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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樂譜資料整理與維護作業之調查研究 - 政大學術集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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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cademic year: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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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國立政治大學圖書資訊學數位碩士在職專班 碩士論文 Master’s Thesis E-learning Master Program of Library and Information Studies National Chengchi University. 治. 政 臺灣樂譜資料整理與維護作業之調查研究 大. 立. ‧. ‧ 國. 學. A Study on Arrangement and Preservation of Music Manuscripts in Taiwan. er. io. sit. y. Nat. al. n. v i n 指導教授:林巧敏 博士 Ch engchi U Adviser:Dr. Chiao-Min Lin. 研究生:曾子嘉 Author:Tzu-Chia Tseng. 中華民國一○八年六月 June, 2019.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 謝 誌 終於,來到尾聲了,在將屆不惑的前夕。 取得第一個碩士學位時,我以為,這就是我求學生涯的盡頭。然而多年工作 讓我覺察自己的不足,想要進修的念頭也日益強烈;只是跨足陌生的領域,又猶 豫在家庭、生活與工作之間,當時的我懷疑,能否再經歷一次同樣的修練。 終究,我完成了對自己的承諾。即使,步步艱辛。 深深感謝我的指導老師林巧敏教授,無論在課業或是工作上始終溫暖而堅定. 政 治 大 持走完最後一哩路的最大動力。感謝我人生中另一位導師黃均人教授,始終推著 立 我前進,給我各種機會學習與成長,沒有您就沒有今日的我。謝謝我的口試委員 地支持著我;尤其是最後一年,一次次不厭其煩的討論、指引與鼓勵,是讓我堅. ‧ 國. 學. 薛理桂教授,您教授的檔案學是我最喜愛也最受用的課程,深入的見解讓我茅塞 頓開,豁然明朗。謝謝所有願意受訪的機構主管與人員,因為您們的傾囊相助,. ‧. 方使這份論文更臻完善。. sit. y. Nat. 其次,要感謝在政大與師大,所有陪伴我走過這段歷程的大家:謝謝明雯助 教,超迅速的效率與親切笑容讓人如沐春風;謝謝惠暖,有妳相伴,這三年一點. io. al. er. 也不孤單;謝謝苾瑩與映璇,體諒我蠟燭多頭燒的窘境,分擔掉很多工作;謝謝. n. v i n Ch 多年的合作夥伴韓斌,在學業與專業上一直擔任良師益友的角色。 engchi U. 予祈跟馨瑩,總是一起吐槽,一起哭,一起笑,最後還是一起完成計畫;也謝謝. 謝謝我的爸媽弟妹,來自原生家庭的愛永遠是我最堅強的後盾;謝謝我可愛 的女兒習勻跟帷勻,每每想到她們殷殷期盼電腦前的媽媽能夠多陪伴她們一點, 眼眶總不自覺地濕潤;也謝謝,為我跟孩子,撐起這個家的柏舟,為此,你犧牲 了許多,謝謝,辛苦了。 最後,祝我自己,畢業快樂。. 曾子嘉 108 年 6 月. DOI:10.6814/NCCU201900515.

(4)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DOI:10.6814/NCCU201900515.

(5) 摘 要 音樂是時間的藝術,也是人類重要的文化資產,為了傳承,因而透過記譜將 其留存下來。在歐美國家,於數百年前即開始進行樂譜資料與音樂文獻的蒐集、 整理與保存;建立專業社群,致力於交流與推廣。反觀國內,在這數十年間雖然 也有許多優秀的創作,但由於對樂譜資料的保護沒有積極的認知,也沒有專責機 構進行整合與管理,使得這些珍貴的史料逐漸損毀、佚失,最終消弭於無形,令 人十分憂心。. 治 政 本研究透過文獻探討,分析了解國內外重要典藏機構對於樂譜資料之整理與 大 立 維護現況,據以選定國內五所典藏有國人音樂家樂譜資料之典藏機構,對人員進 ‧ 國. 學. 行深度訪談並分析其館藏概況、樂譜資料整理與維護作業的情形、所遭遇之困. ‧. 難,最終提出對於目前國人音樂家樂譜資料整理與維護之永續發展建議,包括加. n. er. io. al. sit. Nat. 推動機構間資源互助共享、以及爭取設立音樂檔案館。. y. 強宣導史料典藏之觀念、借鑒國內外標準制定作業流程與規範、培養專業人才、. Ch. engchi. i n U. v. 關鍵字:樂譜資料、音樂文獻、音樂檔案、整理、維護. DOI:10.6814/NCCU201900515.

(6)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DOI:10.6814/NCCU201900515.

(7) Abstract Music is the art of time, also the important cultural property for a nation. In order to pass on, it is preserved through notation. In European and American countries, they began collecting, arranging and preserving music manuscripts, scores, and literatures hundreds of years ago, and established professional organizations to communicate and promote. On the other hand, Taiwan composers also have many excellent musical works in these decades, but there is no positive awareness of the manuscripts. 政 治 大 these precious historical materials 立 are gradually destroyed and lost as time goes by, protection, and also no specialized organization for integration and management,. ‧ 國. 學. and eventually disappeared into invisible. The condition is very worrying. Through the literature surveys, this study analyzed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 arrangement and preservation of music manuscripts by important archival institutions. Nat. sit. y. at home and abroad, selected five domestic institutions who collects music. al. er. io. manuscripts of Taiwan musicians, and then interviewed with employees of these institutions to understand and analyze the overview of collections, the situation of the. n. v i n and preservationCofh music manuscripts, e n g c h i U and the difficulties they Finally, I proposed the conclusions and suggestions as follows:. arrangement encountered.. strengthen the concept about preservation of historical materials, set up work standards by drawing on domestic and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cultivate professional talents, promote resource sharing among archival institutions, and strive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a music archive.. Keywords: Music manuscripts, Music literatures, Music archives, Arrangement, Preservation. DOI:10.6814/NCCU201900515.

(8)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DOI:10.6814/NCCU201900515.

(9) 目 次 第一章 緒論 ............................................................................................................... 1 第一節 研究動機 ................................................................................................... 1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 4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 5 第四節 名詞解釋 ................................................................................................... 7 第二章 文獻探討 ....................................................................................................... 9 第一節 樂譜資料保存作業探討 ........................................................................... 9 第二節 臺灣樂譜資料典藏管理概況 ................................................................. 21. 政 治 大. 第三節 國外音樂文獻保存維護概況與策略 ..................................................... 31. 立. 第四節 國內外音樂文獻典藏與管理綜合分析 ................................................. 44. ‧ 國. 學. 第三章 研究設計與實施 ......................................................................................... 48 第一節 研究設計 ................................................................................................. 48. ‧. 第二節 研究方法與對象 ..................................................................................... 50 第三節 研究工具 ................................................................................................. 53. y. Nat. io. sit. 第四節 研究實施步驟 ......................................................................................... 55. n. al. er. 第五節 資料分析 ................................................................................................. 57. i n U. v. 第四章 深度訪談結果分析 ..................................................................................... 58. Ch. engchi. 第一節 受訪機構人員與館藏概況分析 ............................................................. 58 第二節 樂譜資料整理與維護作業現況分析 ..................................................... 68 第三節 樂譜資料整理與維護作業之困境與挑戰 ............................................. 81 第四節 綜合分析 ................................................................................................. 86 第五章 結論與建議 …............................................................................................. 94 第一節 結論 ......................................................................................................... 94 第二節 建議 ......................................................................................................... 97 第三節 後續研究建議 ....................................................................................... 100 參考文獻 ................................................................................................................. 101 附錄 典藏機構訪談大綱 ....................................................................................... 109 i. DOI:10.6814/NCCU201900515.

(1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ii. DOI:10.6814/NCCU201900515.

(11) 表目次 表 2-1 樂譜資料的形式 ......................................................................................... 13 表 2-2 檔案庫房溫溼度標準表 ............................................................................. 17 表 2-3 國家圖書館受贈音樂家樂譜資料與文獻列表 ......................................... 24 表 2-4 臺灣音樂館受贈音樂家樂譜資料與文獻列表 ......................................... 26 表 2-5 臺師大音樂數位典藏中心受託處理與保管之音樂家樂譜資料與 文獻列表 ..................................................................................................... 29 表 2-6 五所國內典藏機構保存臺灣樂譜資料概況一覽表 ................................. 29. 政 治 大 表 2-8 七所國外機構典藏音樂文獻概況一覽表 ................................................. 42 立 表 2-7 美國國會圖書館《蓋希文檔案》內容系列分類 ..................................... 32. ‧ 國. 學. 表 2-9 國內外音樂典藏機構綜合分析表 ............................................................. 45 表 3-1 受訪機構一覽表........................................................................................... 52. ‧. 表 3-2 訪談大綱 ..................................................................................................... 53. sit. y. Nat. al. er. io. 表 4-1 受訪者背景說明表 ..................................................................................... 58. v. n. 表 4-2 受訪機構館藏數量及其內容特色說明表 ................................................. 62. Ch. engchi. i n U. 表 4-3 受訪機構收藏國人音樂家樂譜資料與相關文獻一覽表........................... 88 表 4-4 受訪人員背景與該機構樂譜資料整理情形對照表 ................................. 90 表 4-5 受訪機構數位資源檢索平臺與資料庫一覽表 ......................................... 92. iii. DOI:10.6814/NCCU201900515.

(12) 圖目次 圖 2-1 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查詢許常惠「手稿」結果 ..................... 23 圖 2-2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數位典藏平台查詢「大師簽名手稿」結果 ............. 27 圖 2-3 大英圖書館館藏維護政策 ......................................................................... 36 圖 2-4 耶魯大學圖書館有專門的保存部門提供專業諮詢與服務 ..................... 38 圖 2-5 荀白克中心網頁中對於館藏檔案之說明 ................................................. 39 圖 2-6 保羅•薩赫基金會網頁 ............................................................................. 40 圖 3-1 研究架構 ..................................................................................................... 49. 政 治 大. 圖 3-2 研究流程 ..................................................................................................... 56. 立.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iv. DOI:10.6814/NCCU201900515.

(13) 第一章 緒論 第一節 研究動機 音樂是時間的藝術,稍縱即逝,為了重現記憶中的聲響,無論是西方或東方, 無不嘗試用各種方式將其記載下來。在希臘羅馬時期已有用字母與符號的方式記 錄下音的高低與節奏,之後漸漸發展出紐姆譜、四線譜,乃至今日通行的五線譜; 而在中國,則由文字譜逐漸衍生出減字譜、工尺譜等。透過這些記譜,過去只存 在於作曲家腦海裡的美妙樂音得以恆久流傳,一次次透過現場演繹與錄影音再次. 政 治 大. 重現;這些樂譜資料是國家重要的文化資產,極需要被妥善保存與維護。. 立. ‧ 國. 學. 在西方音樂歷史中,早期樂譜的傳承全部依靠手抄,這些抄本大部分保存在 圖書館或是修道院等宗教機構中;印刷術普及之後,樂譜的數量才逐漸增加;另. ‧. 一方面,因應技術理論的發展、演出與出版的需要,使作曲家們開始保留自己的. sit. y. Nat. 手稿,以備不時之需。以巴洛克時期的音樂家巴赫 (J. S. Bach, 1685-1750) 為例,. io. er. 其作品與同時代人相較之下,相對完整地保存下來,分別收藏在德國國家圖書館. al. v i n C h (Sächsische Landesbibliothek 勒斯登薩克森國立與大學圖書館 engchi U n. (Deutschen Nationalbibliothek)、柏林國立圖書館 (Staatsbibliothek zu Berlin)、德 – Staats - und. Universitätsbibliothek Dresden)、萊比錫巴赫檔案館 (Bach-Archiv Leipzig)等處, 這些史料後來成為研究與編訂《巴赫全集》的重要資料。又例如貝多芬,這位多 產作曲家留下的手稿中,還包括了為數眾多的草稿,以至於後來專門形成音樂學 研究中的一個分支—貝多芬「草稿本」(Sketch-Books) 研究,從而誕生了不少成 果,並且造就了像科爾曼 (Joseph Kerman, 1924-2014) 這樣在手稿研究上的領軍 人物。 有鑒於二次世界大戰對於歐洲社會的歷史與藝術文化造成無可彌補的巨大 損害,1951 年 7 月,多位歐美音樂圖書館與典藏機構代表於法國巴黎召開會議, 1. DOI:10.6814/NCCU201900515.

(14) 正式成立「國際音樂圖書館、檔案館與文獻中心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Music Libraries, Archives, and Document Centers, 簡稱為 IAML),以促進音樂圖書 文獻發展、加強館際交流、建立國際合作平臺為宗旨;並且在隔年與「國際音樂 學學會」(International Musicological Society, 簡稱為 IMS) 共同創立了 4 個「R 計畫」(R-Projects),針對音樂手稿與樂譜、音樂文獻、音樂圖像以及期刊等資料 進行蒐集、彙整與編目。這 4 個「R」分別為:成立於 1952 年的「RISM」(Répertoire International des Sources Musicales),專門蒐集 1600 年以後的音樂手稿、樂譜資 料、理論著作與劇本;1966 年創立的「RILM」(Répertoire International de Littérature. 政 治 大 1971 年的「RIDIM」(Répertoire International d’Iconographie Musicale),蒐集音樂、 立 Musicale),蒐集的是 1967 年以後音樂相關研究的文獻摘要與全文索引;創立於. 舞蹈、戲劇與歌劇相關的圖像資料;而最晚成立的「RIPM」(Répertoire International. ‧ 國. 學. de la Presse Musicale),則彙整了 1800-1950 年間出版的音樂期刊資料,收錄超過. ‧. 100 種的音樂期刊 (RISM, RIDLM, RILM, and RIPM, 2018)。其中最早創設的. y. Nat. 「RISM」(國際音樂文獻資源總目),成立後即開始進行樂譜資料的蒐集、編目. er. io. sit. 與出版等工作。其線上目錄至今已經有逾百萬筆資料,分別來自全世界兩千多個 音樂圖書館、檔案館或資料館、修道院、學校與私人收藏家,透過出版目錄索引. al. n. v i n 與線上資料庫,讓使用者得以檢索 2015)。 C h (RISM-Zentralredaktion, engchi U. 反觀臺灣乃至於兩岸三地,由於對音樂文獻的保存與維護尚未建立積極的認 知,許多音樂手稿與樂譜往往沒有被妥善收藏,隨著作曲家逝世、年代日漸久遠 等諸多原因而逐漸損毀,最後消弭於無形;相對於國外行之有年的保存觀念與政 策,臺灣始終未有專責機構對於音樂資源進行整合與管理,是十分令人憂慮的問 題。此外,由於資訊科技的進步,全世界掀起一陣數位化浪潮。2002 年臺灣在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 (現為科技部) 的主導下展開長達十年的數位典藏國家 型計畫,一時之間,許多擁有珍貴館藏的機構紛紛投入大量資源進行數位化工 作,其中也不乏樂譜資料的數位典藏;然而,十年經驗雖然創造了大量成果,但 2. DOI:10.6814/NCCU201900515.

(15) 是典藏有音樂資源的機構卻因實體館藏分散未整合,多以個別主題網站或是資源 檢索系統方式呈現,與其他領域相較之下,顯然欠缺整體的維護與發展遠景,使 用者亦無從得知該如何搜尋檢索。 基於上述背景,本論文希冀透過調查研究,一方面蒐整了解世界各國重要典 藏機構對於音樂文獻保存與管理策略之探討;另一方面,亦了解國內收藏有樂譜 資料之重要機構整理與維護作業現況;期望根據調查分析結果,提出對於目前國 人音樂家現有樂譜資料整理、保存與維護之永續發展建議。.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3. DOI:10.6814/NCCU201900515.

(16) 第二節 研究目的與問題 有鑑於國內對於樂譜資料的保存尚未受到重視,在音樂資源的維護與管理上 亦無專責機構統籌整合,本研究目的在於: 一、分析目前國內相關典藏機構對於樂譜資料之保存作業現況,了解資源內容與 典藏情形,並彙整有關徵集、整理編排與保存維護等各個面向之問題,藉以 了解國內典藏機構在相關工作面臨之瓶頸。 二、分析國外重要音樂圖書館、檔案館或典藏機構對於樂譜資料之保存概況,探. 政 治 大 三、歸納現況調查分析與文獻探討結果,提出對於音樂手稿與樂譜資源的整理編 立 討比較其特色與值得仿效之處。. ‧ 國. 學. 排與保存維護之建議並進行反思,提供國內相關典藏機構實務作業參考。. ‧. 基於上述目的,本研究問題希望探討:. sit. y. Nat. 一、臺灣樂譜資料目前保存的現況?重要的典藏機構保存有哪些國人作曲家或音. n. al. er. io. 樂家的作品手稿及相關資源?. i n U. v. 二、目前典藏機構對於樂譜資料的整理與保存方式?是否有依循的標準?. Ch. engchi. 三、國外重要音樂典藏機構如何整理與保存樂譜資料?是否有可借鑑之處? 四、國內典藏機構對於樂譜資料的維護與管理迫切待解決之問題為何?如何建立 有效管理規範與機制?. 4. DOI:10.6814/NCCU201900515.

(17) 第三節 研究範圍與限制 一、研究範圍 (一) 研究資料之範圍 本研究以國內保存有臺灣音樂家樂譜資料之典藏機構為調查對象,其中「樂 譜資料」之研究範圍,以作曲家的音樂手稿為主,包含在創作過程中可能產生之 草稿、手抄稿、複本修改樂譜、或是尚未成曲的創作片段或殘稿等。若機構同時 藏有該作曲家之出版樂譜或是相關文獻如:文字手稿、書信、照片等,可做為附. 治 政 加資料一併參考。但若該機構所保存之臺灣音樂家檔案中僅有出版樂譜或其他文 大 立 獻,並未包含創作手稿,則不在本研究調查分析之範圍內。 ‧ 國. 學. (二) 研究機構之範圍. ‧. 臺灣目前並無專門的音樂典藏機構,對於音樂文獻檔案的保存維護也尚未有. y. Nat. io. sit. 專責部門負責統籌;綜觀國內目前典藏有樂譜資料之機構,以具文化教育職能之. n. al. er. 政府機構以及設有音樂科系之大專校院為主。本研究選擇其中五所具有代表性之. Ch. i n U. v. 機構為研究對象,分別為:國史館、國家圖書館、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 engchi. (以下簡稱為臺灣音樂館)、國立臺北藝術大學圖書館(以下簡稱為北藝大圖書館) 以及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數位典藏中心(以下簡稱為臺師大音樂數位典藏中 心)。研究對象背景與說明分別於第二章第二節以及第三章第二節詳述。 二、研究限制 關於國外典藏機構音樂檔案保存與維護概況之資料蒐集,囿於時間、人力與 經費所限,本研究主要透過機構網站公開資訊及學術性文獻等書面資料取得,進 行內容研讀與分析。此外,對於國外典藏機構作業特色,囿於語文視讀能力,僅 以英語系國家之機構,或是提供有英文版網頁之歐洲國家機構為主。本研究分別 5. DOI:10.6814/NCCU201900515.

(18) 就國家型典藏機構、大專校院音樂圖書館、專門音樂文獻中心等不同性質,選擇 其中具代表性的五所機構進行研究,包括:美國國會圖書館、英國大英圖書館、 美國耶魯大學音樂圖書館、奧地利荀白克中心以及瑞士保羅•薩赫基金會;另外 選擇兩所位於兩岸三地,目前典藏有華人音樂家樂譜資料之機構:香港中央圖書 館與上海音樂學院圖書館,做為華人地區機構典藏樂譜資料之分析參考。.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6. DOI:10.6814/NCCU201900515.

(19) 第四節 名詞解釋 一、音樂檔案 (Music Archives) 「音樂檔案」指的是由音樂家或音樂機構因個人活動或機構運作所產生,記 錄有音樂符號、記號與相關文本的各種資料形式,像是:紙本文件、影音資料、 繪畫圖像與藝品實物 (樂器) 等。這些資料的珍貴之處在於保存了最真實的音樂 歷史,可以提供研究者第一手資訊。 《新葛羅夫音樂辭典》(New Grove Dictionary of Music and Musicians)中,對於「檔案與音樂」(Archive and Music) 有較為廣義 的解釋:.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檔案 (archive) 這個詞在音樂中,常被廣泛地用於第二層意義,即被當 成是「特藏」(collection) 甚至是「圖書館」(library),例如:德國卡賽爾的 音樂歷史檔案館 (Deutsches Musikgeschichtliches Archiv),就是一個收集了 各種與德國音樂相關的微縮膠卷的圖書館 (Lesure, 2001)。. sit. y. Nat. 本研究以保存有臺灣音樂家樂譜資料的國內機構為研究對象,除了樂譜,部. io. er. 分機構尚保存有其他相關物件,如:文字手稿、書信、照片、剪報、影音檔案等。 這些均屬於音樂檔案的範疇,可做為輔助之參考內容。. n. al. Ch. engchi. 二、樂譜資料 (Music Scores and Manuscripts). i n U. v. 做為音樂檔案中的重要類別,樂譜資料是以紙張為載體,透過各種符號記錄 下內容。一般所認知的樂譜 (scores),是由出版商買下版權,經由印刷並出版的 完整樂譜,如同圖書一般,可以被大量印刷或複製;然本研究所指之「樂譜資料」 , 主要以作曲家親筆創作的手稿 (manuscripts) 為對象,具有唯一性、真實性等檔 案特質以及永久保存之史料價值。 《新葛羅夫音樂辭典》於「檔案與手稿」(Archives and Manuscripts) 詞條中,對「manuscripts」的定義如下: 手稿指的是手寫的文件,具有高度價值,這不僅是因為它獨一無二,而是由 7.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0) 於透過手稿,可揭示作曲家創作的過程,同時展示其對於表演、傳播、音樂 形式發展等面向所提供的更多細節 (Adams, 2013)。 國內典藏機構目前對於樂譜資料的收藏多混合了印刷樂譜與手稿兩者,本研 究將以手稿的保存與維護做為主要探討範圍。.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8.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1) 第二章 文獻探討 本研究之文獻探討共分為四節,第一節探討樂譜資料保存作業之流程;第二 節則探討臺灣樂譜資料典藏管理之概況;第三節針對國外重要典藏機構對於樂譜 資料之保存概況與作業進行探討;第四節則對國內外音樂文獻之典藏與管理進行 綜合分析。. 第一節 樂譜資料保存作業探討. 政 治 大 抄稿。15 世紀中葉,古騰堡 (Johannes Gensfleisch zur Laden zum Gutenberg, 立. 做為音樂文獻最重要的史料來源,樂譜的起源來自於西方中世紀以來的手. ‧ 國. 學. 1397-1468) 發明活字印刷,開創印刷技術的新發展;半世紀後,威尼斯樂譜商 佩特魯奇 (Ottaviano Petrucci, 1466-1539) 成功將此技術運用在樂譜的印製上,出. ‧. 版了第一本印刷樂譜《複音音樂百曲集》(Harmonice Musices Odhecaton, 1501);. io. sit. y. Nat. 至此之後,始產生有別於手稿的印刷樂譜,至今逾五百年歷史。. n. al. er. 相較於印刷樂譜,手稿由於是作曲家個人的親筆創作,具有原創性、唯一性. i n U. v. 以及未出版之特質,因而與檔案的性質十分類似 (薛理桂,王麗蕉,2010)。 《圖. Ch. engchi. 書館學與資訊科學大辭典》中對「檔案」的定義為:. 政府機關、人民團體、公司行號及個人,因處理公眾事務,而產生之文 字記錄或實物,經過種種科學管理程序,予以整理、分類、立案、編目等手 續,使成為有組織有系統,既便保管,又利查檢之資料,妥存於合法之管理 機構中,用供執行政務之稽憑,為史料採擇與學術研究主要對象之一 (林金 枝,1995)。 《檔案與文書專有名詞辭典》(A Glossary of Archival and Records Terminology) 中,則認為「檔案」是: 由個人、家庭或是公私立機構因事務運作產生或是接收的資料,由於其 9.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2) 內容具有永恆價值或是可作為創作者本身的職能與責任的佐證,尤其是那些 資 料 維 護 上 使 用 既 定 原 則 來 處 理 的 檔 案 與 永 久 性 記 錄 (Pearce-Moses, 2005)。 綜上所述,可歸納「檔案」的構成應包含下列三個要項:(一) 檔案產生者, 即資料來源,包含個人、家族與機構團體;(二) 因事務運作而產生或匯集,逐 漸積累之資料;(三) 經過專業人士或機構的鑑定,認為有長期保存之必要,透 過專門的方式進行整理與編排後,被妥善收藏。 參考檔案管理之原則,試述樂譜資料保存之作業流程如下: 一、捐贈與徵集. 立. 政 治 大. 一般而言,對於私人手稿的蒐集方式,主要有三種途徑:透過代理商、捐贈. ‧ 國. 學. 與購買 (薛理桂,2004)。以現況而言, 「捐贈」是目前臺灣各機構取得樂譜資料. ‧. 最主要的途徑。蓋因國內尚未有音樂文獻的專門典藏機構,自無可能有相應的經. y. sit. io. n. al. er. 幾種類別:. Nat. 費預算透過代理商或是直接購得資料。至於捐贈,究其歷史情形,可能分為以下. i n U. v. (一) 捐贈:由音樂家本人或是家屬將樂譜手稿直接贈與典藏機構。例如:國. Ch. engchi. 家圖書館於 2017 年獲作曲家馬水龍之家屬捐贈其創作手稿、樂譜與畫 作等資料 (國家圖書館,2017a)。 (二) 轉贈:非音樂家本人或是家屬,因故受託將擁有的資料轉贈與典藏機 構。如中國作曲家譚小麟的手稿,即由受託保管的友人傅雷轉贈給中國 國家圖書館 (李小文,2005)。 (三) 購贈:捐贈人既非作曲家本人或是家屬,也不是受託的保管者,而是通 過購買的方式購得手稿,再捐贈給典藏機構。例如:美國企業家,同時 擔任茱莉亞音樂學院董事會主席的柯夫納 (Bruce Kovner, 1945- ) 於 2006 年買下一批包括巴赫、莫札特、貝多芬等人手稿在內,極為珍貴 10.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3) 的音樂文獻 (包含草稿、書信、手抄件、首版樂譜等),並將這批市值 估計約兩千萬美元的文獻全部捐贈給茱莉亞音樂學院,成為後來《茱莉 亞音樂學院手稿典藏》(The Juilliard School Manuscript Collection) 的基 礎 (Oestreich, 2012)。 接受捐贈是機構獲得館藏最常見的途徑;另一方面,若是典藏機構具有一定 的名聲或影響力,也可以透過徵集的方式取得館藏。例如:1991 年是美國紐約 卡內基音樂廳 (Carnegie Hall) 開幕一百周年,從 1986 年起,卡內基廳即著手進 行歷史文獻的徵集。然而做為一個演出場地,大部分的演出活動並非由該廳主. 政 治 大. 辦,而是租借給各演出者、樂團或其他團體;過去也並未留存相關海報、節目單. 立. 與文件。為了找回這些資料,卡內基廳運用影響力,透過各種方式,包括:在雜. ‧ 國. 學. 誌刊登廣告、撰寫專文報導、聯繫相關人士如當時的建築師、演奏家或員工等, 公開徵集過去的演出文獻。當消息經由媒體廣為發佈,一件件珍貴的文獻像是:. ‧. Nat. er. io. sit. 一回到卡內基廳,成為珍貴的館藏 (黃均人,2017)。. y. 音樂廳的原始建築設計圖、開工當日使用的鏟子、照片、海報與節目單等等,逐. 香港中央圖書館的《香港音樂特藏徵集活動》亦為一例。2001 年起,該館. al. n. v i n Ch 展開香港音樂文獻的蒐集行動。由於許多音樂家年事已高,或移居海外,要取得 engchi U. 同意與授權並不容易;另一方面,在中國樂教傳統上, 「入室子弟」 、 「嫡傳弟子」 等門派觀念濃厚,視手稿為「秘笈」的心理也讓徵集活動在推行之初並不順利。. 但是在館內人員的努力下,終於感動許多樂界前輩,包括:吳大江、屈文中、胡 文森等,都陸續捐出自己的手稿收藏。該特藏累積至今已有數萬筆資料,此批史 料也帶動香港音樂學術研究之進一步發展 (鄭學仁,2013)。 二、評估與鑑定 每個典藏機構的條件不一而足,在有限資源下,對欲捐贈或是徵集的樂譜資 11.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4) 料進行事前評估,是非常重要的工作。此步驟如同檔案的「鑑定」,可分為兩個 面向,包括對物件本身的內容評估,以及對於典藏機構的客觀條件評估,究其目 的,或可歸納為以下四點: (一) 確定該批資料是否符合館藏發展政策,有必要入館收藏。 (二) 鑑定內容是否真實而具有珍貴保存價值。 (三) 評估檔案狀態是否有保存的急迫性,必須優先處理。 (四) 確認典藏機構是否具有足夠的專業與資源如:經費、人力、保存環境與 儲放空間等,得以妥善處理該批文獻資料。. 政 治 大 館藏發展計畫與維護政策,是典藏機構所訂定之館務執行方針,透過政策鑑 立. 定與篩選,方能有效管理與維護館藏的成長,並使人員在徵集館藏時有所依歸。. ‧ 國. 學. 其內容除了對於檔案維護應有原則性的說明,並應涵蓋各項維護工作要求,以逐. ‧. 漸形成作業規範,具有實務的可操作性 (林巧敏,李佩珊,2016)。以《手稿館. io. n. al. er. 策內容即建議如下列 (Phillips,1984;薛理桂,2004):. sit. y. Nat. 藏政策之發展》一文為例,Faye Phillips 對於如樂譜資料的手稿類文獻之館藏政. i n U. v. (一) 館藏目標:訂定明確的館藏目標,並定期予以評估與分析。. Ch. engchi. (二) 館藏能支援的類型:管理者必須明確了解自身館藏的特色,以及所能提 供的服務類別與層次,像是研究、展覽、推廣、出版等。 (三) 館藏服務對象:不同的服務對象,像是學者、學生或是一般民眾,將影 響收藏的內容深度。 (四) 館藏優先順序與限制:應考慮現有館藏特點、數量、質量與收藏層級, 現有館藏弱點,以及希望收藏檔案的區域、年代、主題、語言或類型等。 (五) 合作館藏發展:檔案館之間的館藏若是重複,將造成人力、空間與經費 的浪費,透過合作協議或策略,可使各館之間各自進行區隔,分別建置 獨具特色的館藏。 12.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5) (六) 資源分享政策:包括資源分享的方式、預算與範圍等。 (七) 館藏淘汰政策:必要時的鑑定與淘汰政策。 (八) 影響蒐藏政策的程序:檔案蒐集人員應為與不應為之程序,為指導性之 原則。 (九) 監控與評估館藏發展的過程:擬定發展時間表並進行評估,了解館藏發 展計畫是否符合實際需求,能夠在既定時程內達到發展目標。 三、分類編排. 政 治 大 因為音樂手稿的載體 (樂譜) 有著非常特殊的多樣性。除了類型複雜,同一首作 立 相較於一般手稿,樂譜資料的分類與編排在實務上相對有一定的難度,這是. 品可能有多種版本,或是被出版多次,並以總譜、分譜、指揮用譜等方式單冊或. ‧ 國. 學. 併冊出版,造成編排上的困擾 (陳桂汾,1996a)。另一方面,作曲家於創作期間. ‧. 的反覆修改,亦會產生各種不同譜稿。以一首樂曲為例,除了被視為最後定稿的. y. sit. n. al. er. 樂譜資料的形式. io. 表 2-1. Nat. 樂譜,同時還可能存在如下形式:. i n U. v. 依版本區分. 草稿、抄寫定稿、修改複本、打譜樂譜、出版樂譜、創作片段…. 依類型區分. 總譜、分譜、合唱譜、伴奏譜、鋼琴縮譜、指揮用譜、簡譜…. Ch. engchi.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製作。. 從版本觀之,一首作品在創作之初,作曲家可能會先使用鉛筆進行創作,也 就是草稿;如果創作期間有大幅度的改動,那麼草稿可能不只一份,也不一定會 寫完;最終完成的成品,就是所謂的定稿。然而,定稿也不見得只有一份,有的 作曲家習慣在作品完成後,用簽字筆或是墨水筆再抄寫一份工整的稿件,一方面 可以留存;另一方面,若是要提供給演奏家演出或是交給樂團、出版社進行打譜, 繕寫過的抄寫稿也較不容易辨識錯誤。 13.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6) 然而,經過一段時間,作曲家要是覺得不滿意,或是有新的靈感,想要修改 早已完成的樂曲,也是常有的情形;他們可能會將之前的定稿影印後,在影印本 上進行修正或增刪,形成另外一個版本的樂譜。更不用說在創作期間,隨手記寫 下一段動機、主題或是任何一個聲部旋律的樂譜譜紙,這些都是創作的一部分。 換句話說,這些樂譜都屬於同一首作品,內容可能相同或者相似,只是版本不同。 從學術研究的角度而言,都具有保留的價值。至於樂譜的類型,同樣也是五花八 門,種類繁多。以一首管絃樂曲實際可能產生的樂譜來說,除了總譜手稿、抄寫 給每個聲部使用的分譜、指揮用譜之外,若是有聲樂或是合唱聲部,則可能會產. 治 政 大 作品,因此應該放在一起處理。 立. 生合唱分譜,以及讓合唱練習使用的鋼琴縮譜…等。這些樂譜,都是屬於同一首. ‧ 國. 學. 樂譜資料的排序也是一個需要思考的問題。一般而言,檔案處理主要有三項 原則: 「來源原則」 、 「全宗原則」與「原始順序」 ,意即在進行整理編排時,須重. ‧. 視檔案產生的出處以維護其證據價值;奠基在來源原則上,應保持維護檔案的整. Nat. sit. y. 體性以形成全宗;以及維持資料產生的順序以反映業務的使用狀況 (薛理桂,. n. al. er. io. 2004)。然而,如同個人文書,樂譜資料並非因業務活動而產生,而是作曲者的. i n U. v. 自由創作,因此並無原始順序可言,針對此種情形,在編排上應以「簡單可用」. Ch. engchi. 為主要方針 (薛理桂,王麗蕉,2010)。參考國內外各典藏機構對於樂譜的編排, 常見方法包括:依照作品編號、作品類型、創作年代、以及字母或筆畫順序。 (一) 依照作品編號排序 西方古典音樂歷史悠久,對於史料保存的概念也早已成形;在蒐集完整的樂 譜資料與文獻檔案基礎上,逐漸發展出「主題目錄」的學科。這樣的著作裡,作 曲家所有的作品都會被考證、研究、編號後整理成冊,最後變成一個權威的編目。 其 中 最 具 代 表 性 的 就 是 由 奧 地 利 學 者 克 歇 爾 (Ludwig Ritte von Köchel, 1800-1877) 於 1862 年為莫札 特編 撰的主 題目 錄 Chronologisch-thematisches 14.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7) Verzeichnis sämtliche Tonwerke Wolfgang Amade Mozart’s。現在提及莫札特的作 品,都習慣以克歇爾編號的「K. / KV」(Köchel-Verzeichnis) 來標示。再以典藏 於耶魯大學的《艾伍士檔案》為例,其「音樂手稿」系列中,各作品的排序方式, 同樣依照鋼琴家科克派崔克 (John Kirkpatrick, 1905-1991) 與指揮家辛克萊 (J. B. Sinclair, 1927- ) 等人為作曲家艾伍士 (Charles Ives, 1874-1954) 編纂的主題 目錄為依據 (Sinclair, 1999)。 (二) 依照作品類型排序. 政 治 大 形式的樂曲。以巴赫為例,畢生即創作了包含康塔塔 (Cantata)、經文歌、彌撒、 立 多數西方作曲家在創作時並不會侷限於某一種類型,而是嘗試寫作各種不同. 受難曲與清唱劇、四聲部聖詠、鍵盤作品、魯特琴作品、室內樂與管弦樂等涵蓋. ‧ 國. 學. 各類聲樂與器樂作品;至於貝多芬,也有康塔塔、彌撒、歌劇、奏鳴曲、室內樂、. ‧. 交響曲、協奏曲等等形式多樣的創作。因而,作品類型是許多學者在整理西方作. sit. y. Nat. 曲家之樂譜資料與研究檔案時的重要依據。. n. al. er. io. 然而無論是依照作品編號或是作品類型,此兩種方法都較為適用於樂譜資料. i n U. v. 已留存完整,並經過學者專家整理與編排後的音樂檔案,因為需要經過長期且非. Ch. engchi. 常專深的學術考證方能完成。與歐美國家相比,兩岸三地的專業音樂創作歷史並 不算長,且檔案保存的情況並不完善,要達到如上成果,可能還需要一段較長的 時間。另一方面,隨著電子音樂、多媒體與科技藝術的興起,當代的音樂創作邁 向了新的時代,也呈現迥異與過往的各類型作品,亦未必適用此種編排方法。 (三) 依照創作年代排序 對於創作時間明確的手稿,或是經過學者嚴謹考據,在歷史上已有定論的作 品,那麼按照年代排列是可行的。然而,要求整批手稿裡的每一首樂曲都有確切 的創作年代,其實並不那麼容易,若是作曲家還健在,自然可透過徵詢或口述史 15.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8) 的方式釐清;但受到許多因素影響,即使是作曲家本人也不見得會對每一首樂曲 都記憶猶新,因此,還是必須以手稿上的註記做為依據,口述史則為輔助參考。 萬一真有少數年代實在無可考的作品,可以按其大致創作時間,排放在某一個時 期的最後,例如:1960 年代等。 另一方面,依據年代編排還有一個難以解決的困擾,即修改或拓展的空間十 分有限;若是發現新的作品,想要插入原本的排序之中,將會有很大的困難。例 如在克歇爾的基礎上,由另一位音樂學者愛因斯坦 (Alfred Einstein, 1880-1952) 於 1937 年修訂的莫札特主題目錄,就只能在原版的編號之後加上小寫字母作為. 政 治 大. 擴充方式 (Einstein, 1962)。. 立. (四) 依照字母 / 筆畫順序排序. ‧ 國. 學. 依照字母順序進行編排,是西方音樂常見的排序方式;若是套用於中文,可. ‧. 轉變為依筆劃多寡來排序。如此一來,可以避免對某些無法確認創作日期或者經. Nat. sit. y. 過多次改編,情況過於複雜的樂譜資料造成的問題,以免檔案整理工作不至困於. n. al. er. io. 無休止的考證而停頓不前。 四、保存維護. Ch. engchi. i n U. v. 此處所提及之「保存」(preservation),是以物理性的方式盡力維護或維持原 始物件的狀態,不做任何修復性的處理,亦即應用在減緩惡化與延長其生命,以 確保它們能繼續被使用的一切管理、技術和財務方面之考量 (Walker, 2013)。另 一方面,自 1970 年代起,歐美國家即開始發展「預防性保存」 ,對於典藏環境的 控制以及藏品的維護管理建立預防性的技術措施 (林巧敏、洪碧苓,2011),以 下即針對此兩個面向進行討論。 (一) 典藏環境標準 16. DOI:10.6814/NCCU201900515.

(29) 對於紙質類文獻的樂譜手稿而言,庫房典藏環境與空間之條件影響甚鉅,像 是溫度與相對濕度的控制、光線、空氣懸浮顆粒與氣體污染物等等。若是典藏環 境未達到合理之標準,隨著時間流逝,文獻檔案仍然會日漸耗損,終至毀壞。以 臺灣如此潮濕的副熱帶型氣候,相對溼度往往在 70%甚至 80%以上,會加速紙 張纖維素水解而產生酸,對於文獻檔案的保存是極大的危機;特別是相對溼度若 超過 70%,對於黴菌的生長也相對有利,無論是何種檔案,黴害都是非常令人頭 痛的問題 (溫台祥、楊時榮,2010)。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於《檔 案庫房設施基準》中即訂定了各類型檔案的庫房溫溼度標準,關於紙質類文獻檔. 政 治 大. 案的標準如表 2-2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2017a)。. 立. 檔案庫房溫溼度標準表. 溫度. 相對溼度. 15℃~25 ℃. 35%~55%. 溫度. 每 日 容 許 27℃以下 每日容許 變動±5% 變動±2℃. 相對溼度. 60%以下. io. sit. y. Nat. 紙質 (paper). 機關檔案. ‧. ‧ 國. 溫度與相對溼度. 國家檔案. 學. 檔案類別. er. 表 2-2. 資料來源:摘錄自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檔案庫房設施基準》 。檢索日期為 2017. n. al. i n U. v. 年 12 月 23 日,檢自:https://www.archives.gov.tw/Publish.aspx?cnid=1636&p=75. Ch. engchi. 由上表可知,對於紙質類文獻的保存,溫度最好能維持在攝氏 15-25 度之間, 相對溼度則是 35%~55%;若非特別珍貴的檔案,以一般性紙質類文獻之保存而 言,大概維持 27 度以下,相對濕度 60%以下即可。 除了溫溼度,光線與空氣同樣是需要考量的因素,像是光源中的紫外線會造 成紙張纖維的氧化分解,導致硬化、分裂;而空氣中的落塵與氣體同樣也會加速 文物材質的劣化 (許雪姬,2000)。相關典藏環境之要求與標準可參考檔案管理 局訂定的各項行政規則與作業手冊規範 (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2017b)。. 17.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0) (二) 樂譜藏品的維護與保存 如同文件、書信等史料文獻,同樣屬於紙質類檔案的樂譜資料,由於是有機 材質,很容易隨著時間流逝或各種災害發生而造成髒污、破損、彎折、劣化或脆 化等情況;更有甚者,還可能產生泛黃、鏽蝕、黴害與蟲蛀等情形,若不採取相 應措施以延緩其耗損,很有可能走向毀壞一途。因此,若是能在樂譜資料入館時 即進行預防性的保存工作,對於後續的維護將會事半功倍,大大降低文獻損壞的 機會 (林巧敏、洪碧苓,2011)。綜合整理基礎性的維護與保存工作如下: 1. 文史資料彙整與研究. 立. 政 治 大. 進行整理之前,人員應對該份樂譜資料的背景有充分了解。查閱相關文獻史. ‧ 國. 學. 料是最基本的步驟,例如:樂譜的創作背景、創作者的傳記或自傳、重要學術文 獻、演出紀錄等等。在蒐集與閱讀資料的過程中,除了解整份檔案的沿革與內容,. ‧. 亦有助於熟悉相關的人、事、時、地、物,對於之後的清查整理有相當助益。. sit. y. Nat. io. n. al. er. 2. 檢視與登錄. i n U. v. 當取得樂譜資料後,應對資料內容進行清點、細部檢視與登錄。特別是在登. Ch. engchi. 錄作業上,應該記載或留存的資料有兩個重點,一是所有權移轉的書面文件,另 一則是文物的基本資料 (顏上晴、陳淑菁、邱世馨,2017)。前者包括捐贈的契 約或協議、收據等正式文件;後者則依據資料內容,由工作人員為每一物件進行 記錄並描述,例如:樂譜資料的名稱、編號、入館日期、盤點資訊、權利歸屬、 保存現況、物件主題、類型、數量與大致描述等等。 3. 資料維護工作 對於已經擺放一段時間的樂譜資料或是紙質類檔案,因為長年塵封於密閉空 間,幾乎都會受到環境影響而產生變化。因此,在存放之前,需要進行必要的清 18.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1) 理與維護工作: (1) 除塵清潔 保存在一般空間如:櫥櫃、紙箱內的樂譜資料,長期下來,無可避免一定會 沾附灰塵,可先使用毛質柔軟的刷具由內往外輕輕掃除紙面,再以修護專用吸塵 器具吸除;在清潔部分,可使用中性橡皮擦、粉末橡皮或豬皮擦等,藉由橡皮擦 本身的沾附力,將表面髒污移除。其他基本的文物清潔工具還包括棉花棒、化纖 紙與純棉毛巾與刀具等等 (吳慶泰,2017)。 (2) 紙張整平. 立. 政 治 大. 所有的紙張最好都能夠攤平置放,再放入資料夾;邊角的部分若有摺痕,需. ‧ 國. 學. 先將摺痕攤開並整平。有些文獻因為已經彎折許久,不易攤平,可能需要一點時. sit. y. Nat. 可能會使折縫處的紙張纖維更加脆弱,造成紙張的斷裂。. ‧. 間,或是以加壓的方式進行處置;切勿以反摺其摺縫的方式強迫攤平物件,這樣. er. io. (3) 移除裝訂物品. al. n. v i n Ch 為了分類或整理,許多人會使用包括:訂書針、迴紋針、長尾夾、橡皮筋與 engchi U. 膠帶等裝訂文具或物品來固定這些文件,使之不致散亂;然而訂書針、迴紋針與 長尾夾等材質可能會造成紙張鏽蝕,應盡量移除。如果無法直接移除,可使用專. 門的工具,例如:鑷子、拆除刀、拔釘器等;然而使用時應盡量小心輕柔,切勿 傷害到文獻。 4. 資料保存 對於樂譜資料的存放,應選用合適的無酸性材料,依照編排順序存放。由於 每一份樂譜往往會有多頁內容,因此,在紙張與紙張之間可夾入無酸紙,一方面 19.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2) 有延緩酸化的作用,另一方面也防止文件間的紙張相互沾黏。特別脆弱的紙張可 以先墊放一張無酸紙,再放入聚酯透明膠套中進行保護,最後一起放入無酸典藏 盒內。由於材質之特性,建議最好以平放為原則,以避免壓擠或碰撞受損 (許雪 姬,2000)。.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Ch. engchi. i n U. v. 20.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3) 第二節 臺灣樂譜資料典藏與管理概況 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維護日益受到重視,臺灣已逐漸認知檔案保存之重要 性,但是在藝術文史乃至於音樂方面的文獻資料,因比例上屬於少數,多半僅是 圖書館或檔案館之附屬收藏,並未為其訂定適當的儲存規範與典藏標準;另一方 面,由於目前國內的文獻典藏機構較為分散,且分別隸屬於不同政府機關,在資 源整合與管理上實為一大困難,導致這些珍貴文獻遺產四散各處 (薛理桂、林柏 伶,2011)。以樂譜資料為例:臺灣前輩音樂家許常惠的手稿史料存放於國史館, 指揮暨音樂教育家蕭滋、作曲家馬水龍的樂譜資料存放於國家圖書館,鋼琴家高. 治 政 慈美的文書檔案存放於中央研究院臺灣史研究所等, 大而更多國人音樂家的文獻手 立 稿則是塵封庫房,或者是跟隨家屬搬遷海內外,隨著時間流逝而一點一滴消失, ‧ 國. 學. 令人無限惋惜。. ‧. 綜覽當前國內典藏有樂譜資料之機構,以具歷史及文化保存功能之政府機構. sit. y. Nat. 以及設有音樂科系之大專校院為主。前者資料多源自捐贈,以早期音樂家史料為. n. al. er. io. 多;後者考量在臺灣古典音樂創作環境下,作曲家難以獨立於學院體制外,大多. v. 任教於國內大專校院之音樂科系,因而將作品贈與或留存於校內。近年來,不少. Ch. engchi. i n U. 當代新銳作曲家逐漸嶄露頭角,接受國內外樂團委託創作,因此在樂團中可能也 保存有部分現代作品之樂譜資料,然由於國人對於手稿保存的認知普遍不積極, 在智慧財產權等相關權利的維護上亦相對保守,多數作曲家仍多只提供繕打編排 後的樂譜,而將原始手稿留置家中,或是乾脆以一己之力成立基金會或個人文物 館,獨立收存樂譜。 究其成因並透過對各機構概況之了解,本節先由機構網頁之資訊與相應文 獻,選取國內現典藏有國人音樂家樂譜資料之五所代表性機構,就館藏來源、內 容與保存情形進行概述,以略窺整體資源概況。然因內容多來自於網頁,恐有闕 漏與即時性不足之憾,將於實地訪談後進行補正。 21.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4) 一、國史館 做為國內重要檔案史料庋藏機關,國史館隸屬於總統府,典藏有歷任正副總 統文物以及私人移轉、捐贈之史料,共有 98 個全宗,約 47 萬餘卷,可分為「總 統副總統文物」 、 「機關檔案」 、 「專藏史料」以及「其他史料」等四大類。透過該 館建置之「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可查詢到在「專藏史料」中有一個 全宗「許常惠史料」屬於音樂家檔案。 許常惠 (1929-2001) 為臺灣最具影響力的作曲家暨民族音樂學家之一,其創. 政 治 大 區作曲界,發起「製樂小集」 立、「中國現代音樂研究學會」、「亞洲作曲家聯盟」等. 作融合本土元素與現代技法,獨樹一格,開啟戰後新音樂的發展;他整合亞太地. 團體,鼓勵臺灣音樂家致力於現代音樂創作並與國際樂壇進行交流。在民族音樂. ‧ 國. 學. 研究領域上,許常惠積極推動民族音樂之保存與維護,於 1960 年代與史惟亮共. ‧. 同展開影響深遠的「民歌採集運動」,對全省音樂進行了全面性的調查、採集和. sit. y. Nat. 研究,蒐集近三千首臺灣山地與平地原住民歌謠,並發掘多位民間藝人如:陳達、. io. er. 廖瓊枝、郭英男、賴碧霞等。此批資料成為目前臺灣民族音樂研究最豐富史料, 對於臺灣民族音樂學基礎之奠定厥功志偉 (國史館,2017)。. n. al. Ch. engchi. i n U. v. (一) 資料來源:許常惠於 2001 年過世後,遺孀李致慧女士即為其夫遺留之 文物資料陸續尋找合適的存放地點,最終決定贈與國史館。為感念家屬 慨贈史料,國史館於當年 9 月 6 日假臺北市聯勤信義俱樂部舉行「許常 惠教授史料捐贈典禮」,包括時任總統陳水扁、行政院文建會主任委員 陳郁秀以及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校長邱坤良等人均出席觀禮 (國史館, 2017)。 (二) 內容:「許常惠史料」資料內容可分為五種類型:文件、器物、照片、 視聽及圖書;在「文件類」即包含部分樂譜資料。透過「國史館檔案史 料文物查詢系統」(圖 2-1) 進行檢索,可知樂譜項目共有 601 筆 (數位 22.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5) 檔案),其中包括未出版之作品手稿如:《歌曲四首》、《弦樂二章》、已 出版作品如:《賦格三章:有一天在夜李娜家》、《葬花吟》等、以及部 分未完成草稿、創作片段、歌詞頁等。但並非 601 筆資料都屬於樂譜, 部分文字手稿如:樂曲解說、音樂史、音樂會文字等亦包含在內。 (三) 移轉與保存情形:該批史料於 2002 年 4 月移轉到館後,國史館即開始 進行清點、歸架、編製目錄清冊、數位化以及相關應用等各項工作,目 前已完成大致整編作業並提供線上查詢。. 立. 政 治 大. ‧. ‧ 國. 學. n. er. io. sit. y. Nat. al. 圖 2-1. Ch. engchi. i n U. v. 國史館檔案史料文物查詢系統查詢許常惠「手稿」結果. 二、國家圖書館 隸屬教育部的國家圖書館是國立圖書資訊機構,也是所有出版品法定送存機 關。除了豐富的出版圖書資源,在音樂類特藏部分,藏有蕭滋 (Robert Scholz, 1902-1986) 等音樂家史料。. 23.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6) (一) 資料來源:國家圖書館的音樂特藏悉數來自捐贈。1987 年由吳漪曼捐 贈指揮家暨音樂教育家蕭滋之樂譜手稿是第一批入藏的音樂文獻;之後 陸續有李中和、張清郎以及馬水龍等人的資料捐贈入館,有關資料統計 如表 2-3 (國家圖書館,2017b)。 國家圖書館受贈音樂家樂譜資料與文獻列表. 音樂家. 捐贈者. 蕭滋. 吳漪曼. 捐贈日期. 1987 年 3 月 蕭滋音樂著述、手稿 (10 箱 600 件 1日. 李中和. 31 冊). 李中和、蕭滬音 2010 年 7 月 李中和音樂創作樂譜、手稿、CD 及 1日 著作 李中和、蕭滬音. 政 治 大 2011 年 12 李中和音樂創作 CD、圖書、手稿. 立 月1日. 2013 年 7 月 李中和音樂創作手稿,共 210 封 30 日. 呂翠霞. 2015 年 5 月 張清郎 DVD14 張、圖書資料 4 冊、. 李中和音樂創作手稿 260 封 319 件. ‧. ‧ 國. 蕭滬音. 學. 2012 年 11 月1日. 2017 年 5 月 馬水龍音樂手稿 148 件、畫作 40 5日 幅、書法作品與照片等. er. n. al. 演出資料一批. sit. 1日. 許子珍. io. 馬水龍. 音樂創作手稿 168 封 291 件. 蕭滬音. Nat. 張清郎. 捐贈內容. y. 表 2-3. Ch. i n U. v. 資料來源:整理自國家圖書館「重要捐贈」列表。檢索日期為 2018 年 1 月 2 日,檢自:. engchi. https://www.ncl.edu.tw/donatelist_116.html. (二) 內容與移轉保存情形:觀察國家圖書館典藏音樂家文獻之捐贈者,除了 李中和的資料是作曲家本人在世時同意捐贈,其餘皆為逝世後由家屬代 為捐贈。依性質觀之,除了張清郎為聲樂家因而無創作作品,其他音樂 家均留存有作品的樂譜手稿。 最早贈與資料予國家圖書館的蕭滋,由於專長為指揮、鋼琴演奏與 音樂教育,因而創作作品並不多,形式上也以鋼琴曲為主;然因研究教 學所需,他保存了大量出版樂譜,且於其上詳細註記詮釋與讀譜心得, 24.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7) 甚具學術價值,因此除了保存原譜,國家圖書館另重製複本一套,供讀 者借閱使用。 另一位音樂家李中和的樂譜資料,則是作曲家在世時與妻子蕭滬音 共同決定捐贈國家圖書館。第一次捐贈內容包括:音樂創作手稿 40 首、 樂譜出版品 30 件、曲譜 2 件,音樂 CD16 件,錄音帶 8 捲,書刊 12 種。 經歷抗戰時期,來臺後服務於國防部等軍政單位的李中和,以歌曲創作 為主,特別是軍歌、愛國歌曲與藝術歌曲,像是《星月交輝》 、 《光明的 國土》、《總統蔣公紀念歌》、《中華文化頌》等 (陳德漢,2010)。李中. 政 治 大. 和逝世後,蕭滬音陸續將其他樂譜資料捐出,捐贈日期與內容如上表。. 立. 2015 年作曲家馬水龍辭世後,遺孀許子珍以及多位音樂界大老尋. ‧ 國. 學. 尋覓覓,最終決定將這位作曲家的樂譜資料捐贈給國家圖書館。國家圖. y. sit er. io. 三、臺灣音樂館. Nat. 放給讀者應用分享 (國家圖書館,2017a)。. ‧. 書館也舉辦了捐贈儀式,承諾會對這批史料進行妥善保存與珍藏,並開. al. n. v i n Ch 臺灣音樂館成立於 1990 年,為隸屬文化部之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的派駐單位 engchi U. 之一。歷經多次組織整併後,正式更名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臺灣音樂館,並於 2017 年遷至臺北市士林區的臺灣戲曲中心,為目前國內唯一音樂專業資料圖書. 館。典藏內容廣納臺灣各族群音樂、當代音樂、亞太及世界民族音樂,類型包括: 歌謠、說唱、戲曲、傳統器樂、舞蹈音樂、儀式宗教音樂、當代創作等等。實體 館藏方面,可分為期刊、圖書與影音資料等多種類型,數量約 4 萬餘件,包括: 歷年委託研究計畫成果、活動成果、文獻資料、政府出版品與一般性出版品。其 中研究計畫成果針對臺灣各族群音樂進行調查研究,涵蓋音樂資源調查、臺灣音 樂家、原住民音樂、客家音樂、道教音樂、南北管、說唱音樂等各面向,為研究 25.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8) 臺灣民族音樂發展之重要第一手資料 (臺灣音樂館,2017)。 (一) 資料來源與內容:臺灣音樂館自 2015 年起開始積極徵集臺灣作曲家之 樂譜手稿及文物,一方面進行實體物件保存與數位典藏;另一方面,透 過樂譜出版、演出錄音與主題展覽等方式,同步活化相關成果。就樂譜 資料而言,目前典藏約有 2 萬 5,000 頁,內容如表 2-4。 表 2-4. 臺灣音樂館受贈音樂家樂譜資料與文獻列表. 音樂家. 捐贈者. 捐贈年度. 捐贈內容. 張昊. 鮑瑟. 徐松榮. 徐岳君. 溫隆信. 溫隆信. 2016 年. 溫隆信樂譜手稿一批. 郭芝苑. 郭瓊映等. 2017 年. 郭芝苑樂譜手稿一批. 戴洪軒. 高肖梅. 2017 年. 戴洪軒樂譜與文字手稿、節目單. 陳主稅. 劉富美. 2017 年. 陳主稅樂譜手稿一批. 沈錦堂. 牛玉峰. 2017 年. 沈錦堂樂譜手稿、節目單. 張邦彥. 張靖敏. 席慕德. 席慕德. 治 政 張昊樂譜手稿一批 大 2015 年 徐松榮樂譜手稿、影音資料 立 學 sit. io. er. Nat. y. ‧. ‧ 國. 2015 年. n. 年 張邦彥樂譜手稿 a2017 iv l C n 2017 年 h e n 席慕德節目單、照片、剪報與影音資料 gchi U. 資料來源:整理自臺灣音樂館「捐贈芳名錄」。檢索日期為 2018 年 1 月 3 日,檢自: https://www.ncfta.gov.tw/taiwanmusic_74.html. 因館藏政策所趨,該館目前以臺灣作曲家的創作手稿為主要徵集類 型;其中除席慕德為聲樂家因而無作品手稿,而是過去演出節目單、剪 報與照片等;其餘捐贈內容皆為創作之樂譜手稿與資料。 (二) 移轉與保存情形:過去幾年臺灣音樂館於文獻保存方面積極尋求國內外 專業經驗,目前以專案委外方式,對樂譜資料檔案進行文史研究、物件 典藏與數位化作業,最終編製檔案目錄。去年並於資料館內建置恆溫恆 26. DOI:10.6814/NCCU201900515.

(39) 濕之文獻典藏室,為這些珍貴音樂史料提供一個妥善保存之空間。 四、北藝大圖書館 位於臺北市關渡的國立臺北藝術大學,以培育藝術創作、展演及學術研究人 才為旨。成立於 1982 年至今,已擴充為具有音樂、美術、戲劇、舞蹈、電影與 新媒體及文化資源等六個學院以及兼具音樂廳、舞蹈廳、戲劇廳、美術館及電影 院等專業展演廳館的藝術高等學府,讓教學與實務彼此呼應、互為所用。 (一) 資料來源:國立臺北藝術大學音樂系擁有專業師資,其中不乏知名作曲. 政 治 大. 家,因而將部分創作的樂譜資料捐贈給校內圖書館做為永久收藏。從該. 立. 校建置之「數位典藏平台」,其中「大師簽名手稿」部分,可查詢到樂. ‧ 國. 學. 譜之數位檔案 (圖 2-2)。. ‧. n. er. io. sit. y. Nat. al. 圖 2-2. Ch. engchi. i n U. v. 國立臺北藝術大學數位典藏平台查詢「大師簽名手稿」結果. (二) 內容與保存情形:從平台觀之,該校樂譜手稿典藏以音樂系退休教授錢 27. DOI:10.6814/NCCU201900515.

(40) 南章、馬水龍為主,共有 121 首作品;前者為多數,共有 79 首作品, 收藏於北藝大圖書館;後者則約有 42 首作品,收藏於北藝大博物館所。 平台上的樂譜資料均已完成數位化作業,並且著錄有後設資料 (國立臺 北藝術大學數位典藏平台,2010)。 五、臺師大音樂數位典藏中心 做為臺灣最早成立之音樂高等學府,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音樂系擁有專業師資 與豐富歷史,在許常惠擔任系主任時即陸續展開史料整理之工作。2004 年在校. 政 治 大 術單位,其初衷是將師大音樂學院各系所過去在行政運作下所產生之各種學術資 立. 內支持下,成立音樂數位典藏中心,這是臺灣第一個以音樂典藏為發展方向的學. 料與歷史檔案加以彙整,進行保存與數位化作業 (黃均人,2016)。. ‧ 國. 學. (一) 資料來源:音樂數位典藏中心成立之初,即以妥善典藏師大音樂系史為. ‧. 旨,最初的資料來源均為系所留存之公文書、歷史照片、錄影音、演出. Nat. sit. y. 海報與節目單等。近年除了對外承接音樂文獻典藏計畫案,也協助系所. n. al. er. io. 教授或音樂家進行資料典藏,包括:葉綠娜、陳郁秀、柯芳隆等人都將. i n U. 自身樂譜資料與文獻交由中心進行保存作業。. Ch. engchi. v. (二) 內容:受限於經費與資源,音樂數位典藏中心過去以保存數位檔案為 主,包括樂譜資料的掃描檔案與有聲文獻檔案。近年來,由於逐漸建構 起典藏規範與機制,陸續有音樂系教師或其他音樂家將文獻交由中心進 行典藏工作並暫存,其中不乏創作作品的樂譜手稿。截至 2017 年音樂 數位典藏中心留存之樂譜資料與文獻內容如表 2-5。. 28. DOI:10.6814/NCCU201900515.

(41) 表 2-5 臺師大音樂數位典藏中心受託處理與保管之音樂家樂譜資料與文獻列表 音樂家. 委託者. 委託年度. 樂譜資料與文獻內容. 歐 樂 思 、 德國東亞研 2013 年 史惟亮 究院. 書信、文件與有聲資料. 張清郎. 呂翠霞. 2014 年. 節目單、影音資料(光碟)、照片、傳記 叢書. 葉 綠 娜 、 葉綠娜 魏樂富. 2016 年. 歷年演出節目單. 陳郁秀. 白鷺鷥文教 2016 年 白 鷺 鷥 文 基金會. 文件、剪報、演出節目單、影音資料. 教基金會. 獻. 白鷺鷥文教基金會歷年委託創作與文. 樂譜手稿、樂譜影本 治 政 玫 熹 (Macy 2016 年 樂譜資料 大 Chen) 立. 柯芳隆 劉金墻. 2016 年. 林懿湞. 2016 年. 樂譜資料、文獻、剪報、照片等. 學. ‧ 國. 林二. 柯芳隆. 資料來源:臺師大音樂數位典藏中心提供。. ‧. (三) 移轉與保存情形:中心人員取得文獻後,即依照檔案處理之步驟,從物. sit. y. Nat. 件的取得、評估、登錄處理、保存、描述與數位化等作業,對文獻資料. n. al. er. io. 進行相關處置 (黃均人,2016)。. Ch. i n U. v. 上述五所機構為目前臺灣稍具規模之樂譜資料典藏機構,分別擁有包括樂譜. engchi. 手稿、書信、文件與文字著作、剪報、海報文宣、照片等藏品。機構概況整理如 表 2-6。 表 2-6. 五所國內典藏機構保存臺灣樂譜資料概況一覽表 國史館. 國家圖書館. 上級 單位. 總統府. 負責 部門. 審編處、採集 特藏文獻組. 保存 數量. 教育部. 臺灣音樂館. 北藝大圖書館. 臺師大音樂數 位典藏中心. 文化部. 教育部. 教育部. 研典展覽科. 採編組. 無分組. 處 許 常 惠 史 蕭 滋 、 李 中 張 昊 、 徐 松 錢南章、馬水 張清郎、葉綠 料,共計 1 人 和、張清郎、 榮、溫隆信、 龍,共 2 人 娜、陳郁秀、 29. DOI:10.6814/NCCU201900515.

(42) 國史館. 國家圖書館. 臺灣音樂館 郭芝苑等 9 人. 文件、器物、 照片、視聽及 圖書等。樂譜 並非主要收 藏. 馬水龍,共 4 人 主要為創作 手稿、與作品 相關之影音 資料、以及圖 書等. 北藝大圖書館. 護 情 形 數 位 已數位化 部分已數位 化 情 化 形 檢索 檔 案 史 料 文 無法檢索,俟 系統 物查詢系統 訪談後進一. 已 數 位 已數位化 政 部 分治 大. 步了解. 化. 類型眾多,凡 屬音樂文獻 如:樂譜資 料、文獻、照 片、節目單等 均包含在內 由中心人員 與研究生團 隊進行保存 與編排工作 部分已數位 化. 可 從 國 立 傳 可 從 數 位 典 無法檢索,俟. 學. 統藝術中心 藏平台檢索 訪談後進一 典 藏 資 料 檢 到部分資料 索系統檢索 到部分資料. 步了解. Nat. y. ‧. ‧ 國. 立. 位典藏中心 柯芳隆等 8 人. 以 作 曲 家 創 僅樂譜資料 作手稿之樂 譜資料為主 要收藏,相關 音樂文獻為 輔 文 獻 已 完 成 大 致 由 館 內 人 員 以 專 案 委 外 未敘明 進 行 整 理 編 方式處理 保 存 整編作業 目工作 與 維. 文獻 類型. 臺師大音樂數. er. io. sit. 資料來源:本研究彙整製作。. al. 從組織架構觀之,這五所機構分別隸屬總統府、教育部與文化部等「上級單. n. v i n C「負責部門」則依各機構組織分別由「處」 位」 ,在資料整合上有其難度; 、「組」 hengchi U 或是「科」來執行工作。「保存數量」上,可發現張清郎的資料分別捐贈給國家 圖書館與臺師大音樂數位典藏中心;馬水龍的資料也分散於國家圖書館跟北藝大 圖書館,違反了全宗原則,在檔案整理與整合上更為不易。「文獻類型」方面, 除了國史館以外,其他四所機構都以樂譜資料為主要收藏,間或保存其他文獻資 料;而從網頁資訊與參考文獻中可得知所有機構都已陸續將實體資料數位化,但 並非均能提供檢索;此外,對於樂譜資料的保存與維護方式,也並未清楚敘明, 須俟後進行訪查方能了解實際情況。. 30. DOI:10.6814/NCCU201900515.

(43) 第三節 國外音樂文獻保存維護概況與策略 相較於臺灣對於樂譜資料之典藏尚無系統性的規劃,國外對於音樂文獻,包 括紙質類資料、影音檔案與實體文物的保存與維護,已有一套行之有年的策略, 在各類資料的處理上也逐漸形成規範;另一方面,歐美國家的檔案保護意識起步 甚早,因此在檔案徵集之初,大多會盡可能保存所有相關的文獻與物件,而非只 單一收藏樂譜資料,透過物件與物件之間的關聯性,更能彰顯其證據價值。 以下選取國家型典藏機構、大專校院音樂圖書館、專門音樂文獻中心、以及. 政 治 大. 華人地區音樂典藏單位等共七所,針對收藏範圍、策略、保存概況與維護方式進. 立. 學. ‧ 國. 行探討。. 一、美國國會圖書館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 美國國會圖書館是全美歷史最悠久,也是世界上館藏量最豐富的圖書館。其. sit. y. Nat. 音樂部門 (Music Division) 成立於 1896 年,從最初僅有 13 本傑佛遜總統捐贈關. n. al. er. io. 於音樂文學與理論的書籍,至今已收藏超過 40 萬件的音樂資料如:出版樂譜、. i n U. v. 音樂圖書與期刊等,供讀者借閱使用;其中大部分是透過著作權法的送存機制所. Ch. engchi. 積累。特藏部分則約有 800 萬件,廣泛蒐集了音樂手稿、書信與文字手稿、商業 文件、出版紀錄、音樂會節目單、海報、剪報、剪貼簿、照片、圖畫、銅版畫、 證書、獎牌…等各類型物件,另外還有一些難以想像的藏品,像是義大利製琴家 史特拉迪瓦里製作的絃樂器、用貝多芬頭髮製成的鎖、蓋希文使用的第一個節拍 器 以 及 赫 伯 特 (Victor Herbert, 1859-1924) 的 死 亡 面 具 等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An Illustrated Guide: Music, Theater, Dance, 2010)。以 20 世紀美國作曲 家喬治•蓋希文和兄長,詞作家艾拉•蓋希文的特藏檔案 (George and Ira Gershwin Collection) 為例,除了作品的樂譜與填詞手稿,尚有書信、剪報、演出文宣與個 人文件等資料,共包含 6 萬個物件,分為 11 個系列,如表 2-7。 31. DOI:10.6814/NCCU201900515.

(44) 表 2-7. 美國國會圖書館《蓋希文檔案》內容系列分類. 系列名稱. 典藏盒編號. 音樂 (music). Box 1-62, 132, 135. 書信 (correspondence). Box 63-66. 生平資料 (biographical materials). Box 67-71, 132, 135. 剪報 (scrapbooks). Box 72-101. 圖像 (iconography). Box 102-108, 133-134. 文宣資料 (publicity materials). Box 109, 134. 節目單 (programs). Box 110-111. 財務文件 (financial documents). Box 112-121. 法律文件 (legal documents). Box 122-130, 133. 工藝藏品 (artifacts). Viewed in the George and Ira Gershwin exhibit room in the Thomas Jefferson Building. 其他(miscellany). 立. 政 治 大 Box 131, 133, 136. 資料來源:整理自《蓋希文檔案》檢索工具。檢索日期為 2018 年 1 月 19 日,檢自:. ‧ 國. 學. http://rs5.loc.gov/service/music/eadxmlmusic/eadpdfmusic/2010/mu010014.pdf. 美國國會圖書館音樂特藏的建立源自兩位重要的贊助者,庫莉吉夫人. ‧. (Elizabeth Sprague Coolidge, 1864-1953) 即為其一。1924 年她向國會提出建議,. y. Nat. io. sit. 願捐贈一筆款項在圖書館內建造一座小型音樂廳,並成立基金會,委託音樂家創. n. al. er. 作並演出,這些創作樂譜資料與演出錄影音日後都成為音樂部門的重要典藏. Ch. i n U. v.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Performing Arts Reading Room, 2010)。在收藏策略上,. engchi. 除遵循國會圖書館的館藏政策總則,針對所有音樂性藏品或是與音樂相關資料, 音樂部門另擬定了相關收藏細則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Collections Policy Statements and Supplementary Guidelines, 2008): (一) 範圍 (scope):包括與音樂主題領域相關的所有材料,可涵蓋各種形式, 例如音樂與文字手稿、樂譜、專著、期刊、書信與其他第一手文獻等。 (二) 館藏特色 (research strengths):目前估計約有 2,000 萬件的收藏,包含音 樂學科的所有資源,特別是美國音樂研究、歐洲音樂、歌劇樂譜與文本、 早期音樂理論抄本與 18 世紀至今的期刊。此外,也收藏包含美國、歐 32. DOI:10.6814/NCCU201900515.

(45) 洲與拉丁美洲的流行音樂。另外尚有許多特別的收藏,像是手稿、樂譜、 書信、音樂會節目冊、剪貼簿與照片等。 (三) 收藏政策 (collecting policy):以美國音樂為優先,但也廣泛蒐集西方音 樂作品的權威版本。對於不同的內容有不同的收藏細則。 (四) 現在與未來的取得來源 (acquisition sources: current and future):出版物 依照美國著作權規定取得。其他非出版資源透過購買、捐贈、交換或移 轉等方式取得。 (五) 收藏類別與層級 (collecting levels):收藏類別依據美國國會圖書館分類. 政 治 大. 法;層級則依據美國國會圖書館檔案收藏政策的總則規定。. 立. 在館藏的保存與維護方面,國會圖書館投入大量成本,以確保這些珍貴檔案. ‧ 國. 學. 可以得到最好的保護並盡可能延長其壽命。針對不同媒材與載體,該館設置相應 的部門如:紙質文獻保存理事會 (Preservation Directorate)、國家有聲檔案保存委. ‧. 員會 (National Recording Preservation Board),建置適合的典藏設施與空間,設立. Nat. sit. y. 實驗室進行檢驗與測試,並且聘請專門人員來處理這些珍貴史料。除了一般性的. n. al. er. io. 保存與預防,對於毀損文獻的修復、數位化流程、遇有緊急情況時的處理措施以. i n U. v. 及人員的教育訓練等,都訂定了合乎標準的規範以遵循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Preservation, n. d.)。. Ch. engchi. 國會圖書館的音樂部門目前約有 500 個特藏檔案,以綜合性資料的人物檔案 居多。大部分檔案已完成原始物件的保存,可以利用網站 (Special Collections and Finding Aids, 網址:https://www.loc.gov/rr/perform/special/special-collections.html) 搜尋《檢索工具》(Finding aids);還在整理中的檔案則可透過館內的紙本索引進 行查找 (The Library of Congress, Performing Arts Reading Room, 2017)。除了音樂 部門,包括美國民俗中心、手稿部門、微縮資料部門、影像部門以及圖像部門也 分別存有部分音樂類藏品。 33. DOI:10.6814/NCCU201900515.

(46) 二、大英圖書館 (The British Library) 大英圖書館的音樂特藏同樣傲視全球,依其來源可分為六大項目 (The British Library, Music, n. d.): (一) 音樂手稿與檔案 (music manuscripts and archives):最早的藏品從中世紀 歌曲與儀式音樂乃至 16、17 世紀英國音樂手稿,例如:拜爾德創作於 1591 年的鍵盤作品、韓德爾《彌賽亞》親筆手稿等。20 世紀英國作曲 家的樂譜也是收藏重點,包括:艾爾加、佛漢威廉士、霍爾斯特、布列. 政 治 大. 頓等人的手稿都典藏於此。此外,也收藏音樂出版商、演奏家與音樂學 家的文件檔案。. 立. (二) 印刷樂譜 (printed music):保存 15 世紀末至今的印刷樂譜,其中很多. ‧ 國. 學. 是初版,也有保存良好的雕刻印刷版。根據法規,英國與愛爾蘭共和國. sit. y. Nat. 漸形成一個完整的英國出版音樂檔案。. ‧. 所有出版物都必須送存大英圖書館,使出版樂譜的典藏快速地增加,逐. io. er. (三) 赫希檔案 (Hirsch Collection):英國實業家暨收藏家赫希 (Paul Hirsch, 1881-1951) 於 1946 年將多年收藏賣給大英博物館,是世界上最豐富的. al. n. v i n C h 1 萬 8,000 個物件,主要為海頓、莫札特、貝 私人音樂資料之一,約有 engchi U 多芬等人與 19 世紀歌劇的印刷樂譜以及早期音樂理論著作;另外還包. 括 12 世紀末到 20 世紀中期的 76 份手稿文獻。赫希去世後,其遺孀於 1961 年將蒐集文件贈與大英圖書館。 (四) 皇家音樂圖書館 (Royal Music Library):英國皇室收藏的音樂手稿與印 刷樂譜等,約有 1,000 冊的樂譜手稿與 4,500 冊的印刷樂譜,於 1957 年由伊莉莎白二世女王捐贈。 (五) 皇家愛樂協會檔案 (Royal Philharmonic Society Archive):成立於 1813 年,其擁有之皇家愛樂管弦樂團所有演出檔案、手稿與樂譜資料、通信、 34. DOI:10.6814/NCCU201900515.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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