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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多功能性績效管制原則與問卷設計分析

第三節 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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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節 綜合分析

將本專家學者問卷之十四項問題綜合統整後,可以發現 100%的受訪者皆認 為都市計畫農業區現況並未合理的利用,且高達 95%的受訪者亦認同農業區之 定位並不明確。而就現況課題部分,100%的受訪者皆認同農業區現況存在法規 制度面向、價值觀念面向與規劃管理面向的問題,現況使用面向的問題則是占有 95%的認同度。細看各面向中的課題,法規制度面向的「都市計畫農業區定位不 明確」及「容許使用項目與農業使用目的背離」兩者之得分最高;價值觀念面向 的「忽略農地具備生態與環境調節功能」之得分最高;規劃管理面向的「地方政 府稽查執行力不足」及「都市計畫主管機關對都市計畫農業區管制過於寬鬆」兩 者之得分最高;現況使用面向的「容許使用活動破壞農業生產環境與景觀」之得 分最高,因此上述四個面向中的六大課題是受訪者認為最嚴重且亟需改善者。

綜觀四個面向中的六大課題,可以發現除忽略農地具備生態與環境調節功能 外,其他即為制度與政策產生之問題,故本研究建構之都市計畫農業區績效管制 機制,不僅可透過績效管制原則直接管理多功能性活動產生之不相容與外部性,

更建構誘因系統與行政執行系統加以配合,藉此改善因制度與政策產生之問題。

接續進入問卷的第二大部分,於此部分本研究先說明:依據過去研究(賴宗 裕,2010:120)之問卷調查結果指出,高達 85%的問卷受訪者表示認同都市計畫 農業區之農地具有生產與經濟功能、生態與環境功能及生活與社會功能等多元化 之功能性,故以此為基礎而認為都市計畫農業區具有多功能性,並將多功能性分 類為三大功能特性。又,本專家學者問卷調查結果,有 100%的受訪者認同都市 計畫農業區具備生產與經濟功能與生活與社會功能,而生態與環境功能亦有 95

%的受訪者表示認同。分別觀察各功能特性下之次功能,可以歸納出受訪者認為 生產與經濟功能之次功能,以促進觀光遊憩收益功能最為重要;生態與環境功能 之次功能,以都市防洪與防災功能最受肯定;生活與社會功能之次功能,以促進 休閒遊憩功能最受認同。

本研究於第二章以「功能論」作為理論基礎之一,認為舉凡社會的文化、政 治、經濟與心理等,具體或抽象的社會制度皆可稱社會結構,而這些制度在社會 中各自扮演不同功能,即都市計畫農業區之於都市,亦具有其一定之功能性,藉 由本專家學者問卷調查結果,則更可印證此理論基礎,即專家學者皆認為農業區 之於都市係有存在之功能與價值,且其功能是多元的並包含許多面向。此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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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多功能性績效管制原則與問卷設計分析

功能即佔有七項,如此可說明都市農地之減緩溫室效應、生態調節與防災等功 能,係確實存在且值得重視的,本研究認為此與近年地球的氣候及環境劇烈變遷 有極大的相關性。而就其他兩項功能特性而言,專家學者似乎皆較重視都市農地 所提供開放空間、觀光農業與休閒遊憩等功能,認為都市計畫農業區之農業產量 雖不及非都市農地之產量,但仍有提升糧食安全之作用,且其所提供之綠色空間 及景觀對於都市具有可及性與永續性之優勢。

而問卷的第三大部分即係『績效管制原則之建立』,於此部分本研究則先行 提出建立績效管制機制之目的,即為因應氣候變遷與能源耗竭的全球環境,並維 護具多功能性之都市計畫農業區,而依據三種功能特性之規劃目的設定不同之績 效管制原則,以維護不同功能特性之發揮。因此,績效管制於本研究係指為保護 農地資源之多功能性,避免因非農業使用等開發使用行為導致農地資源的永續性 遭受破壞,而採取針對不同功能特性之績效管制原則,並輔以其他配套之管制措 施,以排除妨礙農地多功能性發揮之各種使用行為。調查結果發現,受訪者高達 90%認同透過績效管制機制之建立,確實有助於都市計畫農業區多功能特性之發 揮。而針對未來農業區容許使用調整方向,受訪者則建議「廢棄物資源回收、貯 存場」項目最應取消,以維護農業區農地生產、生態與生活環境之永續。

建立績效管制機制之重心,在於績效管制各功能特性下的共同與個別原則,

而績效管制之共同原則除「於農業區內從事三大農業多功能之使用活動,應考量 個別農地之生產力等級,保護具經濟生產力的農業資源以維持基本糧食安全」與

「於農業區內從事三大農業多功能之使用活動,其建築設施應考量消防 設施、

災害防救設施、空間與必要之安全設備,以確保環境之安全性」外,其他共同原 則受訪者皆占有 50%以上的認同度,其中又以「於農業區內從事三大農業多功 能之使用活動,應符合農地之自然與土壤特性,避免破壞農地之周邊環境,包括 地形地貌、土壤、水文、地下水位等天然條件」為最重要之共同原則。又,針對 各功能特性下之個別管制原則,三種功能特性下之績效管制個別原則皆受到受訪 者的肯定,即所有個別原則皆適用於績效管制機制,然而由受訪者提出的其他建 議內容觀之,不論是共同原則或個別原則,於實際執行時皆應考量農業區內設施 的量體、農地區位、農地規模、活動性質、農地資源提供與容受力等,以使擬定 之績效管制原則係因地制宜且適地適用,達成都市計畫農地資源合理利用與配置 之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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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使績效管制機制執行時更為順利並達到效果,後續配套之誘因系統與行政 執行系統便十分重要且關鍵,針對誘因系統之內容受訪者則對於「建立農業區多 功能性之保育基金」與「簽訂維持農業區多功能使用之契約並給予補貼」最為認 同,另就績效管制監管系統之內容,「違規使用之監控」及「容許使用之監控」

受訪者認同度各佔有 95%與 90%,故兩者皆是現況中亟需改善與後續監控之項 目。此外,中央主管機關與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之作為及措施,同樣在行政系統 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就中央主管機關而言,所有的問項受訪者皆表示贊同,其中 又以「檢討並修正現行法令」最為重要,另對於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之配套措施,

所有的問項受訪者亦皆表示認同,而以「加強都市計畫農業區違規使用之取締」

認同程度最高。

「外部性理論」係本研究理論基礎之一,即係因績效管制機制單純的直接管 理分區內的公害,透過績效管制原則規範土地使用,不僅避免不當使用破壞環境 與負面外部性的產生,同樣的亦可維護農業區多功能性之外部效益,是一套極具 有力量的管理系統。因此,本研究建立之績效管制機制以外部性理論為基礎,績 效管制共同及個別原則即為避免於從事具多功能特性活動時,產生任何衝突與不 相容之外部性,以確保規劃管理與績效管制之目標可有效達成。此外,問卷調查 結果顯示專家學者贊同共同原則與個別原則應併同遵守,並針對後續監控、誘因 與行政等配套措施給予肯定,期望績效管制原則與相關配套措施互相配合之情況 下,可確保都市計畫農業區多功能特性之發揮。

此章節中專家學者問卷調查結果,即成為第五章『建立都市計畫農業區之績 效管制機制』的重要基礎,而受訪者提出之其他建議對於機制建立亦有極大之幫 助,故績效管制機制之內容將考量受訪者提出建議進行調整與改善,以期望其能 更具可行性且完整性,進而達成建立績效管制機制與維護農業區多功能特性發揮 之重要目標。而下表 4-24 至 4-27 即係整理自專家學者問卷調查結果,分別將受 訪者認同之共同原則與各功能特性下個別原則彙集成表,以便讀者閱讀後續本研 究建立之都市計畫農業區績效管制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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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農地之生態自然資源。

9.於農業區內從事經濟使用活動,應考量整體空間配置合理性與上位計畫之協調 性。

10.於農業區內從事生產與經濟使用活動,應維持區域性農路之順暢性,避免影 響周遭農業生產活動。

11.於農業區內從事經濟或容許使用活動,應留設「緩衝空間」即一定寬度之綠 地,以降低對周遭農地產生不相容之衝擊。

12.於農業區內從事生產與經濟使用活動,應避免重要農業改良設施所在之區位。

13.於農業區內從事經濟或容許使用活動,應考量鄰近地區建築景觀之相容性。

14.從事觀光遊憩活動時,應考量地方文化產業之結合。

15.於農業區內從事生產與經濟使用活動,不得隨意變更農地,避免農地流失。

16.從事觀光遊憩或容許使用活動時,其建築設施應為生產或經濟功能之需要。

資料來源:本研究整理。

表 4-26 問卷受訪者認同之「生態與環境功能」績效管制個別原則表 問項

1.於農業區內從事生態與環境使用活動,不得破壞生物多樣性之維持及重要野 生動物棲息地。

2.於農業區內從事生態與環境使用活動,應規劃留設滯洪池,提供雨水回收、

2.於農業區內從事生態與環境使用活動,應規劃留設滯洪池,提供雨水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