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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深度訪談結果分析

第四節 綜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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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節 綜合分析

本節將統整前三節對於典藏機構人員的訪談結果,依據研究問題分為三個部 分進行探討分析。第一部分為臺灣樂譜資料的保存現況,第二部分是典藏機構對 於樂譜資料整理與維護作業之執行情形,第三部分則是機構人員對於樂譜資料整 理與維護作業之看法與建議。

一、臺灣樂譜資料的保存現況

(一) 機構中未設置專責部門,行政資源不足

本研究選取國內保存有臺灣音樂家樂譜資料之機構為範圍,徵詢相關業務人 員進行訪談。然因樂譜資料的保存情況相當分散,沒有明確的母群體,故最終透 過立意取樣方式,以具歷史及文化保存功能之政府行政機構,以及設有音樂科系 之大專校院為主要目標,最終選取國史館、國家圖書館、臺灣音樂館、北藝大圖 書館以及臺師大音樂數位典藏中心等五所機構作為受訪對象。

但訪談後發現受訪機構在設置專責的樂譜資料或音樂文獻保存部門上均力 有未逮,大多是附屬於某個科或組別之下,且人力設置情形不甚理想;所有受訪 人員均需兼管其他業務與工作,例如:圖書採購、校史發展、流通服務與辦理展 覽等等。不足的人力部分,多數機構採用非正式編制的約聘僱人員或者臨時人員 來協助執行工作,有的則是以專案外包的方式推動相關業務。這樣的人力條件對 於機構業務的穩定度與投入熱誠上相對較低,也無法累積或延續經驗的傳承,長 遠來看,對於樂譜資料的保存工作是較為不利的。

經費拮据、分配不均或是使用上的限制,也是目前各機構相當堪憂的問題。

有的機構雖有穩定的經費來源,且建置有設備完善的典藏庫房,卻無法將經費用 於樂譜資料的徵集或是專職人員的聘任等方面。受訪者 A 表示:「我們幾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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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完全靠三寸不爛之舌,就是捐贈的意思。」(A:158),受訪者 F 則提到:「我 們一直是一個自給自足的單位,上級機構並沒有提供給我們固定的經費來運作,

一切都要靠自己,很不容易。」(F:108-109)在經費運用不夠靈活,人力調度 與行政資源都左支右絀的情況下,想要穩健發展樂譜資料的業務,實有執行上的 困難。

(二) 典藏機構之間各自為政,捐贈者難以抉擇

檢視國內典藏有樂譜資料的機構,並非由政府的同一行政機關管轄。以本次 受訪機構為例,國史館隸屬於總統府,國家圖書館與兩所大專校院隸屬於教育 部,臺灣音樂館則屬於文化部等,在級別上並非完全相等;另一方面,各機構對 於樂譜資料並沒有明確配合館藏特色的徵集原則,政府也未有統籌規劃之政策,

因此在樂譜資料的取得上,多半是透過各種管道,各憑本事以獲取捐贈者的認 同,但是卻甚少考慮到,這份樂譜資料或是文獻檔案,應該存放在哪個機構,對 於資料本身才最為適合,能夠獲得最好的保護,並且發揮最大的學術價值與使用 效益。

而在資訊不夠完整,文獻保存觀念亦不甚普遍的情況下,音樂家或是家屬雖 有捐贈的意願,但要將自己珍藏的樂譜資料捐到哪個典藏機構才是最好的選擇,

往往十分困擾。受訪人員表示,許多捐贈者常常在多個典藏機構間來回詢問,猶 豫再三,無法抉擇要將資料存放於何處,因而延長了觀望的時間,最後乾脆不捐;

或有甚者,則是選擇這裡捐一點,那裏捐一點,導致同一位音樂家的樂譜資料可 能分散在好幾個典藏機構中,破壞了檔案的全宗原則,後進的研究者想要找尋時 也無從找起,實非典藏機構所樂見。

(三) 館藏資源情形

由於典藏有樂譜資料的機構以綜合型圖書或檔案機構為主,並非單純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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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須假手他人。另有兩位受訪者提到,有專業人員協助,就比較不需費神處理樂 譜資料的編排,而能夠加速後續樂譜資料的維護與保存作業。

(二) 樂譜資料的整理作業沒有一致的標準

在實務上,受訪者咸認為在樂譜資料的整理作業方面,目前尚未有一致的標 準可依循,也沒有相關工作流程可以參考,多由人員視藏品情形與自身機構的作 業規範,自行決定處理方式。訪談發現,透過學術合作或專案外包方式將樂譜資 料交由合作單位整理後再入藏的機構人員,均表示相信對方的專業,因此並不特 別擔心資料整理或編排的問題;而自行整理樂譜資料的機構人員,則對於此方面 有較大的危機感,表示應該多參考國外音樂典藏機構的規範,並且學習相關經 驗。蓋因歐美國家對於音樂文獻與樂譜資料的整理與維護作業,早已施行了超過 半世紀,建立了系統性的機制,並且成立多個相關學會與組織,結合圖書資訊學 者、檔案學者與音樂學者們,專門探討此類標準之建立,其經驗值得國內借鑑。

此外,有三位受訪者在訪談過程中同樣提到,若是在整理樂譜時遇到問題,會希 望尋求合作夥伴或專業單位的意見,請教對方作法。這也凸顯國內的典藏機構目 前似乎沒有常規性的交流機會,可以交換彼此心得;若是能夠建立相關管道,或 是以類似合作館藏的概念,互通有無,也許對於建立樂譜資料編排標準的一致性 會更有助益,人員在實務工作上遇到問題時,也可以詢問或是尋求解決之道。

(三) 重視數位化工作並提供應用

在過去國科會數位典藏國家型科技計畫的大力推動下,所有受訪機構對於數 位化工作均不陌生,且都投入了大量資源,建置數位資源平臺與資料庫系統供大 眾使用;只有臺師大音樂數位典藏中心因經費不夠充裕,而未建置檢索系統,但 是所有典藏的物件均陸續數位化並保留於該機構的伺服器中。然而,這些平臺並 非單獨為樂譜資料或是為音樂文獻而建置,皆偏重於綜合性資料庫性質。將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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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規劃的整理與維護工作來說,不免時時擔心預算會不會有缺口,經費還能維持 多久,背負相當大的壓力;再者,專業人員的進用與培養也是一個大問題,如果 機構沒有編制內的正職人員,僅以約聘僱人員或是臨時人力代替,不但難以提供 職訓機會,提升人員的專業性,不穩定的高流動率也會造成人員交接時可能產生 的銜接問題或是其他困擾。這些都需要政府有延續性的政策支持,方能落實對於 樂譜資料的保存。

另一方面,政府的各行政部門也應進行整合,避免不同行政職權部門之間對 於徵集樂譜資料形成競爭,也導致執行重複功能的工作。本研究初步認為可將音 樂演出當下的樂譜資料由樂團保管與使用,而樂譜資料的徵集與長久典藏,則由 典藏機構統籌管理,至於圖書館以發展與音樂家相關之主題文獻徵集為重點,不 同屬性機構基於本職專長,彼此分工,可讓有限的資源發揮最大的功用,並且產 生群聚效應,吸引更多人願意將自己珍藏的樂譜資料與文獻捐贈出來,最終理想 的目標是能夠成立專門的音樂檔案館。

(二) 樂譜資料整理與維護標準的撰述

在樂譜資料的整理上,有受訪者提到,國際間音樂典藏機構的規範已行之有 年,並已有多項標準與著作可供人員參考學習;然而,針對國內的典藏機構,若 是能有以中文撰述的工作手冊或是相關文本,讓非具有音樂或是圖書資訊專業背 景的人員,能夠更清楚地理解樂譜資料的整理步驟與程序,對於文獻典藏的工作 將會有相當大的助益。以過去的國科會時期為例,當初為使執行數位典藏國家型 科技計畫的各計畫單位能夠有所依循,除了廣設工作坊指導計畫人員之外,國科 會另編纂了一套《數位化工作流程指南》,包括書畫、照片、文書檔案、地圖圖 資、民俗文物等不同內容,供計畫人員參考,以達到標準的一致性。目前臺灣音 樂館與臺師大音樂數位典藏中心也正致力於此項工作,並期待未來有更多樂譜資 料能夠經由這份工作指南,健全樂譜資料的整理與典藏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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