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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研 究 的 目 的 , 在 於 透 過 日 治 時 代 安 平 港 口 發 展 與 變 遷 過 程 的 重 建 , 試 圖 描 述 安 平 港 口 由 清 領 時 期 進 入 日 治 時 代 後 , 區 域 自 然 因 素 與 人 文 因 素 交 互 作 用 , 及 日 本 政 府 對 台 灣 的 政 策 作 為 , 促 使 港 口 機 能 變 遷 的 過 程 及 其 關 鍵 因 素 。

本 研 究 所 提 出 的 問 題 有 二 :

 為 何 自 荷 蘭 時 期 歷 經 260 多 年 的 時 間 , 安 平 港 口 一 直 是 個 重 要 的 對 外 貿 易 港 口 , 但 在 日 治 初 期 至 中 期 , 貿 易 活 動 卻 大 幅 衰 退 , 其 轉 變 之 因 素 為 何 ?

 日 治 中 期 後 , 安 平 港 口 的 漁 業 活 動 由 沿 海 與 近 海 漁 業 向 外 拓 展 至 遠 洋 漁 業 , 且 漁 獲 量 逐 年 成 長 , 其 發 展 的 關 鍵 因 素 為 何 ?

本 文 的 論 證 如 下 :

安 平 於 17 世 紀 時,與 鯤 鯓 列 島、北 線 尾 島 及 加 老 灣 島 包 圍 於 台 江 內 海 之 外 , 後 因 荷 蘭 人 積 極 尋 求 建 立 貿 易 據 點 , 而 發 現 安 平 具 備 優 良 港 口 的 條 件 , 並 將 安 平 港 口 建 設 為 貿 易 港 口 市 鎮 。 明 鄭 時 期 與 清 領 時 期 , 安 平 仍 為 台 灣 對 外 貿 易 的 重 鎮 , 然 而 此 時 期 的 安 平 港 口 , 因 附 近 河 流 漂 沙 的 不 斷 堆 積 , 改 變 了 海 岸 面 貌 , 使 得 原 本 優 良 的 港 口 條 件 逐 漸 惡 化 。

安 平 港 口 條 件 的 變 化 , 曾 一 度 使 港 口 位 置 變 換 至 鹿 耳 門 溪 口 , 直 至 清 道 光 2 年( 1822),一 場 暴 風 雨 造 成 泥 沙 大 量 沖 積,不 僅 造 成 鹿 耳 門 港 口 淤 積 , 也 同 時 濬 深 了 原 本 淤 淺 的 安 平 港 口 。 恢 復 船 隻 航 行 功 能 的 安 平 港 口 , 因 地 理 位 置 而 在 清 朝 對 台 灣 軍 事 佈 署 上 佔 有 重 要 地 位 , 更 在 清 咸 豐 8 年 ( 1858) 天 津 條 約 中 , 成 為 臺 灣 對 英 法 美 俄 四 國 通 商 口 岸 之 一 。 安 平 港 口 開 放 通 商 後 , 進 駐 安 平 的 外 商 洋 行 逐 漸 增 加 , 至 清 光 緒 19 年( 1893)時 計 有 9 間 洋 行,而 洋 行 所 經 營 之 貿 易 也 各 有 不 同 , 但 總 括 來 說 , 外 商 洋 行 進 口 貨 物 以 鴉 片 為 大 宗 , 而 出 口 貨 物 則 以 砂 糖 與 樟 腦 為 主 , 貿 易 活 動 十 分 繁 盛 , 而 貿 易 量 也 相 當 可 觀 。 日 治 初 期 , 臺 灣 南 部 地 區 仍 以 安 平 港 口 為 主 要 輸 出 入 口 岸 , 然 而 此 時 期 因 人 為 開 發 的 影 響 , 使 河 流 漂 沙 日 益 嚴 重 , 再 加 上 夏 季 颱 風 時

常 帶 來 豪 雨 , 引 發 土 石 流 , 導 致 港 口 容 易 淤 積 , 甚 至 淤 淺 至 只 能 通 行 小 船 , 因 此 日 本 政 府 必 須 時 常 花 耗 大 量 經 費 疏 濬 , 以 維 持 港 口 的 航 行 功 能 。 為 徹 底 解 決 港 口 淤 沙 影 響 船 隻 航 行 的 問 題 , 日 本 當 局 規 畫 挖 掘 新 運 河 與 新 港 口,新 運 河 於 大 正 14 年( 1925)完 工 通 航,而 新 港 口 的 建 造 在 昭 和 10 年( 1935)開 工,並 歷 經 3 年 5 個 月 才 完 工。完 工 後 的 安 平 港 口 僅 能 維 持 80 噸 以 下 船 隻 航 行,與 同 時 期 高 雄 港 口 所 能 容 納 的 船 舶 噸 數 相 差 極 大 , 因 此 貿 易 船 隻 仍 以 高 雄 港 的 主 要 輸 出 入 港 口 。 日 治 時 代 安 平 港 口 的 貿 易 活 動 , 除 受 到 港 口 本 身 條 件 的 直 接 影 響 外 , 為 發 展 台 灣 而 制 定 的 經 濟 政 策 也 影 響 甚 鉅 。 日 治 之 前 , 安 平 港 口 的 貿 易 活 動 因 開 放 通 商 口 岸 的 關 係 , 而 被 外 商 洋 行 把 持 控 制 , 因 此 貿 易 帶 來 的 鉅 大 利 益 也 多 為 外 商 洋 行 所 有 。 日 治 之 後 , 日 本 政 府 為 取 得 台 灣 經 濟 的 主 控 權 , 於 是 著 手 制 訂 一 系 列 的 經 濟 政 策 , 包 括 專 賣 制 度 與 製 糖 工 業 化 等 , 針 對 外 商 貿 易 的 大 宗 貨 物 ─ 鴉 片 、 糖 與 樟 腦 , 進 行 逐 步 控 制 , 並 積 極 培 養 扶 植 日 本 企 業 , 接 收 外 商 洋 行 經 營 已 久 的 產 業 與 貿 易 運 輸 。

外 商 洋 行 因 台 灣 總 督 府 施 行 專 賣 制 度 與 製 糖 工 業 化 的 影 響 , 本 身 獲 利 情 況 迅 速 衰 退 , 因 此 逐 漸 退 出 台 灣 , 安 平 港 口 附 近 的 洋 行 也 是 如 此,英 商 德 記 洋 行 堅 持 到 明 治 44 年( 1911)才 撤 離 安 平。此 時 期 的 安 平 港 口 對 外 國 貿 易 已 減 少 許 多 , 雖 然 對 日 本 本 國 貿 易 量 大 增 , 但 就 整 體 而 言 , 港 口 貿 易 活 動 已 不 如 高 雄 港 。

高 雄 港 早 期 稱 為「 打 狗 港 」,清 領 中 期 因 安 平 港 口 淤 塞 無 法 通 行 大 船 , 使 部 份 貿 易 商 船 轉 往 高 雄 港 口 卸 載 貨 物 , 因 而 逐 漸 發 展 港 口 貿 易 活 動 。 日 治 初 期 , 台 灣 總 督 府 民 政 長 官 後 藤 新 平 巡 視 南 台 灣 之 後 , 認 為 南 部 缺 乏 優 良 港 口 , 不 利 於 南 部 物 資 的 運 輸 , 並 發 現 高 雄 港 港 灣 條 件 十 分 良 好 , 因 此 即 對 高 雄 港 進 行 二 次 港 灣 調 查 , 確 實 高 雄 港 擁 有 優 良 條 件,於 是 在 明 治 41 年( 1908)開 始 高 雄 港 口 的 一 系 列 築 港 工 程 。 與 同 時 期 的 安 平 港 口 相 比 之 下 , 高 雄 港 具 備 許 多 安 平 港 缺 乏 的 優 點 , 如 港 口 設 施 完 善、港 灣 水 深 可 供 2、3 千 噸 商 船 出 入、碼 頭 設 備 新 穎 等,

因 而 大 量 南 台 灣 產 品 由 高 雄 港 對 外 輸 出,使 安 平 港 口 貿 易 量 逐 漸 縮 減。

綜 合 以 上 所 述 , 安 平 港 口 自 荷 蘭 時 期 即 是 台 灣 重 要 的 通 商 口 岸 ,

清 領 時 期 , 安 平 港 口 開 放 成 為 台 灣 對 外 通 商 口 岸 之 一 , 有 多 國 外 商 洋 行 進 駐 , 所 以 日 治 之 前 的 安 平 港 口 貿 易 活 動 非 常 繁 盛 。 日 治 時 代 的 安 平 港 口 , 原 本 繁 盛 的 貿 易 活 動 逐 漸 減 少 , 在 自 然 環 境 因 素 上 , 港 口 的 不 斷 淤 淺 對 大 型 船 隻 貨 物 運 輸 造 成 困 擾 ; 在 人 文 因 素 上 , 台 灣 總 督 府 實 施 的 專 賣 制 度 與 製 糖 工 業 化 等 經 濟 政 策 , 令 安 平 的 外 商 洋 行 無 奈 撒 離 , 而 對 高 雄 港 的 大 力 興 建 , 則 使 安 平 港 口 轉 為 高 雄 港 的 附 屬 港 , 原 本 的 貿 易 地 位 也 蕩 然 無 存 。

安 平 港 口 在 日 治 時 代 之 前 , 既 然 是 優 良 的 貿 易 港 埠 , 當 然 就 具 備 從 事 漁 業 活 動 的 條 件 , 再 加 上 港 口 附 近 海 域 漁 業 資 源 豐 富 , 安 平 港 口 的 漁 業 活 動 理 論 上 應 當 十 分 活 躍 。

根 據 荷 蘭 期 、 明 鄭 時 期 與 清 領 時 期 的 文 獻 記 載 , 荷 蘭 時 期 的 安 平 是 當 時 台 灣 的 政 治 中 心 , 因 此 安 平 港 口 自 然 成 為 台 灣 南 部 的 漁 業 活 動 中 心 , 來 往 登 記 與 繳 交 漁 稅 的 漁 船 絡 繹 不 絕 。 然 而 明 鄭 時 期 與 清 領 時 期 , 政 府 對 漁 業 活 動 並 不 重 視 , 使 漁 業 相 關 輔 助 措 施 與 漁 法 漁 具 無 法 更 新 進 步 , 捕 撈 方 式 過 於 傳 統 , 且 清 領 後 期 因 港 口 開 放 通 商 , 貿 易 活 動 日 益 繁 盛 , 使 安 平 港 口 附 近 居 民 大 多 從 事 與 貿 易 相 關 之 工 商 業 與 交 通 運 輸 業 , 專 職 從 事 漁 業 活 動 人 數 並 不 多 。 總 而 言 之 , 日 治 時 代 之 前 的 安 平 港 口 漁 業 活 動 並 不 熱 絡 , 漁 業 發 展 也 停 滯 不 前 。

日 本 統 治 台 灣 初 期 , 安 平 港 口 漁 業 捕 撈 仍 倚 靠 竹 筏 與 木 造 小 帆 船 , 此 二 種 漁 船 以 人 力 與 風 力 為 動 力 , 且 船 身 較 小 , 其 優 點 是 不 須 多 人 即 能 輕 易 操 作,但 缺 點 則 為 移 動 速 度 慢、無 法 承 載 大 量 漁 獲,因 此 , 此 時 期 的 安 平 港 口 漁 業 活 動 僅 限 於 沿 海 與 近 海 漁 撈 作 業 。 然 而 在 台 灣 總 督 府 的 水 產 業 獎 勵 制 度 下 , 動 力 漁 船 的 建 造 、 新 式 漁 具 的 使 用 、 水 產 品 的 加 工 製 造 與 養 殖 漁 業 開 發 等 陸 續 蓮 勃 發 展 , 安 平 港 口 漁 業 活 動 在 動 力 漁 船 的 加 入 後 , 也 產 生 新 的 變 化 。

動 力 漁 船 使 用 內 燃 機 推 動 船 舶 , 充 足 的 動 力 不 僅 使 漁 船 行 駛 速 度 快 , 也 可 以 擁 有 更 寬 大 的 船 身 、 更 重 的 漁 獲 承 載 量 , 因 而 進 行 漁 撈 的 作 業 範 圍 可 遠 至 近 海 與 遠 洋 。 根 據 安 平 港 口 的 漁 船 統 計 資 料 , 自 大 正 11 年( 1922)安 平 漁 民 陳 樹 建 造 第 一 艘 動 力 漁 船 後 , 隨 著 台 南 市 役 所 於 大 正 14 年( 1925)新 運 河 完 工 後,積 極 獎 勵 建 造 動 力 漁 船,安 平 港

口 的 動 力 漁 船 數 量 就 持 績 增 加 , 另 外 根 據 安 平 港 口 年 漁 獲 數 量 統 計 資 料 顯 示, 大 正 12 年( 1923)至 昭 和 3 年( 1928)五 年 內 的 漁 獲 量 成 長 幅 度 大 約 2.5 倍 , 且 遠 洋 漁 業 漁 獲 量 逐 年 增 加 , 在 昭 和 16 年 ( 1941)

時 已 遠 大 於 近 海 與 沿 岸 漁 業 。 由 此 可 見 , 動 力 漁 船 數 量 的 增 加 直 接 影 響 安 平 港 口 漁 業 活 動 的 發 展 。

總 而 言 之 , 安 平 港 口 漁 業 活 動 在 日 治 初 期 仍 停 留 於 清 領 時 期 的 發 展 程 度 , 漁 船 、 漁 具 與 漁 法 均 無 明 顯 進 步 。 日 治 中 期 後 , 因 台 灣 總 督 府 與 地 方 政 府 的 積 極 獎 勵 興 建 動 力 漁 船 與 新 式 漁 具 漁 法 的 使 用 , 而 開 發 遠 洋 漁 場 , 使 漁 獲 量 大 幅 增 加 。 遠 洋 漁 業 的 發 展 逐 年 成 長 , 在 日 治 後 期 安 平 港 口 漁 業 活 動 佔 有 極 重 要 地 位 。

安 平 港 口 從 清 領 時 期 的 繁 榮 貿 易 港 口 , 轉 變 為 日 治 時 代 的 漁 業 活 動 港 口 , 港 口 機 能 的 變 遷 關 鍵 有 二 :

一 、 安 平 港 口 自 荷 蘭 時 期 以 來 , 雖 為 台 灣 南 部 的 優 良 貿 易 港 口 , 然 而 因 為 港 口 附 近 有 多 條 溪 流 水 系 , 河 水 沖 刷 大 量 泥 沙 入 海 , 並 在 出 海 口 附 近 海 岸 與 港 口 堆 積 , 不 僅 使 海 岸 線 向 外 擴 展 , 同 時 也 影 響 港 口 船 隻 航 行 , 為 使 港 口 航 行 順 暢 , 只 能 不 斷 加 以 疏 濬 。 此 「 河 流 漂 沙 」 現 象 持 續 影 響 安 平 港 口 貿 易 運 輸 功 能 , 至 日 治 時 代 仍 無 徹 底 解 決 辦 法 , 之 後 雖 有 進 行 新 運 河 與 新 港 口 的 規 畫 與 興 建 , 新 運 河 與 港 口 卻 依 然 處 於 泥 沙 淤 積 的 隱 患 之 下 。 日 治 時 代 初 台 灣 總 督 府 對 台 灣 南 部 港 口 所 進 行 的 調 查 中 , 發 現 高 雄 港 有 成 為 優 良 港 口 的 潛 質 , 其 優 良 條 件 中 即 包 含

「 無 巨 大 河 川 流 入 」, 可 見 得 河 流 漂 沙 對 港 口 的 巨 大 影 響 。

安 平 港 口 泥 沙 淤 積 的 情 況 無 法 完 全 控 制 的 原 因 , 除 了 因 附 近 多 條 溪 流 水 系 的 輸 送 之 外 , 颱 風 與 降 雨 所 帶 來 的 巨 大 雨 量 引 發 大 量 土 石 流 入 溪 流 , 常 導 致 氾 濫 成 災 , 淤 塞 安 平 港 口 。 在 氣 候 與 地 形 水 系 的 雙 重 影 響 下 , 安 平 港 口 必 須 經 常 疏 濬 , 方 能 維 持 船 舶 正 常 航 行 。

二 、 日 治 時 代 初 , 台 灣 總 督 府 為 取 得 台 灣 經 濟 上 的 控 制 權 , 對 台 灣 各 種 物 資 與 產 業 活 動 進 行 詳 細 調 查 , 並 制 訂 一 系 列 有 關 產 業 發 展 的 改 進 措 施 與 獎 勵 制 度 。

上 述 政 策 對 安 平 港 口 機 能 的 影 響 廣 泛 。 首 先 是 日 治 初 期 , 為 從 外 商 洋 行 手 中 奪 回 貿 易 運 輸 利 益 , 台 灣 總 督 府 實 施 專 賣 制 度 與 製 糖 工 業

化 , 將 外 商 洋 行 貿 易 獲 利 最 豐 的 鴉 片 與 樟 腦 收 歸 政 府 專 賣 , 並 且 扶 植 日 資 企 業 三 井 物 與 橫 濱 增 田 屋 等 逐 步 控 制 砂 糖 的 運 銷 , 使 外 商 在 貿 易 與 運 輸 方 面 均 無 利 可 圖 , 最 後 不 得 不 撤 離 台 灣 。 安 平 港 口 附 近 數 家 洋

化 , 將 外 商 洋 行 貿 易 獲 利 最 豐 的 鴉 片 與 樟 腦 收 歸 政 府 專 賣 , 並 且 扶 植 日 資 企 業 三 井 物 與 橫 濱 增 田 屋 等 逐 步 控 制 砂 糖 的 運 銷 , 使 外 商 在 貿 易 與 運 輸 方 面 均 無 利 可 圖 , 最 後 不 得 不 撤 離 台 灣 。 安 平 港 口 附 近 數 家 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