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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統包制度之實施對本國建築師執業環境 影響之研析

3.3 經營型態面之問題

就經營型態方面以經營層面的衝擊,將正面、負面可能衝擊之情 況分析探討如下:

3.3.1 正面影響:

一、建築物的規模、技術等專業度提高

面對全球科技日益精進,數位化科技融入建築市場,實施統 包工程市場會對建築物要求更高,精緻的、高品質的、有創意的 建築會在未來成為主流,包括節能建築、數位智慧化、綠色永續 建築等要求,致使對建築技術的專業需求條件增高。

有關經營型態面之問卷調查分析認為本項造成正面影響約佔 回收數 23.96% 詳表 5.4,排序第一,顯見其重要行。

二、事務所專業領域的改變

台灣建築服務從傳統的設計、請照、監造、開放空間及容積 率,擴大為規劃、都市設計;尤其對新材料、新工法要着實下工 夫研究,因應未來面對國內外的各型案件超大型統包案,市場上 對事務所的專業服務要求會改變,要求的專業技術服務將可能更 嚴苛,建築師的必須具備更廣泛之知識與技術。

三、事務所經營組織、管理制度的大型化與國際化:

國內建築師事務所的經營型態,以個人獨資經營的佔八成以 上,在面臨大型化經營型態廠商競爭之壓力,其經營管理作業方 面將面臨轉變以作因應,因此有助於事務所營經型態做正面的轉 型。

(一)就經營組成方面:

由於實施統包制度之工程有一定之規模,事務所的組織規模

必將擴大以支應龐大作業內容,人數規模較小之事務所將無法支 應龐大作業的人力、財力。因此國內個人獨資經營的小型事務所 將難接獲較大工程規模之業務,這將有助於激勵國內建築師朝向 組織規模大的事務所來經營,以提升國內事務所的專業服務能力 與國際化。

(二)就管理作業方式:

由於國內建築師事務所規模大型化,管理作業方式將重新制 定,以管理龐大作業系統、人力、財力,使管理制度更臻至完善;

經營型態亦均要有適當的管理作業方式,而在資訊科技發達 e 時 代裡,電子科技產物的運用於作業方式中,事務所的經營型態將 朝向國際化與科技化的管理方式。

有關經營型態面之問卷調查分析認為前二項造成正面影響約 佔回收數 11.46% 詳表 5.4,排序第六、七。

3.3.2 負面影響:

一、事務所經營風險提高

目前國內之建築師事務所與設計顧問機構,除少數大型顧問 公司外,大多為中小企業規模,其承擔工程風險能力有限,業務 責任小,且少有因設計及監造疏失,被業主要求工程賠償,而承 攬統包業務時,建築師併同統包商承攬工程,必須與統包商一起 承擔工程責任,提出投標、履約及付款等保證,由於統包工程承 攬範圍擴大,工程風險負擔相對提高,但設計作業佔總工程作業 比例甚小,卻要承擔施工責任,產生工作與責任分擔不平均之問

題,有待修法釐清。

二、建築設計主導權縮小

傳統工程執行架構下,業主直接委任建築師擔任設計與監造 顧問,建築師對業主之設計影響力大,主導及發揮設計空間較不 受承攬業務之影響,在統包執行架構下,建築師併同統包商承攬 工程,受實際工程執行壓力之影響,建築師必須在統包商之成本、

工期等目標下進行設計發展,設計主導權受限,以往以創意設計 風格不在,取代以如何施工最快、成本最低的” 工法設計” 設 計品質堪慮。

三、設計人員角色之轉換

傳統設計團隊,是以建築師為主,整合相關專業設計顧問, 向 業主負設計責任,所提送出設計方案,經業主核准後,即可付諸 執行,因此其服務對象單純且扮演權威性角色;在統包架構下,

設計團隊必須面對業主、監造顧問及統包商,扮演下包商之角色、

溝通及服務對象增加及各種專業能力之挑戰等,因此參與統包之 相關人員其角色定位、工作配合度及專業能力,都必須有所轉變 及提昇,才能因應角色之轉變。

四、傳統事務所規模組織、經營模式、業務管理方式面臨轉型壓力 面對日益龐大複雜之工程,國內建築師事務所的規模組織、

經營模式、行政管理方式、品質控管程度要求高,以應付各種風 險,我國建築師事務所的執業型態大多以個人化的執業方式及本 身組織規模小、資源不足、人員簡單、管理方式單純、經營成本

統包制度之實施對建築師執業環境之影響

小,事務所經營全靠建築師個人財產支撐,承擔風險能力不足,

加之大多建築師並非具備管理專才,經營管理能力不足,難以承 攬複雜度高、品質控管程度要求高的工程之能力;所以傳統事務 所之經營型態勢必將轉變以為因應。

有關經營型態面之問卷調查分析認為前項造成負面影響約佔 回收數 13.89% 詳表 5.4,排序第二~五,其中以建築設計主導權 縮小佔前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