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08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本章結論與建議區分為三節,第一節概述本研究之研究結論,第二節乃依 據前述研究成果給予實務上操作之政策建議,第三節則闡述研究限制以釐清研 究之不足。

第一節 結論

商業區為都市經濟發展的中心,其主要活動為商業、辦公與提供零售服務

(Newcastle, 2011);由於商業區地價昂貴,促使其發展型態呈現高容積、高 密度、高強度的發展特色,而該種獨特發展特色意味能容納的人口多、交通運 輸頻繁、建築物量體龐大,有違生態都市低環境衝擊之原則,以致於生態都市 中商業區規劃有其重要性。過往文獻罕從街廓空間尺度改變都市規劃或設計元 素之角度給予商業區規劃的實質建議,相對地,各城市商業區所依循的規劃準 則,其規定明確且大量運用於實務,卻缺乏實證證實其施行是否有助於生態都 市下商業區的落實;此外文獻亦缺少適用於商業區之生態商業區指標,若有合 適之生態商業區指標將有助於分析商業區中的生態情形。

本研究以街廓空間尺度觀點研究商業區內空間環境,進而歸納出影響商業 區空間環境之都市規劃與設計元素與適用於商業區之生態商業區指標。建蔽率、

建築型態、建物退縮為足以影響商業區建築量體配置與空間環境規劃之都市規 劃與設計元素。假設容積率固定,透過建蔽率、建築型態、建物退縮變化,將 產生相異的商業區情境,並存在不同的生態商業區指標結果。生態商業區指標 考量整體自然環境與兩大主要參與者:商業區活動者(人類)及植物,分成自然環 境中的日照環境、空氣環境、通風環境,商業區活動者之友善行人步行環境、

友善工作環境、綠色空間可及性、商業環境、與植物生長空間八面向進行指標 選取,共選取十七項作為生態商業區指標,分別為: 日照輻射百分比、商業區 綠覆率、空地百分比、人行道長度百分比、綠化人行道百分比、行人視域、行 人天空視野、行人安全性之行人視域、行人安全性之綠化人行道長度百分比、

員工視域、員工天空視野、員工日照輻射百分比、五分鐘步行範圍內綠地開放 空間百分比、每人至最近綠色開放空間平均距離、商店可及性、商店連續性、

植物生長空間之商業區綠覆率。其中以八面向之平均數值作為商業區整體表現 之成果。

本研究主要研究內容乃以高密度建成環境且生態環境品質較差的台北市松 江路、南京東路一帶之沿街面條狀式商業發展型態做為模擬研究範圍進行模擬 分析,透過建置商業區基本圖建立各項模擬情境。依據不同的規劃取向其選用 的都市規劃與設計元素將有所差異,空間模擬結果分述如下:

一、自然環境面向

1.商業區日照環境:商業區日照環境與建蔽率呈非線性關係,而於相同建蔽率之 下,以墩座塔型建築物且墩座高度三層樓、塔狀位置遠離道路之情境擁有較佳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09

的整體日照環境。

2.商業區空氣環境:商業區綠覆率和建蔽率成反比,建蔽率越高則商業區綠覆 率越低;相同建蔽率下,墩座塔型有較佳的商業區綠覆率且應以建蔽率55%之墩 座塔型建築物作為主要的建築型態。

3.商業區通風環境:建蔽率30%-50%情境變化中,以建蔽率30%為較佳情境,因 其建蔽率最小且法定空地最大。惟為維持較佳的商業區通風環境,應採墩座塔 型建築型態且建蔽率55%墩座高度兩層樓作為主要建築形態。

二、商業區活動者面向 (一)行人友善步行空間

1.人行道可及性:由於本研究假設容積獎勵下之建築基地內臨街面的法定空地 作人行道使用,因此模擬商業區中任一建蔽率之正方塔型或墩座塔型建築物,

人行道長度百分比皆為100%。

2.人行道舒適性:無論正方塔型建築物或者墩座塔型建築物,於各建蔽率變化 中,綠化人行道長度百分比亦皆為100%

3.行人通視:行人通視與建蔽率成反比。建蔽率30%之正方塔型與建蔽率55%之 墩座塔型作為主要的選擇類別,以維持較佳的行人通視。

4.行人天空視野:若欲保持較佳的行人天空視野,應避免採相對較高的建蔽率 之正方塔型建築型態,而以建蔽率 30%之正方塔型或者墩座塔型為主,又墩座 塔型之墩座高度與塔狀建築物位置對行人天空視也影響不大,所以未有明確建 議應採何類墩座塔型建築物為佳。

5.人行交通安全性之行人視域:以建蔽率30%之正方塔型與建蔽率55%之墩座塔 型作為主要的選擇類別,以維持較佳的行人通視預防犯罪之發生。

6.人行交通安全性之綠化人行道長度百分比:無論採正方塔型或墩座塔型皆能有 效維護人行交通安全。

(二)員工友善工作環境

1.員工通視:若欲維持較佳的員工通視環境,應選擇建蔽率 30%正方塔型建築 物,亦或遠離道路之墩座塔型建築物。

2.員工天空視野:以建蔽率 45%之正方塔型為較佳情境,超過建蔽率 45%後則以 墩座塔型建築物表現較佳,其中建蔽率 75%之各墩座高度皆達良好天空視野,

因此,若欲維持較佳的員工天空視野,應採墩座塔型建蔽率 75%之建築型態。

3.員工日照輻射百分比:最佳的員工日照輻射百分比出現於墩座塔型建蔽率 70%之情境,墩座高度三層樓且塔狀建築物遠離道路之墩座塔型建築物有相對較 佳的日照輻射百分比。

(三)綠色開放空間可及性

1. 五分鐘步行範圍內的綠地開放空間百分比:應採建蔽率 30%-50%之正方塔型 建築型態;而於超越建蔽率 50%時則以墩座塔型建築物為主要的建築型態。

2. 每人至最近綠色開放空間平均距離: 商業區建築物本身墩座上方空地即是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0

最鄰近綠色開放空間,各棟建築物使用者與其距離為零, 應以墩座塔型建築物 為主要建築型態。

(四)商業環境

1. 商店可及性:無論何種建築型態,建蔽率 75%皆有相同且最佳的商店可及性 41.95%,此時地面層商業區面積最廣。

2. 商店連續性:正方塔型或墩座塔型商店連續性與建蔽率成正比,亦即建蔽率 越高則商店連續性越高。為維護模擬商業區之商店連續性,應以建蔽率 75%之 正方塔型或墩座塔型為主要都市設計元素之選擇。

三、植物面向

商業區綠覆率隨建蔽率增加而下降,且於相同建蔽率下,墩座塔型建築物 因墩座上方有開放空間提供植物生長,因此商業區綠覆率高於正方塔型。墩座 塔型建築物中又以建蔽率55%足以提供植物最大範圍的植物生長空間。

四、總體生態商業區指標平均值

相同建蔽率情境下,墩座塔型之整體生態商業區指標優於正方塔型。其中 墩座塔型又以墩座高度三層樓且塔狀位置遠離道路之情境擁有所有情境中最高 的總體生態商業區指標平均值。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