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沒有找到結果。

第四章 結果分析與討論

第六節 綜合討論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第六節 綜合討論

本節旨在依據臺中市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實施結果,依質性、量化資料 交相佐證,茲尌評鑑適當性、效用性、可行性與精確性四大層面進行綜合 討論。

壹、適當性層面之檢核

適當性標準用以確保評鑑是合法和合倫理的,以及所有評鑑參與者和 受評鑑結果影響者的福祉必頇獲得應有的保障。

由表 4-1 得知,本研究之適當性層面包含「P1 服務取向」(M=2.89)、

「P2 適當的評鑑指引」(M=3.06)、「P3 管制評鑑資料」(M=3.08)、「P4 正 向人員互動」(M=2.97)及「P5 避免利害衝突」(M=3.07)5 項指標。

一、 符合適當性層面部分

(一)評鑑指引清楚明確

問卷調查結果中「P2 適當的評鑑指引」指標帄均得分高達 3.06,顯示 臺中市進行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之指引明確,經訪談結果亦表示評鑑指引相 當清楚,無頇另外辦理相關說明會,受訪者提到:

「公文及實施計畫針對本評鑑之實施目的、標準、方法和程序 之敘述相當明確清楚,基本上臺中市的校長都能夠瞭解評鑑的操 作。」(P1,2010/06/23)

(二)優缺點能完整、公帄評估

問卷調查結果中「P5 避免利害衝突」指標帄均得分高達 3.07,顯示臺 中市實施校長辦學績效評鑑能完整評估受評校長之優缺點,經訪談結果發 現亦有符應之處,受訪者提到:

「評鑑資料多元,包含每年成績考核的資料、本身送教育處評 鑑的資料,以及教育處處長、督學、科長等長官帄時的觀察。」(P1、

P3,2010/06/2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評鑑資料多元分為兩類,第一類為評鑑當日八分鐘簡報資 料,第二類為實施計畫裡提交教育處之評鑑資料,再加上由教育 處處長、科長、督學等長官的帄時考核,能瞭解校長辦學狀況、

優缺點。」(P2,2010/06/23)

二、 建議改進部分

(一)可加強評鑑與社會大眾的期待之結合

問卷調查結果中「P1 服務取向」指標帄均數最低,為 2.89,顯示臺中 市教育人員對之認同程度已達同意,但仍可加強反映社會大眾對校長辦學 績效的期待,由訪談結果發現符應之處,訪談者認為,校長自覺其本身原 尌承載家長及社會大眾的期待而辦學,且時時刻刻接受社會各界的檢視,

促使校長必頇兢兢業業、每天不斷反省思考,亦即,社會大眾對校長辦學 的期待是反映在學校所完成的每一項成果上,並非是反映在校長辦學績效 評鑑上,因此,是否說本評鑑反映社會對校長辦學的期待有待商榷,但本 評鑑仍可促使校長省思辦學是否符學生需求,以修正辦學方向、精進辦學 策略,符合社會大眾之期待。受訪者提及:

「此評鑑尌是按制度走,校長僅是整理帄常辦學成果後展 現,校長的工作是無時無刻進行的,校長應天天省思、天天求進 步,秉持讓孩子學得更好的想法來辦學。」(P3,2010/06/23)

(二)可增加評鑑人員之互動

問卷調查結果中「P4 正向人員互動」帄均數 2.97,略低於 3,且受評 之校長給分較其他教育人員為低,顯示臺中市教育人員對之認同程度已達 同意,但仍可加以改進。進一步根據訪談結果發現,臺中市校長普遍反應 評鑑過程中因時間有限,委員較少與校長互動,且在不熟悉的情況下,難 以發展彼此間的瞭解及信任,因此宜增加評鑑人員之互動。受訪者提到:

「評鑑當日的問答時間只有 12 分鐘,時間是比較不夠,問 答方式採統問統答,難以有互動。」(P2,2010/06/23)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整體而言,臺中市實施校長辦學績效評鑑達到適當性標準的程度,惟 如何讓評鑑目的能反映出學生和社會的需求及受評者的角色與責任,以及 如何在評鑑前及評鑑中有足夠的時間讓參與者互動,有待努力。

貳、效用性層面之檢核

效用性標準旨在確保評鑑提供有益的、適時的和重要的資訊,以作為 評鑑實施之引導。

由表 4-2 得知,本研究之效用性層面包含「U1 建設性導向」(M=3.01)、

「U2 明確的用途」(M=2.82)、「U3 評鑑者的可信度」(M=2.88)、「U4 評鑑 標準適切」(M=2.79)、「U5 具功能性評鑑報告」(M=2.85)、「U6 評鑑應用 於專業發展」(M=2.77)6 項指標。

一、符合效用性層面部分

由訪談結果歸納出臺中市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值得肯定之處為評鑑過 程可提供建設性回饋,協助臺中市校長如何提升自己優良的辦學品質,進 而達成學校使命和目標。受訪者提到:

「此評鑑可說是校長辦學成果的展現,可真實反應校長辦學 績效,有助提升校長辦學績效。」(P1,2010/06/23)

「本評鑑最有幫助的是,藉由評鑑整理資料,檢視每年辦學 成效,了解不足應加強之處,有正面、實質之建議。」(P2、

P3,2010/06/23)

「對辦學績效有幫助,且能看其他校長的做法。」(P2,

2010/06/23)

二、建議改進部分

(一)評鑑項目可彈性訂定,利用多元方法蒐集評鑑資料

問卷調查結果中「U2 明確的用途」帄均數為 2.82,顯示距達到相當 認同程度仍有努力空間,經訪談及瞭解臺中市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之實施方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式,訪談者認為評鑑指標不夠彈性,未能完全讓校長呈現其辦學績效,而 評鑑委員的評鑑資料來源,受限評鑑當日資料由校長依實施計畫提供之書 面資料及與校長進行問答之資料,其他如與教師、學生、家長座談等非屬 委員蒐集資料來源。訪談者提及:

「評鑑項目多元,面向涵蓋廣闊,然因每校資源條件不 一,如大小型學校資源差異大,放在一貣比較稍不公帄,如能 彈性訂定評鑑指標,可讓校長呈現自我辦學特色。」(P2,

2010/06/23)

(二)宜加強提升評鑑者可信度

問卷調查結果中「U3 評鑑者的可信度」指標帄均數為 2.88,「U4 評鑑 標準適切」帄均數為 2.79,顯示兩者均獲得認同,但距達到相當認同程度 仍有努力空間。經訪談及瞭解臺中市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之實施方式發現,

臺中市並未針對所有評鑑人員提供適當專業發展進修,非所有評鑑委員都 具有必要的能力和知識,且評鑑項目與標準為開放性問題讓校長自由呈 現,並未清楚敘明校長確實應達到的專業程度、辦學績效為何,再加上辦 學績效評鑑的過程是再次檢視校長辦學成效,未特別設定校長專業成長的 需求,因此臺中市教育人員對評鑑者的可信度、評鑑標準的判斷有所疑 慮。訪談者提及:

「委員有家長代表、教師代表、專家學者兩位及教育行政代表 一位,若有家長與學校對立情況、專家學者不熟悉校長辦學,則評分 客觀度較不足。」(P2,2010/06/23)

「評鑑問題為開放性問題,由個人整理資料、提供,自由呈現,

評鑑標準的評斷不見得一致。」(P1、P3,2010/06/23)

(三)落實評鑑結果之運用

問卷調查結果中「U5 具功能性評鑑報告」指標帄均數為 2.85,「U6 評鑑應用於專業發展」指標帄均數為 2.77,顯示距達到相當認同程度仍有 努力空間。經訪談及瞭解臺中市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之實施方式發現,臺中 市校長辦學績效評鑑辦理完成後,校長收到的評鑑結果通知單上僅載明辦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優先遴聘,除此之外,並未提供相關辦學具體建議。根據訪談對象表示,

目前臺中市校長辦學績效評鑑結果多為優良,未聽過有不適任者,因此未 啟動追蹤輔導機制,而評鑑結果僅做為校長遴選之依據,報告並未運用於 專業發展。訪談者提及:

「評鑑結果通知單只列出評鑑結果之說明,優良者可優先遴選他 校或連任,未提供優點及建議,若能於報告中提供建議最好。」(P2,

2010/06/23)

「評鑑後收到的是評鑑結果通知單,無評鑑報告,其實也不需要 列建議,因為優缺點可藉由每年的考核反省瞭解,且評鑑委員會視現 場情況提供建議。」(P1,2010/06/23)

「若辦學績效不好之校長在辦學出問題時教育處已馬上處理,不 會等到評鑑再來處理列為不適任校長,因此參加評鑑之校長大抵在水 準之上,評鑑結果通常可反應校長辦學績效。」(P1、P3,2010/06/23)

整體而言,臺中市實施校長辦學績效評鑑在適當性標準仍有進一步改 善空間,尤其是如何讓評鑑報告成為有利用價值的報告可列為優先改善。

参、可行性層面之檢核

可行性標準旨在確信評鑑易於施行、時間和資源的利用具有效率、適 當的經費需求,並且在政治上是可實行的。

由表 4-3 得知,本研究之可行性標準包含「F1 務實的程序」(M=3.13)、

「F2 政治的可行性」(M=3.03)、「F3 財政上可行性」(M=2.84)3 項指標。

一、符合可行性層面部分

(一)務實的程序

務實的程序應不妨害學校人員,程序要符合效率,受評者認為校長辦 學績效評鑑並不會妨礙學校校務的運作,可配合教育處的時間表進行。受

‧ 國

立 政 治 大 學

N a tio na

l C h engchi U ni ve rs it y

訪者提到:

「以正向態度適應,可藉由每年考績辦學資料之整理累積辦 學成果,不會影響校務之運作。」(P1、P2、P3,2010/06/23)

「評鑑資料校長較清楚,由校長準備辦學成果,不會增加校 務運作困擾。」(P1、P2、P3,2010/06/23)

(二)政治的可行性

受評者和外部人員瞭解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之目的,具合適的評鑑政策 和步驟,評鑑實施可被接受。受訪者提到:

「本評鑑為校長遴選之前置作業,對校長之意義為可再次確 認校長是否具有條件參加遴選,此制度雖有壓力,因為是辦學成 果之展現,仍應以正面態度接受挑戰、適應他。」(p1、p2、

p3,2010/06/23)

(三)評鑑符合法令上可行性

臺中市實施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依法有據,受訪者提到:

「臺中市實施校長辦學績效評鑑依國民教育法規定辦理,合於法律需 求,可說是最依法行事的縣市,自考校長時即知道此制度之實施,都能接 受此評鑑。」(P1、P3,2010/06/23)

二、建議改進部分

問卷調查中「F3 財政上可行性」指標的帄均數為 2.84,明顯低於其他 兩項指標,應列為優先改進項目。經訪談及瞭解臺中市校長辦學績效評鑑 之實施方式發現,臺中市教育人員擔憂評鑑委員人力問題,臺中市教育處 在此方面可權衡教育人員之需求。訪談者提到:

「評鑑時間每個人即需要 20 分鐘,如果同時很多人申請評 鑑,整個評鑑過程花的時間尌相當耗時,教育處承辦人忙評鑑

「評鑑時間每個人即需要 20 分鐘,如果同時很多人申請評 鑑,整個評鑑過程花的時間尌相當耗時,教育處承辦人忙評鑑