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研究結果與討論
第一節 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動作能力成效資料分析….…
本研究將研究個案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成效評量所得的騎車動 作表現之「騎車動作完成百分比」進行目視分析。騎車動作完成百分比係 指個案於個別測驗項目的所得分數佔總項目分數的比值×100%,研究個案 在基線期、介入期及維持期的資料點分布以圖 4-1「騎車動作完成百分比 曲線圖」呈現,而為了能進一步分析研究結果,研究者將圖 4-1 的資料,
整理後以表 4-1「階段內變化分析摘要表」與表 4-2「階段間變化分析摘要 表」呈現,同時以 C 統計考驗階段內與階段間的資料,以瞭解階段內和階 段間的行為差異是否達到顯著差異的水準,如表 4-3「騎車動作完成百分 比 C 統計摘要表」。
66 評量表為測驗內容,數據分別為 8.33%、8.33%及 8.33%,平均值為 8.33
%。教學進行前研究個案在其動作控制能力表現穩定,趨向走勢為 0 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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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處理期,共進行 9 次的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介入,研究個案的動作 能力成效分別為 25%、33.33%、41.67%、58.33%、66.67%、75%、83.33
%、83.33%及 83.33%,平均值為 61.11%,趨向穩定性為 100%,水準穩 定性為 22.22%,水準範圍為 25%~83.33%之間,水準變化為 58.33%。
此階段內的平均值與水準範圍表現皆明顯提升,顯示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 增進了研究個案動作能力學習成效。
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結束後,維持期於教學結束後一個禮拜進行,評 量次數計有 4 次,仍以自編之特製三輪車評量表為測驗內容,數據分別為 66.67%、66.67%、70.83%及 75% ,平均值為 69.79%,趨向穩定性與水 準穩定性皆為 100%,水準範圍在 66.67%~75%之間,水準變化為+8.33
%。雖然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結束對維持期的動作能力成效產生影響,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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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83.33%
(+58.33%)
66.67%~75%
(+8.33%)
83.33%~66.67%
(-16.66%)
4.重疊百分比 0% 100%
5.非重疊百分比 100% 0%
(二)C 統計之分析結果
採用簡化時間序列分析(simplified time-series analysis),評估研究個 案在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後,騎車動作能力學習成效之趨勢。表4-3 為個案在騎車動作完成百分比之 C 統計摘要表,個案經過 C 統計結果發 現 C=.95 值為正,顯示個案在動作完成率的百分比之間有正相關,而經 由臨界值考驗結果 Z=3.61(p<.01),其動作完成率在方向的一致性上有 顯著的變化,表示個案在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後,其對提升動作能力 有很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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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案在處理期和維持期階段的解題正確率平均數由47.92%上升至 63.78%,統計考驗得統計值 Z= 3.49 (p<.01) 達顯著性,即個案的分數由 階段 B 進入階段 M 雖稍有下降的趨向,但卻保持著處理的效果。
表 4-3 研究個案的 C 統計摘要表
階段 X C Z
A+B 47.92 0.95 3.61**
B+M 63.78 0.89 3.49**
** p<.01。 X:所有測驗值的平均數。 Z:C 值與其平均數標準誤的比。
第二節 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下肢肌群活化程度之分析
本研究探討腳踏車訓練是否能增進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兒童下肢 肌肉活化程度,擷取騎腳踏車最常使用之肌肉群,分別為:股直肌、脛前 肌及腓腸肌。本研究共擷取下肢左右腳 RF、TA 及 GA 等六處肌肉電位訊 號,進行前後測比較,以下依序列表呈現之:
表 4-4 左腳前後測肌電振幅及 MVC%
前測
圈數 1 2 3 4 5
股直肌 0.424 0.376 0.389 0.582 0.506 百分比 24% 21% 22% 33% 29%
脛前肌 0.52 0.542 0.458 0.693 0.62 百分比 20% 21% 18% 27% 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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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腸肌 0.377 0.432 0.227 0.365 0.434 百分比 35% 40% 21% 34% 41%
後測
股直肌 0.435 0.34 0.446 0.341 0.404 百分比 26% 20% 26% 20% 24%
脛前肌 0.537 0.416 0.54 0.328 0.487 百分比 29% 22% 29% 18% 26%
腓腸肌 0.352 0.362 0.481 0.345 0.317 百分比 32% 33% 44% 31% 29%
肌電單位:毫伏
表 4-5 右腳前後測肌電振幅及 MVC%
前測
圈數 1 2 3 4 5
股直肌 0.517 0.541 0.49 0.63 0.571 百分比 28% 29% 26% 34% 31%
脛前肌 0.263 0.592 0.473 0.52 0.454 百分比 19% 42% 34% 37% 32%
腓腸肌 0.553 0.522 0.492 0.401 0.635 百分比 29% 27% 25% 21% 33%
後測
股直肌 0.621 0.657 0.642 0.58 0.504 百分比 23% 24% 24% 21% 19%
脛前肌 0.465 0.267 0.497 0.277 0.425 百分比 29% 17% 31% 17%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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續下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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腓腸肌 0.515 0.558 0.576 0.491 0.421 百分比 26% 28% 29% 25% 21%
肌電單位:毫伏
由表 4-4 可知,左腳前測算出 RF、TA 及 GA 之肌肉最大自主收縮(MVC
%),分別為股直肌 1.755、脛前肌 2.586 及腓腸肌 1.067,再分別以各肌群 肌電振幅與肌肉最大自主收縮(MVC%)相比算出百分比,因前測為踩踏 五圈,計算出股直肌分別為 24%、21%、22%、33%及 29%;脛前肌分 別為 20%、21%、18%、27%及 24%;腓腸肌分別為 35%、40%、21%、
34%及 41%。另外,左腳後測算出 RF、TA 及 GA 之肌肉最大自主收縮(MVC
%),分別為股直肌 1.69、脛前肌 1.856 及腓腸肌 1.099,算法如同前面,
股直肌分別為 26%、20%、26%、20%及 24%;脛前肌分別為 29%、22
%、29%、18%及 26%;腓腸肌分別為 32%、33%、44%、31%及 29%。
最後將前測各肌群百分比加總起來除以次數,就可以得知各肌群之前測 MVC%,後測資料亦是如此。
由表 4-5 可知,右腳前測算出 RF、TA 及 GA 之肌肉最大自主收縮(MVC
%),分別為股直肌 1.866、脛前肌 1.41 及腓腸肌 1.935,再分別以各肌群 肌電振幅與 MVC%相比算出百分比,因前測為踩踏五圈,計算出股直肌 分別為 28%、29%、26%、34%及 31%;脛前肌分別為 19%、42%、34
%、37%及 32%;腓腸肌分別為 29%、27%、25%、21%及 33%。另外,
右腳後測算出 RF、TA 及 GA 之肌肉最大自主收縮(MVC%),分別為股 直肌 2.723、脛前肌 1.611 及腓腸肌 1.969,算法如同前面,股直肌分別為 23%、24%、24%、21%及 19%;脛前肌分別為 29%、17%、31%、17
%及 26%;腓腸肌分別為 26%、28%、29%、25%及 21%。最後將前測 各肌群百分比加總起來除以次數,就可以得知各肌群之前測 MVC%,後 續上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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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表 4-8、圖 4-2 及圖 4-3,可知左右腳股直肌、脛前肌、腓腸肌之前 後測 MVC%下降的有:左腳股直肌、腓腸肌及右腳股直肌、脛前肌及腓 腸肌,唯獨左腳脛前肌後測較前測高。因此,我們可以從這數據得知,在 研究個案尚未接受過腳踏車訓練前,踩踏腳踏車會更耗費他下肢各肌群徵 召程度,但接受過 2 個月的運動訓練,個案在肌力活化程度部份明顯進步 不少,能以更輕鬆地踩踏腳踏車,顯示這 8 週的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的確 對於個案下肢肌群確實有幫助。
表 4-8 左右腳前後測 RF、TA 及 GA(MVC%)
股 MVC% 脛 MVC% 腓 MVC%
前測 左腳 26 22 34
後測 23 25 34
前測 右腳 30 33 27
後測 22 24 26
圖 4-2 左腳前後測 MVC%柱狀圖 活
化 程 度 M V 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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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4-3 右腳前後測 MVC%柱狀圖
第三節 腦性麻痺伴隨視覺障礙學童學校功能變化之分析
本節係分析研究個案整體動作功能的變化,評量個案接受特製三輪車 運動訓練前(前測)與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後(後測),在「學校日 常生活功能評估表」當中「學校活動參與度」、「與體能活動相關的學校表 現」之分數變化。
「學校日常生活功能評估表」是用來評估學童在小學階段,是否具備 充分的功能去參與社會及學業活動,測驗內容分成三部份,本研究採用的 為第一部份及第三部份,第一部份「學校活動參與度」是評估兒童在學校 當中主要場景的參與度(教室、遊戲場、上下學途中、如廁、在學校中移 動及吃飯時間);第三部份「與體能活動相關的學校表現」則是評估兒童 在 9 項活動中之實際表現。研究個案在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之前、訓練課 程中及訓練課程結束之後,各接受「學校日常生活功能評估表」第一部份 及第三部份之評估,訓練前、中及後彼此間相差 5 週,並且由班導師填寫
活 化 程 度 M V C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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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評量表,結果分別如下表:
表 4-9 「學校活動參與度」評量結果對照表 學校場景 第一次評估原始
分數
第二次評估原始 分數
第三次評估原始 分數
特殊教育教室 2 3 3
操場及其他遊戲 休閒場合
2 3 3
上學放學之交通 工具使用與行動
2 2 2
校園內行走活動 2 3 4
盥洗如廁 2 3 3
餐飲場合 3 4 4
特殊教育教室項 目原始分數加總
13 18 19
特殊教育教室項 目校標分數
34 44 47
由表 4-9 可知,研究個案在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之後,在特殊教 育教室、操場及其他遊戲休閒場合、校園內行走活動、盥洗如廁及餐飲場 合的參與度均有增加之情形,而研究個案在這些學校場景中參與的程度,
在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之前,介於 2 分(只能參與少數活動)~3 分
(在周密監督或協助下參與所有活動),在教學介入之後,進步至介於 3 分(在周密監督或協助下參與所有活動)~4 分(在偶而監督或協助下參 與所有活動)之間。然而其中一項「上學放學之交通工具使用與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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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個案是住在學校內的宿舍,上下學的方式則是由班導師或是教保員協 助,因此在上下學之交通工具使用與行動維持在 2 分。對照指導手冊所提 供的粗略總分與校標分數轉換表,將所有的粗略分數轉換成效標分數。並 將每一測量項目的效標分數登記於分數總覽表上的“效標分數”方格 內。由上表可知,受試者在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後,在「學校活動參 與度」分數由 13 分進步至 19 分,雖進步幅度不大,但可得知此次特製三 輪車運動訓練計畫介入對於學校適應是有所成效的。
由下表 4-10 可知,研究個案在接受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之後,在與體 能有關之活動,包括肢體行動、維持與改變不同之身體姿勢或位置、娛樂 休閒活動、肢體操作性活動、使用文具及教材、物品擺設及清理、飲食活 動、清潔衛生、整理衣著等表現也均有進步之情形。
表 4-10 「與體能活動相關的學校表現」評量結果對照表 與體能活動相關
的學校表現
第一次評估 第二次評估 第三次評估 原始 效標
分數 分數
原始 效標 分數 分數
原始 效標 分數 分數 肢體行動 21 26 41 54 59 69 維持、改變不同
之身體姿勢、位 置
14 32 15 36 16 39
娛樂休閒活動 13 25 14 28 15 31 肢體操作性活動 32 53 35 55 38 58 使用文具及教材 29 32 30 34 32 36 物品擺設及清理 24 41 26 44 28 46 飲食用餐 33 57 35 59 36 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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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潔衛生 29 51 30 52 32 53 整理衣著 28 33 28 33 29 34 全部項目加總 223 254 285
由表 4-10 得知,在肢體行動部分進步最多,從第一次原始分數到最後 一次原始分數,進步了 38 分之多,那是由於特製三輪車介入後,研究個 案在移動部份大大有所改善,因此在這項評量上進步幅度會有如此大。其 他評量項目雖有進步,但是進步幅度較小,進步幅度介於 1~6 分之間,
因為這些評量項目有些牽扯到搜尋、軀幹平衡及精細動作等,當然特製三 輪車也有訓練到軀幹平衡及上肢等動作,但效果沒有下肢來得明顯,因此 可得知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對於「與體能活動相關的學校表現」是有所幫 助。綜合上述,每一評量項目皆有其效標分數之切截點(這些切截點分為 2 組:1~3 年級,4~6 年級)。因此評估者可將受試學生的得分與其一般
因為這些評量項目有些牽扯到搜尋、軀幹平衡及精細動作等,當然特製三 輪車也有訓練到軀幹平衡及上肢等動作,但效果沒有下肢來得明顯,因此 可得知特製三輪車運動訓練對於「與體能活動相關的學校表現」是有所幫 助。綜合上述,每一評量項目皆有其效標分數之切截點(這些切截點分為 2 組:1~3 年級,4~6 年級)。因此評估者可將受試學生的得分與其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