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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文獻探討

第一節 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之特徵

腦性麻痺屬於腦部損傷中的非進行性損傷,腦性麻痺隨著腦部受損的 區域面積而有不同的伴隨症狀,常見的有:癲癇、智能缺損、視覺障礙、

聽覺障礙、感覺障礙及精神心理問題等(林麗英,1999;張嘉獻等人,2007;

曾進興,2009)。也因以上所述諸多的合併症,而使腦性麻痺兒童必須面 臨包含行動、生活適應與學習等困境。以下將針對腦性麻痺兒童之相關特 性加以探討之。

一、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者的定義

腦性麻痺(Cerebral Palsy,簡稱 CP)是指大腦的中樞神經系統在尚未 發育成熟前,發生病變或受到損傷,因而導致運動機能障礙、神經生理缺 陷以及姿勢異常。因其受傷的部位屬於中樞神經系統,通常合併有感官、

認知、溝通、知覺、行為或癲癇等問題(Bax et al., 2005)。這個新定義強 調腦性麻痺伴隨多面性的影響與衝擊,因此對於腦性麻痺的評估與發展不 應著重單一結構改變(侯玉真,2006)。許多腦性麻痺患者的問題常常會 出現兩個或兩個以上的障礙,而被診斷為多重障礙類別,多重障礙兒童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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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組合顯著障礙種類繁多,其所存在的障礙並非兩種或兩種障礙以上的相 加總合,而是相乘的結果,構成另一種獨特的障礙,而且幾乎沒有腦性麻 痺伴隨視障患者會出現相同的生理缺陷與心理特質(王滿足,1992;許天 威、徐享良,1993;林宏熾,1998)。雖然腦性麻痺對患者本身造成多方 面的影響,但腦性麻痺的症狀是非進行性的疾病,所以其腦傷不會惡化(周 威廷,2003)。不過由於其伴隨動作發展遲緩、肌肉張力不正常等狀況,

如果沒有好好的給予治療或復健,會有關節畸形或攣縮,或者其他併發症 產生(廖文炫、廖華芳,1981)。

因此,腦性麻痺的診斷可以概略如下:(1)患者腦傷不會惡化,是非 進行性的神經肌肉疾病;(2)引起運動障礙的病變部位在腦部;(3)癥狀 在嬰兒期出現;(4)有時合併智能障礙、癲癇、感覺障礙、知覺障礙及其 他異常(Krigger, 2006;Olney, 2006)。

二、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者的成因

腦性麻痺是屬於中樞神經系統的損傷,其肇因可能是由於「產前因素」

(prenatal)、「產中因素」(parental)及「產後因素」(postnatal)三大類,

這種分法是 Hayman 在 1938 年所提而沿用自今。產前因素如:染色體異常、

感染德國麻疹、代謝異常、腦部出血、RH 血液因子不合及糖尿病等因素;

產中因素如:生產過程缺氧、難產、早產及產傷(產鉗或真空吸引)等;

產後因素如:腦炎、腦膜炎或頭部外傷及高燒所引起的腦缺氧等(蕭斐麟,

2002)。儘管如此,仍有約 1/5 的患者無法確切其發生的原因(周威廷,

2003)。研究者整理如表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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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2-1 腦性麻痺的成因

腦神經發展階段 成因

產前 RH 血液因子不合、感染疾病(如德國麻疹)、 亂服藥物、病毒感染、染色體異常、放射線過度 照射、代謝或內分泌異常、遺傳性疾病(如糖尿 病)等。

產中 早產、難產、生產過程缺氧、胎盤剝離不全、產 傷(產鉗或真空吸引)、胎兒窘迫或臍帶繞頸等。

產後 核黃疸、中毒、傳染病、頭部外傷、發高燒、腦 膜炎、腦血管栓塞或身體疾病等。

資料來源:研究者彙整

三、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者的分類

臨床上常將腦性麻痺患者依其腦神經損壞程度作分類(謝文寬、謝瓊 渝,2000;何華國,2004;曾進興,2009)。

(一)腦神經損壞程度

腦性麻痺患者受損在大腦運動區,依照神經肌肉系統受損情形分「痙 攣型」(spasticity)、「手足徐動型」(athetosis)、「運動失調型」(ataxic)、「低 張型」(flaccidity)、「震顫型」(tremor)、「僵直型」(rigidity)、和「混合型」

(mixed)七類(林寶貴、林美秀,1994、曾進興,2009)。

1.痙攣型(Spasticity):

主要受傷的位置在大腦皮質。由於過度敏感的「牽引反射」(stretch reflexes)所引起,係指反射肌肉被動拉長後所產生的反射性收縮,使肌肉 呈現高張力,導致肌肉僵硬緊縮的狀態。此種病人很難有大幅度的運動,

動作較為遲緩與笨拙、平衡反應遲鈍及姿勢調節機制發展不良等情形,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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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常有畸形或痙攣的現象,是腦性麻痺患者最常見的類型,約佔 70%~80

%。

2.手足徐動型(Athetosis):

又稱為「指痙型」或「顫動型」,因基底神經(basal ganglia)受損,

而造成患者因張力的變化出現的不自主顫動,無法控制自己的動作也沒辦 法維持固定的姿勢。其特徵是肌肉張力隨時在變,不自主動作很多,如頭 頸部控制很差、口腔功能控制困難,且臉部常出現怪異表情,通常在情緒 不穩、緊張時症狀會加劇,在腦性麻痺患者中約佔 8%~20%。

3.運動失調型(Ataxic):

又稱作「共濟失調型」,因小腦損傷而造成身體平衡機制失調,特徵 是步態蹣跚、動作不協調及平衡動作有缺陷,以致於無法穩定地站立,步 態蹣跚、搖擺不定。身體肌肉常是張力不足或遲緩狀態,對於空間方向感、

立體感認知發生障礙,在腦性麻痺患者中約佔 5%。

4.低張型(Flaccidity):

主要特徵是肌肉張力太低,動作時由於肌力弱,難以抵抗重力。

5.震顫型(Tremor):

此類型患者也是因基底神經節受損,而發生某些肌肉群無法控制,而 其顫動乃是規律的肌肉動作,運動幅度較小、較快、較有規律。震顫型和 僵直型倆都是比較少見的腦性麻痺類型,不過其在成人退化性疾病倒是常 見。

6.僵直型(Rigidity):

又稱為強直型,常見的動作特徵是肌肉僵硬,由於伸、屈肌同時收縮 而引起肌肉對抗,可分為間接性與持久性僵直。間接性僵直會有肌肉衰 弱、反射動作減少及四肢僵硬的現象;而持久性僵直因為長時間僵硬現 象,可能產生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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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混合型(Mixed):

指當腦性麻痺患者的症狀合併兩種或兩種以上之症狀,而其中以痙攣 型及手足徐動型最為常見。

(二)神經肌肉受損部位

腦性麻痺依受損部位可分為「單肢麻痺」(monoplegia)、「下肢麻痺」

(paraplegia)、「三肢麻痺」(triplegia)、「四肢麻痺」(quadriplegia)、「半 邊麻痺」(hemiplegia)、「雙重麻痺」(diplegia)(林寶貴、林美秀,1994;

廖華芳,2005;陳嘉玲,2006;曾進興,2009)。

表 2-2 障礙肢體分類

類別 比例 特徵

單肢麻痺 少見 指四肢中任一肢運動機能受損。

下肢麻痺 少見 麻痺部位侷限於兩下肢。

三肢麻痺 少見 四肢中有三肢有問題,僅剩一手或一腳正 腳正常。

四肢麻痺 10%至 15% 四肢及軀幹肌肉均受影響,通常上肢比下 肢嚴重,且頭部控制能力會比較差。

半邊麻痺 20%至 30% 僅一側上肢及下肢受影響,另一邊完全正 常,症狀類似中風病人。

雙重麻痺 30%至 40% 四肢均受影響,通常下肢障礙程度較上肢 障礙嚴重。

資料來源:研究者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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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神經受損程度

腦性麻痺依神經受損程度可分為輕度、中度、重度(林寶貴、林美秀,

1994;陳嘉玲,2006;曾進興,2009)。

1.輕度(mild):患者在語言方面較沒有障礙,可以進行生活自理工作,不 需要輔具即能獨自行走及生活,但手部精細動作輕微受到限制。

2.中度(moderate):口語表達有問題,須配合輔具(如助行器、輪椅等)

的協助才能達到日常移動或行走,生活自理能力無法獨力完成,部份須仰 賴照顧者協助。

3.重度(severe):沒有照料自己、獨立生活及移動的能力,完全依賴他人 或輔具的協助。即使使用輔具,溝通、移動及日常活動也大多仰賴照顧者 才能完成。

綜合以上,腦性麻痺的定義和分類來看,腦性麻痺只是個障礙類別的 通稱,每位腦性麻痺患者的狀況和伴隨的障礙程度差異很大,因此很難用 相同的方法滿足彼此的需求,要深切瞭解每一個體,期望可以透過運動或 是教育訓練來提升他們的表現能力。

四、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的發展特質

Westling 和 Fox(2000)指出多重障礙兒童由於障礙程度及伴隨症狀 之不同,使得每一個體都存在著獨特的特質。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 在學業表現、溝通、動作、自我概念及社會適應等各方面,會因為肢體障 礙和視覺限制等因素造成影響。但受到諸多因素的影響,每位腦性麻痺伴 隨視覺障礙兒童的發展和特質有相當大的差異,影響的因素包含肢體障 礙、失明時間及視覺限制等。瞭解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的身心特 質,是協助教學工作的基本知能。因此,以下就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患 者在各發展特徵敘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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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認知發展

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由於個別差異大,其認知功能表現的落差 也很大,大約有 25-35%的腦性麻痺兒童智能是正常或是卓越的,其餘 65-75%的可能是輕度、中度或是重度的智能障礙者(Batshow, 1997)。對 於智力發展狀況與一般學生相同的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卻有可能 因學習經驗、身體缺陷(如肢體障礙、視覺限制等),而與環境互動太貧 乏,因而無法獲取大量的知覺訊息。劉信雄(1995)認為人類知識之獲得 約有百分之八十來自視覺,失明後則必須依賴其他感官作為認知之工具,

於是在體認實體世界上與眼明者有相當的距離,所以我們應該瞭解腦性麻 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在一般概念上遠不如正常人。這些兒童對物體概念的 內化遲滯,其他概念的擷取也會受到影響,如物體恆常性、因果關係、空 間距離及空間關係等,而無法在智力、性向等測驗上表現出應有的水準(萬 明美,2001)。

(二)心理特質

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因生理缺陷而對其心理特質產生影響,萬 明美(2001)指出此障礙類型的兒童,因行動不便而少與外界交往,形成 內向、不易與人相處的性格,在與人互動過程中容易遭受到挫折失敗,甚 至受到同儕排擠。因此,容易影響到心理情緒,產生自卑、焦慮、依賴心 重、自我封閉、缺乏自信及安全感、侵略性強等現象。使得腦性麻痺伴隨 視覺障礙兒童較容易產生消極,無法肯定自我價值及自我概念低於一般正

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因生理缺陷而對其心理特質產生影響,萬 明美(2001)指出此障礙類型的兒童,因行動不便而少與外界交往,形成 內向、不易與人相處的性格,在與人互動過程中容易遭受到挫折失敗,甚 至受到同儕排擠。因此,容易影響到心理情緒,產生自卑、焦慮、依賴心 重、自我封閉、缺乏自信及安全感、侵略性強等現象。使得腦性麻痺伴隨 視覺障礙兒童較容易產生消極,無法肯定自我價值及自我概念低於一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