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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五節 綜合討論

本節將為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在增進個案「整體動作能力」、「下肢肌 群活化程度」及「學校功能表現」等三項目標行為上之成效作綜合分析,

並亦針對本研究之結果和其他相關發現等進行討論。

一、綜合受試者之動作能力整體表現成效

綜合圖 4-1、表 4-1 到表 4-3 所得到的量化資料分析結果,得知受試者 基線期評量得分均在 8.33%,顯示受試者在基線期的動作能力評量得分呈 現穩定狀態。在處理階段後,受試者的動作能力的評量呈現上升趨勢,且 有快速爬升之狀態,平均水準高於基線期許多,受試者的基線期與處理期

(A+B)的 C 統計考驗結果所得 Z 值達顯著水準(p<.01),顯示本實驗 教學介入的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計畫對受試者的評量得分有正向效果且 達顯著成效。進入維持期後,受試者的評量得分雖有下降趨勢,但還是比 基線期評量得分高出許多,顯示本研究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計畫撤除後,

雖然有影響到受試者評量得分,但卻具有良好的維持效果。綜合上述分析 結果,受試者在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後,其動作能力具有良好的立即和維 持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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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圖 4-1 中可看出,受試者在教學處理期,受試者的騎車動作能力得 分最高平均為 83.33%,雖無法達到最高得分 100%,就其原因可能是因為 個案本身為極重度腦性麻痺患者,因此在下肢肌力部份受限很多,呈現攣 縮的現象。根據班導師及適應體育老師敘述,以前受試者幾乎無法完成有 關下肢動作部份的運動,例如:跑步機、游泳踏水等。而腳踏車運動不外 乎主要是靠下肢肌肉做出交替性收縮踩踏,因此分數能達 83.33%已是極 度高分,應屬可以接受的表現範圍。

在觀察紀錄間也可以印證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對受試者的整體動作 能力均有成長,包括:上肢動作、軀幹平衡及下肢動作等均有進步之情形。

其中又以下肢動作進步較為明顯,肌肉力量進步得最為明顯,顯示特製三 輪車運動訓練所產生之影響較為局部性,因為腳踏車運動是講求高度下肢 交替協調之活動,至於精細動作及身體空間管理方面,進步較不若粗大動 作進步明顯,原因在於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較無法直接影響之,但並非意 味不能改善兒童這兩方面,如果可以調整訓練之內容,也可以對兒童之精 細動作及身體平衡產生影響。受試者在剛開始接觸腳踏車時,由於從來沒 有接觸過腳踏車,甚至沒看過腳踏車,因此心中產生莫名的害怕與好奇,

在剛開始訓練時,常因為設定目標稍微難達成,或是因為感覺下肢肌肉痠 痛而放棄。在訓練幾週後,受試者在訓練期間配合著「運動自覺量表」來 自我感覺調整運動強度,受試者雖然常感到有點吃力,甚至是非常吃力,

但不時的鼓勵自己達成有難度的目標,常看到受試者汗流浹背樣子,因此 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除了訓練相關動作外,對於本身的自我概念也會有所 幫助,自我概念的提升有助於人際、適應等方面的進步。另外,特製三輪 車結合倒車雷達裝置,增進個案對於環境變化之適應性,當前後有障礙物 時可以透過聲音的警示給予提示,因此受試者能在狹窄的走廊上進行迴 轉,對於定向行動的訓練無疑也是一項幫助。而以前常需要班導師或是生 活助理員幫忙推動輪椅,有了特製三輪車後不僅可以減輕他們的負擔,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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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隨時隨地都可以做復健。

綜合上述,腳踏車運動對於患者動作能力整體進步情形而言,目前已 有研究證實腳踏車訓練,對於患者的動作功能皆有進步之情形,例如:精 細動作、姿勢控制及粗大動作等(Brown et al., 2005;Katz-Leurer, 2006;

Schalow, 2006)。本研究受試者在經過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後,以特製三輪 車評量表及回饋問卷收集得知,確實能增進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之 整體動作功能。表示實驗處理具有正向效果,與以上文獻研究結果相符。

二、下肢肌群活化程度之成效

腳踏車運動中為下肢肌群做交替性收縮,這些控制都需要髖關節、膝 關節及踝關節交替彎曲及伸直的動作,而主要用到的肌群則有股直肌、脛 前肌及腓腸肌,常被用來作為下肢的功能性訓練。而本研究則探討這些下 肢肌群在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後,活化程度是否有達到明顯成效。由 表 4-6 得知,左腳股直肌之活化程度(MVC%)分別為前測 25.8%、後測 23.2%;脛前肌分別為前測 22%、後測 24.8%;腓腸肌分別為前測 34.2%、

後測 33.8%。由表 4-7 得知,右腳股直肌之活化程度(MVC%)分別為前 測 29.6%、後測 22.2%;脛前肌分別為前測 32.8%、後測 24%;腓腸肌分 別為前測 27%、後測 25.8%。由表 4-8、圖 4-2 及圖 4-3 得知,經過特製 三輪車運動訓練後,左腳股直肌及腓腸肌之 MVC%,後測的資料皆比前 測為低,表示在尚未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前,這兩處肌群必須徵召更 多的肌群才可以踩踏腳踏車,經過訓練後,已經可以用較少的力量而達到 更好的效果;在右腳方面,股直肌、脛前肌及腓腸肌等肌群徵召的程度皆 是訓練後比訓練前低,亦說明在接受訓練後,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對於左 右兩腳之下肢肌群活化程度確實有很大的幫助。

另外,從表 4-6 進行左右腳平均肌電振幅進行統計考驗後發現,雖只 有右腳股直肌達顯著,但這結果不代表本實驗無效,有可能是因為腦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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痺患者下肢肌群活化程度無法像正常人一樣多,且雙腳呈現高張力狀態,

因此效果沒達到顯著。但藉由觀察紀錄可知,受試者從尚未訓練前進行起 步、踩踏前進等,皆比訓練教學後來得差很多,甚至須要他人協助推動。

因此,綜合上述可得知腳踏車運動的確對於腦性麻痺患者下肢肌群活 化確實是有幫助的。目前已有研究證實,腳踏車運動可以增進下肢動作功 能、站姿平衡、關節活動度及姿勢控制(Pitetti et al., 1991;Williams &

Pountney, 2007)。本研究受試者在經過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後,以肌電訊 號前、後測得知,確實能增進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之下肢肌群活化 程度。表示實驗處理具有正向效果,與以上文獻研究結果相符合。

三、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學校功能表現

在「學校功能評估表」中,受試者在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之後,

在學校當中之特殊教育教室、遊戲場/下課時間、移動、盥洗如廁及餐飲 場合等情境的參與度均有增加之情形,在教學介入之後,活動參與的程度 進步至介於 3 分(在嚴密的監度或協助下參與所有活動)至 4 分(在偶而 監督或協助下參與所有活動)之間,受試者的動作能力有頗多限制,顯示 兒童只要在有協助的狀況下,可進行學校中大部份之活動。另外,受試者 在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後,在與體能有關之活動,包括移動、維持與 改變姿勢、娛樂休閒、肢體操作、使用文具及教材、物品擺設及清理、飲 食活動、清潔衛生及整理衣著等有進步,當中又以移動進步幅度最大,顯 示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可藉由直接改善兒童的動作功能,間接影響他在 學校當中之表現,相對也減輕教師在照護方面之負擔。教師問卷同樣顯示 受試者在參與度及與動作相關之學校活動表現方面均有進步。

研究發現在「學校功能評估表」中無法進行之活動,多半與環境中無 提供此項活動之經驗有關,此外教師傾向選擇受試者本身能力可從事的活 動,較少藉由提供協助或課堂改造的方式來幫助他進行活動,例如:從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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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機中喝水、至少能從一種車輛上下車等,因為「學校功能評估表」是根 據兒童實際的表現給分,並不探究他是否真的具備執行此項活動的能力,

因此可能會出現障礙限制越多,項目受限越多,而較理想的狀況是針對受 試者限制給予替代方案,或是針對完全無法達成之項目給予刪減。然而最 終目標是希望學童的學校功能表現優於他實際動作功能,即表示他能克服 動作上限制,有較好的適應性功能及行為,也就是復健治療所強調之功能 性結果(functional outcome),因此在學校環境當中應該多提供他活動練習 之機會和經驗,可提升學童在學校當中之功能表現。

綜合上述,體育教學不僅對身心障礙學生運動能力的提升,和健康的 維護有所幫助,同時對於同儕之間的人際互動也相當有幫助。目前已有研 究證實,透過體育活動教學可以增進身心障礙者人際互動、學校適應,甚 至社會適應(林美修,2005;王惟俊,2006;黃梅貞,2008;陳裕鏞,2010;

楊梅芝,2010)。本研究受試者在經過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後,以學校功 能評量表前、後測得知,確實能增進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之學校適 應,建立了更良好的人際關係。表示實驗處理具有正向效果,與以上文獻 研究結果相符合。

四、社會效度的探討

本研究針對研究結果對個案的兩位老師進行社會效度評分和訪談。結 果將整理於下表 4-13,受試者兩位老師對第一部份之目標與實施方式評分 都在 4.5 至 5 分之間,表示對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計畫抱持著肯定的態度。

另外,對受試者「上肢動作」、「軀幹平衡」及「下肢動作」此三項的實施 成效都在 4 至 5 分之間,顯示在經過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之後亦皆有很好 的成效。此外,班導師認為受試者對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接受度很高,常

另外,對受試者「上肢動作」、「軀幹平衡」及「下肢動作」此三項的實施 成效都在 4 至 5 分之間,顯示在經過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之後亦皆有很好 的成效。此外,班導師認為受試者對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接受度很高,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