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文獻回顧
第二節 綜合指標之介紹
(4.)、 國外直接投資
透過投資在國內的國外直接投資金額可衡量在出口國的外商公司的多寡,可 推論是否有跨國連結的存在,若愈高的國外直接投資於出口國,則該產品擁有愈 高的出口潛力。
待產品經過上述各式指標的評估,可全然地反映出會影響貿易流的貿易環 境,最後可根據產品於各項指標下的表現總結出具出口潛力的產品,可分為高度 具出口潛力、中度具出口潛力及低度具出口潛力三種種類。聯合國糧食與農業組 織下的 INFOFISH 於 2013 年給予祕魯出口與旅遊促進部一篇對於祕魯水產品出 口至泰國的潛力報告中,評估水產品出口潛力所考量的面向與 Helmers and Pasteels(2006)提出評估貿易潛力所採用的指標相類似,主要以分析目標市場泰國 對於祕魯水產品的需求面、祕魯水產品的供給面及泰國市場進入條件此三部分進 行分析,透過蒐集資訊再經專家判斷是否具出口潛力;其中需求面的分析可細分 為需求趨勢、新趨勢、消費者偏好、加工廠的需求及零售部門;供給面的分析可 細分為國內生產與進口部分;市場進入條件的分析涵蓋一般關稅稅率、關稅優惠 及其他非關稅的管制措施。
第二節 綜合指標之介紹
上述評估產品出口潛力的方法是建立在已確定產品的目標上,即已鎖定一產 品進行出口潛力的分析,雖然可分析產品的出口潛力,但無法對產品間進行比 較,無法使用在回答該如何從眾多產品品項中篩選出具出口潛力者的問題。整體 而言,Helmers and Pasteels(2006)所提出的方法適合用於已鎖定出口產品及其欲 出口的目標國進行出口潛力的評估,若面對眾多待評估對象時須一一檢視,勢必 花費許多力氣,此時若能先進行一次篩選,將待評估的對象範圍縮減,可節省許 多時間與資源,也可給予一般使用者可更快速地了解那些是具有發展潛力的目 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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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eudenberg(2003)提出一個能對眾多品項進行比較的方法「綜合指標
(composite indicators)」,用以作為衡量國家表現的方法,可同時將多面向的資訊 納入考量並且轉換成簡單易懂的結果,即整合各項可用來衡量表現的指標(大量 資訊)成一綜合指標,對各國家或各產品的表現建立一致且可供比較的基礎,評 估架構的建立步驟如下:
1.
建立綜合指標之理論架構實際上,若將多個單一指標或變數整合成一綜合指標是很難能精準地呈現真 實性,因此要對於欲衡量的目標要有充分的了解;透過建立理論架構,思考該納 入那些變數及各變數間的輕重之分才能建立一個有意義的綜合指標。
2.
選擇可作為指標之變數綜合指標顧名思義即是整合各面向的資訊,因此綜合指標反映真實的好壞就 取決於變數的品質,即所納入的變數是否合理、可否衡量和與欲觀察之目標的相 關性。除此之外,最重要的問題是資料品質,缺少資料會導致綜合指標的真實性 扭曲,例如有些變數是不可衡量、只在某些國家才有或者是該資料不可靠等,若 要使用綜合指標衡量國家表現,通常需要在涵蓋國家的數目與資料品質上作權 衡。
3.
將變數標準化以做比較將各指標整合成單一綜合指標前須先經過標準化去除各指標原有的單位和範 圍,同時也可避免極端值的影響,提升資料品質。
4.
分配變數權重當多個變數被整合成一綜合指標前,需先權衡各指標的權重,可依各指標的 重要性、資料可信度或者有其他特殊性質作決定,更需參照先前制定的理論架 構,因為各指標的權重改變對於綜合指標之結果會產生影響。在許多綜合指標案 例中,都因簡化、便利而使用均等權重,如此則表示在理論架構下,各指標的重 要程度皆相同,有可能會使某面向的重要程度被擴大,因為可能存在多個相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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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的指標。權重愈高的指標應為綜合指標內愈重要的組成物,而權種大小可依經 濟理論得知該指標之影響力,或者依據實證經驗,也可透過各指標對於欲衡量目 標間之相關性決定該指標的權重,彼此間關係越高,表示該變數該有越高之權 重;各變數的權重也可經專家團隊對其重要性了解後決定,但該法通常帶有主觀 性,可能會使綜合指標偏離原有目標;還可對有不完整資料之變數給予其較低的 權重,如此可稍微改善其資料品質,但其缺點是綜合指標的組成會大大的偏重在 有高品質的指標上,而該類指標通常是較基本且簡易的因素,可能導致已開發國 家的排名會高於低度開發之國家。
5.
對綜合指標的一致性作敏感度測試上述各步驟內的方法選擇會大大地影響綜合指標衡量之結果,因此需透過敏 感度分析辨別當改變權重、加入或去除變數和使用不同的標準化方法等會對綜合 指標之結果造成多大之影響,可透過統計方法檢定該綜合指標之結果,若存在一 致性,不管其步驟所選之方法為何,結果應相差不遠。
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OECD)於 2008 年發表如何建立綜合指標的說明書,以期能對複雜 的綜合指標提供更多的了解,同時也提供各種組成的方法,除此之外,尚歸納出 綜合指標的優劣,詳見表 2-1,可發現綜合指標最主要的優點是可以單一指標作 為一欲觀察目標的代表且方便解讀,但必須基於合理且堅固的理論基礎,不然會 導致指標與真實呈現不一致的情況;相較於 Freudenberg(2003)提出的步驟更加完 整且細緻,此書中提供建立綜合指標的建議步驟介紹如下:
1.
理論架構運用綜合指標的第一步即是建立健全的理論基礎,此基礎架構需能清楚地定 義欲衡量的目標、選擇能衡量的變數與決定各變數的重要程度。
2.
資料選擇綜合指標的好壞取決於基礎變數的品質而定,而基礎變數的選擇應基於與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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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目標的關聯性、分析的合理性、即時性與可得性。
3.
資料遺失的處理資料的遺失通常會影響綜合指標的強健性,因此需作處理以得到完整的資料 庫。
4.
多變量分析藉由分析納入綜合指標內的全部子指標間的關係可觀察出指標的整體結構、
評估資料的合適性與決定後續方法的使用。
5.
標準化經由標準化後才能使各指標能彼此比較,需特別注意的是極端值與有偏的資 料分配。
6.
加權與整合各子指標根據理論基礎而依重要程度加權整合。
7.
敏感度與強健性需對綜合指標的強健性做分析,可由增加或去除單一子指標、改變標準化的 方式、改變資料遺失的方法與改變整合成綜合指標的方式檢視。
8.
回歸原始資料得到綜合指標後,可針對組成綜合指標的子指標做分析,可得知影響綜合指 標的原因。
9.
與其他變數的關聯可將綜合指標與其他已存在的指標(例如國內生產毛額)做相關性分析。
10. 呈現與實現
綜合指標呈現的方式能有許多種選擇,而得到不同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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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Handbook on Constructing Composite Indicators(2008)。
Cherchye et al. (2007)針對因處理方法而產生的質疑提供解決的方法,例如專 家等其他利害關係人對於整合子指標時用的加權比重無共識時,藉由懷疑的好處 (Benefit of the Doubt, BOD)以解決上述的問題,此法的概念源自於資料包絡分析 法(Data Envelopment Analysis, DEA),而其主要優點為衡量單位的不變性(可去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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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化所造成的結果)、滿足資訊上的不足(透過尋找對於各目標自身而言最有利 的權重)與最後所得之結果容易解釋。Bowen and Moesen(2007) 將 BOD 應用於 改善由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s Forum, WEF)所建立的成長競爭力指標 (Growth Competitiveness Index, GCI),指出通常於將各類不同資料性質的子指標 整合成綜合指標時,可透過給予各子指標相同的權重且各國家皆使用相同一組的 權重,會發生給予實際上不重要的子指標過高的權重,或是給予實際上重要的子 指標過低權重的誤差;除此之外,各國家皆使用同一組固定的權重會造成懲罰或 有利於某些國家的表現綜合指標,因此為改善此類問題,透過以相對的基礎概 念,利用線性規劃的模型找出能使 A 國綜合指標最大的權重分配,再用此權重分 配套用到 B 國家,此概念的用意是若此一權重分配對於 A 國家最有利,那此一權 重分配若套用在 B 國家時,若出現 B 國家的綜合指標高過 A 國,即 B 國表現在 對於 A 國有利的權重分配下比 A 國佳,就可避免權重的決定對某一特定國家有 利的問題。各國擁有一組能使自身綜合表現最佳化的獨特權重(𝑤𝑖𝑗),使各國家 (i)給予某些表現較佳的子指標(j)較高的權重,及給予表現較差的子指標較低甚 至零的權重,即找出對自身最有利的權重,但須在此特定權重用於其他國家時,
其綜合指標的分數需低於 1 分(即標準化使綜合指標的分數介於 0 至 1)與其權重 總合為 1 的限制下,如方程式(1)所示。此權重是內生決定與外生給定的固定權 重不同,如此各國家可找出一組對自身最有利的權重分配,使其綜合指標(𝐶𝐼𝐼𝑖) 的分數最佳化,再依此分數與其他國家做比較,可提升公平性;也因此需要對個 別國家做最大化的線性規劃。
max𝑤𝑖𝑗 𝐶𝐼𝐼𝑖 = ∑𝐽𝑗=1𝑤𝑖𝑗𝐼𝑖𝑗 (1)
s. t. ∑ 𝑤𝑖𝑗
𝐽
𝑗=1
= 1
15 獻中認為 WP(Weighted Product, WP)法擁有比其他整合方法還佳的特性,即將子 指標相乘而非相加的方式整合成綜合指標,即將權重放置子指標的次方項,同時 將各子指標相乘得一綜合指標,如此可避免忽略某項子指標為零的情況、改善各
15 獻中認為 WP(Weighted Product, WP)法擁有比其他整合方法還佳的特性,即將子 指標相乘而非相加的方式整合成綜合指標,即將權重放置子指標的次方項,同時 將各子指標相乘得一綜合指標,如此可避免忽略某項子指標為零的情況、改善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