0.83,p=.408;t=1.27,p=.206)。
表 4-17
不同性別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獨立樣本t 考驗(n=611)
男生 女生
t p 95%CI
層面 (n=116) (n=495)
M SD M SD LL UL
正面評價 2.94 0.49 2.90 0.49 0.83 .408 -0.06 0.14
負面影響 2.87 0.61 2.79 0.56 1.27 .206 -0.04 0.19
整體情形 2.91 0.38 2.85 0.40 1.39 .167 -0.02 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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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差異分析
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二個層面的各組人數、平均 數、標準差及信賴區間,如表 4-18 所示;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評價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19 所示。
由表 4-19 可知,「正面評價」層面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 評價有差異(F=3.20,p<.05),「30 歲以下」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 價較「41-50 歲」教師為高,其統計考驗力為.740,關聯強度為.01,屬於低度關 聯強度;「負面影響」層面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沒有差異。
表 4-18
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各組人數、平均數和信賴區間 (n= 611 )
變項
30 歲以下 31-40 歲 41-50 歲 51 歲以上
(n=36) (n=216) (n=306) (n=53)
M 95%CI M 95%CI M 95%CI M 95%CI
(SD) LL UL (SD) LL UL (SD) LL UL (SD) LL UL
正面 評價
3.11 2.96 3.26 2.94 2.87 3.00 2.86 2.81 2.92 2.89 2.76 3.02
(0.44) (0.50) (0.48) (0.48)
負面 影響
2.81 2.62 3.00 2.82 2.74 2.89 2.80 2.73 2.86 2.82 2.66 2.99
(0.57) (0.59) (0.56) (0.60)
表 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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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N= 611)
層面
SV SS df MS F p
事後 比較
η
21-
正面 評價
組間 2.29 3 0.76 3.20* .023 1>3 .01 .740
組內 144.30 607 0.24
總和 146.59 610
負面 影響
組間 0.06 3 0.02 0.06 .979
組內 199.70 607 0.33
總和 199.77 610
*
p<.05
註:1 表示 30 歲以下,2 表示 31-40 歲,3 表示 41-50 歲,4 表示 51 歲以上。
三、不同學歷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差異分析
不同學歷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二個層面的各組人數、平均 數、標準差及信賴區間,如表 4-20 所示;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評價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21 所示。
由表 4-21 可知,不論正面評價或負面影響,不同學歷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 育事務的評價都沒有差異(F=1.01,p=.365;F=0.93,p=.395)。
表 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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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同學歷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各組人數、平均數和信賴區間 (n= 611 )
變項
師範大學、學院 教育大學畢業
一般大學畢業
(含學士後師資班)
研究所以上
(含四十學分班)
(n=194) (n=156) (n=261)
M 95%CI M 95%CI M 95%CI
(SD) LL UL (SD) LL UL (SD) LL UL
正面評價
2.92 2.85 2.99 2.86 2.77 2.94 2.92 2.87 2.98
(0.47) (0.53) (0.48)
負面影響
2.78 2.70 2.85 2.86 2.76 2.95 2.80 2.72 2.87
(0.54) (0.60) (0.58)
表 4-21
不同學歷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N= 611 )
層面
SV SS df MS F p
正面評價 組間 0.49 2 0.24 1.01 .365 組內 146.10 608 0.24
總和 146.59 610
負面影響 組間 0.61 2 0.30 0.93 .395 組內 199.16 608 0.33
總和 199.77 610
四、不同服務年資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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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的評價有顯著差異(F=5.81,p<.001),服務年資「未滿 5 年」教師對家長參 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較「10 年以上,未滿 20 年」、「20 年以上,未滿 30 年」、「30 年以上」教師為高;由事後比較可知其統計考驗力為.983,關聯強度為.03,屬於 高度關聯強度;「負面影響」層面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沒 有差異。
表 4-23
不同服務年資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N= 611 )
層面
SV SS df MS F p
事後 比較
η2 1-
正面 評價
組間 5.41 4 1.35 5.81*** .000 1>3 .03 .983
組內 141.18 606 0.23 1>4
總和 146.59 610 1>5
負面 影響
組間 2.38 4 0.59 1.83 .122
組內 197.39 606 0.33
總和 199.77 610
*
p<.05
**p<.01
***p<.001
註:1 表示未滿 5 年,2 表示 5 年以上未滿 10 年,3 表示 10 年以上未滿 20 年,4 表示 20 年以上未滿 30 年,5 表示 30 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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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同任教年級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差異 分析
不同任教年級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二個層面的各組人數、
平均數、標準差及信賴區間,如表 4-24 所示;不同任教年級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 教育事務評價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25 所示。
由表 4-25 可知,不論正面評價或負面影響,不同任教年級教師對家長參與學 校教育事務的評價都沒有差異(F=0.72,p=.485;F=0.78,p=.461)。
表 4-24
不同任教年級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各組人數、平均數和信賴區間 (n=611)
變項
低年級 中年級 高年級
(n=206) (n=202) (n=203)
M 95%CI M 95%CI M 95%CI
(SD) LL UL (SD) LL UL (SD) LL UL
正面評價
2.88 2.82 2.95 2.90 2.83 2.96 2.94 2.87 3.01
(0.48) (0.48) (0.52)
負面影響
2.83 2.75 2.90 2.77 2.69 2.84 2.83 2.74 2.91
(0.55) (0.57) (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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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5
不同任教年級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N= 611 )
層面
SV SS df MS F p
正面評價 組間 0.35 2 0.17 0.72 .485 組內 146.24 608 0.24
總和 146.59 610
負面影響 組間 0.51 2 0.25 0.78 .461 組內 199.26 608 0.33
總和 199.77 610
六、不同學校規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差異 分析
不同學校規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二個層面的各組人數、
平均數、標準差及信賴區間,如表 4-26 所示;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 事務評價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27 所示。
由表 4-27 可知,「正面評價 」層面不同學校規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 務的評價有顯著差異(F=8.64,p<.001),學校規模「12 班以下」學校教師對家 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較「13-24 班」、「25-48 班」學校教師為高,其統計考 驗力為.995,關聯強度為.04,屬於高度關聯強度。在「負面影響」層面,不同學 校規模教師的看法有顯著差異(F=6.53,p<.001),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負 面影響「12 班以下」學校<「49 班以上」學校;「25-48 班」學校<「49 班以上」
學校;由事後比較可知其統計考驗力為.972,關聯強度為.03,屬於高度關聯強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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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不同學校所在區域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 差異分析
不同學校所在區域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二個層面的各組人 數、平均數、標準差及信賴區間,如表 4-28 所示;不同年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 教育事務評價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如表 4-29 所示。
由表 4-29 可知,「正面評價 」層面不同學校所在區域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 育事務的評價有差異(F=2.66,p<.05),經事後比較得知其統計考驗力為.649,
關聯強度為.01,屬於低度關聯強度,所以在「正面評價 」層面不同學校所在區 域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雖然有差異,但差異並不顯著。而「負面 影響」層面不同學校所在區域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沒有差異。
表 4-28
不同學校所在區域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各組人數、平均數和信賴 區間
(n= 611 )
變項
中區 山區 海區 屯區
(n=273) (n=135) (n=94) (n=109)
M 95%CI M 95%CI M 95%CI M 95%CI
(SD) LL UL (SD) LL UL (SD) LL UL (SD) LL UL
正面 評價
2.87 2.81 2.94 2.96 2.88 3.03 3.00 2.92 3.09 2.84 2.74 2.94
(0.52) (0.45) (0.42) (0.51)
負面 影響
2.85 2.78 2.92 2.83 2.73 2.92 2.71 2.59 2.84 2.75 2.64 2.85
(0.58) (0.54) (0.60) (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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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4-29
不同學校所在區域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的單因子變異數分析
(N= 611 ) 層面
SV SS df MS F p
事後比較 η2 1-
正面 評價
組間 1.90 3 0.63 2.66* .047 .01 .649 組內 144.69 607 0.24
總和 146.59 610 負面
影響
組間 1.82 3 0.61 1.86 .136 組內 197.95 607 0.33
總和 199.77 610
*
p<.05
註:1 表示中區,2 表示山區,3 表示海區,4 表示屯區。
八、綜合討論
根據以上的論述,本節採用 t 考驗及單因子變異數分析進行統計分析,以考 驗其差異情形,在此就統計分析結果,歸納整理後說明國民小學教師所知覺之家 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其差異性如下:(如表 4-30 所示)
(一)正面評價
在七個背景變項中,性別、最高學歷、任教年級、學校所在區域等四個不同 背景變項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正面評價沒有差異;因此本研究之假設 3-1「不同性別的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有顯著差異。」、 3-3「不同學歷的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有顯著差異。」、 3-5「不同任教年級的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有顯著差 異。」、4-2「不同學校所在區域的國民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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價有顯著差異。」皆未獲得支持。
而年齡、服務年資、學校規模等三個不同背景變項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 事務的正面評價有差異;因此本研究之假設 3-2「不同年齡的國民小學教師,對 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有顯著差異。」、3-4「不同服務年資的國民小學教 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有顯著差異。」、4-1「不同學校規模的國民 小學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有顯著差異。」僅獲得部分支持。
就年齡變項而言,「30 歲以下」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評價較「41-50 歲」教師為高;其原因應是 30 歲以下教師進入職場之時,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之趨 勢已形成,教師順勢接受,自然給予較高之評價;而 41-50 歲教師進入職場已 20 年左右,20 年之間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變化頗大,從早期的不得干預到目前 的鼓勵參與,有些教師一時無法適應,所以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的正面評價 稍微偏低。
就服務年資變項而言,服務年資「未滿 5 年」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 的評價較「10 年以上,未滿 20 年」、「20 年以上,未滿 30 年」、「30 年以上」教 師為高;服務年資「未滿 5 年」教師通常較為年輕,與「30 歲以下」教師之範圍 大部分重疊,因此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事務評價較高的原因應與年齡變項相同。
就學校規模變項而言,學校規模「12 班以下」學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
就學校規模變項而言,學校規模「12 班以下」學校教師對家長參與學校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